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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 > 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 第10节
  他把碗里的豆腐端出来,笑着说:“丫头,我在公社买了豆腐,等会儿咱们煎豆腐吃,五香花生,给你当零嘴儿,我还买了两只新碗,两只新盘子,还有这个,梳子,给你梳头发用,肥皂,给你洗脸的,还有这个,听说人家女知青都抹这种雪花膏,我也给你买了,香喷喷的,不过你本来就香,还有毛巾,还有牙刷,你的,我的。”
  马小璇看着这些东西,心窝里又是一暖,然后抬头问:
  “这些花了不少钱吧?”
  “一共花了四块三毛钱,给你花钱,我高兴。”
  大胡子憨憨地笑着,一点也不凶。
  这人真是古怪,有时候凶的吓死人,有时候憨的像个傻狍子。
  马小璇把四块三毛钱记在心里的账本子上。
  再加上早上大胡子给她的两块钱,一共六块三。
  假如将来有一天,跟人家脱离关系,都得连本带利还给人家。
  马小璇道了声谢,把东西收进脸盆里,起身说:“那我去做饭吧。”
  第13章
  大胡子这么会疼人
  马小璇看着炕头的那口锅灶,突然不知该如何下手。
  她不会做饭呀!
  她连她那个高科技新式厨房都不太会用,更别说这种古老的土灶台了。
  如果大胡子不在这,她倒是可以把豆腐端到空间里,用她自己的厨房做饭。
  可是有大胡子在,不好作弊。
  高智源见她满脸无措的样子,起身道:“你刚来,还不熟悉,来,我跟你一起做。”
  “你会做饭吗?”
  高智源满脸自豪地说:“当然会,我在农场养猪,每天烀猪食,怎么不会做饭?”
  “——”
  所以,会做饭和会烀猪食,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高智源拎了水桶出门打水。
  场部有两口井,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平时吃水,都要到井里打水。
  高智源打水回来,洗了手,开始切豆腐。
  豆腐切好,放进新买的盘子里,他又去刷锅。
  灶台上有两个灶头,一大一小。
  大的放着大铁锅,小的放着小铁锅。
  高智源把两个铁锅都刷干净,先在大铁锅里倒了半锅水,这是准备要烧热水,顺便蒸包子。
  另一只锅,要用来煎豆腐。
  煎豆腐时,发现家里没葱。
  高智源到邻居家院子里拔了根葱,邻居女人笑他:
  “哟,大胡子,媳妇儿来了,变得这么勤快,又买大包子又做饭,从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会疼人?”
  高智源也厚着脸皮跟人家说:“从前没有媳妇儿让我疼,现在有媳妇儿了,当然得疼了。”
  “啧啧啧,牙都给你酸倒了!”
  高智源拔了葱回来,切成葱花。
  又到屋外墙边搬了一堆木柴,点了火。
  马小璇就搬了个小板凳,坐过去帮忙烧火。
  她虽然不会烧火,但这具身体是有记忆的,所以知道如何掌控火候的大小。
  两个人配合着,简单做了顿饭。
  做好饭,高智源把一张方形小炕桌放到炕上,把包子、煎豆腐端到炕桌上。
  又从旮旯里掏出一只藏的很深的玻璃瓶,从瓶中舀出一大勺乳白色的蜂蜜,给马小璇冲了碗蜂蜜水。
  马小璇低头看着蒸包子、煎豆腐、蜂蜜水,突然觉得日子好像也没那么苦,比她一开始想象的好多了。
  高智源却颇有些遗憾地说:“丫头,这是你在家吃的第一顿饭,我也没有任何准备,你也别嫌弃,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好好挣钱养家,别人有什么,你都会有的,不会让你比别人少了什么。”
  马小璇端起蜂蜜水,喝了一口,很满足地说:“已经很好了。”
  高智源见马小璇没有任何挑剔,噗嗤笑了:“你真好,一点都不挑。”
  马小璇觉得,这确实没什么好挑的,在这个年代,能吃得上煎豆腐、肉包子,还有蜂蜜水可以喝,比大多数人过的强多了。
  看来大胡子人是混账了点,但至少不是穷光蛋。
  而且,经过这半天的了解,马小璇知道,大胡子其实是农场的正式工,每个月有固定工资。
  农场的生活,和普通农村没有区别,大家都要干农活,都要种地养鸡、上山砍柴。
  但要说唯一的区别就是,农民是靠挣工分来分粮食,而他们是挣工资的,被称为农工。
  每个农工,每个月有三十二块钱固定工资。
  一样的工资,如果家里孩子多,日子肯定会过的很紧巴。
  大胡子光棍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只要他不胡乱花钱,他的日子,应该比那些拖家带口的人过的滋润的多。
  马小璇再想想现在的自己,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工分让她挣。
  连户口都没有。
  虽然她有一座两百平的大房子,房子里面也有不少东西,可在这个人员和物资都不能自由流通的年代,她一个初来乍到、对一切还很陌生的人,没有太多可以施展拳脚的地方。
  她倒是可以等两年后,恢复全国高考,到时候随大流去参加高考。
  可是在高考之前这段日子,她还得想办法活下去。
  所以,明哲保身第一步,先跟大胡子搞好关系,不能弄的太僵硬。
  想到这,马小璇很乖巧地给大胡子夹了块豆腐:“智源哥哥,你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高智源望着自己碗里的豆腐,鼻子又一酸,他真的感动坏了,他的媳妇儿怎么会这么好呢?
  比起农场那些母老虎,她的媳妇真的就跟小仙女一样好。
  他怎么没有早点遇到这么好的媳妇儿?
  有这样的好媳妇儿在身边,一天只吃一顿饭也高兴!
  高智源在感动中吃完了饭。
  饭后,马小璇去洗碗。
  高智源站到炕上,从房梁上摸出一个报纸包,打开来,里面有几根红肠。
  他拎了两根出来,又把剩下的红肠藏到房梁上去。
  马小璇看的目瞪口呆,刚才打扫卫生时,怎么没注意到这个纸包?
  高智源拎着红肠,有些不好意思地冲马小璇笑了笑:
  “我去给你姑姑赔个不是。”
  马小璇觉得没有必要,但是点了点头:“去吧……”
  大胡子早上确实答应过马英,要送两根红肠作为谢礼的。
  说到做到,不错。
  高智源拎着红肠来到马英家,立刻受到马英一家的热烈欢迎。
  马英望着那两根红肠,笑的合不拢嘴:“哎哟,大兄弟,跟你开了句玩笑,你当真啦,还真给我送红肠来。”
  “姑姑——以后我不能跟你胡乱叫,我得改口跟你叫姑姑了。”
  “哈哈哈——”
  高智源把红肠挂到了墙上的钉子上,小声说:“对了,还得拜托你个事儿。”
  “说,什么事,尽管说。”有了红肠,什么话都好说!
  “那个,你再写封信回老家一趟,你问问我老丈人还有丈母娘,小璇到底满十八了没?”
  马英又「噗啼」笑了:“我跟你实话实说吧,我真没蒙你,小璇那丫头真的十八了。”
  “你还是写封信问一下吧,问了我心里才踏实,成不?”
  马英一副「好说好说」的样子,连连点头:“行行行,我帮你写。”
  “现在就写,我来帮你写!”
  说着,高智源就把马英的儿子小桌子喊了过来,跟小桌子要了铅笔和本子,坐在他们家的炕上,以马英的口吻,写了封信。
  写好信,高智源把信装进兜里,回到了养猪场。
  找到养猪场的老王,问老王的大儿子什么时候回家。
  老王的大儿子在公社邮局工作,隔几天回家一趟。
  老王说大儿子可能今晚就回来。
  于是,晚上下了班,高智源直奔老王家,找到老王的儿子王大林,让王大林把这封信捎到公社寄出去。
  第14章
  挣钱的机会来了
  一封信,从大东北到大西南,估计来回要一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