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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反派女boss > 重生反派女boss 第1075节
  开了2个多小时的车,于明曦带着小倩来到了一个小城的城郊。
  看着冰冷的监狱二字,小倩有一瞬间的走神。
  于明曦把车停好,带着小倩去办理探监手续,监狱的狱警似乎对她的到来有些惊讶,指着于明曦又对比于明曦递过去的军官证件,张着嘴半天才说了句。
  “您,您——我是您忠实的歌迷啊!我母亲也特别喜欢你的哥,我父亲也特别喜欢你的歌,我全家都——”
  大明星的突然从天而降,让狱警相当惊喜,他可是于明曦的忠实粉丝啊。
  于明曦面带微笑,“等我探监完,我可以送你一张我的签名cd,这不违反你们的规定,不算贿赂吧?”
  “哈哈,您真幽默,您跟我来,我带您去接见室。”
  小倩和于明曦跟着狱警到了接见室,等了一会,过来一个狱警跟带着她们过来的狱警低声说了两句什么,然后那个狱警为难的看了眼于明曦,又跟另外一个狱警争取了几句。
  小倩听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于明曦过来一次不容易,能争取看一下是最好的。
  粉丝多也是有好处的,关键时刻给于明曦争取了见面的机会。
  原来今天正赶上监狱文艺汇演,于明曦想见的那个犯人正在弹琴表演,等演出结束了也错过了会客时间了。
  好不容易那边给于明曦争取了机会,让于明曦在后台看一眼那个人,可就在事情已经有了转机的时候,于明曦却开口说道。
  “算了,不要因为我搞特殊化,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坏,下次有机会的吧。”
  “可是——”狱警还想说什么,于明曦对他感谢的微笑。
  “没关系,我看到你尽力了,感谢你对我的支持,我会把签名cd给你邮寄过来的,谢谢!”
  离开了监狱,小倩自觉地走到驾驶座,把于明曦赶到了副驾驶。
  等开回q市,已是暮色降临,小倩直接把车开到郑旭的酒吧。
  酒保眼尖,看到是小倩来了,忙把人带到安静角落,又在边上安排了两个兄弟看着,别让不相干的人过来。
  小倩在这存了两瓶不错的红酒,都拿了出来。
  “我陪你喝点。”小倩晃晃酒杯,“听说你酒量跟小强差不多。”
  “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
  这一路于明曦情绪低落,小倩也没打扰她,这会于明曦缓过来一点了,这才问了句。
  “问你什么?让你等的那个人是谁?你填探监表的时候我看到了。”小倩现在已经知道于明曦要见的人是谁了。
  第977章昨日重现(感谢kateliu白银打赏+81更)
  “你要见的那个人他叫孙侠,男,38岁,他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因为你出具了派出所开的证明才可以见。”
  小倩说出了她看到的信息。
  探监不是谁都可以见的,如果不是一个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于明曦一定是早就打算过来见这人,证明都提早开好了。
  “除了这个,你就不问我别的?比如为什么已经可以见了,却又不见?”于明曦灌了一口酒,全都是苦涩的味道。
  “这种感觉有点类似近乡情怯,从狱警的态度看,你这是第一次来,那你们一定是很多年没有就见了,你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过来见他,可是马上见到的时候,又怕他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所以你退缩了。”
  “陈小倩,你为什么这么聪明?”
  小倩举杯,跟她碰了下。
  “不是我聪明,而是我的职业就是这样,从蛛丝马迹中分析一个人的内心轨迹,你刚刚退缩的反应是正常的,别给自己压力。”
  跟聪明人沟通是非常舒服的事,有了这个开始,小倩能够更轻松的跟于明曦开始谈话。
  “说说这个孙侠的事儿吧,他是你的音乐老师?大你很多岁。”
  小倩断定小曦今天的歌是唱给孙侠听的。
  “是,就是他。我上中学的时候,他来学校教音乐,在那之前我并不喜欢音乐,可唯独喜欢他弹琴的样子。”
  跟别的音乐老师不一样,孙侠来了第一件事就是给学生们弹奏了一曲天涯歌女,一下就造成轰动了。
  在那个年代,大家对钢琴的认识还停留在那些听不懂的国外名曲当中,突然有人用钢琴演奏流行歌曲,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初,孙侠有着跟于明曦之前见过的男人完全不同的气质,她在部队长大,见到的全都是刚强铁血的汉子,就算是部队长大的小孩子,也是于明朗和海昭那样的淘气包,突然来了这么个帅气文雅的文艺男青年,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我还记得他有着跟小虎队里小帅虎一样的发型,手指修长又干净,坐在钢琴前流畅的弹琴,这首歌让他弹的好听极了,别的同学听完后都觉得很崇拜他,就我哭了,我那时候是孩子王假小子,发型跟男孩差不多,他就指着我,说那个男孩你站起来,你为什么哭啊?”
  这些往事,于明曦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那你当时为什么哭呢?”
  “说不出具体原因,别人只觉得好听,我从琴声里听出一股苍凉。”
  这首歌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于明曦回去后一一的找出来听,却只从孙侠的琴声中找到了共鸣。
  音乐上的事儿小倩不懂,但她却知道人和人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磁场,当这个人身上的某个点能够引起共鸣,就会产生相互的好感。
  海昭对于明曦的好感,就是源自这种磁场,而于明曦对这个孙侠应该也是——至少曾经是。
  酒吧有个小型演出台,每天会有驻场歌手来献唱,俩人在聊天的时候,刚好歌手唱了一首英文老歌。
  昨日重现。
  非常的应景,舒缓的曲调配上娓娓道来的往事,带着只属于于明曦一个人的青春回忆。
  “他当时就让我坐下了,可是第二段他是弹唱的,他唱到咱们俩是一条心的时候,我感觉我读懂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