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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吃货军嫂 > 第36节
  “妈,你说我这样做对不对?看上去好像我破坏了三妹的好对象一样。”丁小甜抓着母亲的手臂问。
  唐玉香说:“妈觉得你做得对,哪有姑娘家那么厚脸皮主动去追男人的。这主动去追男人的,在男人心里就觉得你不值钱,看不上你。小兰还是年纪太小了,我也没跟她讲过这些男女之间相处的事情,你看,她就出丑了。我觉得那个潘晋原恐怕对她的第一印象就不好。我会跟小兰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要再去找那个潘晋原了,我不会同意他跟大城市来的知青耍朋友的。”
  丁小甜点点头:“妈,你要多劝劝她,可千万不要犯错误啊。”
  唐玉香:“我晓得。”
  又说了会儿话,午睡的秀琳醒了,自己从房里赤着脚跑出来了。
  丁小甜抱着她亲了几口,去给孩子穿衣服,穿鞋,带着她回老屋那边,她让母亲一会儿在大哥大嫂下工之后,带着侄子和侄女一起过来。
  回到老屋,丁小甜给孩子调了一杯糖水喝,就让她自己去找焦大娘的孙子和孙女玩。
  紧接着她开始准备晚饭。
  首先是处理那一鱼篓的田鸡。
  收拾田鸡也是要有技术的,怎么剥皮,怎么处理肚皮里的肠子,还要留下肚皮里的肚子。
  幸好,丁小甜不管是杀鸡杀鸭杀鱼,还是处理黄鳝泥鳅和田鸡,都是手法娴熟。
  她拿了一把剪子出来,把每只剥皮打整干净的田鸡剪去脚抓和头,再把一只田鸡剪成两部分,下肢两个大腿,上面的身体。
  一百多只田鸡她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就全部处理出来了。
  接着她把一点儿酒,少量的盐,一些姜片都放进去,搅拌一下,开始码味儿。
  她又去了随身空间一趟,在里面摘了两个拳头大的嫩南瓜出来,以及挖了一些嫩姜。
  从随身空间里出来,又去了老屋的菜地里面摘了些新鲜的朝天椒,还有一些豇豆,几个西红柿回来。
  今天她除了要做炒田鸡之外,还有做凉拌豇豆,以及西红柿炒鸡蛋。
  先把饭煮上,饭是沥米饭,也就是先用大铁锅把饭煮到七八分熟,捞起来放筲箕里面沥干,放到甑子上蒸。这样的米饭蒸熟以后,一颗一颗的,不粘,口感较韧。还有就是做沥米饭,会有乳白色的较为浓稠的米汤。
  一边吃沥米饭,还有比较辣的菜时,不时来一口米汤,什么口感都照顾到了。
  大铁锅里用竹甑蒸着米饭,灶房里雾气缭绕。
  丁小甜不时擦着额头的汗,继续备菜。
  她把豇豆洗干净全部切成五厘米左右的段儿,装在一个白瓷盘子里,码放整齐之后,她把盘子放进蒸饭的竹甑子的饭上面。
  蒸了五六分钟之后,丁小甜把蒸好的豇豆拿出来晾凉。
  这道凉拌豇豆不是辣味的,而是咸香味儿。
  她把老姜切成末放碗里,接着在里面放入麻油,盐,还有少许神奇树叶的粉末,充分调匀之后,她把这半碗汁儿倒在了蒸好的豇豆上。于是这盘姜末香油凉拌豇豆就做好了。
  再接下来就是把几个小西红柿切碎了,打了四个鸡蛋,搅拌蛋液,放到一边。
  最后她把朝天椒切碎,嫩姜切丝,嫩南瓜也切丝。
  听到村了下工的锣声响了,丁小甜在另一个灶孔里生火,开始炒田鸡。
  首先,她要处理南瓜丝。
  嫩南瓜丝很容易出水,所以切好南瓜丝之后,她在里面放了一点盐搅拌下,腌了一会儿之后,南瓜丝出了不少水。
  铁锅里放一点儿油,油烧热之后,她把挤了水的南瓜丝放进去快炒。
  南瓜丝炒到断生就铲起来,盛在盘子里放一边。
  锅里倒油,她先把花椒和一部分朝天椒末放进去煸炒几下,让这种麻辣充分融合在油里面,接着下田鸡肉。
  炒田鸡肉的时候,灶里多放柴火,保证火力最大。
  田鸡肉迅速地出水,看到肉稍微变色,从白色变成米黄色的时候,她就开始放进去另外一部分朝天椒末和嫩姜丝,继续翻炒,让麻辣味嫩姜味儿渗入田鸡肉内。
  最后她倒进去嫩南瓜丝,继续炒几下,尝尝味儿,再加入少许盐,就起锅了。
  足足的两大盘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
  这道乡土菜最大的特色是食材新鲜,各种味道完美搭配,非常鲜美开胃。
  做这道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丁小甜并没有在里面放神奇树叶粉末。
  在她看来,也不是什么菜都需要神奇树叶粉末去调味。
  比如说这道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就不需要。
  田鸡自带鲜味儿,不用加入味精,这个时候的农村绝大数地方都没有用味精,神奇树叶粉末有给菜和汤加鲜的作用,如果丁小甜在炒田鸡里面加入神奇粉末,就会增鲜。
  可是丁小甜却没有用,她认为有些菜或者不那么完美,倒是能保持本味。
  她认为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这道菜就是这样,好像已经不用神奇树叶来调味,达到某种完美了。
  做好炒田鸡这道菜的时候,灶房门口出现了丁建国,他一出现就嚷嚷开了:“好香啊!”
  等到他走进来,走到灶边,看见灶台上两大盘子的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搓着手,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伸手,他就想去用手指捏一块田鸡肉吃,丁小甜却一手拍开了他的爪子。
  问他:“妈,还有大哥和大嫂他们呢?”
  丁建国却龇牙咧嘴说:“二姐好小气,让我吃一块嘛,简直太香了,闻着口水直流。”
  丁小甜:“一家人坐齐了,才能吃。我问你他们呢,来了没?”
  丁建国:“来了,他们在后面,我先跑过来了。”
  “那就去收拾桌子,摆好碗筷,还有去把你屋头的条凳和椅子都拿过来,我马上炒西红柿炒鸡蛋,炒好就吃饭。”
  “今天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哇,真丰盛啊!”
  “一会儿多吃点儿,快去!”
  “好,我马上去!”
  丁建国跟猴子一样蹿出去了。
  他跑得飞快,去自己屋里拿了一根条凳和两把竹椅子过来,摆放在丁小甜屋子里的桌边。
  然后擦桌子,摆碗筷,再去灶房里把甑子抱过来放在桌子旁的一张竹椅子上,接着又跑一趟去把瓦钵里的米汤端过来放另一张竹椅上。
  丁建国做完这些去厨房里端菜,一盘浅绿色凉拌的豇豆,两大盘红绿白相间的嫩姜嫩南瓜丝炒田鸡,一盘子红黄相间的番茄炒鸡蛋,还有一小碗泡萝卜。
  菜都摆好了,丁家人也到齐了。
  丁建军和李珍月坐一根条凳,丁小甜带着女儿和母亲坐一根条凳,丁建国和丁小兰坐一根,丁建军和李珍月的一双儿女丁鹏和丁燕坐一根条凳。
  一家人,连孩子在内一共九个人,大家端起碗,拿起筷子开始享受美食。
  第34章
  饭桌上,一家人吃饭吃到最后, 李珍月放下碗筷, 朝着丁小甜笑了笑,说:“二妹, 明天我跟你大哥要进城去,除了帮你取汇款,还想去县城供销社买点儿布做两件衣服。你大哥说,这次不但给我做,还要给妈和三妹做”
  “这是真的吗?”还没吃完饭的丁小兰一听就兴奋地问,连饭也不吃了。
  李珍月点头:“当然是真的。”
  唐玉香听了却说:“我有衣服穿, 不用浪费布票和钱给我买衣服, 我老了,旧衣服都穿不完。”
  丁小甜猜, 大嫂没说完的话是, 大哥手里没那么多布票或者没那么多钱,想要让自己想办法。
  果然,随后李珍月继续说:“二妹, 我跟你大哥手上没那么多布票, 还有钱”
  话没说完, 丁建军已经啪一声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他眉毛拧起,非常不快地说:“珍月, 你住口!我说过, 这个家我是顶梁柱, 给我妈和我三妹做衣服,由我负责!”
  李珍月好像已经下定决心,这次绝不退让,把没说完的话说完,她继续说:“二妹,你大哥就是倔脾气,明明手里没钱,却要穷大方,你就帮忙换十二尺布票,让你大哥拿去买了布给妈和三妹做衣服吧。”
  丁建军已经气红了脸,愤怒地盯着李珍月,眼看就要发作。
  丁小甜见了,赶忙说:“大哥,都是一家人,你别见外。我这里正好还有些布票,是上一次忠灿回来探亲时带回来的。我做了两件衣服之后还剩了几尺,下一周去学校代课,我找学校老师再换几尺,就可以给妈和三妹做衣服了。这样吧,三妹和妈做衣服的事情你就别管了。”
  丁建军断然拒绝:“二妹,不行,你回娘家带个孩子,要用钱的地方多,怎么能让你来买布。”
  丁小甜对于这个大哥的脾气还是很清楚,知道他是一个好面子,自尊心很强的男人。
  在父亲死后,一直以丁家的当家人自居。
  明明他现在经济困难,可还是要照顾到母亲和妹妹。
  说实话,丁小甜挺佩服这个大哥的,也想要帮他分担一点,虽然她现在也没多少钱。
  “大哥,别说了,这次就让我帮你分担一点儿,几尺布,做两件衣服,我还是负担得起。你不要再推辞了,不然我就不在娘家呆着了,我回何家去,我是认真的。”丁小甜说。
  “这”丁建军犹豫了。
  他看到二妹脸上的表情,很笃定的样子,知道她不是随便说说。
  “哎”最终他长叹口气说,“都是你大哥没用啊”
  “大哥,你在我心里可是最能干的大哥哦!”还在吃饭的丁建军停下吃饭抢先笑着说。
  “就是,大哥,我也觉得你最好!”丁小兰赶忙附和。
  听着弟弟妹妹说的暖心的话,丁建军脸上又有了笑容。
  不过,当他的视线转过去,看到李珍月时,脸上却没了笑。
  李珍月有点儿忐忑,她知道,等下从老屋这边回去,两人晚上又要吵架了。
  果然,吃完晚饭回去后,丁建军和李珍月就吵了一架,丁建军怪李珍月没跟自己商量就向自己的二妹提出布票的事情,甚至想让二妹把布也给你买了,这纯粹是太太贪心。而且,她那样做,让他在自己的弟弟妹妹跟前很没面子。
  李珍月却回嘴说,她那也是为了这个家着想,也不是全为了自己。
  她知道自己要是不主动说出来,丁建军就不会说,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现在不管怎么说,妈和三妹的衣服有着落了,家里也不用支出那么大一笔钱,这到底有什么不好?
  吵了一阵儿,谁都占不了上风,各自气鼓鼓地去洗了脸和脚睡觉。
  丁建军一个人睡,李珍月却跟自己的两个孩子一起睡。
  早上起来,吃完早饭,丁建军准备进城,换了干净衣服,要走之时,唐玉香过去劝说儿子,夫妻之间没有隔夜仇。叫他还是去把李珍月叫着,一起进城去。
  丁建军最后还是听了母亲的,去叫李珍月一起进城,给她买布做衣服。
  老屋那边,丁小甜比平时起来得晚点儿,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她不用一早骑车到公社去代课。
  虽然到点儿就醒,但是丁小甜在床上陪着孩子玩了一会儿,看到钟上的时针指到八点了才起来,她给自己和女儿都穿好衣服。接着开始每天早晨的日常,喂鸡给老屋菜地浇水浇肥,做早饭吃饭。
  然后牵着女儿去队部借自行车,再载着女儿去老屋,把女儿交给母亲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