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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武侠仙侠 > 最后的天师[古穿今] > 第18节
  随着两人拾级而上就感到来自地底的震动越发明显,等登上了九十一级台阶,在塔顶的神庙祭坛入口处已经能听清下方震动的声音——
  ‘嘶嘶嘶,嘶嘶,嘶——’蛇的吐信声构成了人类难以领悟的语言,不知它对于到来的陌生人到底持以何种态度。
  行壹一脚进入了羽蛇神庙,四周的岩壁上还留着某些石刻,而神庙内还贴有一些标示,包括了之前所见的考古报告提到的通往地下塔中塔的机关方位。
  “还是按计划来,先再次招魂。”
  亚伯说着取出了一只拇指大小的玻璃瓶,其中装有凯西的血,瓶身上绘制一个魔法阵,能够帮助确定凯西不见的残魂是否被困于此地。
  之前玻璃瓶内的血一直毫无反应,正像在坎昆的酒店里,它平静似乎凝固成了红色的石头。
  然而,当亚伯将小玻璃瓶放到了神庙祭坛的位置,随着他念出了咒语,小玻璃瓶猛然就晃动了起来,这里面的血瞬间沸腾了,砰地一声直接将瓶身炸裂,细碎的玻璃刺向了亚伯与行壹的位置。
  两人朝侧一闪躲过了玻璃碎片,却看到整间神庙忽而爆发出了强光。
  这种光亮不是从天而降,却是从脚下一下子窜了出来,形成了一道光牢困将神庙封锁了起来。与此同时,嘶嘶嘶的蛇信声一下子就充斥了整间光牢,只见强光忽而变作了无数条庞大的巨蟒。
  巨蟒张开了血盆大口就冲着两人咬了过去!
  “下去!”行壹一个俯身避过了蛇口,她说的不是让光蛇下去,而走向唯一一处没有光蛇的地方,正是那个通往金字塔内部的机关门。
  从中,弥散出了一股淡淡的水气。
  正如行壹之前所料,库库尔坎金字塔不该仅是塔中塔,它更应该与水相通才能达到玛雅人所求的风调雨顺。
  简单地说就是金字塔应该要盖在地下水潭上方,这样一来祭祀的力量就能随着水系蔓延向各地,以水滋润到每一处土壤。
  “难道这是羽蛇的邀请?”亚伯还能开玩笑是因为光蛇的利齿没有直接要上他们两人,很明显这是将他们‘请’到地下。
  一推开那扇门,本该是昏暗一片的甬道却犹如白昼。
  完全看不出丝毫破败的迹象,甬道的岩壁上全都是‘浮雕’——一条条由雾气化作的蛇身以千姿百态盘踞在墙上。
  如果用心细看一眼,被万蛇围困的恐惧就会稍稍退去,因为能发现这些蛇彷如做出了拟人的姿态,有的似是摊开肚子在晒太阳,有的似是两相交尾在做一些迎接春天的事情,有的似乎是吃撑了在用尾巴按摩肚子。
  不过,两人对这些会动的浮雕之景仅是一眼扫过,他们被身后的光影追赶着一路向下。一道道石门无风自开,似是并不庞大的金字塔内跑了很久,终是听到了地下清晰的水流声。
  前方是一堵石墙死路,而在地面上有一个大洞。随着两道噗通的水花声响起,行壹与亚伯就来地下暗河边。
  在他们眼前这个庞大的岩洞,与金字塔外部结构完全不相符。
  岩洞并不是昏暗无光,反而足够亮堂,能够清楚看到在一块大石边躺着一个男人——正是失踪的迈克尔。
  「人类,当年我就说过在第五太阳纪结束之际,我会再度降临这个世界。没想到时隔千万年,居然敢有东西妄图随便借用神的力量死而复生。那只不要脸的兔子,竟然丝毫不把羽蛇的尊严放在眼里。你们说要怎么办?」
  一只庞大的蛇头从暗河中伸了出来,只见它的头上长着一撮五彩缤纷的羽毛,毛绒绒地让人很想揪下来。
  第36章
  行壹装作若无其事地将移开了目光,不再去细看羽蛇头顶处的那撮毛而打量起它的全貌。
  尽管露出水面的蛇头有两个篮球那么大,但它并不是一条拥有实体的蛇,而是全身都由光点组成,或者改着重强调仅有那一撮毛才像是真实的存在。这可能正表明眼前的羽蛇并非是本体,只是某一个分.身来到了人间。
  说来也奇怪,暗河里的这条羽蛇并没有张开蛇口,但却能让人听懂它在说些什么。
  而听羽蛇的意思,有关凯西的昏迷与眼前出现的失踪已久的迈克尔,其实是因为一只兔子搞出来的事情,那应该就是一直未露真身的兔女郎了。
  迈克尔在纽约失踪,现在他居然出现了库库坎儿金字塔下方的暗河密洞里,这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练就了空间瞬移的神奇本领。
  行壹怀疑这是一场蛇与兔之间的斗法。“能否请您具体谈谈那只兔子?”
  「不,那并不是一只简单的兔子,那是一只接着借着兔子精魂的人类恶鬼。」
  羽蛇这就说起了前因,事情就从复活节的那一天晚上开始。它刚刚重回人间没有几天就发现世界变化的非常快,再也感觉不到从前来自于人类的信仰之力,连信仰它的人都没有了,那么它为什么还要继续在此停留。它刚打算稍微晃一圈就打道回府,却没有想到祭坛里来了两个人,正是被附身的迈克尔与被其引诱的凯西。
  「你们猜他们在我的神殿里做什么?」羽蛇想到那一幕就愤而伸出了尾巴狂拍水面,「他们居然在那里交.配,从来没有人敢如此玷污我的神殿!春分过后的一段时间,神殿里会有特殊的力量使得万物生长,如果契机得当甚至可以从死到生。那只恶鬼进入了女人的体内,窃取了胎儿的生机想要从新降临人间。愚蠢的兔子,如果不是它的精魂主张了恶鬼,怎么会让他得到那样的机会。」
  亚伯还有些疑惑地问,“您是说兔女郎是男的?不对,或者该说一个男人的亡魂吞噬了兔子的精魂,然后变作了一只兔子妖怪?”
  「愚蠢,谁告诉你那是一只妖怪。」羽蛇不加掩饰地嘲讽到,「信仰会凝成力量,像我这样伟大的羽蛇不需要以这种力量为生,但是不可否认有不少存在是以其为生的,最近人间应该是流行其信仰兔子了。恶鬼在某一契机下吸取了献给兔子的力量,这种力量与繁衍复苏有关。」
  事情渐渐明了起来。
  所谓一念起则一物生,信仰正如许多念汇集到了一起,它就有可能真实造出某些存在。
  兔子是多产的动物,在古希腊神话中兔子是爱神阿弗洛狄特的宠物,复活节兔正代表了春天复苏与新生命的诞生。
  虽然还不知那只恶鬼的来历,但已经能推测出羽蛇说的由信仰构成的兔子指的正是指复活节兔。
  恶鬼与这团包含充复生信仰的兔子精魂相融合,它就有了蒙蔽天地法则的本领,再借以羽蛇神殿的力量通过男女交合进入凯西体内,夺取了胎儿降世的命数,那么就能顺理成章地死而复生。
  这个操作还真不是一般的鬼能玩得转。
  毕竟复活节兔象征着繁衍复苏是为阳,鬼是众所周知的是为阴,阴夺阳气,这只鬼势必很凶狠。
  行壹想到这里看向了半死不活的迈克尔,现在看来如果不是羽蛇把他弄到了神殿密洞里,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成为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了。因为恶鬼借以迈克尔的精气用作了它新生的一部分,当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鬼胎的坐稳,父母双方都会为此付出生机的代价。
  “所以您才将凯西的一魂三魄扣了起来,是希望不让那个胎儿顺利成型。”
  行壹说出了这一猜测。至于为什么羽蛇只抓来了迈克尔,并没有能把凯西一同抓来,极有可能是它的能力有限,或是在想要抓捕凯西时被她肚子里的鬼胎打断了。
  「你还算是聪明。」羽蛇说着就朝着河边大石上的迈克尔喷了一口水,不是为了将他浇醒,就是单纯地看不惯这个家伙。如果迈克尔意志坚定没有被恶鬼诱惑,那么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一系列事情。「我可以放走他们,但是恶鬼已经夺取了生机,想要保住那个女人的命就必须除去鬼胎。那东西可不会轻易投降,一不小心就会玉石俱焚。」
  亚伯并非似羽蛇说得愚蠢,他猜测羽蛇既然将他们邀请到了密洞里,必然已经有了应对之策,“想来伟大的羽蛇神,您已经有了避免悲剧发生的办法。只要您说出来,我们一定会尽力去完成。”
  羽蛇甩了甩头上的羽毛,它憋着一口恶气没有出。如果被其他神明知道羽蛇被一只吞了兔子的恶鬼算计了,它的脸面还能往哪里放。「找到那只恶鬼的尸首带来这里,等我吞噬了尸首就能够进而吞噬他的魂魄了。」
  这还真应了苏珊娜的盗墓一说,不过盗的并非是玛雅人留下的金字塔遗址,而是一具尚未知晓在何处的尸体。
  行壹可不认为在恶鬼蒙蔽了天地之数的情况下,他们可以直接从其魂体追溯到其尸首。“请问能给我们一些有关恶鬼来历的线索吗?想必您与他交锋的过程中一定得知了有用的线索。”
  羽蛇又给了迈克尔一尾巴的冰冷河水才说到,「那只恶鬼,他身前是一位连环杀人犯。我还看到了他的一丝记忆,他从前就喜欢扮作兔子。」
  “兔衣男桥! ”行壹与亚伯异口同声地说出这个地方,这是一则可追溯到上世纪的都市传说。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都围绕着在弗吉尼亚州的费尔法克斯郡,那里有一位穿着兔子布偶服的男人拿着斧头所发的恐怖故事,其中最出名的版本是上世纪初的那一则。
  当时,有一个家疯人院因为当地居民的要求而关闭。没想到医院在转移病患的路途中,有一辆车发生了车祸,部分病人死亡部分病人逃脱了。其后就报告称看到一个男人兔子布偶服手持斧头,他放出话来擅入树林的人都会被砍死。
  随着搜救队不断扩大范围寻找搜救那些病患之际,竟然真的发现某一片树林里有成百只的兔子被剥皮,而吃了一半的兔子尸体就挂在树枝上。更加惊悚的是后来逃走的病人之一,与这些兔子的尸体一样被剥皮挂靠近桥底隧道的树上,就有了兔衣男桥的名字来历。
  “在这个版本里,警方最终找到了最后一位精神病患者格里芬,怀疑他就是杀了兔子与其他病患的凶手。”
  亚伯对羽蛇说出了这个故事。假设这个传说是真的,那么也能解释恶鬼怎么能吞噬化作兔子精元之力,在格里芬活着的时候都弄死过那么多兔子,他变作恶鬼后当然还会再度盯上兔子。
  “据说格里芬会被关入疯人院是因为他杀害了自己的全家人,而故事的结尾也并不是警方抓到了他。当时格里芬差点就逃了,没想到的他在逃跑的过程中匆忙经过铁轨被火车撞死了。”
  行壹想到了那个根据都市传说的结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位兔衣男是手染多条人命,成为诡计多端的恶鬼也就说得通了。
  羽蛇沉默了片刻,看来这是一个披着兔子皮的狠角色,那么它必须赢回羽蛇的尊严。「找到他,将他的尸骨带来。我要让活人生,死人灭。」
  第37章
  真相大白之后,行壹与亚伯并没有当即就带走迈克尔,两人都默许了让迈克尔留在金字塔地洞继续被羽蛇甩尾巴喷水玩。
  “我想带着一个失踪已久的活人出现在墨西哥的国土上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亚伯在回程的路上对苏珊娜简略地说了地洞的始末,“等我们找到那个恶鬼的尸首,再进一次金字塔一切就都会结束了。”
  行壹也是赞同地点头,没有去戳穿要将一具死了多年的美国人尸体运入墨西哥境内,同样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苏珊娜听到地下住有一条脑袋有两个篮球那么大的羽蛇,她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了,“你们怎么就确信它说的是真的?万一它说谎了?万一它是想要将所有的灵魂都吞了呢?会不会给它带去了那个杀人犯的尸体,它就会破土而出了?要知道在玛雅传说里,库库坎儿并不是完全正义的化身,否则怎么会发生活人祭祀之类的事情。”
  “当第五个太阳纪终结之时,地球将会迎来末日。”
  行壹听羽蛇说起它会在第五个太阳纪结束时会重回人间,她就想到所浏览过的资料显示前两年铺天盖地的末日题材影视作品,“玛雅人真的有做出过2012的灭世预言吗?我们所知的过去一不小心就会在时间里失真了。苏珊娜,你的想法不无道理,不过只要你下了地洞见到羽蛇就会直观地感受到它没有恶意,起码这一次它的恶意都是冲着恶鬼去的。”
  神明都有各自不同的脾性,有的大肚能容,有的赏罚分明。
  想要祈求神明降福必然要付出代价,有的是虔诚的心意即可,但像是要改变天地运行的规则,比如广将甘霖以泽大地,那么也不是说一句心诚则灵就行的。
  苏珊娜把头摇得和波浪鼓一样,她绝不想与蛇进行面对面交流,哪怕那是一条萌蛇,终是还是蛇。
  “蛇都有脾气,即便它多了一撮羽毛,但也不代表就会变作任人玩耍的毛绒绒了。也就别去管羽蛇之后怎么样,更重要的解决了凯西肚子里的鬼胎。我们还有七天时间,七天之后,胎儿就满三个月了。到了那个时候,羽蛇吞噬了恶鬼,凯西也会大病一场。何况魂魄离体太久,对活人终是没有任何好处。”
  亚伯不关心羽蛇的脾性,从天而降的蛇总要回到天上,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他更关心的是怎么找到兔衣男的尸体,他们所知的是一则美国都市传说,那只能作为一则参考,而要扒开传说的皮找到真的杀人犯,这个范围就有些广了,毕竟连环杀手说多是不多,但是说少只怕还有一些潜藏在人群里。
  兔衣男桥的传说版本众多,其中哪一个故事才是源头?它究竟是凭空捏扫,还是有着真实的案例为依据?这些都要在七天里查得清清楚楚。
  好消息是美国有各种奇奇怪怪的研究组织,这里面自然就有研究都市传说的那一支。对于追踪都市传说的来历,那些人所知的要比一般人多得多。
  因此,行壹与亚伯连夜飞回美国分头行事。
  亚伯直接去找了兔衣男桥流传最广哪一版的发布者,尽管故事的内容是发生在上世纪初,但说故事的人是在九十年代让这个版本流传了开来,连凶手的名字都说得有鼻子有眼,还涉及到了一家疯人院,那么对方可能会有所根据。
  行壹就直奔弗吉尼亚州的费尔法克斯郡,希望能从实地调查中找到一些线索。而她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方案,人过留影,雁过留毛,如果真在某处树林里死了一大批的兔子,树林本就聚阴总能留下一些兔子的亡魂的踪迹。
  “所以为什么我也要来到这里帮你疏通各路关系?”
  爱德华开着车行驶在前往费尔法克斯郡的路上,他到底为什么要参与到扒兔皮的恐怖传说里。
  在美国出了像是纽约那样的大城市,不会开车、没有一辆自己的车,还真是有些寸步难行的感觉。
  为此,行壹将迈克尔的行踪透露了给为查此案而压力被重的纽约警察爱德华,他想要救回失踪者就必须要先查出兔衣男的真身。“我给了你一次赚外快的机会,又不是让你做免费的司机,我想你的财物情况应该不太乐观,让你多一笔进项难道不好吗?”
  “那还真是感谢了。”爱德华更想说的是他的财物情况不好,还不是因为有人从他这里赚走了两笔大的。
  不过,爱德华也着实不想再听到主管的每日催命,迈克尔失踪之后,他的父亲几乎是每天一个电话让上面施压,催促警局全力动起来找人。就算理解迈克尔父亲的焦急,但是纽约警察是人不是神,他们已经尽了能尽的全力,可每年还是改变不了纽约失踪案的低破案率,这就是繁华之下的纽约。
  爱德华还是尽责地问了一句,“迈克尔能活着回来吗?”
  行壹不认为羽蛇会要迈克尔的命,但是他受过那样一场惊吓,只怕也仅仅是活着了。“当然会活着回来,只是你们恐怕找不到让他父亲出气的绑架者,到时候还是会备受责难。”
  “这半个月我都习惯天天被责骂了。”爱德华会果断地请假也是不想在看主管阴沉的脸色,能逃几天就算几天了。
  两人很快就抵达了传言里的兔衣男桥隧道。
  这里显得很荒凉,在几十年的传闻里,那个穿着兔子布偶服拿着一把斧头的男人总还会鬼魅般地时不时冒出来,也总会有目击者称他们看到了诡异的黑影。
  但是车辆穿过了隧道,行壹却摇了摇头,这个桥洞边是什么都没有,没有不曾消散的怨气,没有徘徊不去的鬼魂。“不是这里,我们可能要却也那片传说里挂满兔子尸体的树林。”
  树林的位置距离桥洞并不远,车辆又行驶了十五分钟就在一处火灾示警标牌前停了下来。
  “这片树林的范围不小,我看过当地政府的网页提示,并不建议随意进入树林,因为里面很可能有熊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
  爱德华在纽约生活久了,他对美国其他的城镇有些欣赏不来,认为它们的生态环境都太过贴近自然。山林里有熊出没很常见,更要防止开车开半路窜出一只麋鹿来撞到了挡风玻璃上,这种交通意外每天都会发生。“我的意思是,就算里面死过大批的兔子,它们很可能也不是被人杀的。”
  “有道理,但总要确定一下。”行壹说着还是进了树林。她也了解过美国人整体居住情况,除了一些大城市,很多人都是住在乡镇之间。
  在这片树林呢个能否查到什么,就要看兔子们的怨念是否强烈了,毕竟被食肉动物一爪子捏死与被人剥下皮毛,这两者还是有些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