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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大天师 > 大天师 第37节
  司阳道:“用不着,吃了那么多人,脏的很。”说完朝兰谨修道:“你也可以过来了,你身上的煞气对这里也造不成什么影响了。”
  兰谨修闻言这才走了过去,看着地上属于田荣的白骨,无声一叹,还是没能救他。
  司阳看着兰谨修突然道:“原本还是有救的。”
  众人一愣,就刚刚田荣那模样还能救?那不是就剩最后一口气了吗。
  兰谨修却是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昨天晚上的动静,是他吗?”
  司阳点点头:“嗯,石镜复制了他,所以在他死之前,石镜的举动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你来了这里,所以拼命想要提醒你,甚至以为只要自己死了,石镜的身份就能暴露出来了。”
  伊凡小声猜测道:“所以田荣哥,是自杀?”
  不过这个问题却没人回答她,究竟是自杀还是实在撑不到最后一刻了,也只有田荣自己知道,毕竟一点点被吸干的感觉,没有体会过的无法想象。
  原本以为事情总算是尘埃落定了,一旁的莫涛却惊恐的叫喊起来。
  涂晓白她们回头一看,顿时恶心的连连后退。莫涛身上竟然一下子长出了无数个脓包,每个脓包甚至还能看到里面有东西在流动。
  莫涛想要抓破这些东西可是又不敢,慌忙的朝着他们求救道:“大师救救我!救我!我不想死!大师!”
  两个女生躲到司阳的身后:“那是什么啊?他会死吗?”
  一旁的邓洋解释道:“那是尸水,有剧毒,被沾上的人也会变成跟他一样,这尸水应该是这棵大树需要的养料,看到田荣的白骨没有,一般人死后哪会这么快变成白骨,这是因为这大树将田荣作为了养料,田荣身上的一切东西都化作了尸水,尸水破裂从身体里流出,滋养了大树的根部,整个人就这么被吸干了,自然就成了白骨。”
  涂晓白有些不太忍心道:“那还有救吗?”
  邓洋虽然没有朝司阳看去,但还是注意着他,见司阳没有任何反应,知道他这是不打算插手,于是摇了摇头:“没办法,已经长出了这样的脓包,那是任何净化都没用的。”
  听到这话,已经陷入了癫狂的莫涛更是疯了一样扑过来:“怎么可能!你说不会有事的!你说来了山洞里就能救我的!骗子!”说着又扑向司阳跪在地上猛地给他磕头:“大师求你救救我,田荣你都能救,我一定也还有救的,求求你,救救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见司阳对这个莫涛完全不想理会的样子,兰谨修走了过去将司阳护在了身后。
  这番拒绝的姿态无疑是一种死刑的宣判,莫涛整个恨红了眼,直接将手臂上的一个脓包给抓破了,黑色的液体整个流了下来,莫涛两手沾满了那些尸水,然后疯狂的朝着他们扑了过去:“你们不救我,那就一起死!通通一起死!”
  邓洋不紧不慢的取出一张符,念动了两句咒语之后,将符箓给打了出去。那符纸一贴到莫涛的身上,莫涛整个被金红色的火焰给包裹住了,一瞬间整个人燃烧成了火球,在地上痛苦的翻滚了起来。
  虽然莫涛在燃烧,但是伊凡她们却并没有感受到火的温度,不过那画面实在是太惨烈了,捂着嘴连看都不敢看,但是那凄惨的叫声却不断的充斥着她们的耳膜,曾经的同伴就这样在她们面前惨死,她们又能好过到哪里去。除了抱着彼此压抑着哭泣,什么都做不了。
  莫涛临死前好像又看到了,那个昔日登山的队友朝他伸出的手,可是他没有伸出手,他害怕了,退缩了,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好兄弟,坠入了万丈深渊。
  往日的七个好友,如今就剩伊凡和涂晓白了,两个女生相互依偎着对方蹲坐在角落里低声哭着。邓洋看了眼她们两个:“你们两个家里应该有从事警察一类的亲人吧?”
  伊凡和涂晓白互看了一眼,朝他点点头,伊凡道:“我舅舅是警察。”
  涂晓白道:“我爷爷是军人,才刚退下来不久。”
  邓洋道:“那就对了,所以冥冥之中自有因果啊。”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大树又再次颤动了起来,众人已经草木皆兵了,刚想着不会吧,还来?就见大树整个肉眼可见的枯萎,然后像烧过的干柴一样,一点点碎成了粉末。然后一处祭台从成灰剥落的树根中露了出来,祭台的正中间有个凹槽,凹槽里刚好放着一截鲜绿欲滴的枝条。
  司阳一招手,枝条就落入了他的手中:“这应该就是那截扶桑枝了。”
  邓洋连忙凑过去看了看:“所以神话中的扶桑树是真的存在的吗?”
  司阳道:“你如今不是亲眼所见了吗?”
  邓洋道:“那这个树枝能做什么?”
  兰谨修在一旁道:“既然玄阳莲子你都能种,要不然带回去种一下试试?”
  司阳感受了一下道:“虽然所剩不多,但好歹还有点神力,那就种在我的小花园里当养料好了,说不定那个莲子能结的更快。”
  邓洋对此完全没意见,要如果不是司阳不要,那个石镜他都想要双手奉上了,都已经快要成精的东西,炼化一下肯定能直接上升到法器,更甚至是灵器的程度。这收获对他来说已经相当巨大了。
  第65章
  最后堵住了洞口的碎石当然还是司阳出手解决的,就算是邓洋,想要处理掉那么大一块石头恐怕也要耗费些时日,还不如司阳一挥手来的速度。
  跟在兰谨修身后的保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刚刚被司阳轻轻一拍就直接粉碎的石头,再一次怀疑起人生来。引以为豪的身手,经过这次的事情,他感觉自己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等再次见到阳光的时候,他们这才发现,自己等人已经在山洞里待了一夜了。明明并没有怎么感觉到时间的流逝,竟然一夜过去了。感受着阳光的温度,伊凡他们有种再次回到人间的感觉。
  邓洋朝她们道:“虽然石镜这件事已经解决了,但你们身上多少还是受到了点影响,所以你们最好还是找个师傅给你们净化一下。”
  伊凡连忙道:“那要不你干脆给我们处理下吧,这世上骗子这么多,别人我们也信不过啊。”至于看起来更加厉害的司阳,大概是见识了他的厉害程度,她们反而不太敢造次了,连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了几分。
  邓洋闻言一笑,伸出两根手指:“净化的法事一场两千。”交情归交情,该他得的报酬也不能少,更何况,他们真说起来也没什么交情。
  涂晓白干脆道:“没问题!”
  兰谨修直接在当地安排了一个酒店,虽然事情是解决了,但后续还要一堆的问题要处理,还有那口石棺,也是相当有研究价值的,不过这些事就是邓洋他们特勤部的事了。
  也是他们的时间赶得巧,宜山城五年一次的兰花展正好在这几天举办,兰谨修在跟司阳一起回酒店的路上随口提了一句,司阳想着,既然都已经来了,又正巧遇到了,五年才一次的规模应该不会小,那就去看看吧。说不定能遇上一两株值得栽培进他小花园的兰花也说不定。
  休息了一天,当天晚上涂晓白她们两就拿着两张卡过来了,虽然司阳和邓洋并不是她们请来的,但自己的命到底也是他们救的,不可能被救了之后就说那一两句感谢的话就没事了。不过她们也只是一般的家庭,自己工作也没几年,存款也不多,所以一人一咬牙拿出五万块,给了两位大师一人一张卡。五万块真的不算多,但也可以说是她们现在有的所有积蓄了。
  心意这种事也不能全用金钱来衡量,面对两个女生真心的感谢,司阳也并没有推辞,不过送了她们一人一张护身符,转身就将这钱捐给了慈善机构。
  现在他跟兰谨修合作的那个御肌已经差不多打开市场了,至少品牌的口碑是做出来了,本身这个产品的价格就偏高,价位摆在那儿,即便是国货,但人们还是下意识拿它跟一线品牌做比较。当固有的概念形成,这个产品的定位逼格就低不了。加上效果的确不是如今这个时代的科技可以达成的,用一句牛逼到逆天来形容都不为过。
  按照之前司阳所预想的,市场上已经供不应求了,以往这类产品多半都是华夏人跑别人地盘去扫货,自从御肌的市场打开之后,现在各大专柜都能看到外国人来他们华夏扫货了,还各种断货。
  这在一定的形势上也打开了部分的旅游市场,加上这些年华夏的建设的确是很不错,几乎是用十年的时间拉近了跟那些发达国家的百年距离,也打破了一些至今对黄种人还停留在长辫子粗布麻衣的形象。在各种肉眼可见的利益之下,本来就在国家上挂了绿灯号的品牌,更成了扶持的重点项目。
  简而言之就是,除了买地可能差点钱,现在司阳的钱包丰足的很,于是像这样的这些‘外快’,他自然也不介意回报社会了,就当是给那些真正心善的人积福了。
  经过了石镜的事情,原本邓洋就对司阳十分崇拜,现在更是彻底进化成了迷弟。要如果不是山洞里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善后处理,他肯定屁颠的跟着司阳去看兰花展了。
  没了那些闲杂人等的打扰,兰谨修只带了一个兼职保镖的司机去了兰花展,之前没机会,这会儿保镖总算是有说话的机会了,不过他这人吧,特别不会说话,如果别人对他有恩,那他是记一辈子的,只要有机会赴汤蹈火也要还。可是他总觉得那些感谢的话特别说出来就矫情了,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所以在保镖一边开车一边不时透过后照镜往后看的时候,正在看窗外风景的司阳转过头朝他笑道:“有事吗?”
  保镖不自在的轻咳了一声:“有,之前在山洞里,多谢大师的救命之恩。”如果不是那张符箓,他就真的交代在那儿了。
  司阳笑了笑:“你的命很好,早年虽然苦了些,但是个长寿的,所以不用感谢我,即便没有那张符,你也不会有事。”
  听到自己是个长寿命,保镖自然很高兴,但该感谢的还是要感谢:“以后司大师有事尽管吩咐!”
  司阳偏头朝兰谨修看了一眼,笑道:“你家保镖这是要拿着你的高薪来为我卖命的节奏,你不说点什么?”
  兰谨修嘴巴微微抿了抿,似乎笑了笑,道:“很好。”
  兰花展并不在市中心,场地距离双鱼山并不算太远,所以司阳他们从酒店出来之后,车程二十来分钟就到了。也许是五年才一次,所以举办的十分盛大,看花的,展花的,卖花的都有。他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人山人海了。
  整个会场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免费区,是完全对所有的市民开放,其中也有部分的兰花售卖,但价格自然不会太高,便宜的几百上千,贵点的也就几万块。可以让许多市民无门槛的认识兰花。
  另一个展区是不对外开放的,只有邀请函才行,而能拿到邀请函的虽然不至于非富即贵,一个小小的兰花展还没上升到那个程度,但肯定是有点身家的才会被邀请,毕竟那里面展示的也都不便宜,价格最低的也要上万,更贵的几十上百万也是有的。所以设定了门槛,否则被普通的市民撞翻了一个,那还真赔不起。
  虽然他们是临时决定来看展,但几个邀请函对兰谨修来说完全不是事,因为外面的人太多了,而且并没有几个值得一看的东西,所以进入了兰花展场之后,兰谨修就带着司阳直接往内厅走去。
  兰花的昂贵之处在于稀少,在不懂的人眼里,那就是几根绿色的长条叶子里开了几朵不同颜色形状的花而已。但在痴迷于兰花的人眼里,世上再无任何花卉足以与兰花媲美了。
  很显然,司阳属于前者,他不过是听多了兰花的盛名,正好这次遇上了,就过来看看世界闻名的兰花到底有什么稀罕之处。不过很可惜,并没有一株值得他看上眼的。
  司阳经常摆弄他的小花园兰谨修是知道的,换做以前,这个展厅里面的兰花也值得让他高看一眼,因为真的有不少可以称得上是稀有品种了,不说别的,就是这次的兰花的展王,一株整整培育了将近十年才培育出来的彩心兰。单看可能并不觉得,但跟其他的兰花比在一起,那种花中帝王的气势就显现出来了,就这一点,就对得起那上百万的价格。
  不过现在他见多了司阳小花园的奇珍异草,这些兰花就觉得平平无奇了。
  以他们的眼力自然不需要跟其他人一样挤在跟前去看,远远的在一旁站了一会儿,兰谨修道:“这一株是今天展场里最好的了。”
  司阳看着被罩在玻璃中生怕被人碰伤,还有两个保安站在两边护着的那棵草,摇了摇头:“走吧,没什么好看的。”真的就是一株草,连他小花园里定期要整理拔掉的野草恐怕都不如。真正好的东西是有灵气的,这个灵气并不是指他们修炼所需的灵气,而是一种鲜活的生机。
  就那个被玻璃罩着的兰花,整个死气沉沉,完全是空有其表,已经失去了属于植物最原本的东西,完全就是人类自行培育出满足自己各种幻想喜好的产物,他实在是看不出这棵草哪里值得人追捧了。
  或许这就是横跨了一个星域的代沟吧,世界都不同,世界观自然也不一样。
  兰谨修见司阳有些意兴阑珊的,便道:“那我们走吧,这附近有一家味道十分地道的炒饭,虽然只是炒饭,也并不是什么大厨之后的传承品,但味道据说是宜山城一绝,他家的卤味也挺不错,要不要去尝尝?”
  司阳自然点头,就在两人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那株被团团包围的兰花那儿突然响起一阵骚动。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突然从人群中冲了出去,似乎想要将兰花给抢走,但被训练有素的保安给一把拦下。
  兰花的主人看着险些遭了‘毒手’的宝贝,气急败坏道:“这哪里来的小鬼!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你们这个会场是怎么做事的!怎么什么人都放进来!要是弄坏了我的花,你们赔得起吗!”
  那个被保安拦住要架走的少年还在奋力大喊:“放开我!姓朱的!你这个杀人凶手!你会有报应的!你的良心难道不会不安吗!你就不怕半夜被厉鬼索命吗!你这个杀人凶手!为了赚钱那样不择手段,你一定会不得好死的!”
  那个姓朱的老板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朝正过来的负责人道:“这么大个展会,进来的人你们都不审核吗,这样的疯子你们也放进来?!”
  负责人连忙低头赔礼道歉,一面招呼着一群过来的保安将那个小鬼往外赶。
  那少年还想张嘴说些什么,但被保安一把捂住了嘴巴往外拖,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又哪里是这些块头魁梧的保安对手,整个就像是被拎小鸡一样给拎了出去。
  姓朱的老板在展会负责人一再的赔礼道歉下,阴沉的脸色才稍微转好了一些,围观的那些人有些在小声的窃窃私语,似乎在谈论刚才那个少年的话是否可信,有些原本有些意动想要竞价购买的也被搅坏了心情,被扫了兴致自然也没了竞价的念头。有些痴迷于兰花的难得一见这么稀有漂亮的品种,哪里还管得了别人的胡言乱语。
  原本准备走的司阳也定住了脚步,回头看了一眼,眼里灵力涌动了一瞬,随即微微挑了挑眉。他平日里不太喜欢看到太多的东西,以前在修仙界大家都是修士倒是没这方面的烦恼。不过现在这个世界凡人居多,以他的修为稍微看上一眼就能将人看的一清二楚,这样有时候其实感觉并不太好,甚至还不如一个凡人过的有意思,所以如果没有需要,他是将双眼给封住的。
  兰谨修见状不免有些好奇道:“怎么了?”
  司阳笑了笑:“这兰花叫什么名字?”
  “叫血芯兰,因兰瓣仿佛沁血而得名。”
  司阳道:“我看叫血兰更合适,我说怎么看起来死气沉沉的呢,用鲜血灌溉出来的东西,又能鲜活到哪里去。”
  第66章
  兰谨修和司阳从会场里出来的时候,那个少年还在试途闯进去,那个保安队长年纪有些大,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为人父了,所以感觉对这个少年还挺宽容的,只是拦着那少年不让他再进,还苦口婆心的劝道:“趁着里面的老板还在忙没追究出来,你赶紧走,别在这里闹了,当心真把你闹进局里去!”
  少年似乎很不甘心,抓着保安队长的手道:“你们相信我!那个姓朱的真的是杀人凶手!”
  保安队长无奈道:“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是杀人凶手,那就去警察局报警,不是你这样闹能闹出结果来的,明白吗?!”
  少年颓丧的松开了手,他知道啊,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是没有证据啊,有证据的话他早就报警了。
  见司阳盯着少年看,兰谨修在少年身上扫了一眼,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别之处,这才开口问道:“你想帮他?”
  司阳却是看了好一会儿之后,说了一句意犹未尽的话:“看缘分吧。”
  兰谨修闻言微微蹙眉,忍不住又回头看了那个垂头丧气坐在楼梯上的少年一眼,他总觉得司阳说的缘分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不知道会不会是他不想看到的深意。
  原本他们是打算看完兰花展之后就回中都的,司阳学校里还有课,兰谨修本身事情就多,能空出这几天已经十分难得了。不过遇到这个事情之后,司阳说要再待三天。兰谨修自然留下陪着,天大的事也没有眼前的事情重要。不爱多管闲事的司阳,都说了看缘分,但现在竟然主动留下等缘分,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对于司阳的留下,邓洋自然是乐得高兴,原本他以为只是处理一件灵异事件,但是没想到封印了石镜之后,真正麻烦的事情竟然还在后面。作为当事人之一,他本身又是吃国家饭的,所以自然也要留下来参与前期的挖掘。
  而这件事的麻烦在于,如果真的定论了,那么关于夏朝是否存在这个疑点就有了实质性的证据了。华夏之所以称之为华夏,那是因为在石器时代各个部落分散,以各自部落的族长为首,其中最著名的直至今日还在流传的传说便是大禹治水,也是禹打破了原有部落的禅让制度,传位给了儿子,这才展开皇朝世袭制。
  在诸多古籍文献当中都能找到关于夏朝的记载,夏朝的存在这一点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想要让世界承认却需要证据。例如最著名的特洛伊之城,在被真正寻找到踪迹挖掘出来之前,即便有无数个文献记载,但这一段历史都只能被归类于传说,直到发现了这座古城,这一段时期才真正被载入历史,被世界所承认。
  关于夏朝,前期曾经发现了一处古墓,被称为二里头墓,能证明那是夏那段时期所建造的产物,但里面挖掘出来的东西又跟历史文献上所记载的时期存在一些偏差,所以至今,除了华夏自己,世界上是不承认夏这个朝代存在的,因为没有具有相当说服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