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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锦绣良缘 > 第21节
  可爱到温锦言想一辈子拿山珍海味喂饱他们。
  ☆、第27章 横刀夺爱
  上午。
  阮清歌提着一个保温饭盒,敲了敲总监办公室的门。得到温锦言的许可后,她走进去,微微一笑:“总监,谢谢你昨晚款待了我和承光。我煮了点苏城的甜点——糖粥,不嫌弃的话请拿去吃。”
  话音刚落,江乔惊讶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清歌,你怎么也煮了糖粥?”
  也?
  难道江乔也煮了一样的东西送给一样的人?
  阮清歌顿时有点无措,僵在原地,这时,男人清冽的气息迎面扑来。
  温锦言拿过她手上的保温饭盒,旋开盖子,热气顿时冒了出来。粥煮得十分浓稠,黏黏的,仿佛水和米都融合了。颜色也甚是好看,晶莹剔透的糯米上还撒了一层红豆沙。看上去,犹如皑皑白雪上覆盖着一层红云。
  温锦言忍不住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口感黏稠,软糯香甜,好吃极了。
  “阮清歌,看不出你还真有一手。上次你给我煮的鸡蛋面也很好吃。”温锦言夸赞了句,顺便把江乔的那份给倪好吃了。
  倪好用余光瞥见江乔尴尬的笑容,心中有一匹草泥马奔腾而过。老板也太没心没肺了吧,这样很伤江小姐的面子有没有?在两位大美女相继离开后,倪好对吃的津津有味的温锦言说:“总监,你不会等江小姐离开后再给我吗?”
  “早给晚给,不都是给?有区别吗?”温锦言一脸无辜地反问。
  “当然……没区别。”倪好呵呵地打开精致的进口保温桶,“总监,好像是一样的。”
  “当然一样,要不然怎么都叫糖粥?”温锦言无语地看了笨助理一眼,从他的那份舀了一勺,品尝完后做出了对比,“还是阮清歌煮的更好吃。”
  “真的吗?”倪好也去舀他的糖粥,勺子还没伸到瓶口,就被温锦言冷冷地打了回去。额滴神啊,也不差这一勺吧,真你妹的小气!
  **
  吃完午饭后,阮清歌回到地下仓库。她用橡皮筋绑好头发,正专心致志地画着一条真丝印花连衣裙,蹬蹬蹬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这是天鹅湖系列的主打产品。这里领子设计为天鹅的喙。”江乔轻声提醒着。
  “难怪领子那多了一块突起。厉害!”阮清歌用盲文笔在纸板上做好笔记,又拿起铅笔补充着细节。
  江乔扬起眉毛,叫着:“不是这样的,天鹅的图案也不是这样的。错了——”
  阮清歌直接打断她的话,“总监让我随意发挥。具体的细节他等下会手把手地教我。”
  江乔注意到,在桌面上放着两摞设计稿。左边一叠几乎就是原稿了,右边一叠则是阮清歌自己天马行空的发挥,看起来倒也别具一格。
  学长真的很用心在教,只是,手把手地教……
  “清歌,总监他,是不是喜欢你?”江乔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怎么可能?”阮清歌敏锐地捕捉到她语气中的失落,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漫不经心地说,“公司到处在传,说你们现在在交往。董事长夫人甚至还说你们不久后就要订婚。是真的吗?”阮清歌不是爱八卦的人,只是最近她上洗手间都会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想必也不是空穴来风吧。
  江乔很想默认,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虽然最近跟学长单独相处的机会是越来越多了,可是……
  “怎么?害怕我横刀夺爱吗?”阮清歌冷淡地问。
  这次,江乔默认了。
  “江大小姐真是太看得起我了。以我现在的状况,你觉得我会是你的对手吗?从小到大,我身边的男人都只喜欢你,不管是江枫还是宋瑾。所以,江大小姐,自信点。”阮清歌凉笑一声,声音透着一股森然的冷意,“以前你明知道宋瑾喜欢的是你,还一直鼓励我给他写情书,不愧是我的好姐姐。”
  “我是真的想撮合你们。”看着她流露出的浓烈的疏离与冷漠,江乔叹了口气,“清歌,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是我最爱的妹妹,你不要因为宋瑾和爸爸的事恨我好不好?”
  啪嗒一声,阮清歌折断了手上的铅笔,声音因薄怒而低了八度:“江乔,你还不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你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为什么还要接近我?是同情我,还是想嘲笑我?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女儿被江枫百般嫌弃,而你一个私生女却得到了他所有的宠爱!因为我和妈阻碍了江枫和乔龄的伟大爱情,所以我们活该被抛弃,我们活该就是失败者!”
  “清歌,爸和阮老师离婚不是因为我妈,而是阮老师她——”江乔抿着唇,没有再说下去。
  “你也觉得我妈会在外面偷男人吗?江乔啊江乔,亏我妈把你当成亲生女儿照顾你十多年,你居然还不信她的为人?”阮清歌苦笑了一下,脸上的神情阴冷得可怕,“她是被人陷害的,而陷害她的人一定就是江枫和乔龄那对狗男女。为了找到和我妈离婚的正当理由,江枫还真是煞费苦心。江乔,你回去告诉江枫,我祝他们夫妻早日下地狱!”
  江乔没忍住心中那股巨大的酸涩和痛楚,两行清泪潸然而下,正好被前来找阮清歌的宋瑾看到了。
  宋瑾跑过来,一把拽住阮清歌的手腕,瞪着她的样子好像要直接从她脸上钉出两个血洞似的。“你这女人,又欺负乔乔!我就知道你来freya居心不良!”
  他捏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捏得阮清歌整个手臂都麻痹得失去知觉。
  “宋瑾,你发什么神经?”江乔连忙拉开他,挡在了阮清歌的面前,生气地叫道,“你以后离我妹妹远点好吗?”
  宋瑾委屈极了,告诫道:“乔乔,她在装可怜博同情,等你放松警惕,就会反咬你一口。”见江乔不予理会,他用不屑的口吻地对阮清歌说,“阮清歌,你以为freya真的是因为你的才华聘用你?公司想用你搏眼球搏出位,第一位盲人设计师,这会让天弘的名望上去一个台阶。”
  阮清歌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没想到我的残疾反倒成了我的优势,我还头一次觉得瞎眼是件好事。”
  僵持片刻后,江乔心寒地质问着她的青梅竹马:“宋瑾,你出国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尖酸刻薄还是以怨报德?清歌可是为了救你才失去眼睛,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说话?”
  宋瑾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正要反驳时,背后响起了一声凉淡至极的“白眼狼”。
  温锦言迈着大长腿走来,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层寒气,眉梢眼角都写满赤~裸裸的嘲讽和鄙夷。“宋经理,这里是我的地盘,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可以给我滚出去吗?”
  宋瑾脸瞬间垮掉,讪讪地向总监点点头,拉着江乔离开了。
  阮清歌深吸了口气,回到座位上,想要作画,手腕却是火辣辣的生疼。突然,一丝清凉的风吹来,瞬间冷却了她*的疼痛,却一下子燥热了她的心。
  即便她看不见,她也知道温锦言此时此刻正在给她的手腕处吹气。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细致,那样的轻缓。阮清歌从来不知道,原来温锦言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总,总监。”她的脸因为羞涩涨得通红,连忙缩回手,手腕那里愈发的熨热了。那片热源,一路蔓延进她的心底,烫得她心跳加速,烫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温锦言低头看着她,声音冒着酸气:“我说阮清歌,你以前的眼睛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会喜欢那种男人?”
  “我那时很寂寞,而他正好出现了。就是年少时的好感呗,也谈不上爱。”阮清歌说完后,咬着下唇,想了想,询问道,“总监,宋瑾说的那事是真的吗?”
  “或许董事有这样的打算。也有记者想采访你,被我打发掉了。衡量一个设计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作品是否受到大众的喜欢。你的身体情况会带来关注度,但绝不会提高销量。”温锦言又正色道,“阮清歌,我不会因为你的眼睛而降低对你的要求。你看你画的是天鹅吗?分明就是胖板鸭!”
  ——
  天弘办公大楼的天台。
  往下一看,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
  宋瑾扯着头发,心中是烦躁,是失落,是不甘:“乔乔,小时候我们很亲的,你还答应要做我的童养媳。可是后来,阮清歌出现后,一切就变了。”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不,你是喜欢我的。只是你对阮清歌有愧疚,知道她喜欢我,就把我让给了他。”宋瑾走到她面前,把她拥入怀中,深情款款地说,“乔乔,我爱你。为了你,我才来到天弘工作的。那个温锦言除了比我有钱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和我在一起,好吗?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江乔用力推开他,看着不可理喻的童年玩伴,眼里是深深的失望,“宋瑾,我告诉你,你除了比锦言高一公分外,没有一点比锦言好!”她气绝,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走人了。
  **
  周六。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素质拓展的目的地。
  阮清歌蹲下身,摸着酥酥的头,“酥酥,你跟着大家走。”
  到餐厅的通路是一段颠簸不平的石子路,阮清歌走的磕磕碰碰,没多久就掉队了。
  欧力看不下去,屈肘撞了撞一旁听歌的姜可可:“姜可可,快去帮忙吧。”
  “哇,欧力,没想到你还会为你的情敌着想。”姜可可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在我是总监的爱慕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男人。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绅士精神。”欧力自恋地摸着下巴,又是那副傲娇的模样。
  姜可可把背包扔给他,在他即将尖叫时,言简意赅地让他闭上了嘴巴,“男人,绅士精神”。她走到阮清歌身边,挽起她的手,笑道,“清歌,这狗是拉布拉多吧,看上去很可靠。”
  “是啊,它还会保护我。有一次,有只狼狗一直跟在我身后,酥酥为了保护我,跟狼狗打架,背上还被狼狗咬掉了一块肉,到现在都没长出毛发来。”阮清歌讲到这里,禁不住哽咽了。
  阮蓉、承光和酥酥都是她的软肋,不管在外顶着多么坚硬的壳,在讲到他们时,她的心都会软化成一滩水。
  午餐结束后,阮清歌从背包里拿出一盒蟹壳黄小麻糕、一盒芝麻团子,请同事们吃。
  温锦言抓起一个小麻糕,一边吃一边宣布下午4x100米接力比赛的名单。
  “……第五道,jack,”温锦言望着一旁低着头成局外人的阮清歌,继续说,“。”
  阮清歌震惊地抬起头,她这样子还能跑吗?
  ☆、第28章 再次奔跑
  午休时分,阮清歌来到操场。脚一踩到橡胶跑道,双腿就开始发软。她试着跑了几步,心慌的厉害。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蒙着眼睛走到悬崖边,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一脚踩空直接摔下去。
  温锦言过来视察场地,就看到阮清歌坐在草坪上,闷闷不乐地摸着一旁的酥酥。
  “喂,那位穿着大红色运动服的土包子,怎么不去休息?”阳光下,温锦言的笑容耀眼如辰。
  “是大红色吗?我还跟店员说要灰色的。”阮清歌又吃了个哑巴亏,不开心地鼓起了嘴。
  温锦言伸出食指,将她鼓得圆圆的右脸颊跟戳气球一样戳了下去,“说吧,在想什么心事?”
  “总监,我能不能退出接力赛?我分不清哪里是弯道,要是撞上同事们就不好了。”阮清歌恳求道。
  “我安排你跑最后一棒,那是直道。你的定位行走不是特别棒吗?跑到终点就可以了。”温锦言以为她是怕连累小组拿不到第一名,又给她宽心,“大家都是来玩的,图个开心,没有人会在意比赛成绩。”
  阮清歌沉默了许久,终于说出了实情:“我十年没跑步了。我害怕摔倒。”
  温锦言闻言,强硬地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拖着她来到一百米的起跑线上。“我拉着你的手一起跑。一、二——”
  阮清歌使劲抽回手,不停地摇着头,“总监,我真的不行!”
  温锦言将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目光坚毅、语气坚定地说:“阮清歌,你相信我吗?我保证不会让你受伤的!”
  阮清歌咬着下唇,点了点头。她愿意相信他,因为他是她非常珍贵的老师、朋友。
  “一、二、三——”
  阮清歌由他牵着,挪开了步伐。慢慢的,她增大了步幅,跑了起来。她感觉到有风从脸颊两旁擦过,带来了栀子树清芬的香味。她听得到自己轻微却急促的喘息声,她甚至能清晰地数着自己因为久违的运动而怦怦跳动的心跳声。
  笑意在她唇边一圈又一圈地荡漾起来。耳边又听到温锦言沉稳的指令:“弯道,放慢速度……直道,跑快点……”
  阮清歌不知道跑了多久,只觉得全身上下前所未有的畅快。最后,她累得倒在了草坪上,喘着粗气,呵呵地笑了出声:“好过瘾!我喜欢跑步的感觉!总监,谢谢你!”
  两个小时后。
  随着教练员的一声枪声,运动场上响起了热烈的加油助威声。阮清歌站在第五道的最后一个接棒处,在心中默默地数着时间。大约三十多秒后,接力棒就会传到自己的手中。
  一、二、三、四、五……
  “阮清歌,跑!”欧力大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