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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第1节
  《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作者:火折子
  作品简评:社畜刘美云穿到七十年代凄惨短命的女孩儿身上,为了安稳躺赢,她果断选择嫁给军人陆长征,开启海岛随军生活。婚后,刘美云一下生了三胞胎,夫妻俩带仨娃,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改革开放后,已经是三个孩子妈的刘美云,考大学、创业、带孩子,互不耽误,夫妻俩携手共赢,互相成就。
  本文讲述七十年代海岛夫妻共同孕育三胞胎的有趣日常,作者文笔流畅,语言轻松幽默,让读者能身临其境感受那个质朴年代美好纯真的家庭生活,以及三胞胎养成的温馨快乐,更有已婚妈妈创业奋斗的励志过程,值得一阅。
  第1章
  “美云,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明天就要演出了,你腿伤成这样怎么跳啊?”
  “而且听说明天好多领导都来,你还是领舞,这下怎么办?”
  刘美云刚从台阶上不小心摔下来,小腿擦了好大一口子,流了很多血,更严重的是,脚踝骨折,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她额间冒汗。
  部队军医给处理后,说是最近半年别想跳舞了。
  “对不起”刘美云噙着眼泪,声音又小又糯。
  原主就是这样的性子,胆小怯懦,说话声音细得跟蚊子似的,偏偏身段好,皮肤白,长相娇美,只要站在舞台上,随便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特能勾人。
  “这还用问,冯团肯定让秦小月顶上啊!”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儿大大咧咧说道,语气很是不痛快。
  刘美云朝她看过去,认出这是和她一个宿舍的宋红英,比原主大两岁,心直口快,算得上是原主在文工团里,唯一无话无说的好朋友。
  “秦小月想当领舞都想多久了,这下老天都成全她!”宋红英毫不掩饰自己对秦小月这人反感,其他人听了,有附和中立的,也有聪明一言不发的。
  刘美云却是冒着冷汗,不动声色岔开话题,“演出顺利才是最重要的,你们别担心,冯团长会安排好的,千万不要因为我影响了明天的演出啊。”
  头回听到刘美云在人多的时候,能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众人还挺诧异,都以为她是担心演出,于是又一个劲儿的安慰她。
  比起拿鼻孔瞧人动不动就找茬的秦小月,团里大部分人对刘美云还是挺有好感的,人漂亮,跳舞好,也不傲气,就是胆子太小了点。
  早上刚穿过来,就不小心把自己腿摔骨折的刘美云,咋可能会担心明天演出,她是担心自己的小命!
  刚穿过来的时候,眼前闪过原主短暂的一生。
  十八岁下部队演出,被秦小月在部队当兵的发小一见钟情,没等两人擦除火花,原主就因为一场演出事故把腿给摔断了,自卑又懦弱的原主,拒绝秦小月发小的嘘寒问暖,形势逼迫下把自己嫁到农村去了。
  更惨的是嫁人后,原主父母意外去世,留下年幼的傻弟弟,原主不顾丈夫反对,到农场千里迢迢接回弟弟后,和丈夫婆婆矛盾升级,轻则打骂,重则虐待,每天过着水生火热的日子。
  直到77年冬,高考恢复,原主想参加考试,丈夫婆婆不让,弟弟又在这时候突然溺水身亡,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原主终于崩溃,跳河自尽。
  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蹉跎一生,年仅二十七岁就香消玉殒,怎一个惨字了得。
  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秦小月这个人。
  秦小月嫉妒原主漂亮,能当领舞,连自己从小喜欢的人,也对原主一见钟情,原主演出事故,和被逼嫁人,秦小月都脱不了关系。
  刘美云是真害怕秦小月这个疯女人,心狠手辣,嫉妒心又强,关键人家里不简单,尤其这几年,谁惹谁倒霉。
  别说参加明天的汇演,就是继续留在文工团她都不敢。
  “你怎么突然想退伍?不就是受伤吗,修养半年就可以继续跳舞了,你现在都能当领舞了,还这么不懂事?”
  冯团长来医院看刘美云的时候,被小姑娘突然递到跟前的退伍申请,给吓了一跳。
  这孩子当年还是她下地方选上来的舞蹈苗子,这么多年一直乖巧勤奋,没出过任何岔子,这次一个意外,就突然要退伍,很是蹊跷。
  “你老实告诉我,为什么要退伍?是不是受欺负了?”
  刘美云眼皮跳了跳,在冯玉娟面前不敢松懈,鼻子一酸,眼泪一颗颗往下砸,哽咽道:“是我走神了,对不起冯团长,我……我没办集中注意力。我爸写信说我弟生病了,我妈又把腰给伤着了,我实在是担心他们,我想回去,我不想跳舞。”
  想到原主的悲惨遭遇,刘美玉挤两滴眼泪还是很轻松的事。
  而且冯团长虽然平时严肃刻板,但心眼不错,在原主离开文工团的时候,还偷偷给原主塞过路费和干粮。
  “你一个女孩子,回去能顶什么用,留在文工团还有份津贴能寄回去帮衬。”冯玉娟不赞同。
  刘美云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父亲原本是大学老师,母亲也是学校职工,只不过前两年发生变故,日子不太好过。
  “我想回去照顾他们,冯团长,求你了,我不想呆在这里。”刘美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管冯玉娟怎么劝,就是铁了心要回去。
  要是没有秦小月在,自己留在文工团确实是最好的一条路,就她家这个背景,不管去哪儿,都没有呆在部队安全。
  冯玉娟被闹得头疼,平时多听话的一个孩子,突然犟起来,那是一点回头路都不留的,而且,她又想到自己早上刚接到调令,等刘美云修养半年再重回舞台的时候,自己已经顾不上她了。
  没办法,只能稍稍松口,“行了,我考虑一下,等汇演结束再给你答复。”
  送走冯玉娟,刘美云松了一口气,身心俱疲的擦干眼泪,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文工团肯定是不能再呆了,不仅如此,在部队的这些天,她也不敢乱跑,就怕宿命这个东西,会安排她遇见那个能让秦小月发疯的男人。
  就这么回家吧,刘美云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原主的父母,而且等过两年,原主父母就会调去农场工作,她要么跟着去,要么就自己下乡当知青。
  反正哪条路都不好走。
  刘美云有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力感。
  可是不上山又不行,因为山底下有条叫秦小月的疯狗!
  第二天的文艺汇演,不出众人所料,秦小月果然代替刘美云,站在了领舞的位置。
  演出还算成功,没出啥意外,就也没有很出彩就是了。秦小月中间因为紧张,还跳错了一个拍子,挨了冯玉娟一顿批。
  这些都是在演出结束后,来病房给自己带饭的宋红英告诉她的。
  “美云,我们还是喜欢跟你一起跳舞,那个秦小月太自以为是了。”宋红英坐在床边陪她,忍不住发牢骚。
  刘美云盖上饭盒,本来想叮嘱她别得罪秦小月,可病房人多眼杂,说这些也不方便。
  只能故意岔开话题,和宋红英扯些有的没的。
  “我们明天就回文工团了,你留在招待所的东西,我先帮你收拾了。”宋红英帮刘美云洗干净饭盒,一看时间也不早了,就打算先回招待所。
  “嗯,那你注意安全。”刘美云躺在床上,感激的和她挥挥手。
  从穿到这个年代,除了要防着秦小月,刘美云感受到更多的,却是人情的温暖。
  宋红英被刘美云脸上甜美又干净的笑容弄得小脸一红,心里庆幸自己不是个男的,要不然真招架不住。
  刘美云长得漂亮,还不是一般的漂亮,而是那种人看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独特美。宋红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目前来说,她还没见过长得比刘美云更好看的。
  宋红英走后,刘美云又自己睡了会儿,迷迷糊糊被人摇醒的时候,就看到冯团长正在站在床边。
  “团长”刘美云揉了揉眼睛,赶紧坐起来。
  冯玉娟看见女孩儿睡得脸蛋红扑扑的,声音又甜又糯,心里一软,原本严肃的声音,不自觉就放柔了些,“嗯,起来清醒下,我带你去食堂吃饭。”
  去食堂吃饭?
  刘美云瞄了眼自己的腿,虽然困惑,可也没问什么,只迅速套上军大衣,用早上没还干透的湿毛巾擦了把脸,就拄着拐杖跟冯玉娟去了军医院的食堂。
  军医院的食堂并不是很大,打饭的窗口总共也就几个,这时候在这儿吃饭的大部分都是医院职工。
  “婉君”冯玉娟笑着朝坐在食堂中央,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招了招手。
  女人看着和冯玉娟差不多年纪,气质出众,举手投足间显露的仪态,不像是普通家庭出身。
  “这是军医院的陆医生,你叫陆姨就行。”
  手上被冯玉娟轻轻捏了下,刘美云赶紧和人打招呼:“陆姨好,我叫刘美云。”
  她声音不高不低,少了原主的胆怯卑微,又不那么尖锐,婉转悦耳,倒是让陆婉君微微有些吃惊。
  “这就是你的好学生?”陆婉君笑了笑,把桌上提前打好的两份饭菜递过去,“饿了吧,边吃边说。”
  刘美云朝冯玉娟看了一眼,在她旁边的空位坐下。
  第2章
  虽然是边吃边说,但刘美云大部分时候,是倾听的那个人。
  只偶尔,才被陆婉君问一两句家里情况,和平时喜好啥的。
  刘美云虽然刚开始困惑,后来就渐渐上道,猜测冯玉娟可能是想托陆婉君帮自己在部队介绍对象的。
  再有两个月,就是六九年,距离七七高考却还有整整九年时间,那时候她都二十七了,不可能一直不结婚不嫁人。她家里情况不好,还顶着一张漂亮脸蛋,就算回家,也只有上山下乡这一条路走。
  刘美云心里突然没有底气,要怎么把这九年,平安顺遂的度过去。
  因此,在吃完饭冯玉娟低声问她愿不愿意在部队相看个对象,以后随军留下来的时候,刘美云只稍稍思考了下便点头。
  这个时候有随军资格的人,至少也是个副营长,或者当了十几年兵的军人,冯玉娟是怕她以后日子不好过,才会帮自己相看对象,提出让她以后随军那个话,这是在替她找后路。
  “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冯玉娟叹了口气,不落忍的摸了摸女孩儿脑袋,低声说:“我跟你陆姨是老战友,她看人眼光毒,不会找那些不靠谱的。你放心,我也会替你把把关。女孩子迟早都要嫁人的,你长这么漂亮,一个人回去了,我不放心。”
  “谢谢团长”刘美云眼眶红红的,真心感谢冯玉娟。
  陆婉君从食堂出来,便径直朝军医院的另一层住院楼走去。
  榆省军区,是全国最大的几个军区之一,配套设施相对完善,随军家属住院的地方,和部队干部士兵住院的地方,不在一个方向。
  陆婉君上三楼,走到最里边那间单人病房,没敲门直接进去。
  “小姑,你什么时候能尊重我一下。”陆长征坐在床上,朝陆婉君表示不满。
  “等你娶媳妇儿的时候。”
  “我这样,上哪儿娶媳妇儿?”陆长征抬了抬打着石膏的右胳膊,吊儿郎当的。
  “都升营长了,能不能稳重点!”陆婉君恨铁不成钢的朝他脑门儿敲了一下,“不就骨个折,没两天就能出院了,又没断胳膊断腿儿!”
  说到升职,陆长征一顿沉默。
  “长征,听小姑的,趁你养伤这段时间,赶紧把婚事定下来。现在外面局势越来越乱,你要不死了孙家那丫头的心,以后别人就都当你是孙家女婿了!”
  两人要是情投意合,家里人还能坐下来好好沟通。可从始至终,就只有孙家那丫头,追在陆长征屁股后头跑,陆长征但凡对人家姑娘有点那意思,也不会等到二十四岁还没结婚。
  陆长征拧着眉,头一次在家里催着他找对象的时候,没有一口拒绝,只是有些颓丧道:“就算要结婚,我也得先有个对象吧?”
  这一时半会儿,让他去哪儿找个媳妇儿回来。
  见他松口,陆婉君却笑了。
  “这不巧了嘛,我刚看了个姑娘,是文工团的,长的可漂亮了,性子也好。而且,你俩可能真有缘分。”
  陆婉君把刘美云家里的情况跟陆长征一说,越说越觉得两人合适,“那姑娘如今的处境也困难,要换了别人,娶回去还可能是个麻烦,但咱家不同,你娶了她,老爷子更好对孙家那边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