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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美食供应商 > 第644节
  你到底怀的是才,还是柴。
  “谢谢今天你的款待。”作家在李鸿发呆的时候,就已经把东西吃完了。
  是的,这个作家一席话直接把王鸿说懵逼了,然后这时候菜品来了,而他很是认真的吃完了,在道谢。
  “感谢您今天的指点,能否说说您的作品名,我一定买来拜读。”王鸿很认真的鞠躬感谢。
  “袁老板的菜,真的是,看网上说多好吃多好吃,但还是得自己吃才能够感受到……至于小说就算了。”说到自己的小说,这作家有点尴尬,生硬的转移了话题,最后还是看王鸿一脸执着,这才说算了不提。
  在国外销量破百万册的书,不好意思说是什么书?
  王鸿看着作者走出门外,有些纳闷,但并未纠缠,他还是想着作家刚刚的话呢。
  而店内继续吃着,与往常的一天没什么区别,不过就在晚餐时间结束后,袁州收拾一番后,照常又去垃圾站扔东西。
  只是这次刚刚放下袋子,就有位老人叫住了袁州。
  “袁老板请等等,袁老板麻烦等等。”只是老人声音比较虚,没有那么中气十足。
  第九百八十五章 天才的怪癖
  叫住袁州的老人,看样子差不多得有七十来岁了,脸上皱纹很多,但就是这样也能看得出来老人的脸色很不好,就连刚才叫住袁州的声音也有些中气不足。
  而且能明显的看出老人还有些驼背。
  老人名叫刘忠贵,今年是真的有七十四岁,他是这附近的一个流浪汉。
  说好听点,他是附近的拾荒者,那么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捡垃圾的。
  只是老人和其他捡垃圾的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第一、老人比其他拾荒者更老感觉身体更差。
  第二、比起其他拾荒者,老人虽然手、鞋、裤脚的位置还是很脏,但除此之外,其余地方只是破烂但却干净。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老人只在晚上,几乎是天黑之后,才在垃圾站找点吃的和用的。
  “老人家请问有什么事?”袁州停下,然后礼貌的问道。
  “您是厨神小店的袁老板对吗?”拾荒者老人将姿态放得很低,声音和气。
  “担不上您。”袁州点了点承认自己身份,然后温和道:“直接叫我小袁就行了。”
  虽然现在的袁州不至于全省市的人都能在大街上认出他,但在桃溪路这一块,不认识袁州的人,还真的不多,哪怕是拾荒的老大爷。
  “小袁老板是这样的,我知道袁老板你是善心人,每晚都往垃圾桶放一份饭菜。”老人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有些脏的手。
  “但是我知道小袁老板的店是没有外卖的,所以小袁老板你真的没必要特意把这些东西送来我吃,很浪费的。”老人看了看袁州的脸色,这才继续不好意思的说道。
  自从几天前,袁州那样做开始,拾荒老人和老伴,就能吃到热乎的饱饭了。
  但一两次的还可以,如果每晚都有,还是用饭盒包得好好的,那就不是巧合了,所以拾荒老人今天就特意来的早了些想看看是谁放的,这次终于看到了是谁。
  “大爷你想多了,首先我是开餐馆卖吃的,然后我要保证每天食材的新鲜,所以这些卖不完的自然是要扔掉的。”袁州一脸严肃的声明道。
  这话袁州到没有说假,系统提供的材料,绝对是新鲜的,而剩余的食材一向是坚决回收的。
  但保证新鲜确实是实话,是以袁州继续一本正经的说道:“大爷您既然认识我,就肯定知道我抠门……哦不,是勤俭节约的美名。”
  这下老人倒是认真的点了点头。
  “而且以我店里一道菜的价格,老大爷你真觉得,我会白白把一道菜扔到垃圾桶?”袁州一脸认真的反问。
  拾荒老人想了想轻缓的摇头,的确按照他所知道的袁州的性格,似乎的确不会那么浪费,不过老人总感觉哪里没对,但一时又说不上来。
  “那为什么外卖盒……”拾荒老人又想起了这一茬。
  “哦大爷是这样的,实际上天才都是有怪癖的。”解释的同时袁州还不忘自夸,理了理自己衣领接着道:“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承认,但我也是天才,所以我的怪癖就喜欢是用打包盒,把剩下的,装得好好的才扔到这里。”
  好充足的理由,充足得让拾荒老人没话反驳。
  袁州看了看拾荒老人还准备说什么,又补上了一句:“之前东西都卖完了,一点也没剩,也不知道最近开始都会剩点东西。”
  忘说了,袁州这个行为是瞒着乌海的,否则估计就没老人什么事了,就算乌海知道了原因,估计也会偷摸的另外买些换了袁州这份大杂烩炒饭让老人吃别的。
  袁州也没有想要听老人为什么这么落魄,以及老人的故事,直接交代完就走了。
  拾荒老人看着袁老板,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然后拾荒老人才弯腰把袁州扔在垃圾桶面上的布袋子提起,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身后的灰色小挎包中。
  在垃圾桶中,翻找了一番,把塑料瓶和硬纸壳全部收集起来,只是随着钱越来越不经花,现在塑料瓶也越来越不值钱了。
  大概半小时之后,老人才离开垃圾处理站,说起来他刚才的行为,能够表现出,他和其他拾荒者的第四点不同。
  这拾荒老人翻垃圾,绝对不会把蓝色垃圾桶里面的垃圾翻到地上,甚至于有什么没注意掉到地上的垃圾,老人还会捡起来整理好。
  拾荒老人的住所,距离桃溪路还有点远,大概走路要四十多分钟左右,那里有一片原来的厂房,后来厂子搬走了,那一片地方倒也没有拆。
  一开始还有门卫看守,后来或许觉得太麻烦,每个月还要给门卫发工资,逐渐的也就没人看守了。
  而老人和生病的老伴就暂住在那里,当然除了这两位老人之外,还另外有其他两个流浪汉。
  至于为什么老人常年在桃溪路这街道溜达,因为附近都是高楼大厦和广场,没有垃圾处理站。
  路上买了两个白面馒头,老人背着东西慢慢的走回厂,老人和老伴选择的是以前的办公室,朝南,阳光很好,因为老伴身体很难自己挪动,但又喜欢晒晒太阳,拾荒老人尽可能的满足老伴愿望。
  走进房间,这废弃的厂房,东西都搬走了,所以房间中,直接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简陋的地铺。
  说是地铺,其实严格来说都不算铺,只是个睡觉的地方,先用一些干草垫在最下面,然后再铺上三层硬纸壳,表面上有一些棉花絮还铺着一层褪色的床单,被子倒是挺厚实的已经掉光绒毛的绒被,虽然上面还有被烟蒂烧过的痕迹,但却很整洁。
  房屋收拾得很干净,在窗台上,还有几朵花,因为老人的老伴喜欢花,所以拾荒老人,时不时的会带回来几束,一看就知道是花店丢下不要的那种,因为品相不好。
  “老伴我回来了,今天我见着那个送饭给咱们的人了。”拾荒老人放下背上的纸板和塑料,然后小心翼翼的放下挎包,笑着对躺在床上的老伴说道。
  第九百八十六章 伟大的华夏厨师
  拾荒老人进门就开口,而躺在床上的老人看得出来很是激动,眼睛亮亮的听着拾荒老人说话。
  “就是那个很出名的小袁老板。”拾荒老人道:“难怪,这炒饭那么那么好吃,是小袁老板就难怪了。”
  老伴声音很小的嘟囔了两句,老人知道说的什么,点头回答:“没错,真的是要记小袁老板的情。”
  二老又说了会话,这时候拾荒老人已经放好了捡来的塑料瓶和刚刚买的馒头了。
  拾荒老人和老伴,虽然已经互相叨叨了好几十年,但还没有叨叨腻味。
  这真的很不容易。
  老伴笑了笑,然后嘴巴动了动,说了一句话,但或许是牙齿漏风,又或者是其他,其实说了什么,别人是听不懂的,但老人却能明白。
  “吃东西了。”拾荒老人点头笑着一把扶起老伴,让她靠在一个用木头钉好的木架子上。
  当然木架子上也铺着干净的旧衣服作为缓冲。
  拾荒老人这才把小包放在了地上,然后去外面打水洗手,废弃工厂的水自然是停了的,所以平时洗手,洗衣服,以及冲厕所,都是用屯好的雨水。
  老人先把手洗了就进屋了,老伴的身体不能这样长期坐着,所以拾荒老人每次都是先伺候老伴把东西吃完再做其他的事情。
  “今天胃口挺好的,多吃了两小口饭。”拾荒老人笑眯眯的温和道。根本听不懂的。
  但拾荒老人却听得懂,老伴是说的,今天阳光很好,晒在身上暖和,所以心情开心。
  “这饭好吃吧,我今天可是特意在那里等那个送咱们饭的小伙子了,小袁老板精神的很,是个好小伙。”拾荒老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而他的老伴则是边吃边笑着认真的听着。
  “就是以前和你说过那个开店很厉害的小伙子,他店里的生意那是好得不得了,每天那人就跟排长龙似得,热闹的很。”老人边喂边说。
  不一会一份炒饭就只剩小半了,这也意味着老伴吃完了,拾荒老人让老伴躺好,这才开始吃自己的饭,快速吃完后又立刻扶着老伴去解决生理问题。
  因为老人的老伴翻个身都办不到,所以一天到晚,除非拾荒老人回来,否则是动不了的。
  当然拾荒老人身体也不算硬朗,所以还是很费劲的。
  不过就像拾荒老人说的,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老伴牙齿没掉完,牙齿还可以。
  否则搅拌机真的买不起。
  另一边勤俭节约有怪癖的天才袁州,现在已经回到了小店里。
  并且是和白天一样的食材,简单了来说,如果烧烤有新东西,就代表着餐厅中有了新菜。
  所以马志达之所以能够稳坐袁州小店头号新菜达人的身份,就是因为他加了“夜间烧烤敢死队”的微。
  马志达看见天空乌云密布,又知道烧烤多了很多新东西,所以特意跑来吃烧烤。
  然而,有一位姓墨菲的坑货说过,你越想迫切达成什么事情,那么事情的结果往往就是相反的。
  比如天空明明就要下雨了,但等马志达到了袁州小店的时候,夜晚的天空就瞬间放晴。
  “很好可以的,尼玛蛋。”马志达平时是个很有礼貌讲卫生的人,但他有一个很不好的怪癖,不高兴了,就暗戳戳的朝着那人吐口水。
  是以,今天生气的马志达,也这样干了,只见他朝天空呸了一下。
  然后……
  “卧槽,卧槽。”马志达边骂边匆忙的拿出餐巾纸擦脸,很是生气的大步离开了。
  不过当马志达走到桃溪路街头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又停下了脚步。
  他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作为袁州小店著名的新菜达人,马志达也是知道一点东西的。
  比如他就研究出一个规律,袁州小店晚上下雨时的烧烤食材,其实就是现有的食材。信群,里面如果有新东西,第二天马志达就会在店里瞧瞧。
  “不对,今天中午我在袁州小店点了一碗炒饭,然后特意翻了,没有什么新的菜品。”马志达皱眉思考了一秒,然后决定明晚再来一次。
  酒馆有申敏,袁州就会呆在店铺里研究美食,准确的说是在研究书中虚拟的美食。
  袁州这两天看了非常多的小说,然后能够满足他要求的,可能就是红楼了。
  没有错,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博大精深,有专门研究红楼梦的学者,称之为红学。
  红楼梦中诗词和景物衣裳的描写是一绝,但实际上还有一绝,就是对吃的描写。
  袁州兴冲冲的一口气跟系统提供了两三道菜,什么野鸡崽子烫、糟鹌鹑、瓜仁油松瓤月饼,以及胭脂鹅脯。
  无一例外的,系统的提示都是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已经有厨师还原了这些菜品。
  然后袁州知道了,原来还有一个菜系叫做红楼菜系,也就是专门烹饪红楼梦中的美食,在南方虽然不多,但也真的不难找。
  包括红楼梦中描写的最为详细,也是制作最难的茄鲞,也衍生出来了七八种的做法。
  袁州愣住了好久,才评价了一句:“可以,很好,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