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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权贵 > 第501节
  看着夏小洛不怎么老实的目光,何诗韵脸有点潮红,把纸笔收拾好,道:“那,我们出去吃吧。”何诗韵的小手捏了一下夏小洛的手掌,这个动作在当时可以说是相当大胆刺激了。
  夏小洛跟随着何诗韵一起,只觉得心都要沉醉了。关于前世他和何诗韵之间的事情,夏小洛记得的不多。他的印象中,何诗韵是一个干净如同纯净水一般的女孩子,澄澈得没有一丝渣滓。
  只是那一世的何诗韵如此美好,可是和夏小洛却没有太多的交集,毕竟这是一个世俗的世界,不同阶层的人,注定是平行线,即使偶尔相交,也在其后的日子顺着自己的固定的轨迹,奔赴到世界的另外一端,再也不能相见。
  记忆深刻的是重生之后,还是在初中的时候,他在课桌下肆无忌惮地捏着少女的手掌,少女没有勇气挣脱,只是脸上一片羞红的低头,尴尬地似乎要寻找到一个地缝钻进去。
  那尴尬与羞涩,在夏小洛看来,是最美好的精致了。
  其实,这两年来,何诗韵还是有所改变和成长的,就像是春天里的树木,你断然看不到他们抽枝拔节的样子,可是,等到夏天到来,你还是发现他们与往常大有不同。
  在以前,何诗韵哪敢主动去捏夏小洛的手掌呢?
  夏小洛和何诗韵没有取车子,学校附近就有不少店子,倒不至于走多远。正是放学的高峰期,来到校门口,只见学校大门被堵得水泄不通,尤其是那些推着自行车出去的男女生们,一脸的怨尤,不是这个碰到那个人车子的轮胎就是这个挡着了那个车子的车头。
  “妈的,狗日的学校也不晓得把大门修得宽一点啊,狗日的校”一个穿着校服留着长发的男孩子骂骂咧咧地道。但是,却骂了一半,后面的几句话生生地吞进了肚子里,因为他看见了何诗韵。
  这倒霉孩子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也喜欢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沾染在一处,但是,他的审美情趣可是不差,从他见到何诗韵第一次起,他就喜欢上何诗韵了。
  再暴烈的少年,也难逃那句“少年情怀总是诗”,柔软而敏感,断然不愿意在自己喜欢欣赏的女孩子面前表露出自己的粗俗。
  他眼中的何诗韵倒是一脸恬淡的样子,双目澄澈而平静,如同一弯秋水。偶尔和身边的一位少年浅笑轻言,一脸美好的样子。
  长发少年一看何诗韵的眼神,就知道这里面不简单。他懂得这种眼神的含义,满满的浓浓的化不开的浓情蜜意。曾经有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子也是这样地看过他,只是,他看不上那女孩子的鸡窝头和有点浓的妆容。按说,他这样的男孩子本应该有一个那样的女孩子作为女友,可是,他不愿意,偏偏的,他喜欢何诗韵。
  而何诗韵身边的男孩子,细长的眼睛,干净的学生头,颀长的身段,和何诗韵站在一处,真有点金童玉女,珠联璧合的意思。
  他只觉得一瞬间,心脏一沉,慢慢地坠落到一个幽暗冰冷的角落,连身边的男伴关于电子游戏兴奋的谈话都被他的耳朵屏蔽了。
  第457章教育教育你
  看着何诗韵走进校门,夏小洛才冷笑着超那辆宝马走去。
  华夏的暴发户土财主们都爱宝马车、爱马仕的包包,所以,夏小洛对这两种东西也是深恶痛绝,看见别人开宝马很难受,因为他必须忍受着拿钥匙在上面画一个优雅的弧线的冲动。众所周知,如果有了冲动的话,压抑着,那是很难受的,在网吧看毛片的同学们都有这种经验。
  宝马车子里司机已经下来了,正在和刀锋争吵着什么,而刀锋,只是一言不发地坐在奥迪车的车头上,任由着那人白话。
  走到跟前,夏小洛乐了,宝马车的车头已经被撞在路边的一棵白杨树上,保险杠已经完全变形了。真不错,比划一道优雅的弧线爽多了。
  而奥迪车则横在路中间,牢牢地挡住了宝马车的去路。
  “你们这些内地人,真是没有一点道理啊,没素质啊,怎么忽然抄到我前面呢?多危险!你看看,我们的保险杠都坏了,如果要修一下的话。至少要一万块!”开车的司机是一个粗豪的汉子,却有点喋喋不休。
  刀锋依旧面无表情地看着天空,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粗豪汉子皱了一下眉头。道:“好了,我也不要你多赔钱了,给我五千吧,算我倒霉。”
  “赔钱?凭什么赔你钱?”夏小洛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你在市内超速行驶,没罚你款就不错了。”
  刀锋看也没看粗豪汉子一眼,恭敬地点头,道:“洛少爷,车子拦下了。”
  粗豪汉子这才明白过来,笑道:“原来是要拦我们的车子,你们知道我们是谁么?敢这么干?不怕坐监狱么?”
  “口气还真大。我们是绝对不会赔钱的,反而,我需要你们的道歉。”
  “道歉?哈哈在内地,我们还从来没有给人道歉过呢。你们的市委书记何书记,还有夏市长见了我们都客客气气的,给你道歉,你承受得起么?”粗豪汉子不屑地一笑,好像听到了世间最大的笑话。
  “哦,何书记和夏市长都得给你们面子,有点意思啊。”夏小洛笑眯眯道,心道,我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忽然脸色一冷,给了他一个耳光。“你也就是一条狗而已,犯不着和你说话,让你的主人出来吧。”
  “妈的,你敢打我?”粗豪汉子微微一愣,旋即暴怒,向夏小洛冲去。
  他虽然是一介司机,但是,能给香港大名鼎鼎的沈公子开车的人,能是一般人么?他可是曾经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过的,功夫甚为了得。
  作为沈公子的贴身司机,兼作保镖,到哪儿里不是被人供奉着,跟尊神似的?就是在香港,也没人敢这么和自己说话,更别说冲自己动手。曾经香港十大家族里的公子冯国经因为赌马和自己发生不快,骂了自己一句,硬生生地被沈临风扇了三个耳光。
  更何况在他认为是贫穷落后,自己在这里就是财神的内地?盛怒之下,粗豪汉子一拳向夏小洛的脑袋砸去,拳头夹杂风声,来势生猛。
  他自觉这一拳肯定能把这瘦弱的少年打成个脑震荡,后半生半身不遂甚至只能在病床上度过。可是,这又何方?沈家的一条原则就是,一定要有威势和尊严。即使打他个脑震荡半身不遂植物人,大不了赔点钱了事,这点,沈家根本不会看在眼里。
  沈家看中的不是钱,而是威风和尊严,这种事情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有经验。
  所以,这一拳,他是下了全力的。
  打死活该。这个念头,一瞬间在他脑海里闪现。
  不料,刀锋猝然出手,一脚把粗豪汉子踹出多远,瑞士军刀忽然出现在手中,身法如同鬼魅一般地向粗豪汉子扑去,
  夏小洛不顾粗豪汉子铁青的脸色,笑眯眯地看着车后座。
  “你在叫我么?”车门打开,一名相貌儒雅的青年走了下来。剑眉朗目,唇红齿白,用夏小洛的话来说,长得跟个小妞似的,上身穿着一件在欧美白人银行家的口碑中完爆爱马仕的意大利低调品牌杰尼亚(zegna)外套,看上去皱巴巴的,比夏小洛身上二十五一件的棉袄都难看;下身穿着一件米色的长裤。
  “靠,他乡遇故知啊。”夏小洛很友好地伸出手,笑眯眯地道。“沈临风,沈公子,我还以为开宝马的都是暴发户呢,没想到还遇见一贵族。幸会,幸会。”
  又怒视着刀锋,道:“怎么回事啊?没看这是我哥们的人么?赶紧放了,别踩在人家胸口了,多脏啊。”
  沈临风淡淡地看着夏小洛的表演,有点不屑,很随意地碰了一下他的手。道:“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请问,你拦下我的车子,有什么事情么?”
  “哦,没什么大事。”夏小洛搔了搔脑袋,看见这小子就不爽,好像打他,有点手痒。“就是你刚刚开车太快,弄了我一身泥,老实说,我好像教育教育你。”
  “哦,弄脏了你的衣服。”沈临风不屑地看了一眼夏小洛那件二十块钱的地摊货。心说,这是什么名牌么?怎么没见过,不过,在内地还真没什么名牌,应该不是吧。“我赔你好了。多少钱?
  “这件衣服,我靠,名牌,牌子,名字可长了,一串英文字母,我想想……汉语翻译过来,就是‘贵的死’牌,当时我买的时候,原价是10万人民币,现在也穿了三天了,给你个折扣,你给我八万吧。谁让咱俩是朋友呢?”夏小洛死乞白赖地把肩膀搭在沈临风肩膀上,装作很亲热,关系很密切的样子,趁机把自己身上的泥巴往他身上抹了一点,有挖出一点鼻屎,悄悄地蹭了一下。
  “好”沈临风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夏小洛是个不好惹的货色,不按套路出牌,各种无耻,各种黑心,躺着都能中枪。
  妈的,欠你五百万能给你弄几车硬币和毛票过去,这是人干的事情么?
  听说上次自己从沈氏酒店走后,酒店直接停止营业两个月,只顾数钱了,很多员工都数钱数到手抽筋,一听别人说起钱这个字,就吐血三升,闹得别人都以为沈氏酒店视金钱如粪土。酒店也亏损不少,数目反正不会少了那五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