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锦年 > 第69节
  深夜,他们回到家中,姜锦年花了很长时间洗澡。傅承林在书房待了一会儿,手里攥着药瓶。医生说,当他狂躁到暴怒的程度,就要靠药物稳定情绪,但是这玩意儿吃完了,就像治疗抑郁症的药,会比较困,倒床就能睡着。投资市场上风波翻涌,利益关系诡谲百变,他能做到心如止水……不过,家人出了大事,他的情绪不可控。
  他扔开药瓶,翻查日历——还有半年,他母亲就出狱了。
  他拿起签字笔,在日期上画了个杠。
  姜锦年方才从浴室出来。
  她的心情依然低落。今晚,她遭遇一种不公平,只能用另一种不公平反击。她试想,倘若傅承林没有出场,夏知秋等人会重视并相信她吗?答案是否定的。
  男人嘛,总是更理解男人一些。
  她还记起,剑桥大学有八百年校史,直到几十年前,才愿意招收女学生。全球五百强企业里,又有多少女性高管呢?也不知女人的职场天花板何时才能消失,怎样才能让男同事把她当做男人。
  最为讽刺的是,高中与大学前两年,姜锦年外貌粗陋,不修边幅,男同学真把她当做同性,私下相处时,倘若得她指点,或帮助,便有满腔兄弟之情。
  姜锦年趴回床上。
  她蒙着被子,如鸵鸟,如乌龟。
  傅承林将她的被子一剥,双手握住她的腰,像是从锅里捞一只饺子。姜锦年凶巴巴地问:“你干嘛?”他吻着她的后颈,道:“亲我老婆。”姜锦年被他弄得很痒,维持了几秒静止,娇声娇气道:“你抱抱我。”又说:“我还是委屈。”
  傅承林道:“委屈是正常,那人不仅下流,说话也很难听。”
  姜锦年双手托腮:“我的应对措施,不够机敏。”
  “你已经做得不错,”傅承林半靠着床头,覆手摸着她的头发,接着说了一句,“不过,某些情况下,你没法儿讲理,嚣张的是作恶者,吃亏的是老实人。”
  房间里阴暗不见天日,他卸下心中面具,冷冷淡淡如自言自语:“你那位同事,仍然算个麻烦,怪我没有和平解决。我问问你们总监,是打算留他,还是留你。”
  第68章 辞职(一)
  坦白地说,姜锦年不想离开目前的公司。她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付出了很多,突然甩掉一切内部资源,她实在是不甘心。
  几个月前,姚芊曾在聚会上泼酒取笑她。当时姜锦年可以忍。但她今晚之所以忍不了,大概是因为,被人恶意骚扰太恶心了。
  那人的言辞与举动都带着蔑视,将她当成玩物,料定她没有声援,无法辩解。她的工作职位还比他高。于是心理的落差,更增添了一丝无力感。
  她开口问:“我是不是很不懂事?”
  她平心静气道:“我没什么资历背景,应该学会圆滑和灵活多变,而不是硬碰硬。如果没有你,我今晚翻不了盘,第二天上班……”
  傅承林安抚她:“圆滑是做事留一点儿余地,让人感到舒服。你那位同事敢做不敢认,只会侮辱人,没必要再跟他装朋友。”
  姜锦年认真思索:“嗯,是这个道理。”
  傅承林侧身,揽手抱住她:“别多想,睡吧。”他们贴得很近。姜锦年搂紧傅承林的后背,手心隔着一层单薄衣料,有意无意地摩挲了半天……他快要出差了。这一个多月以来,她过于依赖他,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呢?她暗忖。
  忖度完毕,她凑近他的耳朵,先是说:“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忙,我努力不给你拖后腿。”接着她以舌尖勾描他的耳形,轻抿着又含又吮,暗怀百般柔情与温存。
  傅承林正要握住姜锦年的肩膀,她反而将他的手按在了自己胸口,还问:“你喜欢……”
  “喜欢”之后说了什么,她也不太记得。她只觉得他今晚非常克制,格外照顾她的感受,心中一时充满了他赠予的安全感,使她越发黏着他,双腿将他缠得更紧。这一次做完,她很舒服,但还是很累,当夜睡觉就睡得比较踏实。
  第二日早晨六点,她习惯性地睁开双眼。
  傅承林还没起床。他平躺着睡觉,攥紧了她的左手腕。姜锦年舍不得吵醒他,卧在他身旁又消磨半个小时,直到傅承林放开她,摸了摸她的指尖,悄无声息地离开卧室。
  被窝里,尚有他的余温。
  姜锦年滚到那块地方,扭来扭去又蹭了蹭。
  她抱紧了傅承林的枕头,心道:今天的办公室与往日不同,怕是入职以来的最大挑战……她理当谨言慎行。她还要升职加薪,争做基金经理。
  做好了心理建设,姜锦年表面看起来一切如常。
  她准点上班。
  夏知秋和她打招呼:“你来了?过来帮我看看昨晚上到今天早晨的经济事件,今天是高东山主持晨会,你跟他的行业研究方法有几个相似点。”
  姜锦年立刻跟紧他的脚步。他忽而顿了顿,问她:“昨天休息得好么?”
  她莞尔一笑:“还行,你呢?”
  夏知秋道:“我?我又没什么事,顶多被几个人贴到了论坛里,问我是直是弯,有没有对象,结没结过婚。”
  他推开办公室的玻璃门,笑说:“我披着马甲回了一句,这男人离婚六次,不是好鸟。”
  姜锦年感叹:“六次啊。”
  夏知秋扭头看她:“假的哦,我哪儿结过婚,光棍一条,惹人觊觎。”
  姜锦年捧场道:“那还真让人担心呢。”
  夏知秋往座位上一坐,膝盖抬起来,缓缓抵住了桌沿。他这人偶尔坐没坐相,慵懒又散漫,身负实力却桀骜不驯,气质可以说是较为独特了。
  想到这里,姜锦年思维停滞……对了,夏知秋在罗菡手下时,也是一贯的我行我素。她应该尽力摸索他的策略与研究方式,才能更好地辅佐他。
  夏知秋问她:“你在回想昨天晚上那个论坛热帖?”
  姜锦年摇一摇头,脱口而出:“我在考虑,要怎么更好地配合你的工作,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毕竟我是你的助理。”
  “我是你的助理”,她说。
  夏知秋心念一动。
  他合上了笔记本,胳膊肘撑在桌面,两手交握,摆出一副罕见的严谨态度:“你能这么想,当然最好。昨晚出了一连串的事,没人愿意见到那一幕,我会把你们的工作调配开,近期不影响组内的研究氛围。”
  虽然他和姜锦年都知道——
  怎么可能不影响呢?
  大家既不健忘,也不是傻子。
  *
  上午工作时间短暂,涌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琐事,夏知秋用不惯下单软件,忙着和交易员商量,下完单就开始看盘。他过得紧张而充实,中午还约了别的经理吃饭,这一天与平常没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他想。
  下午,大部分同事都在做研究。姜锦年试图调整一个投资组合,并写了一份报告,桌前光线忽然被阴影遮挡,她仰头一看,居然又是老花。
  她暗叹:先撩者贱。
  老花哑声和她说:“我昨晚去了医院,知道吗?喝完那瓶白酒,嗓子辣干了,人废了,亏我没凉凉在包厢。”
  姜锦年道:“关我屁事。”
  老花冲她竖起拇指:“论手段,你说第一,没人第二。去年三四月,我听人讲,你要和纪总结婚,你呢,头一甩,就又找了一位傅总,个个都不是善茬,我们老百姓惹不起。”
  姜锦年翻扣鼠标,与他直视:“求你别自称老百姓了,哪有你这种揩完油还骂人的老百姓……”
  “ktv里没有摄像头,”老花陡然拔高音调,“你们就是在拿我开涮!你当我好欺辱?”
  有人被他一吓,水杯摔落在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老花上午没来公司,下午才出现。而他刚一露面,便来挑起战火和纷争,如果说他没有事先准备,那是不可能的——他不准备善罢甘休了。他还说:“这份工作,对我就那样吧,可有可无的,我不跳出来告诉大家事实……”
  夏知秋听见了他们的争吵。
  夏知秋走近几步,挡在姜锦年面前:“你没做过,会喝一瓶五十几度的白酒?你在组里争资源争机会,就没栽过跟头,昨晚喝酒不是因为心虚是因为什么,酒瘾犯了?”
  老花伸出一根手指,半空中绕了几个圈。
  环环绕绕,而他笑道:“我咨询过律师,这官司,我一定会打。我认识一个朋友,家里是事务所的,他们都愿意帮我忙。”
  夏知秋道:“我要是刚出学校没几天的毛头小子,还能被你唬住。你一定要打官司,我没胆,就怕你不打。”
  他态度莫名坚决了。
  与昨晚不一样。
  老花纳闷。他今天凌晨出院,还调查了一下姓傅的大佬名单。他发现,静北资产的老板姓郑,那么,所谓“傅总”大概率是给人打工的,狂什么狂呢。
  老花双手握着衣角,扯平他身上的衬衫。他迈出一步路,与夏知秋插科打诨,说什么一个人的尊严被轻视践踏,在座的每一位同事都有责任……等等之类。
  姜锦年懒得再听。
  她出去透气了。
  另一位女实习生跟上了她的脚步。
  门廊外,实习生说:“姜姐,我们把事情闹大了吗?”她还小心翼翼地解释:“昨天我是想帮你,可我在闷头玩手机,完全弄不明白情况。”
  姜锦年安慰道:“放心,跟你没关系。”
  她说着,转身往外面走。
  实习生还在问:“昨天包厢里超级黑,他摸下了腰,有没有可能,我就是假设……他不是故意的呀?他好委屈也好冤枉,工作都不打算要了。”
  姜锦年驻足,背对着那个小姑娘,说:“如果某一天,你来上班,每个男同事都搭住你,抚摸,捏揉,七八秒钟吧,再骂你一句——二十来岁的老妹子别碰瓷我,你什么感受?”
  她没做声。
  姜锦年走远了。
  在姜锦年消失的这段时间里,夏知秋第一个接到上级通知。他再三权衡,自认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少每天不会再有人到办公室里没事找事了。
  很快,大家都听说一个消息:老花被开除。
  有人惋惜:他智商高,吃苦耐劳,还愿意带新人,仅仅是犯了一次浑,上面的惩罚太过严厉。
  但是夏知秋说:老花的投资策略粗浅,去年还犯过错,已经是他们组里的污点。
  夏知秋从记忆中搜寻,找出几个公认的缺点。他不会去捞一个上不了岸的溺水者,甚至要往河里扔几块石头,以儆效尤。
  傍晚七点,他下班了。
  他这日子过得比去年累了许多。
  地铁站外,人山人海。他拎着公文包,在报刊亭买了一本杂志,刚翻两页,另一只手搭住封面,他侧目,正好与谭天启对上。
  “呦,”夏知秋道,“老谭。”
  谭天启接话:“酸菜面。”
  这是他俩当年的玩笑话。工作最辛苦时,他们曾挤在办公室一张桌子前,各自吃着方便面,也算是同甘共苦过的朋友交情。但是今时不同往日,谭天启直言道:“你的心思被工作以外的事情,分掉了不少吧,小夏。”
  落叶泛黄,凋落在一片报纸间,谭天启执起叶脉,莫名感叹道:“唉?一叶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