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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风水大师修仙指南 > 第1节
  《风水大师修仙指南》
  作者:南瓜老妖
  文案
  陈潇生前是一个风水大师。他为救恩师逆天改命,自己寿尽而亡。
  一睁眼,来到了一个筑基多如狗,金丹遍地走的修仙世界。
  一无灵根,二无天赋的陈潇自觉跟修仙没缘。为了生活,只好在这个没有风水师的修仙世界重操旧业。
  陈潇:“寻脉点穴,化煞生旺,催官显贵。能助你门派兴旺,改衰转盛,早结姻缘,添丁生子。诸位仙师,不来一发吗?”
  1vs1,主受。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主角:陈潇,席云霆 ┃ 配角:童诺诺,唐汝,景慧,李与周,沈雁行,刘浪等很多 ┃ 其它:穿越,修仙,风水
  作品简评
  陈潇是个风水大师,还以为闭眼就是死亡,却没想到醒来附身在一个病重垂危的异世少年身上。他挣扎求生,好不容易救活了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修仙世界,偏偏他并没有灵根。无奈之下只能谋求生计,却辗转又从风水当中发现另类成仙之法。且看他是如何在这个没有风水师的世界,修炼成仙并在此期间声名大噪,开创门派,终成一代宗师。小攻天生自带厄运光环,能让周围的人不知不觉厄运缠身。小受却有金手指罗盘,辟邪旺宅,求财求子不在话下。俩人可谓是天生一对。慢热升级流大长篇,剧情紧凑,跌宕起伏,探险寻宝各种惊险刺激的内容让人目不暇接,值得一阅。
  第1章 他上辈子就是个光棍
  二月初,虽然已经开春,空气当中却还透着深深地冷意。
  炭盆里的火已经灭了,屋子里冻得厉害。陈潇缩了缩肩膀,在汤婆子的余温下留恋了一会儿,才从被窝里爬出,穿上夹衣,罩上棉袄。
  铜水壶外边罩着保温的棉套。保温效果虽然没有现代的保温壶那样好,却勉强能保证水还有一些温度,不至于冷得刺骨。
  用温水洗了脸,猪鬃牙刷沾着牙粉刷了牙,再把齐肩的头发灵活的梳成一个发髻,个人卫生就算是打理完了。
  穿好衣物,拉开房门,寒意扑面。陈潇走出去,深吸口气。区别与大城市的新鲜空气,充满了肺叶,特别提神醒脑。他伸展四肢,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
  他穿来这个世界已经有半年了,最初谨小慎微,生怕被本地人发现他的异样烧死。到现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跟本地土著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陈潇从后院走到前边,呵了一口气,搓了搓有一点凉的指尖,把店铺的门板一块一块放下来,挪到后边摞好。
  他现在的职业,是一家名叫“踏雪寻仙”的古董店的伙计兼驻店值守。
  白天跟着掌柜、二掌柜学习、卖货,晚上关了店门,直接睡在后边。万一有个什么事情,就敲响放在他屋子里边的那面大锣。东家倒也不指望他勇斗歹徒,能警醒周围,通知城里巡夜的治安队前来就行。
  陈潇是属于最低层的伙计,每天早晨不只是要做开门准备,还得打扫卫生。当然,不应该是他自己一个人全干,还有另外一个叫做赵二虎。
  过了一会儿,陈潇的活都干完了。街上开始出现行人,赵二虎来了,给他带来一碗热气腾腾馄钝,还有四个酥脆可口的小饼。
  这一顿早餐在寻常人家可不便宜,足足十五个铜板。其中赵二虎帮他出十个,陈潇自己出五个。
  他这么帮他带饭,已经有三四个月了。
  赵二虎家离得远,要穿半个郡城才能过来。深秋直到初春,早起又黑又冷。赵二虎不愿意起那么早过来,陈潇就跟他商量,他帮他带早餐,陈潇就自己一个人包圆卫生。
  赵二虎宁愿舍些钱,也不愿意摸黑受冻早起。他答应了,不过要求陈潇出五个铜板,实在是他太能吃。平常人吃两个酥饼就够,哪像他竟然要吃四个!
  陈潇接过早餐,坐在待客用的座位上,开吃。赵二虎坐在一边,从陈潇起来刚烧的水壶里倒出一杯热水暖手。
  陈潇吃得那叫一个香。馄钝大小正好,鲜香可口。酥饼焦香酥脆,咬一口嘎兹响。
  赵二虎看着都觉馋,说:“小憨啊,你不光早晨起来吃的多,中午晚上吃的更加奢侈。用东西挑拣,穿衣服也讲究。没见过你这样当伙计的,这样花费,什么时候才能攒的下钱?娶得起媳妇?”
  陈潇闻言,差点噎到。
  他附身的这个少年没有大名,只有个小名叫做憨娃,年纪不大,只有十七岁。
  原身上一辈的人是逃荒出来的,父母死在了路上。他就跟着叔叔一家,来到了一个很富饶的村镇落脚。
  大概是父母给的基因好,憨娃长得浓眉杏眼,憨然可爱。因为他长得好,尽管多带一个孩子累赘,婶婶也没有多嫌弃。
  直到这个男孩开始长个子。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多他一口,家里养不起。叔叔只能狠狠心把他送出来,托人谋了一份工,让他跟着走南闯北的货商讨口饭吃。那个时候憨娃只有十二岁,人长得还没有矮脚马高,就要辛辛苦苦的跟着商队到处跑。
  因为吃的多,这些年他也没有攒下多少钱。等到他长到十五六,跟商队的武师学了两手功夫,就转为护卫。
  憨娃真的没有什么运道,半年前一次走熟了的货运,路上突然冲到一只猛兽袭击伤人。他也是懵了头,以为自己学了两手,能够对付。结果别人都逃了,就他一个冲了上去。
  要不是出事儿的地方靠近郡府,治安队来的快,憨娃就要被猛兽拖走了。就这样,他也伤得很重,生命垂危。
  憨娃伤的重,商队的头领对他的勇武很赞赏,赏下了一大笔赏金,又给足了医药费。只不过,商队没办法为他停留,销售完这次的货物,准备了回程的商品,就要启程。
  他病着,没法走。商队就把他托给一户人家,给了佣金,代为照顾。
  因为商队每年要来郡城好几次,这户人家倒不敢苛待憨娃,就是按时送水送药,多么细心倒也谈不上。
  当初商队教过憨娃的武师担心他们谋财害命,曾经恶狠狠的威胁过。这让这家人并不敢不经过憨娃的允许动用他的钱财去请什么名医,自家又不情愿给他垫付,就那么生生硬熬。
  憨娃的身体原本是很强壮,却被反复的高烧折磨,又并发了咳血,缠绵病榻之余身体虚弱了下去。就这么,憨娃走了,陈潇来了。
  陈潇前生闭眼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会一睡不起。结果醒来浑身上下都疼的要命,还不停的发烧,甚至严重到起不了身,抬抬手都费力。
  等陈潇从头晕头疼当中挣扎着搞清楚状况,求生的本能让他意识到这样下去,他这不知道怎么得来的第二次生命又要消亡了。
  陈潇趁着清醒,求这家人帮着请了一个大医馆的坐堂医生。又花了大部分的赏金,让这个医生给他想办法治病。
  坐堂医生拿了钱,自然好办事,辗转给他找来了一颗丹药,吃了之后陈潇病厄立消,身体顿时好了大半。
  又养了半个月,陈潇的身体就痊愈了。酬谢了这家人,陈潇离开,去街上找了个客栈投宿。
  还剩下小半的赏金,看起来不少,在这个繁华的郡城里边也只能在客栈里好吃好喝三个月。
  陈潇不想回憨娃之前待的那个商队,一个是担心被人看出换了芯,另外一个是他并没有憨娃的身体记忆,虽然会打架,却不懂拳脚,干不了护卫这种危险工种。
  于是,他干脆一狠心,找了一个口碑不错的中介人,把身上剩下的所有钱都给了对方,让他把自己塞进了现在干活的地方。
  陈潇很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这个可以间接接触到上层人群的地方,让他迅速对这个世界有了大概的了解。
  这个世界非常的奇妙,有着古代的落后、生活习惯和思想,也有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各种奇巧先进的发明。落后与先进并存,神奇又奥妙,让陈潇这个初来乍到,茫然无措的人产生了浓厚兴趣。
  陈潇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跟中国古代类似的平行世界,正在经历从封建向资本转变的时代。
  可是后来,等到他对这个名叫“岱”的国度了解更多,才知道自己猜错了。这个世界没有煤、也没有石油,也就不可能产生蒸汽时代,就更没希望步入现代社会。
  不过,这世界虽然没有煤、石油这样的资源,却有着一种名叫灵石的宝贵矿藏。这种灵石矿蕴含的能量,能够替代煤、石油给各种设备提供能源。
  陈潇就亲眼看到过,一个弹珠大小的灵石珠放进一个有着三个灶口的灶台,接连不断的烧了三个小时,却只消耗了一点。
  也就是那一次,他表现得太过吃惊,喜欢炫耀的灶台主人才告诉他,这灵珠是从一个修士那里得来的。陈潇这才明白,这个世界不是以耕、读、工、商为主,反倒是以修道求仙为主流。
  只可惜,旁敲侧击的了解一番,原身并没有修仙的灵根,也不具备任何的天赋。陈潇灰心了,可随后又振作起了精神。
  反正他附身重活一世也是白赚了,就算是做个普通人过一辈子,也并不算亏。
  所以,陈潇的目的一直是享受生活,然后攒钱游遍天下。娶媳妇什么的,他上辈子就是个光棍,自由自在惯了,现在也不打算给自己添一个束缚。
  陈潇抹抹嘴角,说:“我现在还没有想那么多,养好身体才是最主要的。”
  别人并不知道陈潇现在的身体痊愈到什么程度,他大病一场之后痩得厉害。其他人虽然觉得这小伙在吃上花费的有点太过,他一抬出补身体的理由,就没办法再说什么。
  赵二虎见他是这个理由,摇了摇头不再多说。他们也不过是普通同事关系,并不是多么要好。劝了对方不听,赵二虎也不会再劝。
  只不过,这心里边,肯定会想憨娃这个人不是个会过日子,大手大脚,攒不下钱。
  陈潇呵呵一笑,他当然看得出来对方不以为然,却并不打算解释。双方价值观不同,交浅言深,只会横生枝节,不如淡而处之。反正他留给在学习适应的时间是一年,一年之后他就走了,又何必闹出不愉快呢。
  第2章 真性情
  说实话,寻仙阁给的工钱确实很多,底层伙计的工钱每天就六十个铜板,高级的伙计也就是赵二虎要比他多二十个。而外边其他工种一天的工钱五十铜板就算是高了。
  再加上陈潇还兼职晚上住在店里值守,另外算一份,总共加起来一天一百铜板。这样高薪,在郡城这样繁华的大城市,养活一家三口,都能过得不错。
  赵二虎说他花钱大手大脚,陈潇一半是真的,一半却是冤枉。
  来这里之前,陈潇功成名就,年轻多金。每天吃的不说山珍海味,却绝不是粗茶淡饭。而在这边,这吃的何止是粗茶淡饭,简直就刮他的嗓子眼。
  寻常百姓家吃的是粗加工的黍米,纤维太粗,陈潇吃了两天就不行了。尽管电视上天天提倡吃粗粮,可也不能粗到跟砂纸一样。
  之后陈潇再吃饭食,就选那细加工过的粮食做成的。细加工的好粮食原本的价格就是普通粮食的两三倍。
  他还不是偶尔吃一顿就算了,而是学那有钱富贵的人家顿顿吃,天天吃。他不光吃的好,最主要是吃的多。
  大概是因为大病初愈,又因为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陈潇的胃口好的出奇。一天三顿之外,还要加上下午茶和夜宵。不吃还不行,到点肚子就饿的咕咕直叫。连不怎么来的东家都知道自己的店里有一个特别能吃的伙计。
  于是,陈潇每月吃喝的花费,就要花去薪资一多半。
  说他用的挑拣。
  真心不是他用的挑剔,再苦的日子陈潇也能过得住。可那是因为穷,那是因为没有经济来源。而现在,他凭自己的劳动能力换来的报酬,又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些?
  再说,他这不知道怎么来的又一世,谁知道会什么时候被收回去。省下钱来到时候还不知道要便宜给谁。
  内里贴身的衣物要细棉布的,坚决不要粗麻布;别人外边的棉袄里是棉花,他不光有棉花,里面还专门请人给缝了一层细羊毛皮;配给了一个汤婆子还不够,自己又添置了俩;别人大早上起来都是用冷水洗脸,就他为了用点温水,专门给铜水壶做了一个壶罩……
  让人总觉得这不是一个伙计,这简直就是一个娇小姐!
  可是,陈潇却有委屈。
  除了粗麻布是穿不习惯以外,缝细羊毛皮里子跟多买了俩汤婆子、给铜水壶做壶罩,完全是因为他之前是个南方人,郡城这边是北方气候,冬天太冷,适应不了。
  原身憨娃在这边生活了十几年,陈潇过来了之后,怕冷这点倒是跟生前变得一模一样了。这让陈潇心有疑惑,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陈潇吃完东西,收拾了桌面。就去自己负责的区域,整理货架的台面。
  踏雪寻仙这个店名,起的就让人一下知道这背后的东家恐怕是一位附庸附雅、痴迷仙人的脑残粉。要不然这么酸的名字,也真好意思直接挂出来当牌匾。当然,以上言论纯粹是他内心的吐槽,没准岱国的审美就这个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