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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再世权臣 > 再世权臣 第88节
  在他恍神的瞬间,景隆帝继续道:“既然还记得,那就把示给朕看看罢——有个极紧要的差事,朕想让你去办,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沈柒后背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紧了,在隐隐的陈痛中等待着,允许他奔赴心上人身边的天音。
  “今日戌时初,太子于内城大时雍坊的暗巷中遇刺,身中剧毒。”
  沈柒:“?”
  “所幸他当机立断,设法脱身驱毒,被送回东宫,经过太医诊治后已无大碍。朕命你彻查此案,揪出幕后凶手,但不准张扬,以免前朝后宫动荡生波。”
  沈柒:“!!”
  “怎么,感到意外?北镇抚司担负侦刺缉奸的职责,专办钦定大案,此事让你去查,不是理所应当。还是说,你其实另有想法?”
  沈柒:“……臣只是没想到,以臣之愚钝,竟能得到皇爷恩信,将如此重要的大案交予臣查办。臣感激涕零,誓死查明真相,抓住谋刺东宫的凶手,任由皇爷处置。”
  景隆帝不疾不徐地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起身罢,朕赐你今后不必再跪着奏事。”
  沈柒谢恩起身。
  此事的确出乎意料,让他的隐愿彻底落空,也让苦心谋划的一场意外做了无用功。可他不能多问,甚至不能露出一点不甘或失望的神色,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平心而论,皇帝能把调查行刺东宫案的机会给他,不仅是对他能力的肯定,也是向群臣坐实了,这位青云直上的锦衣卫新贵圣眷正浓,前程大好。
  倘若天底下没有苏晏此人,沈柒大概真会心有所感,竭力为皇帝办事——反正与他向上爬的目标一致,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如今他面对这浩荡的皇恩,心下只有无声的冷笑,没有丝毫意动。
  皇帝掸平袖口的一丝皱褶,与沈柒擦肩而过时,留下了一句话:
  “辛阵海从名义上说,毕竟是你的上官,抽个空去探望探望,给他送些好药。”
  “臣遵旨。”沈柒木然应道。他已无心去想,这又是个似是而非的告诫,还是虚虚实实的敲打。
  走出文华殿后,他仰望月朗星稀的夜空,觉得景隆帝就是这一片无垠的苍穹,浩瀚而威严地压在所有人头顶。而他自己,也许某天将成为撕裂苍穹的闪电,用短暂却决烈的光华,去抗击不可违逆的天意。
  在这一刻,他忽然有些了解了吴名。
  在小南院,那个几乎是一无所有的刺客,用一往无前的气势,坚执冷硬地说:
  “我心中有恨,手里有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沈柒用手掌覆着上半张脸,低低地笑了起来,指缝间的双眼依稀闪着幽光。
  -
  朱贺霖在寝殿床上醒来时,窗外天色明亮。他抬臂看了看裹着纱布的右手,嗤了声:“就一个小伤口,又不是手断了,包得这么严实,太医惯会小题大做。”
  宫女见他醒了,赶忙上前伺候,朱贺霖忍着尚未褪尽的眩晕感坐起身,被服侍着洗漱。
  “我是什么时候、怎么回来的?”他问宫女。
  “回小爷,是昨夜亥时一刻,被禁军送回宫的。”
  “当时什么情况,你说清楚。”
  “是。那时小爷还昏迷着,可吓死奴婢了。太医们全都来了,忙着会诊、开方子,御药房连夜赶着熬药。皇爷在您床边整整坐了大半宿,就这儿——”宫女指了指,“皇爷就握着您的手,一声不响地看着,还亲自给您擦汗,一直待到四更天。直到太医再三保证您余毒已清,很快就会醒来,皇爷才去上朝。”
  朱贺霖露出既感动又惭愧的神色,低声道:“是我行事莽撞,害父皇担忧了。”
  先皇后早逝,作为皇室的一根独苗,十四年来,他在父皇的宠爱中长大,尽管成长过程中也有恼憾与不如意,譬如对他视而不见的皇祖母,譬如恃宠生娇的卫贵妃新诞下的小皇子,譬如对他的性情与学业颇有微词的一部分文官。但这些全然抵不过他所得到的天子眷顾。
  父皇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大伞庇护着他,使他长成了这副骄纵热烈、恣肆随性的模样。
  他心无城府,也无需城府,与生俱来的储君身份,使得一身熏天势焰烧得坦坦荡荡。
  然而昨夜惊险的死里逃生,给他敲响了警钟——
  生斯长斯的这座皇宫,与天子脚下的这个京城,已非他习惯的那般安全可靠。不知从何时起,也许从新皇子诞生之日,也许更早,朝内外的时局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空气隐约飘浮着蠢蠢欲动的气息,黑暗中似有什么力量正潜流暗涌。
  它们似乎算准了他的粗疏大意,开始探出獠牙尖头的一点寒光,正如昨夜咬伤他的那条毒蛇。
  ——朱贺霖还记得那团扑袭他的黑影,轮廓似人非人,惊鸿一瞥间,他仿佛看见了一双兽瞳般猩红诡异的眼睛。
  殿门外传来轻微的动静,成胜似乎正与什么人在回话,朱贺霖侧耳听了听,嘴一撇,扬声道:“是四王叔么?进来吧。”
  豫王走进内殿,约略见了个礼,自顾自地在圈椅上坐下,“听闻太子受伤,特来问安。太子眼下感觉如何?孤王带来几盒上好的熊胆和雪莲,以助清余毒,调元气。”
  朱贺霖觉得他嘴角噙的那点笑意很是碍眼,但人家毕竟是来问安的,还带了贵重药材,无论是出于储君气度,还是叔侄之情,都不该轻慢,于是回礼道:“四王叔有心了,多谢。”
  自小南院“藏柜捉奸”后,太子还是第一次心平气和地与他说话,豫王有些意外,但他很好地掩饰了多余的神情,语气关切地问:“太医院那边说,是被毒蛇咬伤。宫中有蛇?是在殿内,还是御花园里?”
  朱贺霖不想告诉他自己出宫的原因,敷衍地答:“御花园草木繁茂,有蛇也很正常。”
  “夏日蛇多,这宫内宫外是该拿雄黄熏一熏了。”豫王道,“太医还夸殿下处理得当,及时割开伤口挤出大部分毒血。否则照这毒的烈性,只怕不到半个时辰便将流遍全身。对了,太子可知,咬伤你的是什么蛇?”
  朱贺霖心道,这是哪个大嘴巴的太医,怎么什么都和豫王说,被小爷查到,要他好看。嘴里答:“没看清,咬完一下就蹿走了。”
  豫王又道:“野外行军时,常有士兵被蛇咬伤,我见多了齿印,大致能辨别出是何种毒蛇。太子若是不嫌弃,可否让我看看伤口?”
  朱贺霖无可无不可,且包扎得太厚,他的手热得慌,于是解开纱布,擦了擦敷涂的半透明药膏,把带着淤青的两孔牙印给豫王看。
  豫王欠身过去,托着他的右手,低头仔细查看,片刻后问:“被咬之后疼么?”
  “不疼,有点麻木,还有点痒。”
  “看牙距,这蛇粗约一指余,但毒性甚烈。这般大小,还能有如此毒性,咬后又不疼,想是银环。”
  他忽然抬头看太子,眼神中充满难以言说的深意。
  朱贺霖心里有些异样,皱眉道:“四王叔有话不妨直说。”
  豫王拿起放在床边柜面的药膏,重新涂上,不紧不慢地将纱布缠回去,“京师一带,只有一种毒蛇,蝮蛇。但无论短尾蝮还是白眉蝮,想要达到这般毒性,牙距都要大得多。咬伤太子这蛇,怕不是本地野生,而是被豢养的异地种。”
  “——昨夜太子遇刺了吧。”豫王笃定地说,“且是在宫外。否则今日一早,宫内就该开始熏雄黄驱蛇了。”
  朱贺霖惊讶地望向他。
  姜还是老的辣。他几乎忘了,这位四王叔曾是戍边的藩王与大将。在他还是牙牙学语的幼儿时,对方就已经名动边陲了。
  他微怔后,问道:“我遇刺一事,四王叔怎么看?”
  豫王轻哂:“‘怎么看’?你这腔调,倒像极了皇兄,还真是一脉相承。
  “孤王怎么看不重要,这个案子又不归我管。眼下我正收心养性,一门心思地建学院。至于奉命查这案子的,估计不是大理寺,就是北镇抚司。唔,若皇兄不欲声张,北镇抚司的可能性更大。你知道如今北镇抚司的主官是谁?”
  朱贺霖眼前浮现出一个看似驯顺、实则狡戾的人影,磨了磨后槽牙:“沈柒?”
  豫王似笑非笑:“正是此人。对了,我听说太子颇为看重他,前两个月他在家养伤,太子因他举恶有功,还赏赐了不少童子和婢女。这案子若是交给他办,太子可以放心了。”
  朱贺霖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心底暗暗警惕,“父皇说过他是个能干的,若圣意交由他来办案,我自然会听命父皇,尽力配合调查。
  “不过,我也听说,在小南院出手搭救清河的虽然是四王叔,可清河却与暗中出首冯去恶的沈柒走得更近,与他兄弟相称,还在他受伤时留宿照顾。四王叔,你说这情形怎么与我看过的话本不太一样呢。难道不该是刀刃加颈时的救命之恩,更使人感激么?何况四王叔是天潢贵胄,如此纡尊降贵,他不是更该感恩戴德,怎么好像一直躲着你似的。”
  豫王嘴角的肌肉蓦地扭曲,把哂笑生生拧成了个被戳到痛处的抽搐。
  他花了几息时间,才从猝不及防的含沙射影中调整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清河只是避嫌。他身为朝臣,碍于我藩王的身份,明面上自然不好亲近。”
  意思是私底下就好亲近了?有多亲近?太子又开始磨后槽牙,也学他挂起了一脸假笑,“既然四王叔自觉与清河亲近,怎么他离京时,不见你为他送行?那日不仅我去了,父皇也去了呢。父皇赐给他一柄尚方剑,听蓝公公说,把他感动得当场就哭了。而小爷我呢,什么礼物也没送,送礼反而轻了我俩之间的交情。清河答应我说,会等我长大,然后我们又把嘴给磕破了——”
  豫王的拳头在袍袖中紧攥,眼皮抽跳不已,从齿缝里挤出一句:“看太子生龙活虎,想是再来十条毒蛇都咬不死,孤王就放心了。不打扰太子养伤,这便告辞。”言罢拂袖而去。
  朱贺霖故意在他刚出殿门后,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捶着床板哈哈大笑。
  殿外候命的内侍和宫女见豫王面笼寒霜地出来,分明与太子闹了不快,纷纷低头恭送不敢出声。
  出了端本宫后,豫王神色忽然一缓,阴霾散去,微微冷笑:“驱狼吞虎,你使这招还嫩了点,小鬼头。”
  走了几步,忽又驻足,暗自皱眉:清河在沈柒受伤时留宿照顾?太子故意点明“留宿”,是想当然,还是真被他撞个正着?如此说来,赐他二十名童子侍婢,就不止是示威,更是羞辱了。
  沈柒……豫王的手指在袖中绕着勾鱼肠的剑柄打转,第一次正视起这个在朝野内外崭露头角的锦衣卫新锐。
  第九十八章 有节操的直男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自挂东南枝。”
  “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自挂东南枝。”
  “垂死病中惊坐起,转头自挂东南枝。”
  “人生自古谁无死,还得自挂东南枝。”
  “大人这是——真是——”荆红追忍笑道,“好文采。”
  苏晏摇摇晃晃地骑在马背上,两腿内侧的嫩肉在鞍鞯上磨得生疼。他头戴一顶大斗笠,斗笠边缘垂下的黑色纱幔能挡风沙、遮烈日,颇为实用,奈何造型太娘。
  “与本大人有没有文采何干,这是诗词混搭的艺术。”他郁闷地长叹口气,在烟尘弥漫的黄土路上继续颠簸前行,曼声吟哦——
  “廉颇老矣,宛转蛾眉能几时?”
  “老夫聊发少年狂,一树梨花压海棠。”
  “朕为将军解战袍,芙蓉帐暖度春宵。江州司马青衫湿,从此君王不早朝。”
  荆红追听得耳根发热,不自觉地看向苏晏身上的青衫,脑中万千绮念凌乱飘忽,又被理智狠狠压下,嘴里安慰道:“我知道大人这一路奔波辛苦,每日赶路枯燥无聊。好在此地离灵州已经不远,快马加鞭的话,两三日就能抵达。”
  苏晏听到“快马加鞭”四字,腿根更痛了。
  离开横凉子镇后,他们手中没有地图,一面问路,一面辗转,好容易在天黑前进入定边城。
  荆红追把他安顿在客栈,交代了一句“大人先休息,属下去去就来”,便要出门。
  苏晏猜他是要去弄盘缠,忙叫:“别去杀人。”
  荆红追失笑:“我晓得,现在是大人的侍卫,不是杀手了。”
  苏晏又说:“也别打劫好人家。”
  “属下只取不义之财,大人若是不放心,我会记下哪门哪户,将来把钱还上。”
  苏晏想想事急从权,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同意他去了。
  荆红追一夜之间弄到了百余两银子,都是碎银,还有些铜板,很是够这一路花销,次日另买了两匹良马。
  本来他想买辆马车给苏大人乘坐。但马车速度慢,且这一带官道路况极差,苏晏估摸自己能把胃袋颠出来,只好作罢,觉得骑马还轻快些。
  前两天还好,到了第三天,娇生惯养的后遗症出来了。
  常年骑马的人,大腿内侧都有一层茧子,而苏晏全身皮肤白且薄,几乎能看清皮下青红色的细小血管,髀肉哪里经得起马鞍时时刻刻的摩擦,火辣辣地作痛。
  他不愿显出示弱与矫情之态,咬牙强忍,忍不住了,就瞎念几句混搭的歪诗,转移注意力。
  眼下一听“快马加鞭”,头皮发麻,那口意气一下没撑住,虚声道:“阿追我吃不消了,我要下马歇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