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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穿到古代当名士 > 穿到古代当名士 第53节
  都是穿越太祖带的时代风气不好了!
  他习惯性的把问题推向社会,紧抿着唇盯着桓渐渐放大的脸庞。好在青天白日下,又是在都察院里,他倒没再越矩,只说了句话便又把身子直起来了。
  宋时强压着呼吸,半才把胸中那口气细细地、不招眼的吐出去,尽力平和地说:“打扰师兄许久,我先回去准备了。”又加重吐字说了一句:“家兄还要请些朋友到家,人多热闹,师兄愿意带人来也不妨!”
  别再跟上回似的帘子都不拉,关上门就敢跟他表白了!
  桓凌自然听得懂这言外之意,含笑应下,又低声打趣了他一句:“愚兄年纪尚轻,耳力还好,听得清你说什么,不必这样用力说话……看你累得脸都红了。”
  宋时就脸没红,也得被他这话说红了,盯着他运了运气,终于发现了新大陆,点着他隐隐透红的耳根说:“师兄说这半天话也够费气力了,看你累的耳朵都红了。”
  ……幸亏他们预先叮嘱门房不许打扰,不然有人进来听见他们师兄弟这对话,就得去向朝廷检举这两科会试舞弊。
  宋时忍到脸不热了才匆匆离开,桓凌又回到科里查阅旧兵报,晚上散衙之前,却找本科掌印给事中张大人借了匹马。
  张给事诧异道:“你家不是有车来接,怎地看上我这匹老马了?”
  桓凌淡定地说:“今日宋师弟请我过府,听说他家里还请了别的客人,门前必定挤得厉害,我乘车过去岂不要被堵在大街上了?还是骑马方便。”
  不过这马车也不可浪费。
  他牵着张大人的马与他走到得门口,见着家里的车马在街前停着,便引了张大人过去,吩咐道:“将张大人送回家,我晚上要去宋家赴约,你代我和祖父说一声罢。”
  那车夫慌忙叫道:“三爷,老太爷是派小的来接你……”
  话未说完,桓凌已拨转马头,潇洒地打马踏向长街深处。那车夫想追上他,又不敢扔下眼前这位大老爷不管,只得先把张给事中送到家,回去跟将事报给管家。
  三爷不知从哪儿找来的马,还扔了个上司叫他送,他做下人的也管不住他。
  桓侍郎听了管家禀报,冷哼一声,摆了摆手:“罢了,他主意大了,连我也管不住他,何况一个车夫!”
  他却也不好派人把桓凌叫回来,便叫人在院中点上灯烛,坐等他回家。
  直到二更过后,桓凌才夹着一匹大红湖丝绸缎回来。进门便见家里灯火通明,严阵以对,管家桓知福走上前道:“老太爷今日心中有事,桓三爷进去便先赔个礼吧,莫叫他老人家生气。”
  桓凌点了点头,夹着绸缎就往主院走,知福想替他拿着,他摇头道:“这是宫里赐的东西,我亲自拿着才显诚意。”
  这合是宋时从宫里得的赏赐之一。
  他拿了东西还没到家,就把这些东西该送谁都安排到了:那身官袍他自己留下;御酒藏到窖里等着爹回来一家人喝;几匹丝绸给他娘、姨娘和嫂子们分了做衣裳;两位兄长一人一朵金花留念;银锭打成银锞子给侄子们压腰。
  他兄长们本不好意思要他的东西,他却一定要分,要让家人都沾上皇家的喜气,两位兄长却之不过,便取了金花,又商量着要给桓凌一份作谢礼。
  于是晚上他吃过酒宴,将要回家时,宋晓便挑了最好的一匹绸亲手送给他,感激他这些年在福建照顾宋家父子、教宋时念书、帮他办讲学会……
  他醉意朦胧地说:“你是阁老府的公子,见识多了宫里的东西,自是不稀罕。可这上赐的绸缎是我家难得的珍惜之物,唯将此物送你才能略表心意。”
  御酒虽好,桓凌却是时常出入他们家的,到时候在家宴上便喝到了,还是这绸缎更适合作谢礼。
  宋时本来想挑件青缎子给他,可这两年苏州名士的衣着已兴到京里,时兴的是大红、紫红的鲜艳衣料,青色稍显过时,又怎么能当谢礼送人?
  两个哥哥做主,拣了匹又浓又正的大红绸缎给他。
  桓凌夹着红绸到堂上,他祖父自然看得不顺眼,叫他把宋家拿来的东西扔下。他双手捧着绸缎,笑道:“这是御赐的东西,怎能不恭敬?请祖父稍待,孙儿将这匹绸缎收好便来领责罚。”
  绸缎算什么,宫里赐的东西算什么,他们桓家得的少么?周王妃难道赐不下来么!
  桓侍郎怒其不争地说:“我桓家是造了什么孽,你这孩子竟一心想着个男人,一匹宫缎就当好东西了!你也不想想,若有人知道你看上退了亲的妹婿,咱们家上下如何做人,你妹妹在宫中会不会受人非议?”
  原本桓王妃的处境就够艰难的了,自家哥哥再与她前未婚夫传出什么“佳话”,可不叫她受人嘲笑?
  上回大儿媳到宫中,桓王妃便在她面前诉苦许久,说是周王对宋时颇有兴趣,还想借来桓家的机会召见宋时。这前未婚夫与丈夫见面,她只消想一想就羞愧无地,深宫中又无可以交心的人,每日都郁郁难安。
  桓侍郎不住地数落他,桓凌只是抱着绸缎静听,听他骂累了才轻轻地笑了一下:“祖父放心,时官儿还未许我什么,我本就不打算与外人说。元娘那里我会去请伯母劝解,她如今得偿所愿做了王妃,就该尽王妃本份,以周王为重。时官儿与她的婚事早已了断,元娘也不该再想着他了。”
  他转天便到内院求见伯母,请她进宫替妹妹开解心事;而另一边宋时也背着人偷偷找到了资深断袖赵书生,向他请教感情问题。
  本朝的断袖青年,到底为何喜欢男人呢?
  赵书生用一种近乎震惊地眼神看着他:“宋兄不是绝不好男色吗,怎么如今……是看上了哪家的……”
  难不城是京城的男娼比他们福建的好?
  也不能啊,他倒听说过京郊有男娼做半掩门的买卖,但也没有少笙当年那样堪当行头的绝色,又不像苏州小倌儿似的会唱戏,都只能说是平平啊。
  宋时严肃庄重地说:“赵兄过虑了,我只是感于世风如此,问问你一般人为何喜欢,没有自己要包占谁的念头。你不须疑心,我何必骗你?历代以来才子名妓都是风流佳话,本朝南风也不减南宋,难不成我家里养几个男娼还是说不出口的事么?”
  作者有话要说:策问内容选自杨一清文集
  第84章
  宋时这么理直气壮,赵悦书就信了。
  他虽然还不很理解宋时一个不好男风的人为何要来问这个, 却还是实实在在地讲了不少时下男风盛行的缘故——也和宋时前两天花了六毛钱买的一份科普文献里写的差不多, 就是把少年男子当作女子爱慕, 跟现代喜欢肌肉男的风气完全不同。
  那小桓同志看上他又该算什么心态呢?
  他假作掸衣裳,摸了摸自己结实的腹直肌、腹外斜肌、股外侧肌, 觉得赵专家好像也不怎么专。但毕竟赵悦书算个前辈,他还是多问了一句:“依赵兄所说,好南风便是喜欢美少年, 那为何有人喜欢年纪……就如赵兄这般情深不移, 欲与男子共渡终生, 不嫌弃他日后年纪渐长,模样不好的?”
  赵书生微抬下巴, 低着眼、勾着唇, 一副人生导师的派头教育他:“那些只爱皮肉色相的只是些顽蠢愚浊之物, 不配好男风。不是小弟自夸, 似我这等真心实意的人不只是看他外表好丑,爱的是他的风骨精神。”
  譬如他心爱的李少笙, 生得艳冠一县, 压过那些名妓佳人不说, 更有一身清高自爱的风骨。自从少笙与他定情之后, 便一向为他守身如玉, 不肯再奉承别人——至多是到酒席上唱曲儿助兴而已。
  为此他家少挣了许多银子,卜儿也没少打骂他,他都不曾动摇过。
  赵书生说着说着又掏出帕子沾了沾眼皮, 感叹道:“我当时被爹娘锁在家里念书,无暇自顾,也不知他在外头吃了多少苦……若非遇上宋兄这样的好人打救,少笙如今不知已属谁家了!我们夫妻能到如今,说起来都要感谢宋兄成全。”
  他把手帕胡乱一塞,起身给宋时行礼。
  宋时连忙扶住他,尴尬地说了声“是我份所应为,赵兄不用客气”,扶着他坐回去擦眼泪。
  赵书生一面擦着泪,一面给他讲自己和李少笙这三年两地分居故事。宋时实在看不下去一个大男人拿着手绢蘸泪的模样,又见他陷入了祥林嫂模式,满口都是他跟李少笙的悲欢离合,再讲也讲不出什么深层理论了,便找了个机会起身告辞。
  赵悦书还没说够呢,见他要走,手疾眼快一把捞住他的袖子,扔下手帕说:“我有件事早想请宋兄帮我,今日你不来问我和少笙的情缘,我还不敢跟你说,既知你也不厌恶我等男子之情的恋情,我便大胆一回了。”
  他一个连自家墙头都翻不过去的真正文弱书生,自然是拉不住宋时的。
  不过两人在福建数年的交情,又千里迢迢同到京师赴考,他既开口说了个“请”字,宋时自然也不能拒绝,便又坐回去问道:“不知赵兄何处用得到我?别的不敢说,读书科考之事弟自会尽心到底。”
  然而赵书生一个有家室的人,心早不在读书上了,摆了摆手说:“科考中不中三分在人为,七分在天命,小弟也不作奢想,只借这名头留京与少笙过几年日子罢了。将来若家里人催问,索性捐个小官去外任上,岂不任我们快活度日?”
  他倒不想让宋时教他念书,而是想让宋时给他写一本像《白毛仙姑传》那么震憾人心的,讲他和李少生恩爱浓情的……小说也好、诸宫调也好、院本也好,只要将他们的经历写成一个热闹圆满的故事就好。
  宋时当场便拒绝了。
  他写《白毛仙姑传》时可是改编了样板戏之一的《白毛女》,写他们俩的恋爱故事,他能怎么写?难道改编《游园惊梦》,先把他写死,让他魂魄跟李少笙相恋,后来因为李少笙被人抢走,又从坟头爬出来抢人?
  ……那就成鬼故事了。
  宋时正色推辞,赵悦书却软磨硬泡,最终吐出了真意:“你那一套《白毛仙姑传》唱得天下皆知。如今世人提起王家就是王世仁,城外几处神庙都在配殿里供了白毛仙姑,说是仙姑曾在那里吃过供品;早不知王家家主原名王钦,城外从不曾有个杨喜儿了。我只求宋兄给我们也写一部这样的佳作,将少笙写成良人,写我们两人得你状元公帮忙做主结成夫妻的故事,求宋兄成全。”
  宋时为难地说:“我这诸宫调是怎么写出来的,你难道不知?”
  他就抄个大纲,抄几个名句,稍微改写得贴近封建社会价值观一点,剩下的全凭李少笙请来的民间戏剧作家孟三郎执笔,赵悦书岂有不知的?
  但赵悦书请他本也不是想让他写出全本戏来,只消是他亲笔写的,能写出他状元公义配男夫妻就够了,剩下的他自然能找人编写润色。
  他再三再四的求,要求又放得极低,让给个小说就行,宋时却不过他的请托,只好答应下来:“那我回乡祭扫时便写,写得不好的便请赵兄包涵了。”
  赵悦书满心欢喜地道了谢,又叫人取了一个红绫封皮的书匣子,一盒点心、一瓶上京时捎来的苏州小瓶酒,并一刀京里特产的清酱肉,都给宋时拎上,两口儿客客气气地把他送出大门。
  宋时回去先把点心撂到厅上,酒、酱肉交给厨下存放,过两天好带回家去。
  那盒装得异样精美的红绫书匣,他也不免打开看了一眼——不是他预想中的精装《白毛女》,翻开卷首第二页,迎面便是一对交缠相抱的男子冲入眼帘,细节处写实的画面吓得他险些把书丢出去!
  稳住!活的都见过了,这画不算什么!
  好在古代这画法并不像真人,该露的也什么都没露,细看其实没什么太刺激的。他定了定神,又把书拿稳当了,眯着眼继续往后翻了几页。
  卷头几页插图翻过去,后头便是小说了,看来是供他写赵李情史时借鉴的。
  宋时松下心,快速浏览了几页:这套书敢情只有插图唬人,违禁内容也就是个三言二拍水平,远远及不上兰陵笑笑生的大作;故事情节更是老旧俗套、千篇一律,还不及网上推送的小学生文笔网文,他随便写写也可以交差了。
  他甚至有信心当场写出一篇力压这整套南风大作的文章。唯一可虑的便是……要不要写卷头那种内容?
  他毕竟是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虽然没看过这种小说,拿别的凑凑改改应该也能写得出来吧?
  无非是先亲后抱……
  这个描写套路出现在脑海中的刹那,那天被人压在这椅子上,抱在怀里亲吻的情境便猛地涌上心头。当时因为紧张模糊了的细节不经允许便清晰地重现在眼前、指间,他甚至能记起掌心丝绸衣料从被体温从凉滑捂到温热的触感。
  手里的书重重落在地上,他被声音惊动,低头看了一眼,却也只是僵坐在椅子上远远地看着,不肯弯腰去捡它一下。
  这书不要带回家了,文章也不急着写了,等回家之后有了灵感再说吧。
  他在那里放空许久,才从椅子上起来,指尖儿捏着书丢回匣子里,搁到一个存旧书旧稿的书箱底层,起身去收拾回乡的行李。
  从他随宋举人离乡背井去南方做官,已经有六年多不曾回保定了。
  虽说他是个穿越者,不会像真正的孩子那么想家,却也早就回去想见见嫡母、嫂子和侄儿侄女们。他收拾东西时,比兄长们更加急切,这也不要那也不带,恨不能光着身儿就回保定。
  他二哥见他几乎只带了一副铺盖、几件衣裳,将将够路上用的,剩下的都留在原处,不禁皱皱眉说:“咱们回去,这院子就好交还桓大人退了,你留下满院子的东西,人家如何退租?”
  ……不必退租了。
  这房子已经是他的了。
  只是那天桓凌送了房子给他,之后又亲他又告白,闹得他竟把自己成了有房一族这么大的事儿都给忘了,没及时告诉哥哥们!
  他只一想起那天的画面,从心口到指尖儿都颤微微的,下意识想以手掩口,手都抬到了半空才猛地警醒过来,抿了抿唇,虚按着一旁的桌子说:“二哥不必担心,前两天桓师兄就、不,我就托桓师兄将这座小院买下来了。”
  “你竟能买下这院子?时官儿,你哪儿来这么多银子,不会是找你师兄借的吧?”
  宋昀喊了这一声,本来在指挥人搬东西的大哥也被他惊动了,连忙过去问:“时官儿你跟哥哥们说,这房子是何时买的,怎么买下来的?”
  是……是我师兄告白时送的搭头。
  宋时誓死不能说出实话来,只好承认:“不管能不能劝动娘进京,等爹进京任职,也得有个离宫里进的下处住着。所以我前两天请师兄做中人,把这院子买下来了。红契已办好了,共花了三百四十两银子,我师兄已经给垫上了,哥哥们不用管这事,等我做官之后慢慢还上就是。”
  他大哥又感动又心疼,却不敢放任他这不声不响做主的毛病,教训他几句:“这样的大事怎能不跟兄长们说?家里是拿不出这三百多银子吗,要你小小孩儿拿自己的薪俸慢慢还人家?”
  宋时忍不住提醒他一句:“大哥,我已经二十多了,号都取了。”
  他中举之后就给自己取号白石,取的是保定府著名旅游景区白石山之名,还花二钱银子刻了私印。
  当然,白洋淀比白石山更有名。不过任谁也不想别人一见自己就想起红心流油的咸鸭蛋,他只好忍痛放弃了这一名胜,改蹭了稍远处的白石山。
  他大哥却没被他带偏,皱着眉说:“你都做状元的人了,还这样粗心,这么大的事竟不早说。早知道那天就该多给他些礼物,也该谢他借你银子的情份。我们什么都没说,倒像不知感恩似的。”
  大哥又做主请了桓凌过来,谢过他替宋时买房子的情分,说好等弟弟回京做官,便把买房的银子还给他。
  桓凌自然不肯,推辞道:“我与时官儿在家在福建时都是同吃同住,我也没少受过世叔关照,咱们两家就如骨肉一般,这个小小的院子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