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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六零日子美滋滋[穿书] > 六零日子美滋滋[穿书] 第24节
  但陆建明到底是当兵多年,自制力不比一般人,林曼都没发现他的异样,他已经不动声色的把瞬间翻涌的情绪压了下去。
  “嗯。”他低低应了一声,随后又道:“今天很冷,把外套穿好。”
  两人一道骑车出门,刚走到村头就遇到了不少人调侃,林曼羞的红了脸,陆建明倒是十分坦然的接受了大家的调笑。
  “恭喜啊建明!”
  “恭喜恭喜!新娘子真好看。”
  “早点生个胖娃娃!”
  人群中不知道谁嚷了一句,家顿时哄笑起来,林曼的脸越发红,陆建明则笑着招呼道:“谢谢!中午请大家过去喝酒。”
  到了县城,陆建明径直带着林曼去了县婚姻介绍所,他们今年来的够早,工作人员刚刚开始上班。
  办手续的大姐笑眯眯的打量两人一眼,夸道:“小两口很般配,祝你们新婚幸福,早生贵子!”
  林曼今天接受了许多这样的祝福,脸皮练厚了些,听到这话只是微微红了脸,随即从包里抓了一把喜糖递给对方并道:“谢谢!”
  他们把需要的证件都提前准备好了,手续办的很快,两人一起宣誓写完保证书后拿到了一张结婚证明。
  像奖状一样,也没有照片,只要签字盖章就好了。
  林曼觉得新奇,拿到手后多看了几遍。
  陆建明站到她身后,倾身靠近了些,语带笑意道:“看清楚了吗,这我们现在已经是合法,夫妻。”
  说就说干嘛还要顿一下,林曼手指轻轻一抖,差点把证明掉地上去。
  “现在我们去照相馆。”陆建明推着车回头喊她。
  “嗯。”
  林曼这边踮起脚刚坐上去,车子就快速的滑了出去,她身体控制不住的一歪头撞到了陆建明后背上。
  就在她犹豫是拽他衣服还是扶后座时,陆建明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回头提醒道:“抓稳了。”
  县城照相馆的位置就在供销社那条街上,店面不大,牌子也很旧了,但里面的照相师傅却很专业,也很热情。
  “两位长得这么好看多笑笑啊,这样拍出来才好看。”
  “哎哎,靠近一点,对对,女方再靠近男方一点,再来一点,哎呀不要害羞啊,你们是不是未婚夫妻?亲密一点没关系的。”
  林曼肩膀动了动,往旁边靠近了一点,大叔还不满意又摆了摆手,陆建明轻咳一声,下一瞬,两人肩膀靠在了一起。
  “哎,好!看这边笑一笑。”
  咔嚓——
  照片拍好后,林曼站起身轻轻吐了口气,陆建明过去交钱顺便选择拿照片的日期。
  “要慢的一个月后过来拿,快的话五天后就能过来拿了。”
  “要快的。”陆建明点头道,趁着大叔在收钱,他又飞快的说了一句,“我们今天结婚了。”
  恰好林曼过来分喜糖,大叔抬抬眼,左右打量了一瞬,恍然大悟道:“哦,难怪这么别别扭扭的,没事,以后多相处就熟悉了,谢谢你们的糖,那祝你们以后婚姻幸福美满。”
  ——
  两人办好后回到六大队,老宅这边已经来了许多人,早上走之前没锁门,铁栓奶早早的就过来帮忙招呼客人了。
  林曼跟她打了声招呼就进屋换衣服去了,陆建明则留下来招待客人。
  回到房间,林曼先把包里的结婚证明拿出来收好,随后换上了那件红色大衣,头发也打散重新梳顺编成一个辫子盘到脑后,为了喜庆,又别上了一朵铁栓奶特地给她扎的大红布花。
  铁栓奶手艺很好,假花做的像真花一样好看,林曼对着镜子照了照,又补了下口红,正打算出去时。
  门外陆建明忽然喊了她一声,“曼曼,大姐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直接不带姓喊她名字,林曼微楞一瞬,随即又反应过来他好像说大姐来了。
  谁?林大妮?原主的亲姐吗?
  林曼赶紧推开门出去,正好对上林大妮看过来的视线,她笑了笑喊道:“二妮,姐来参加你的婚礼。”
  林大妮怀里抱着个三岁大的小男孩,身旁还站着一个扯着她衣摆的十来岁的小女孩。
  “姐,大老远的你咋过来的啊?”林曼多看了两眼才把眼前人跟记忆里的林大妮对上。
  实在是不光她变化大,林大妮的变化也很大,原主记忆里的林大妮老实话少,瘦高个,几乎跟林曼刚穿来时的形象一摸一样的可怜。
  但是眼前的林大妮,皮肤微黑,但笑容满面,肉眼可见的性格开朗不少,腰身也粗了两圈,圆圆脸,看着很亲切。
  林曼迎上去把人领进屋坐,又多看了眼她旁边紧跟着的小女孩,猜测这应该就是林大妮嫁的那个人前妻留下的孩子,因为林大妮才嫁过去不过四五年,不可能生出来这么大的女孩。
  但显然这小女孩跟林大妮这个后娘相处的很好,很依赖她的样子。
  刚坐下,林大妮怀里的小男孩就闹着要下来跟姐姐玩,林大妮放下他,那个小女孩顿时就牵起了弟弟的手。
  姐弟俩坐在一张长凳上,小女孩拿着糖剥开糖纸先递给弟弟吃,随后自己才剥了一颗,很懂事的样子。
  见她一直看着两个孩子,林大妮便主动介绍道:“这是兰兰,今年有十一岁了,这是狗蛋,才三岁,还没取大名呢。”
  她这样一说,林曼就明白了,自己猜的没错,但看林大妮这样,显然她嫁过去后日子过得还不错。
  林大妮笑笑,知道妹妹想问什么,“老张对我不错,他能干,家里日子还过得去。”
  “姐,那边离得这么远,你们是怎么过来的啊?”林曼当初就是因为这个,才没有特地过去通知她,当然,也有一些原因是原身跟林大妮很亲近,她怕被看出来。
  “你还说呢,还把不把我当姐了?结婚都不告诉我一声。”林大妮提起来就来气,“要不是三弟特意去告诉我,你是不是打算孩子都出生了都不跟我说?”
  林曼讪讪一笑,积极认错道:“姐,对不起,但我真没有这样想。”
  林大妮自从当初出嫁后就再也没回过娘家,林家人更不可能去看她,原主和林家辉倒是想去,可那时他们一个胆小不认路一个才半大的孩子,压根也去不了。
  这一拖就到了现在,林曼其实也只知道个地方,连怎么去都不知道。
  林大妮想到林家的情况,叹了声气又道:“姐不怪你,如今你也要嫁人了,以后,以后少来往些,顾好你自己的日子就行知道吗?”
  说着她又上上下下的打量起了林曼,眼里带着些惊讶,林曼心里忍不住忐忑起来,怕被看出来。
  “你之前的事三弟去找我时都跟我说了,这陆家,陆家老二看起来还算可靠,你以后好好过日子,听说他是个当兵的,要是你能去随军就好了。”
  “已经决定好了,婚礼之后就去随军。”林曼见她没露出怀疑的目光,心里一松便忍不住笑了笑。
  “那就好。”林大妮也笑了起来。
  两姐妹许久未见,林曼陪着坐着说了好一会儿话,直到外面客人越来越多。
  林大妮伸手从外套里面的口袋掏出来一张手绢包裹的一叠钱,最大的一张是五块,最小的一张是两毛。
  她把钱递给林曼,道:“你出嫁,姐也没来得及准备什么东西,这钱你拿着,到了随军的地方肯定要置办东西,你拿着买……”
  “不用,姐这钱你拿回去给孩子花。”林曼不肯要。
  林大妮一把拉过她把钱塞进她手里,板着脸道:“拿着!你是不是看不起姐?”
  “好啦,赶紧收起来出去招呼客人吧。”
  她脸色变得飞快,看得林曼一楞。
  第三十二章
  之前林曼回林家的时候闹得很不愉快,魏招娣当然不会主动告诉林家辉她回来过,他还是从认识的人那里听说的。
  林家辉跑回家去问魏招娣时她语气不好的就否认了,他当然不信,又跑去找其他人才问明白了。
  清楚的知道他娘又干了什么后,林家辉这回没再指望他娘能有改变,转而跑去找了已经出嫁的大姐。
  而他自己,则没脸再来见林曼。
  “唉,三弟也是难做,你别怨他。”林大妮又叹一声,自己摆摆手不说了。
  门外十分热闹,林曼一出来,就又响起了一片的哄闹声。
  “新娘子出来啦!”
  “建明好福气,新娘子真漂亮!”
  铁栓奶笑呵呵的拉着林曼站到陆建明旁边,给她胸前也别了一朵红布花。
  陆建明坦然的站在那接受了大家的祝福,林曼被这么多人看着则微微红了脸。
  随着一阵鞭炮声响起,一道道实惠美味的大碗菜被端上了桌,八荤八素,一桌坐十人,有大队长在这镇着,谁也不敢乱伸手,都规规矩矩的吃席面。
  鞭炮声,吵闹声,隔着半个村子传进了张秀梅的耳朵里,她耷拉着脸,手里捏着刀猛的用力剁在了案板上。
  土豆块瞬间飞出案板掉到了李菊芳脚边,她垂头看了眼,默默缩回脚,一句话没吭。
  “老大家的,你把饭做了。”最终,张秀梅黑着脸解下围裙出了厨房。
  李菊芳等她走后才起身捡起土豆块,拿水冲一冲又放回了案板上,屋外时不时传来的鞭炮声听得她微微怔住,随即又低下头忙碌起来,只是未垂的眼中难免露出丝丝羡慕。
  张秀梅出了厨房径直进了堂屋,瞧见陆长根又在那抽旱烟,嘴一撇不由道:“儿子结婚都不请你,你这个亲爹还有心情在这抽烟呢?”
  见陆长根不吭声,她就像是突然被助长了气焰一样,声音又大了些道:“你这个爹当的可真厉害,亲儿子都不把你放在眼里……”
  “闭嘴吧你!还不都是你闹出来的!”陆长根突然爆发,嘶吼着朝她骂了一顿。
  张秀梅气的心口一噎,喘着气指向他骂道:“当初确实是我出的主意,但也是你点头同意的,你现在就赖我自己……”
  俩人在堂屋吵架,李菊芳在厨房听见了,顿了下,依旧默不吭声做饭。
  躲在房间里的张卫红听到动静缩了缩脖子,歪了歪肩膀碰了下旁边的陆建设,冲他努努嘴,示意他听动静。
  陆建设不耐烦的推开她,翻了个身只当自己啥也不知道,眼不见心不烦,索性直接背过去装睡。
  “嗤,出息。”张卫红翻个白眼,手一扬把瓜子壳扔到了地上。
  下午两点多,老宅这边的人就陆陆续续走的差不多了,铁栓奶和村里几个妇女还留在着帮着洗碗擦桌子收拾,忙活的差不多时陆建明拦住要走的几人,把中午多备的两桌席面装好,拿给铁栓奶让她分给大家。
  今个陆建明这喜宴办的排场大家都知道,这会儿见他没拿剩菜打发人,几个来帮忙的婶子既惊讶他的大方又觉得高兴。
  “哎呦,怎么把这么好的菜拿给我们了,也没帮啥忙……”
  “给点剩菜就行,这些你们留着自己吃。”
  “婶子们拿着吧,今天多亏了你们帮忙。”陆建明道。
  等送走最后一波客人,林大妮也提出了告辞,林曼担心她离得远回去不好走,想留她住一晚。
  林大妮牵起俩孩子的手摇头让她放心道:“老张来接我们,这会儿估计已经等在村口了,我就不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