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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奇幻玄幻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11)
  出了村里正家, 季言之又去了一趟季小叔家。只稍坐了一会儿,季言之便离开回到了家。这个时候,季阿爹已经得到消息, 从地里赶了回来。不过由于唯一的儿子不在, 老实巴交又固执的季阿爹‘躲’在堆放杂物的东厢房敲敲打打。
  季言之:“……爹,你在干嘛?”
  “修理东西。”季老爹简洁明了的回答了一句。
  季言之没话说了,转而就进了正房。正房加上左右耳房, 只有三间。冯明珠正待在耳房里, 神色有些哭笑不得。
  “只有你在?”
  季言之有些诧异的问。
  毕竟他出门之前, 冯明珠说是要和季阿娘一起收拾。
  “出去了,说是要去邻居家抓一只老母鸡来炖。”冯明珠斟酌了一会儿言辞,颇为小心翼翼的道:“我劝了婆婆,婆婆说农家喂养的老母鸡拿来炖汤最是滋补不过。”
  “我明白。”
  季言之笑了笑, 就把先前去村里正家说话做事的经过,简略的说了一遍。
  冯明珠听得认真,末了才问季言之道。“另起新房子?我们住哪?住县城的话, 公公婆婆还有两位妹妹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去县城居住?”
  “有什么不愿意的?”季言之明知故问的笑道。
  冯明珠噗嗤笑了起来。“我看难。”
  “那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季言之不以为然的笑笑,转而嘱咐冯明珠道:“反正要搬到镇上暂住,不用将行李全部收拾出来。”
  “我知道。”冯明珠眉梢微抬,透着显而易见的得意。“早就将公公婆婆, 两位妹妹的礼物单独收拾了出来。只是你不在, 我怎么好拿出来,索性就想着等晚上再将备得妥妥当当的礼物拿出来。”
  季言之摇头,“乡亲热情,今晚怕是不可能了。”
  原主考中秀才, 他考中举人, 对于几代都在地里刨食的土老帽来说, 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啊。如今没有登门,黄昏时候也必然会前来拜会。季家这么小的地方大摆筵席,冯明珠今晚上还真就有可能送不出去给公婆、两位小姑子挑选的礼物。
  冯明珠有些不相信,也就没再这个话题上多说什么,转而说起了其他。
  到了晚上,不,应该说临近黄昏时分,村里的老老小小集体的往季家走,真应了季言之的话语,冯明珠根本就没机会将准备的礼物拿出来。而且难得遇到这种阵仗,冯明珠一时之间倒不知道该摆出哪副面孔来招呼季家村的乡里乡亲。
  好在季言之本身不怎么善谈,大多时间又在县城读私塾,和季家村村民接触很真的很少。哪怕知晓依着季阿爹的贫困,少不了村里人共同的资助,在季言之已经成了举人老爷的前提下,大多村民都有些拘谨,因此并没有多长时间,原本嘈杂、热闹的季家又恢复了以往。
  而人陆陆续续一走,冯明珠直接累瘫,连季言之叫她去洗漱,都提不起劲儿,还是季言之一边轻言取笑,一边打水帮忙擦洗了一遍身子。随后更是沾床就睡,自然也就没了将礼物送出去的机会。
  夜里的时候,突然下起了细雨。细雨连绵,一直到了第二天清早,雨势才慢慢停歇。
  吃过早饭,趁着季阿爹、季阿娘还没到地里忙活,冯明珠赶紧将见面礼送了出来。
  公婆是四套四季常服并鞋袜。冯府针线丫头的活计儿,线脚很密,几乎看不到线头。
  两个小姑子的则是分别一套成色不错的首饰头面。欣喜得两个丫头不敢置信的迭声问,这漂亮的首饰是给我/小妹的?
  冯明珠柔柔的笑着,柔柔的回答:“这是我做大嫂的一番心意,两位妹妹花期临近,也要好好打扮,如此也好择一个好的归宿。”
  季花儿如今已经十五了,前不久刚刚定下婚事。县城酒楼掌柜的儿子,家里很有几个钱。之所以会找了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为媳,全在于季华花儿有个会读书的大哥。
  季花儿也知道这点,更加知道大家出身的嫂子之所以表现得那么亲切和蔼,在于她的哥哥季言之。因此相较于季草儿纯粹的喜悦,季花儿带着一丝理所当然的高兴。
  “多谢嫂子。”
  季花儿拉着季草儿,笑得腼腆的道谢。
  冯明珠道了一句客气,便安安静静的坐回了季言之的身侧,听季言之和季阿爹阿娘商量搬去县城暂住的事儿。
  季阿娘没有意见,季阿爹却有些犹犹豫豫。“都去县城居住,家里的田地怎么办?”
  “租给村里人。”季言之很干脆利落的道:“儿子在家温习,准备三年后再考,如何好让父亲为了生计辛苦劳累。索性不如再添几百亩田地,和着家里现有的一并转租出去,收租子过日子。”
  冯明珠点头,没有说话却表现出无条件赞同。
  季阿爹本就是个口拙之人,很多时候固执归固执,但真的没有那个好口才来说服别人。更不消说,他这会读书的儿子了。
  季言之开口,再接再厉的说服季阿爹。
  季阿爹安静的听,等季言之说完,过了好久,才支支吾吾的开口说道:“大郎吗,你容为父好好想想。你才刚刚回来,并不急着搬家。”
  季言之从善如流的点头:“那爹爹你慢慢想。晚上的时候,儿子再问。”
  说道这儿,季言之突然抬头看了一下天色:“今天天气不是很好,爹爹还是留在家里吧。”
  “明明都出太阳了,怎么就不好了。”
  季草儿奇怪的咕嘟一句,谁曾想这话刚出口,外边天空就响起了一道炸雷。片晌,天色变黑,开始哗啦啦的下起了大雪。
  冯明珠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季言之。
  季言之摸摸鼻子,好笑的道:“只是巧合。我可没有能掐会算,什么事儿都算得准的能耐。”
  冯明珠噗嗤一笑,只说:“本来还打算陪着婆婆一道儿,将家里的棉被拆了晾晒,结果就下起雨来。可真的应了风雨无常这句话。”
  “天凉了嘛,是该打雷下雨了。”
  “哎哟,忘了忘了,锅里炖着老母鸡呢!”
  也是吃惊的季阿娘这时候才回过神,赶紧慌忙的沿着门廊,去了西厢房旁的厨房。
  秋霜没在屋子,正捏着一把芭蕉扇,守在灶头前。
  “老夫人,厨房有我守着呢!不会将汤水炖干的。”秋霜脆生生的对慌慌张张的季阿娘道。
  季阿娘:“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们家还从来没有炖过人参鸡汤。倒是什么葛根汤,当归猪肺汤,炖过几次,都是大郎喝的。”
  “姑爷还喜欢喝这些汤,那我可得记下来,告诉我家小姐。”秋霜笑眯眯的道:“我家小姐蕙质兰心,不光女红好,更会一手好厨艺。”
  “是吗?”季阿娘笑容可掬的道:“那大郎可就有口福了。”
  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才渐渐停息。
  雨停太阳出。整个苍穹从原本的黯淡无光转变成了亮堂堂、红艳艳。
  季小叔家的根哥儿在雨停的时候,来了季家一趟。说是昨儿下小雨时,不知从哪儿跑进来一只狐狸。狐狸白色很纯正,季小叔抓住它后就立马扒皮抽筋,如今一锅狐狸肉正在锅里炖着,让季言之一家子去吃。
  季言之如今对狐狸很敏感,总是盼着被人扒皮抽筋肉被炖的狐狸,是胡娇娥这脑子有疾的狐狸精。一听季小叔请客,当即就不客气的表示随后就到。
  冯明珠显然是忘了成亲前三天在冯家大门口的遭遇,一听季言之答应邀请,等根哥儿走了以后,不免低声询问季言之:“夫君今日不看书温习?”
  “长辈请客不好推迟。等明日搬去小镇,再好好的静心读书温习不迟。”
  季言之的这句解释在理,冯明珠虽然隐隐觉得季言之爽快答应到季小叔家吃饭,不全是长辈邀请,却没有再说异议的话,而是转而问季言之,自己第一次登别房长辈家的门,该备上什么礼物。
  太过高档,容易让季小叔一家觉得高高在上。太过低端,又会显得小家子气。哪怕大家出身,如今也不过是新嫁娘的冯明珠很伤脑筋,自然免不了询问季言之,问问他的意见。
  “小叔抽烟,我记得家里好像有一杆上好的烟斗,你捡个盒子装上,就送小叔烟斗就成。至于……小婶,”季言之沉吟片刻:“带着有上等的棉布吧,拿上一匹,便是厚礼了。”
  冯明珠仔细想了想,对于农家来说,一匹上等的细棉布,可不就是厚礼了吗,虽然对于‘朱门狗肉臭’的世家来说算不了什么。
  “那行,我让秋霜陪我去东厢房找找,我记得昨儿收拾,丢了好几匹布料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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