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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在你眉梢点花灯 > 在你眉梢点花灯 第22节
  “不,今上是因为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仁德,一直为今上所看重。当年塔格草原蛮敌入侵,正是太子殿下保举老忠勇侯出征的。岂知那一仗虽胜了,却是惨胜,连老忠勇侯也因御敌而死。”
  “太子殿下原本身体就不好,老忠勇侯一死,他把过错归咎于己身,更是一病不起。”
  “后来朝堂上有人参老忠勇侯贪功冒进,今上为什么会信?他不是信,他只是想告诉太子殿下,塞北的仗没打好,不是太子的错,而是那些将军没本事。他只是想让太子殿下宽心,让他快些好起来。”
  “在今上心中,良将难得,可是一个未来的仁君,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随后今上才任命招远出征,把云洛调为副将,以示惩处。”
  “可惜,就是这个决定,把太子殿下送上了绝路。招远叛变的消息传回金陵,不过一月,太子殿下便呕血病逝。”
  “招远一案,为什么会成为今上的心中刺?不是因为招远投敌有多么可恶,而是因为太子殿下因此身陨啊!”
  裴铭说到这里,沉了一口气:“母亲,您且想想,今上这一生勤政务实,建立多少丰功伟绩,实实在在是个明君。可临到暮年,却犯了这么一桩……”
  他环目四周,见都是可信之人,续道,“犯了这么一桩糊涂官司——不委任云洛为将,反让招远领兵,累及塔格草原一役大败,数千百姓、上万将士赔进性命,累及太子身陨。”
  “这是今上一辈子的痛,您叫他如何面对?”
  “有时候,一桩事做错了,既然没有挽回的余地,那便容它错下去好了。谁都不去提,彼此才能相安无事。”
  “正如云洛这桩案子,只当他是跟着叛了变,又或是延误了军情,随意处罚责个就罢。只要顺了今上意,一笔带过去就行了。”
  “若您执意要让阑儿把云洛的急函呈去大理寺,呈去今上跟前,岂不等同于明明白白地告诉今上,‘您当年做错了,是您爱子心切,乃至挑错了将帅,您若是让云将军领兵,塔格草原上的将士与百姓们便不会平白牺牲,太子殿下也不至于因此而亡。’岂不等同于当着今上的面,去揭他的伤疤吗?”
  “还不如将这一份急函扣下来,只称是没找着,又或是耽搁了,一了百了。”
  老太君一语不发地听裴铭说完,问:“所以,你是因此才怂恿阑儿扣下洛儿的急函?所以,这也是你不愿让阑儿娶阿汀的原因?”
  “阿汀是忠勇侯府的孤女,一旦阑儿娶了她,日后便与忠勇侯府脱不开干系了。”
  “你怕今上一见到阑儿,就想起洛儿,想起招远,想起薨逝的太子?”
  “是。”裴铭点头,“母亲明白儿子。”
  “你糊涂啊!”老太君倏然起身,拄杖大骂,“圣心难测,你怎能凭着今上一时的态度,就妄图揣测他的心思?”
  “若一切真如你所说,今上早就对忠勇侯府生了嫌隙,三年多前,阑儿出征前夕,满朝均是质疑云洛叛变之声,今上怎会单凭琮亲王一句话,一力将洛儿的案子压了三年?”
  “若真如你所说,今上宁肯错下去,宁肯一了百了,今次洛儿的案子判下来,又怎会只治了一个延误军情的罪?”
  “是,你可以解释说,或许今上心中对忠勇侯府是有几分歉疚的。但今上也是人,更是一个明白人,你怎知他不会思过,不会亡羊补牢?”
  “当年太子之死,他至悲至痛乃至于犯下大错。但三年了,三年了啊,三年多时间,还不够他明白过来,痛定思痛吗?他如今是怎么看待忠勇侯府的,你从何得知?”
  “等他回过神来,你以为他看不出你与阑儿背后这些动作?你能料到他真正的心思是怎样的?”
  “他当然不会动你们,但你们这样钻空子,自以为揣摩到了圣意,从今往后,今上又会怎么看你们?怎么看待裴府?!”
  “更不提当年裴府落难,你被派去塞北那荒凉之地当知州,手上半点实权也无,若非云舒广帮你助你,你如何得以升迁?如何回到金陵?”
  “人行在世,当堂堂正正,上无愧于苍天,下无愧于已心,方能立足于这天地间!眼下侯府遭逢不测,只余孤女寡嫂,你,还有阑儿,却为了一己私利,趋炎附势,一味将她们撇开!”
  “人在做,天在看!”老太君气得浑身发抖,连连拄打木杖,“你们忘恩负义,迟早——迟早会遭报应的!”
  裴铭与裴阑见老太君如此,当下也顾不得跪着,连忙上前去扶她,劝道:“母亲,儿子不会不管侯府的,等这事风头过去,若阿汀那里有什么可相帮的,儿子定然会派人过去帮衬着。”
  “至于洛儿,他人已没了,这案子怎么定罪,对他来说都没什么要紧,明日一早,我便让阑儿上一封折子,请今上怜惜侯府的孤女寡嫂,不要断了侯爵的俸——”
  “你住嘴!”老太君嘶声呵斥。
  “不对,”她倏而一顿,像是想起什么,脸色一下发白,又连声道,“不对不对,你这么做,该不会是,该不会是……”
  然而话未说完,她蓦地提不上气来,双眼一翻,径自昏晕过去。
  —*—*—*—
  至中夜,程昶随琮亲王回到王府。
  雨已落下了,府门口的厮役举了伞来迎。
  回府的一路上,琮亲王都沉默不语,入了府,程昶拜别了他与王妃,就要回自己院子。
  琮亲王注视着他的背影,半晌,唤了声:“明婴。”
  明婴是程昶的字。
  程昶步子一顿,回过身来:“父亲。”
  琮亲王看着他,雨夜风灯,他执伞而立,明明还是从前那副样子,却实在有几分不一样了。
  到底哪里不一样,他这个做父亲的也说不上来。
  跋扈,闯祸,那都是明面上的,琮亲王记得,昶儿小时候也很规矩,日日粘着他哥哥,后来哥哥没了,他才一日一日地养歪了性子。
  就好比眼下自己将说的这番话,若还是从前的昶儿,他是不会对他说的。
  “裴府的事情,侯府的事情,你少掺和些。今上……你皇叔父上了年纪,金陵这些高官门第,水深得很,你该远离则远离。”
  出乎意料的,程昶的眉宇间没什么意外之色,更没追问原因。
  他只是点了一点头:“知道了。”
  琮亲王略一怔:“你……”
  他还当他近日与那侯府小姐走得近了些,想要搅和进这场是非呢。
  琮亲王妃见琮亲王这副样子,以为他又要斥责儿子,连忙拦着:“昶儿好不容易收敛了性子,今晚又没犯什么错,王爷摆脸色给他看是要做什么?”
  又想起一事,笑着对程昶道:“你今晚可仔细听你表姨说了?绾儿做得一手极好吃的莲花糕,等过两日你休沐了,母亲邀她过门,叫她做给你吃可好?”
  程昶愣了下:“绾儿?”
  琮亲王妃故意板起脸:“瞧你这心不在焉的样子?就是你那表妹,礼部林家的小姐,绾儿是她的闺名。”
  又切切打听,“你觉得她怎么样?”
  程昶反应过来。
  哦,就是他的那个相亲对象。
  他想了想,答:“还可以。”
  确实还可以。
  论长相,称得上是很美了;论性格,看样子也算温婉可人。
  这个年代不讲究学历工作和薪资,女子能读个书认个字就很不错。
  听那个林氏小姐说,她小时候念过《女则》与《论语》,是个识字的,这就行了。
  虽然还没什么感觉。
  程昶上辈子的恋爱史比较惨痛,由于先天的心脏病,几乎都是潦草收场。
  他其实很受欢迎,长得好看,又能静得下心学习,门门功课第一,从中学到大学,十年如一日的校园男神。
  高中时期,单是情书就收满了三个抽屉。
  初恋是在高二,女朋友是矮他一届的艺术生,少男少女,情窦初开,见个面拉个手就脸红心跳。
  有回晚自习下课,他送小女友回家,或许是弄堂里的月色太好,把小女友的脸蛋照得皎如霜雪一般,他心神微动,撩开她散在脖间的发,埋首便吻了下去。
  这是他的初吻,双唇碰上如花叶一般的柔软,心怦然得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可惜下一刻,他就晕了。
  事后在医院醒来,医生说,他是犯了心脏病。
  程昶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礼拜,其间老师来看过他,朋友来看过他,同学也来看过他,惟独小女友没来。
  两个礼拜后,程昶出了院,在学校里碰见小女友,小女友万分悲切地对他说,自己不能和他谈恋爱了,父母不允许那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有先天的心脏病,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自己眼前离开人世,她怕自己会受不了,会跟着他去,所以她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
  小女友最后流着泪说,她太喜欢他了,就算分开,她也会一直这么喜欢他的。
  小女友离开后,程昶一人在操场边的银杏树下立了许久,不是不伤心,但更多的是费解,他不明白太喜欢与分手之间有什么必然关系。
  但不久以后,当他看见小女友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他就了悟了。
  那个男生,高大,阳光,帅气。手里转着篮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
  人活在当代,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每天可面对太多选择,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预料到结果,有些事尚未坚持,便知道要放弃。
  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
  是自我保护。
  可惜他在初与小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没考虑到这些。
  他很孤单,小时候父母先后离世,他在孤儿院住了一阵,后来被老院长收养,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五年。
  初三那年,老院长去世,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钱养活自己。
  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亲近,大约是因为他较严重的心脏病,没人会与他走得太近。
  所以程昶在初与小女友恋爱时,是把她当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开始为彼此的未来打算,如何养好自己的身体,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创业,赚了钱,然后向她求婚,给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
  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他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再遇到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
  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个月,工作后再遇到的,听说他有心脏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条短信过来,意思很直白,“我觉得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未来”。
  期间也有一个坚持得久的,却在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装了起搏器以后,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机器才能维持跳动,或许在常人眼里,已不能算是个完整的人了。
  诚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时,最初那个小女友究竟长什么样,他已不记得了。
  只记得她很擅画画,临分手时,她送给他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画满了他各种各样的模样,看书时,写字时,微笑时,走在弄堂里回头看她时,笔触间略去他眉宇的恹恹病态,洒上阳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让程昶相信,她当年是真的太喜欢他。
  可惜那个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后遗失了,一如他不记得她的模样一般,并不怎么可惜。
  程昶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便如奔走在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最终在心上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且他的壳格外厚,仿佛杜绝了情念,以至于后来遇到再多形色万千的女子,他也没动过心。
  实在太难动心了。
  程昶工作几年后,参加过不少同学同事的婚礼,有的在欧洲的小礼堂里,有的在富丽堂皇的酒店,有的则是乡下的流水席。
  无论哪一种,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无论贫穷,富贵,疾病,相守白头,永不离弃。
  这是一双人走进彼此生命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