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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宠宠欲动:boss,请自重 > 第79章 总有刁民要害本宫
  被钟茉茉一通莫名其妙的骚操作之后,顾清欢并没有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她去影音室,找了一部原版的美国大片看,看到一半儿的时候,厉承骁终于回来了。
  顾清欢立刻扔了手中的零食,朝他奔了过去:“你回来啦……”
  厉承骁抱了抱她,摸了摸她的头发:“自己在家,有没有乖乖呆着?”
  “我当然很乖啦”,顾清欢想到了钟茉茉的事儿,又加了一句:“只不过啊,总要贱人要害本宫!”
  厉承骁忍不住笑了:“什么啊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看多了?”
  顾清欢想了想,还是不要提了,反正自己已经怼了钟茉茉,算是两清了。
  所以,她挽上厉承骁的手腕:“没什么啊,你中午吃饭了么?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出去吃点?”
  厉承骁嗯了声:“楼下的自助餐厅很不错……”
  两人一起穿好衣服下楼时,顾清欢总算是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乐极生悲!
  走台阶的时候,她正绘声绘色的跟厉承骁讲述着自己今天逛花园时看到的美景,下一秒,她就就觉得脚腕上一阵剧痛,当即惊叫一声:“啊……”
  厉承骁楞了一下:“欢欢!”
  美国女人的身材多半高大,顾清欢逛了会儿花园,觉得自己像是来到了巨人国,所以出来吃饭的时候,特意穿上一双九寸高跟鞋。
  没想到……
  顾清欢抬头看着厉承骁,快要被疼哭了!
  美国,乔森私立医院。
  顾清欢坐在轮椅上,被厉承骁推着,去做各种检查。
  她到现在都没搞明白,自己仅仅是脚腕扭伤了,为什么要来这边医院做这做那,甚至还抽了血。
  对此,厉承骁给她解释:“这家医院很权威,所以权当是做一个体检了。”
  顾清欢也就没有在意,反正又不用她走路,她只需要坐在轮椅上,想巡查一样到处看看就足够了。
  最后,医生才给她一瓶药膏,并建议她冰敷。
  就这样,顾清欢又被厉承骁抱着离开了医院放进了车子里。
  厉承骁没有上车,而是说:“你现在车里等一下,我回去跟医生问个事情。”
  “问什么事情?”
  她追根究底,他也答得敷衍:“问一个关于你的事情!”
  厉承骁说完,便帮她关上了车门,转身又回了医院里。
  他这一去,好半天都没回来。
  顾清欢百无聊赖的坐在他的车里,用手机上着网,顺便将手从车窗里伸出去,拍一下私立医院的豪华建筑和青青翠翠的草坪。
  拍到一半的时候,身后旁边有人走过来。
  那人是一个华人,穿着高跟鞋和女士西装裤,外面套着一件浅咖色长款大衣。
  她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烫着卷发,皮肤偏白,眼窝深邃,眼睛大而有神,再加上妆容得体,所以看起来格外漂亮优雅。
  意识到自己伸出去拍照的手臂挡住了她的去路,顾清欢连忙收回了说,说了声:“sorry!”
  那人却额外多看了她几眼,甚至还冲着她微笑了下,然后才离开。
  由始至终,她都没有说过话!
  顾清欢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会儿,才收回自己的目光,同时也意识到,厉承骁还没有回来。
  有些等不及了,顾清欢拿出手机,给厉承骁拨了过去:“你在哪里,快点回来啊,我饿了……”
  “马上马上,你转过头来。”
  顾清欢转过头,这才看到厉承骁已经朝这边走来了,正在朝她挥手。
  上了车,厉承骁驱车回了酒店,在一楼的海鲜自助吃了饭,然后才带着顾清欢回房间。
  当然,顾清欢现在是金鸡独立,所以出入都是靠公主抱的,也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然而很快,人们的目光就纷纷落到了顾清欢那只红肿的脚腕上了。
  回房间后,顾清欢盯着脚腕上已经抹了药,却依旧肿起来的那一块,心情顿时糟糕透了。
  原本,她还计划着跟厉承骁一起吃了饭,然后到附近的商场去逛街呢。
  现在可倒好,她走路都成困难,就不要提逛街了。
  厉承骁安慰她:“没关系,大不了在美国多逗留几天!”
  顾清欢仍旧哭丧着一张脸,因为脚腕上一抽一抽的疼!
  厉承骁抬头,看着门口敞开的行李箱里,还有两双高跟鞋。
  他走过去,把那两双鞋子提了起来,往垃圾桶里扔了进去,然后才回过头,说:“以后,好好做人——哦不,好好穿鞋,别再作死了!”
  顾清欢瞥了他一眼,目光继续落到自己的脚腕上。
  厉承骁走过来,将她的脚腕放到自己的腿上,轻轻揉着她的脚腕,眼睑垂下来,长而浓密的睫毛,遮住了他眼里的表情。
  半晌,厉承骁才说:“你一米七的个头,已经不小了。不过即便是再矮一点,老公也不会嫌弃你的,所以,以后不要穿恨天高了,扭了脚我还心疼!”
  顾清欢撇撇嘴:“这还算是一句人话!”
  厉承骁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眼神里爱意满满,看得顾清欢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
  在厉承骁的按摩和药膏的作用下,顾清欢的脚腕肿了两天之后,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
  而厉承骁也趁着她养伤的这两天,把自己的工作处理好,余下的时间,就都用来陪着她。
  顾清欢是头一次来美国,但厉承骁却是这里的熟客了,知道哪里的景致好看,知道哪里的牛排最地道,所以他便顺理成章的成了顾清欢的金牌导游。
  只不过这次……
  顾清欢看着商场玻璃柜里的高跟鞋,有些垂涎三尺。
  那双鞋子是名副其实的水晶鞋,鞋面是亮闪闪的银色小羊皮,前头缀着漂亮的珠钻和水晶花,细高的鞋跟,时尚感十足。
  厉承骁将手上的五六个纸袋子倒腾到一只手上,腾出一只手来拉住她:“给你买爱马仕的铂金包好不好?”
  顾清欢的目光依旧黏在那双水晶鞋上,像是盯着糖果的小孩子:“可是这双鞋很漂亮……”
  厉承骁低头看着她脚上穿着的舒适的运动鞋:“你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可是我喜欢……”
  “喜欢没有舒服重要!”
  厉承骁手上用力,拉着她快步离开了那家专柜。
  顾清欢有些不高兴了,一把甩开她的手,自己朝前走去。
  走过一段路,再回头时,厉承骁已经不见了。
  顾清欢的心里闪过一丝小慌乱,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没有他带着,她心里终究还是不踏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