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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之农女要逆袭 > 第95节
  仔细看看,也就是开始就赞成分田到户的那几人,这年头,都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于是,木秀就给这几人开始培训,怎么用农药,怎么养鱼,怎么挖鱼溜,稻田的消毒及施肥,并且告诉大家,等到鱼种买回来之后,木秀会再进行一次消毒,等到鱼苗投放之后,再讲解注意事项。
  讲完这些,已经快中午了,大家都散开回家了。
  “木秀,中午去我家吃饭吧,你这也辛苦一上午了。”陈向阳热情的说道。
  “陈叔,家里做了我的饭,我就不去了,刚才统计了,乡亲们一共有三十亩水稻,你明天去买鱼苗的话,要算好,每亩体重五十克的鲤鱼苗是一百五十尾,草鱼苗七十尾,放养鲤鱼八条,草鱼两条这样的比例。”木秀担心陈向阳记不住,又拿纸记了下来,还写了需要买生石灰五百斤,木秀相信,陈向阳绝对能买到石灰的。
  本来还想让陈向阳买点蟹苗,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往往都是欲速而不达,慢慢来吧。
  “行,等我买回来之后,还要你来指导一下。”陈向阳拍了拍木秀的肩膀。
  -
  第221章 再次上山
  “都是乡里乡亲的,只有整个村里好了,大家才更好。”木秀的话,让陈向阳感到极度的舒适,毕竟当村干部的,还是比较看重政绩的。
  “秀,如果都能有你这样的思想,村里何尝发展不好,如今大家都眼热你开荒呢,一个两个来我这里闹呢。”陈向阳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木秀早就想到开荒会引起乡亲们的眼红,没想到这样快,还没开始有收获呢,就有人开始不愿意了。
  “开荒是好事,大家愿意开荒,我也乐意,只是我一说出来这一亩地租金一年十块钱,立马就安静下来一批人,还有几家,各自要了三亩荒地,合同前两天我才办好。”陈向阳接着说道。
  “等到今年秋收的时候,恐怕就会有很多人要开荒了。”木秀知道,土地的丰收对这些乡亲们的刺激会有多大。
  “秋收之后,有我忙的了。”陈向阳摇摇头,回家去了。
  陈向阳也是行动派,很快就将鱼苗买了回来,在木秀的指导下,大家先加高加固了田埂,在田中田边和田角的位置,挖成了“十”字或“#”字形的沟,宽四十到五十厘米,深五十到六十厘米,排水口和出水口也都安装了竹篾做成的拦鱼栅,然后就是稻田的消毒。
  木秀将鱼苗先用漂白剂浸洗十分钟之后,完成消毒然后大家领着鱼苗回去放养,然后将随后应该注意的事项也都写了下来,交给了陈向阳,有什么不懂的,随时再问。
  随着水稻放好了鱼苗,大家所有的忙碌才逐渐缓了下来,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去田里除除草,施肥,多关注地里的动向就可以了。
  陈旭辉在农忙的时候,也不忘记看书,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在木秀的教导下,已经将三年级的课程全部学完,
  相反李盼弟,因为年幼,耐不住性子,再加上家中有了小牛和小猪,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摘野菜,煮野菜喂小牛和小猪。
  木秀也不勉强,但是每天布置的五个字必须学会,李盼弟如今也能认识千字,数学这块,乘法口诀会背到六。
  按照如今的进度,只要陈旭辉肯努力,到后年这个时候,初中的内容差不多也就学会了,到时候,木秀正好能和陈旭辉一起去读高中,虽说陈旭辉后年就十八岁了,但是那个时候,二十多岁读高中的也大有人在。
  “木秀。”正在写字的陈旭辉突然抬起头,轻声喊道。
  “怎么了?陈大哥?”木秀还以为陈旭辉有什么问题,目光落在作业纸上。
  “我想再进山一趟,这会儿山上无论是野果还是野兔野鸡正多的时候。”陈旭辉小心的说道,只担心木秀会觉得他不认真读书。
  “好啊,咱们一起去。”木秀最近忙的都把上山打猎的事情都忘记了。
  “木秀,你不会觉得我是浪费时间吧。”陈旭辉忍不住问道。
  “民以食为天,谁会跟吃的过不去,陈大哥,读书也要吃饱肚子了,才有力气学习吧。”木秀笑着说道:“田地里的水昨晚浇了一遍,野草也拔了,那就今天去吧。”
  “今天?可是昨晚你很晚才休息,会不会太辛苦了。”陈旭辉有些心疼的看着木秀的双手,手都肿了起来。
  “无论什么时候,农民都是最辛苦的。”木秀有感而发,她上辈子都没像这辈子这样累。
  “陈大哥,我去带点吃的,你也去收拾一下该拿的东西吧。”
  “好。”
  木秀跟周水莲和木小草交代了一下,在她们两个叮嘱小心的声音中,和陈旭辉背着背篓上山去了。
  如今已经是六月初,上午的太阳已经很是毒辣,走上一会儿,俩人已经是满身大汗,好在越走越深,树木的枝干遮挡住了一部分阳光。
  路过一大片野草莓的时候,木秀灵机一动,对在前面寻找猎物的陈旭辉说道:“陈大哥,我先喝点水,休息一下。”
  “那你就坐在这里别动,我去前面看看就回来。”陈旭辉发现了野鸡的痕迹,追了过去。
  木秀看到陈旭辉的身影消失,她站起来,很不客气的将野草莓连根整颗拔起,带着红彤彤的草莓一起丢进空间里。
  木秀很喜欢吃草莓,这些野草莓很酸,做成果酱多放点蜂蜜味道很不错。
  不一会儿陈旭辉就回来了,一脸的兴奋,悄声说道:“木秀,前面应该有好几只野鸡,你跟紧我,别跑丢了,注意声音轻点。”
  木秀点了点头,这时候的山上,跟深秋的萧条来比,真是野草狂生,走起路来特别的麻烦。
  簌簌!
  不远处,一簇树枝晃动了一下。
  木秀和陈旭辉立刻朝那边看过去。
  只见一只灰色的兔子,被她们走动的声音惊吓到了,敏捷的小身子朝灌木丛中窜去。
  陈旭辉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手上的动作更迅速,拿起自制的弹弓,从口袋迅速摸出石子,嗖一声,石子爆射而出,一下子就击中了野兔的脑袋。
  被打中的兔子应声倒下,挣扎着又爬起来还要掏,陈旭辉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地上挣扎的兔子抓起来,它被打中的脑袋,刚还凭着本能逃跑,这会儿被抓之后,一下子就不动了,看来是晕了过去。
  木秀还是第一次看到陈旭辉捉兔子,一脸兴奋的跟了过来,陈旭辉用绳子将野兔的四条腿绑结实,扔进了竹筐里。
  “陈大哥,你太厉害了。”木秀看着陈旭辉,眼睛里都是带着笑的。
  “很简单的,下次我教你。”陈旭辉被木秀的笑,闪红了脸。
  这只兔子至少有三斤重,又是活的,就是不知道是公是母,木秀眼观四周,心里还在寻思着再捉几只,回去继续养兔子呢。
  接下来,一路上,虽然又遇到了几次野兔子,但是因为距离远,它们胆子又特别小,听到什么风吹草动的声音跑的很逃命似的,很难追上。
  “木秀,给,吃这个。”陈旭辉刚才追一只野鸡,跑了过去,这会儿却拎着几个果子回来,他一边自己吃,一边将手中的果子递给了木秀。
  -
  第222章 找菌丝
  “这野鸡真飞的快,等会儿我一定要捉住它们。”陈旭辉气愤的说道,看来,刚才他是失手了。
  木秀剥开了一个果子,开始吃了起来。
  “陈大哥,这无花果从哪里摘得?”木秀认出这紫色的果子是无花果。
  “这不是树地果吗?”陈旭辉看了一眼木秀正在吃的果子,奇怪的问道。
  木秀才明白,原来这个时候,无花果叫做树地果。
  “这个我在省城那彩印图书上面看过一模一样的图面,上面介绍说叫做无花果,因为它开的花朵比较的隐蔽,不仔细看是看不到的,所以许多人都以为它不开花就结出果子。”木秀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我还真没见过它开花。”陈旭辉点了点头,心中默念了几遍无花果,记了下来。
  “走,咱们多去摘一点无花果,带回去晒成果干。”木秀可不想放弃这样好的东西,无花果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在她上一世,都已经卖到了三十元一斤。
  “好。”陈旭辉将野鸡装好,带着木秀七拐八拐的到了无花果树下。
  “好大的一棵无花果树。”木秀惊讶的抬头看起来,上面最大的果实都顶上小孩子的拳头大小了,看样子,应该也长的至少有二十多年了。
  “我爬上去摘果子。”陈旭辉拿出布袋子,麻利的爬上的树干,开始摘了起来。
  木秀在树下围着转了几圈,心中真是按耐不住,她真想把这棵树都收了!!!
  无花果树上倒是结了不少无花果,但是很多都被鸟给啄坏了,陈旭辉摘的时候,把树枝也给折了下来,一大串树枝上,密密麻麻都是果子。
  无花果磕破皮或者是被鸟啄了倒无所谓,因为木秀是准备做果干的。
  无花果的树枝很坚韧,摘起来虽说容易,但是摘的时间久了,也会很累,木秀看陈旭辉来来回回爬了两三趟,出声喊道:“陈大哥,够了。”
  陈旭辉听到木秀的声音,又快速摘了一些塞进布袋里,从树上滑了下来。
  这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摘满了三个小布袋,大概有三十斤左右吧,因为这布袋都是周水莲缝制的,平日里米面正好十斤放进去。
  “这些够吃了吗?”陈旭辉擦了擦汗,打开水壶,咕咚咕咚喝了几口水。
  “够了,这几根树枝带回去,咱们在院子里也种一棵,以后就不愁吃了。”木秀将东西一样一样整理好。
  “刚我在树上,看到那边好像有野菌,咱们去看看。”陈旭辉的体力真是好,这才休息十几分钟,立刻又满血满蓝原地复活了。
  “好。”木秀背起背篓,跟在陈旭辉身后。
  刚走了不到一百米。
  “哎呀,我水壶忘记带了,我回去拿。”木秀抹了下脖子,刚才水壶挂在脖子上,一定是喝水的时候,放在旁边的草地上了。
  “我去拿。”陈旭辉转身就要回去。
  “你不知道在哪里,我快去快回,你走慢点儿。”木秀快步往回走。
  只见她一路小跑到无花果树下,急忙把手放到树干上,心念一动,地上,留下了一个成人粗的树洞。
  木秀本来也没把握的,毕竟在土里扎根这样深,不一定能收进去,没想到,无花果树还真收进了空间里。
  看来一会儿回来的时候,一定要避开这里,不然陈旭辉看到了,肯定会奇怪,至于这个树洞,木秀将空间里,在自家地里收的石块,一股脑的倒进去,等过些日子,再下几场大雨,带着泥土将里面的缝隙填满,外面就看不出什么不同了。
  做完这一切,木秀将水壶从空间里拿出来,挂在脖子上,去追赶陈旭辉了。
  走了好一会儿,还没看到陈旭辉的影子,但是却听到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声响,木秀循着声音慢慢走了过去,扒开灌木丛,只看到两只野鸡,它们看起来是一对儿,小一点儿的母鸡,低头正在捉虫子,大的那只公鸡,晃动着脑袋,警惕的四处张望。
  它们的毛十分漂亮,靓丽的青褐色与灌木丛颜色相融,如果一动不动,很容易让人错过去。
  木秀正准备退回去找陈旭辉来捉野鸡,突然嗖嗖两声响,一只野鸡倒地,另一只野鸡展开翅膀就要飞出去,又一块石子打了过来,两只野鸡都倒在了地上,
  陈旭辉从树丛后面蹿了出来,拎起石头,朝着两只野鸡的头上又是砰砰记下,将它们彻底砸晕过去。
  木秀也走了出来,看到陈旭辉的手臂上有几个小伤口,她惊讶的问道:“陈大哥,你怎么受伤了?”
  “刚才就是捉这两只野鸡被它们啄的,哼,再厉害,也逃不过我的手掌心。”陈旭辉拿起绳子,迅速将这两只鸡五花大绑的绑在一起,扔进背篓里。
  “刚你这么不说受伤了,我还让你上树摘果子。”木秀从斜挎包里拿出纱布和碘酒,急忙给陈旭辉消毒包扎。
  “这野鸡翅膀长,脖子长,嘴巴也尖锐,特别爱攻击眼睛,被啄几下很正常。”陈旭辉只要捉野鸡,十有八九都会被伤到,早已经习惯了,不过看到木秀这样关心他,他心中如同吃了蜂蜜一般。
  “等我宰了它们,多吃几块肉。”木秀的话,一下子就将陈旭辉给逗乐了。
  “走,前面还有野菌子,可多了。”陈旭辉指着西边不远处。
  过年的时候,孙幸福回村过一趟,特地找了木秀,跟她讲,他在外面收购的香菇太贵了,而且因为冬季,香菇也少,于是暂停了做香菇酱,如果木秀有香菇了,他全部都要,所以木秀这次进山,还想收集一些菌丝,回去种植香菇。
  “好。”木秀紧跟着陈旭辉的脚步向西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