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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大人物 > 第32节
  真是人倒霉喝水都会塞牙,离烟开了一会儿后发现车的雨刷坏了。大雨天没有雨刷根本不行。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要去哪里修车呢?她身上没现金了,才不要刷卡嘞!不知道换个雨刷要多少钱?呜呜呜,搞什么鬼啊!那么贵的车怎么说坏就坏了呢!
  三千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她在这里谁都不认识,连哭都没地方哭。离烟一边抹眼泪一边看路,发现这附近十分眼熟,是她昨天来过的那条巷子!
  离烟把车贴着巷子口小卖部的那面墙慢慢靠边停下,她想去里面躲躲雨,老伯人很好的,应该不会赶她走吧?
  离烟对着镜子擦干眼泪,两手空空的跑进巷子里。
  然后……
  呜呜呜,什么呀!为什么老伯也不开店呀!都是在耍我吗!
  离烟不死心地拍门,她拍的那么用力,可是整条巷子连个探头的人都没有!大家都去哪里了啊?能不能来个人跟她说说话啊!
  这时,一个男人一只狗从马路对面走来,男人两手都是菜篮子,穿一件白色背心,下面是一条大花的红短裤,与他的大红色头发遥相呼应。他老远就看到巷口停着的一辆眼生的红车,他的小狗跐溜一下扑过去,对着车轮子又啃又咬。
  “猪耳朵!”毛毛唤了声,小狗乖乖松开轮胎,回到主人脚边。
  一人一狗走进巷子里,就见小卖部门口有个姑娘鬼鬼祟祟。猪耳朵先窜过去,擦着姑娘的脚踝跑走,离烟啊了一声,差点踩到狗尾巴。她还没回过神来,就听有人问她:“找谁?”
  雨幕中,她回过头,看清了问话的男人,这个男人也在看她。
  “我找老伯……哦不是,我其实不是来找他的,我,我其实不找谁……我以前来过这里……”离烟的长睫毛上挂着水珠,沮丧地说不清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种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毛爷爷见多了,对她说:“阿伯今天去玉城儿子家了,不会回来。”
  “我昨天在这里吃过冰棍和辣条……”离烟对着男人的背影解释道。
  这个男人突然回过头来,对她说:“你帮我开门一下。”
  “恩?”
  男人两手提着菜篮子,歪着胯站在那里,说:“别废话,过来帮忙!”
  不远处,那只小狗汪汪两声,冲离烟狂摇尾巴。
  离烟跟着去了,等站在冒记门口时,她哦了声:“阿毛?”
  男人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第46章 终于见到你
  离烟说:“你叫阿毛是吗?”
  “你不认识我?”
  “我以前认识你吗?”离烟问。
  “……没有。”毛毛默了默,“只是三千港的人都认识我。”
  “我是新来的。”离烟失落极了,告诉毛毛,“我昨天在这里等你,可是你没有开店,今天老伯也没开店,你们为什么都不喜欢我呢?”
  “为什么要等我?”
  “因为老伯一直提起你。”
  “那我为什么要喜欢你?”
  “……”离烟想了想,自己确实没什么招人喜欢的。
  “你别站在那里。”毛毛把菜篮子提高,说:“钥匙在我裤子里,你帮我拿一下。”
  离烟看向他那条惹眼的大花红短裤,怎么都下不了手
  小狗仰着头看自己的主人和这个女孩,不知道他们在磨蹭什么。离烟嘟囔:“我帮你提篮子。”
  毛毛却不要她碰,把篮子往地上一放,自己拿钥匙开门。离烟琢磨不透他什么意思,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毛毛头也不回:“进来啊,又不会吃了你。”
  这个雨天,想不起从前的离烟走进了毛毛的小饭馆。她的身上湿乎乎的,比街上的流浪猫更狼狈。
  “饿吗?”毛毛点了一根烟,把菜篮子扔进厨房。
  离烟点点头。
  “想吃点什么?”
  如果三千港的老饕们听见这个问题,绝对会以为天要塌下来了!
  毛爷爷什么时候在意过别人的喜好?冒记的规矩是——想点菜?门都没有,爷爷做什么你就得吃什么!
  什么小孩子不爱吃茄子啦,不爱吃姜葱蒜啦,不爱香菜啦,不爱……三千港妈妈们的杀手锏就是带自家崽子排队吃冒记!
  毛爷爷看心情上菜,在后厨随时注意前方动向,哪个小屁孩敢闹他就把人领出去,告诉他:“你爸爸妈妈还在里面吃饭呢,既然你不爱吃那就这里站着吧!”
  当然,目前这种情况还没出现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孩子敢在冒记挑食耍脾气。三千港的孩子们最崇拜的就是冒记的毛毛哥,对,他们不喊毛爷爷,他们觉得毛爷爷是个大哥哥!
  虽然毛毛哥好凶好可怕,但他们还是依然决定,长大后要变成毛毛哥那样的大人!
  当年道上混的谁能想到,一身土匪气质的毛爷爷做菜居然是把好手?并且是个调**教熊孩子的高手?只要有父母带孩子来吃饭,他们桌上的茄子煲里姜葱蒜绝对俱全,上桌前更是特地撒满香菜沫沫,满满一盆全是孩子们在家不爱吃的东西。
  可就是奇了怪了,在冒记里,孩子们就是喜欢吃,就是吃得香,油乎乎的小嘴巴闹着:“妈妈,还要!”
  谁说妈妈做的饭最香?
  在三千港,毛爷爷是王道。
  ***
  离烟想了想,说不出要吃什么。
  她对吃一直没什么要求,这么多年,她的全部时间都放在了学业上,吃饭只是维持生命的一件小事而已。
  “坐一下。”毛毛把桌上的板凳搬下来让离烟坐,自己去了厨房。
  冒记头一次这样早就生火开灶,这里的厨房很传统,需要手动点火,离烟伸长脖子好奇地看这个红头发的男人手拿打火机凑近灶台,火点遇上煤气,噗一下着了。
  毛爷爷今天发挥失常,怎么就爱耍帅慢悠悠收手呢?现在一鼻子焦味,手上的毛都被烧光了。
  他侧过脸,对离烟说;“你等一下,很快能吃。”
  离烟就乖乖坐在那里,静静打量这个饭馆。在外面看的不是很清楚,其实这里比她预计得要小很多,店里只摆了六张木桌,那个巨大的鱼缸占用了不少地方。一尾金龙悠哉悠哉地游动着,似乎对外面新来的姑娘不感兴趣。
  大雨不断拍打路上的青石板,一股寒气袭来,店里很安静,只有厨房里颠锅的声响。很快,香味就溢满四周,离烟闭上眼嗅了嗅,肚子更饿了。
  木耳丝、笋丝、胡萝卜丝炝锅炒香,加热水煮沸,另一边用面米分搅一碗略稠的面糊糊,水开后用小勺将面糊糊一点一点的倒进水里,搅拌均匀,出锅前撒胡椒和香油,成了!
  这个东西他曾经做过很多次,没想到还能有今天。
  在离烟的闭眼翱翔中,那种香味越来越浓,她睁开眼,一碗冒着热气的三鲜面疙瘩就在她眼前。
  “吃吧。”毛毛在她身边坐下,咬着一根烟。一阵风吹来,把烟雾都蒙在他脸上,他眯着眼,递过去一把小勺。
  离烟难得馋了,一口一口吃得飞快,配菜爽脆,汤底微甜,面疙瘩小巧圆润,大小正好一口一个。这些年离烟出入的饭局不少,虽然美食珍馐很多,但吃进口中总不是她心里的那个味道,。而此刻,她正在吃的这碗东西让滋味全部聚到了心坎里,就像身上痒痒处被大力挠了一下,那感觉,太爽!
  其实嘴巴里已经被烫破了,但她停不下来,胡椒米分的辛辣驱走了寒冷,胃里被食物填满后的满足令她忘记一切烦心事。
  离烟吃得不亦乐乎,原来小卖部的老伯真的没骗人呢!这个阿毛真的是三千港最会做菜的人呢!
  离烟一边吃一边冲毛毛竖起大拇指。毛爷爷倒是很习惯看到这幅场景,来冒记的人,每一个都是这样。
  这胖妞,居然瘦了!毛毛默不作声地观察离烟。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瘦了的小胖妞连五官都精致起来,那么小的巴掌脸,尖尖的下巴,翘翘的鼻子,眼睛更大更黑,皮肤依旧是那么白嫩,她的身上少了那时的学生气,多了一份成熟。
  毛毛不禁好奇,这姑娘是怎么瘦的呢?当年给他一个矿他都不会相信这家伙也会有瘦的一天。
  最后几口离烟吃得慢之又慢,她在思考自己的未来。毛爷爷的指节叩了叩桌面:“吃饭要专心。”
  离烟的大眼睛环绕冒记,最后一口咽下,她问:“我能留在这里吗?我给你洗碗。”
  她要自食其力,把钱还给爸爸妈妈以后,她是不是就能做自己爱做的事情,不用跟许文博结婚了呢?
  她在纠结要不要报上自己的学历,可她专业不对口啊,不懂老板会不会要她?
  令人吃惊的是,毛毛不问缘由,当场就同意了。他说:“打碎的盘子在工资里扣。”
  离烟脸红红,这个阿毛是怎么知道自己不会洗碗哒?
  ***
  “我,我会努力的。”打工妹向自己的老板做保证。
  毛毛点点头,一派沉稳内敛。
  离烟在差点被撞,跟妈妈大吵一架,被雨淋成落汤鸡这样糟糕的一天中,第一次有了笑脸。
  独立,好像不会很难。
  “老板,我叫离烟,大家都叫我烟烟,我是个很靠谱的小姑娘。”离烟这么介绍自己。
  毛毛的嘴角浮起一点笑:“以后叫我毛哥。”
  “好哒!毛哥!”她欢快地收拾了自己的碗筷,要给老板表现一下。
  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洗碗,又是在陌生的厨房,难免会有些紧张。毛毛靠在门边,沉沉说:“不要紧张。”
  “好的好的。”离烟这样应着,却一下手滑,碎了一个碗。
  离烟:“……”
  毛毛:“……”
  猪耳朵:“……”
  毛毛:“这个算练习,从下一个开始算。”
  “其实我没怎么做过家务活。”离烟脸红,就像妈妈说的,她从小是被当公主一样养大的。
  “没关系。”毛毛挥挥手,并不在意。
  如果这句话被店里几个伙计听见,真的要下巴掉下来!
  没关系?比娘们还挑剔的毛爷爷什么时候对他们说过没关系?(╯‵□′)╯︵┻━┻
  偶尔犯点小错就会被削一顿好么!妹子你真的命太好!
  这还不算,更夸张的是,毛爷爷把离烟挤开,自己顺手洗了那两三只小碗!
  他说:“什么都是慢慢学会的,别担心。”
  离烟觉得,毛哥人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