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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勋暮生,“放开我!”
  我手中一用力,“能挣脱我,你就自己开车回去。”
  说完,我根本就没有等他说话,连拖再拽的把他扯到我的车子上。我把他的钥匙抢过来,锁上他的跑车,扔回给他。
  “你打开车门!”勋暮生忽然喊了出来。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忽然用手捂住嘴巴,异常痛苦,我赶紧拉开了车门,他一手撑在车框上,手扶住喉咙,呕吐起来。他的脸色异常苍白,我等他吐的差不多了,给了他一瓶水,一摸他额头,居然在发烧!
  喝酒,又吐成这个样子,不会是胃出血吧!
  “我送你去医院!”
  说完,我把勋暮生用安全带捆绑好,推上车门,猛踩油门,到了勋暮生必须去的哪家xx医院,那里有顶级的医疗设备和专家,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嘴巴都很紧,媒体无法进来。
  医院的人一看,送进来的人是勋暮生,把主任医师神马的叫了一堆人过来,他们把勋暮生团团围住,支架起来各种仪器,我在玻璃门外等候,这个场景让我想到了当年初中上生物课的时候,解剖青蛙,他现在就像那只青蛙。
  凌晨1点,一切才结束。
  勋暮生到不是胃出血,但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让他有些低烧。医生为他洗了胃,又输了液,本来想要留下住一晚,他却执意要离开。
  “我讨厌医院的味道,尸体的味道。”
  勋暮生皱着鼻子说,表情十分不悦。
  我有些无奈,“你吓了我一跳。”
  勋暮生不屑的瞥了我一眼,“是你太大惊小怪。”
  我见到了他的楼下,就停下车子。
  “你究竟喝了多少酒?”
  他打开车门,“太多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中国这个环境就这样,不喝酒,就无法做成生意,不管有多少金钱、多少诚意都一样。”
  我了解,一看时间太晚了,我还穿着夜装和高跟鞋,不适合出差。想到明天一早的飞机,估计也睡不了多长时间,就跟他告别。
  勋暮生敲我的车窗,“上去,我有些饿,你给我做碗面吃。”
  我,“max大叔呢?他不给你做饭吗?”
  勋暮生,“他做饭太难吃。”
  我,“一个拥有三星级米其林厨师资格的大叔,怎么可能做饭难吃?”
  勋暮生任性的说,“不知道,反正就是难吃。”
  今天他是病人,他是boss,我锁了车子,跟着他上楼。
  max大叔还没有睡觉,穿着很严整的衣服,直接入户的电梯一打开,我就看见他站在门边。我觉得,他是比写手更加神奇的一个存在,似乎他就是脑电波,完全不需要休息,不需要买菜,也不喜欢吃饭和做爱,每次他都存在于他应该存在的地方,他就像人间这个系统的一个npc。
  max,“七少爷,艾小姐,你们回来了。”
  勋暮生哼了一声,进入他的房间。
  他这个除了豪宅之外似乎不合适别的称呼的公寓有上千坪,10个房间,在这个房价是天文数字的城市来说,普通人一生的劳作,也许只能买这里的一个厨房。这个地方只有他们两个单身汉住,当然,有的时候勋四少也过来打打酱油(……!),相对比这个城市中很多人群居的环境,地下室和嘈杂的旧楼,他们简直奢侈的令人发指。
  我,“马克思大叔,你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我晚饭没吃,饿死了。”
  max完美而优雅的说,“有脱脂牛奶和今天新烤制的蛋糕。”
  我坐在厨房中央那个巨大的大理石台子上,把手中的包包和剧本放在一旁,“快,拜托都给我拿过来,我饿死了。”
  “可是。”max继续优雅的提醒我,“七少爷也没有用晚餐,我今天准备的是两个人的餐点。”
  我一摆手,“没事儿!他今天洗胃了,不能吃这些东西,我把他的宵夜吃完了,我给他另外做。”
  max一点头,“好的,您稍等。”
  说完,他端出一杯牛奶和一整个轮子一样的黑森林。
  我抓起勺子就挖了一大口蛋糕,放入口中,那种绵软的奶油味道和樱桃的甜酸融为一体,简直就是恶魔一般的享受啊!我饿极了,又吃到了三星级米其林大厨的手艺,满足的几乎要狼嚎!
  勋暮生换好了衣服,从屋子中走出来,一看到我立刻皱眉,显得他的脸色更加的苍白。
  他,“你不会在公司也是这个吃相吧。”
  我想了想,“差不多。不过max大叔的手艺更棒!所以吃起来有些肆无忌惮了,不好意思。”
  勋暮生,“你这个样子好像……那个……”
  不知道他想说什么,说不出来,最后有些懊恼的闭上嘴巴,坐在沙发上。
  我马上擦了擦嘴巴,去洗手。
  max大叔这里还有不错的面粉,我和了一小团,然后擀开,摊成面饼,然后用刀子小心的一小块,一小块切开,总成了三角形的面片。烧水,放一些高汤调味,煮面,熟了之后捞出来,切了姜丝,点上香油,撒了几个香菜叶。我看他们这个厨房简直应有尽有,还有意大利产的白酒醋,我就滴了十滴,弄了一碗清水面片,招呼勋暮生过来吃。
  他吃的倒是挺习惯的,吃饱了之后,max把碗筷都收拾好,我就要走,被他叫住。
  勋暮生,“你回去做什么?”
  我扬了扬手中的剧本,“没有时间睡觉了,回家看一下,明天……哦,今天,天亮了之后要去浙江试镜的。廖安说是一个不错的剧本,可以认识很多人。”
  勋暮生,“反正你回去也不能睡了,干脆就别走了。”
  我,“……”
  勋暮生,“放心,你期待的事情不会发生。既然你说不跟我上床,我还没那么伟大到让你享受到欲迎还拒又进入天堂的乐趣。”
  我,“……”
  我的面孔一定囧成一个囧了。
  max大叔不太自然的咳嗽了一声。
  我指着勋暮生,“刚才应该再多给你洗一遍胃。”
  勋暮生冷哼一声,“我让你给我说说剧本。”
  我白了他一眼,拿出来剧,厚厚的一叠纸,封面上印着title两个字——战国,下面又是一行小字,‘大争之世,诸侯问鼎中原’。
  我,“这是战国时候的故事。”
  勋暮生看了一眼,“哦,那是清朝之前还是之后呢?”
  我,“……那个,之前,是先秦的故事。”
  勋暮生,“哦,我知道清朝,小时候听我爷爷说过,他们祖上在清朝做官的,好了,你说吧。”
  我,“历史上的战国时代是从韩赵魏三家分晋一直到秦始皇扫六合,统一天下为止,差不多一共200年。期间诸侯纷争,名将辈出,诸子百家争鸣,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时代。”
  勋暮生,“努尔哈赤也是那个时代的吗?”
  我,“不是……”
  勋暮生,“哦。那,同时期欧洲发生了什么?法国大革命?还是英国殖民扩张?”
  我,“不知道。”
  勋暮生手指敲着大理石桌面,“你怎么会这么狭隘呢?历史应该连起来学,不要总盯着中国发生了什么,如果再加上同时期欧洲发生了什么,知识会更丰富的。”
  我,“……”
  勋暮生这个样子,好像一只名贵的蓝血猫,在自己脚边撒了一泡尿,以为别人没有发现,开始洋洋自得。
  我,“我求你了,你去睡觉吧。”
  已经凌晨2点了。
  勋暮生公寓这里有一个还不错的客厅,正中央放着一整套黑色的亚麻布料的沙发,超级长,够四个人在上面滚来滚去。这个据说是荷兰那里的神马大师手工缝制的,配合他家现在的装修风格。这个玩意名贵不名贵还在其次,主要是坐在上面非常非常的舒服,好像被拥抱一般。
  thankgod,勋暮生终于回房间睡觉。
  max大叔把客厅的灯光调暗,我拿出随身携带的草莓味道的荧光笔,开始看剧本。
  吱呀一声,勋暮生抱着一个毯子从屋子里走出来。
  他坐在沙发的另外一段,把毯子铺开,盖着自己,脑袋歪在靠垫上,似乎开始睡觉。
  我,“我不会给你讲剧本的!”
  他嘟囔了一句,“我也不想听。”
  翻身,他的毯子盖住了脸。
  这个场景让我有些意识模糊,好像回到了还在英国读书的时候,彻夜不眠的赶论文,写作业。
  那个时候没时间吃饭,就叫外卖,从肯德基、麦当劳到土耳其的大饼卷烤肉,我是无所谓啦,他一直比较娇贵,给他哥送到英国来读书之前,他在家都是有一群佣人像母鸡照顾小鸡一般照顾他。我们的颠三倒四的生活终于把他的胃病吃出来了,我在彻夜不眠的情况下,还要带他去看医生,顺便做饭给他吃。
  吃了药,吃了饭,他自己睡了,我还要继续写作业,不但写自己金融系的东西,还要写他信息专业的论文。
  我觉得,当年我毕业的时候,感觉我自己实际年龄老了5岁,估计都是他勋暮生的功劳。
  现在……
  怎么还是一个样子?
  如果当年我妈我爸再多给我生一个兄弟,估计就是勋暮生这个样子的。从这个角度看,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伟大的一胎化计划生育国策?
  5点就要去机场,我只有3个小时看这个剧本。
  我戴上新买的森海塞尔耳麦,播放手机中的音乐,是那首《北京,北京》,顿时,汪峰那沧桑又有些撕裂感觉的声音充盈了我大脑整个空间。
  《战国》是一个不错的剧本。七国争霸,各有各的辉煌,也各有各的不幸,最后,归于秦国。廖安让我争取的角色是一个叫做姬蘡薁,燕国的庶出公主,因为成不了小君(诸侯的正妻、君夫人),主要是庶出,地位低,诸侯不想聘为正妻,而被送到赵国,当时,遇到了也在赵国做质子的秦始皇,于是狗血的爱情就爆发了,期间分分合合,秦始皇回国,成为太子,成为秦王,六国征战,一一覆灭。几十年的沧海桑田,灭国大战,爱情也被蹂躏的不再是本来的面目。
  这个角色戏份还成,不轻不重,可是在全是男人戏的《战国》中,还算亮眼,但不吃力。我上网搜了一下,投资方想用俞灏做第一男主,出演秦始皇这个角色,他是et的演员,如果我这个et的演员再去争取燕国公主,不知道成功率高不高……
  凌晨3点半。
  这个时候已经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除了一些撒呓挣、夜归人,嗑药的,神经病之外,大家都在熟睡,也是二战期间德国人偷袭的时间。
  我戴着耳麦没听见什么响声,看见max大叔忽然从屋子里出来,我食指竖着放在嘴唇上,嘘,比了比躺着着勋暮生,他点了一下头,示意明白。
  不过他还是笔杆条直的站在电梯门口,我看见电梯似乎在运转,红色电子数字一层一层向上跳转,下一秒钟,电梯门大开,max大叔拘谨的鞠一下躬,我看见从电梯轿厢中走出来几个人。
  为首的那个年轻的男人穿了一件深色的风衣,一双苍蓝色的眼睛显得异常疲惫,他很像昨天夜里的勋暮生:——一个旅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那种疲惫是昂贵的衣服和奢华俊美的脸所掩盖不住的。而他后面几个人都是西装革履,其中一个干练又优雅的女人,一身黑色armani,10公分的jimmychoo的鞋子,典型属于金融街的人类。
  他们走路还是一如既往的快,max大叔把他们迎进客厅后面的办公室,前后不到2分钟的时间,要不是我闻到了空气中带有北京夜雪的味道,我以为我就是半夜三更自己魔障了。
  我继续看我的剧本。
  这个故事,最后的最后,秦始皇吞并了燕国,这个唯一一个从春秋一直支撑到战国的血统诸侯,从中国版图上抹去,这个燕国公主也死了,最后一个属于她的镜头,是大海的起点,崇山峻岭的终点,一片碧海蓝天下,一个孤独坟,坟前面插着一把长长秦王青铜剑,剑穗上打着一个同心结,在风中飘着。
  写这个结局的人,一定是一个女人。只有女人才喜欢在灭国大战中加入这样纤细哀伤的故事,才会反复拷问,是不是处于权力顶端的男人都不会有纯粹的爱情?
  其实,无论地位、财富如何,男人女人,似乎都不可能拥有纯粹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