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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都市小民工 > 879章 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张二狗出发了,先坐公交车去跟孙美绒汇合。
  空着肚子,心情压抑不安。
  路过一家熟悉的早餐摊子时,老板热情的招呼起来。
  “这么早啊老张,还是半笼包子一碗豆腐脑吗?”
  张二狗摆了摆手。
  “吃过了,吃过了。”
  “这么早就吃了?”
  “嗯,有事儿,回见。”
  ...
  很快,孙志也出发了。
  也空着肚子,但是神清气爽,状态极佳。
  他也经过了这个早餐摊子。
  “哟,这不是孙总么,难得见你起这么早啊,这是有大事儿啊。”
  孙志尴尬一笑。
  意思就是我很懒呗,天天睡懒觉。
  “呵呵,有点事儿。”
  “也吃过了?”
  “没啊,这不是特意来你这里吃么。”
  “哎呀,那我这小摊子可是蓬荜生辉啊,吃点什么?”
  “一笼包子,一碗豆腐脑。”
  “还是不要辣?”
  “不要。”
  “好嘞,马上就来。”
  很快,包子和豆腐脑都端来了。
  因为时间尚早,来吃饭的人并不多,所以老板也挺闲,跟孙志聊了起来。
  “孙总,你们店里老张最近是不是遇上麻烦事儿了?”
  孙志微微有点惊讶。
  这小子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也会算卦?
  “为什么这么说?”
  “他刚才也从这里过去了,愁眉苦脸的,一看就是有心事,他这么大年纪了,你得多留神。”
  孙志呵呵一笑。
  闲着也是闲着,索性逗逗你。
  “放心吧,他好着呢,他这是高兴的。”
  “呃?高兴的愁眉苦脸?”
  “嗯。”
  “这...我怎么不太明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你还不知道吧,他跟失散多年的女儿相认了。”
  “啊呀,真的吗?老张还有女儿呢?从来没听他说过呀,这可是大喜事儿啊,可算是遇上亲人了,他应该高兴才对啊。”
  “可是他闺女想买房子,钱又不够,让老张给他出钱,老张觉得这么多年没有关心过女儿,理应出点钱,但问题是他没钱呀,所以心里难受。”
  “呃,这确实挺为难他的,他又没什么收入,哪能攒的下钱,要不是你好心养着他,他早就饿死了。”
  “所以我说他是高兴的愁眉苦脸,放心吧,没事儿。”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吃完饭,孙志也坐上公交车了。
  他是去门氏大厦的。
  毕竟今天要演一出好戏,所以得提前去跟大飞哥“对对剧本”。
  到了办公室一瞧,这大哥正在吃饭。
  一大桌子的外卖,简直像个早餐铺子。
  见孙志来了,大飞很是兴奋。
  昨晚孙志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很亢奋。
  因为这件事儿听起来太有趣了。
  除此之外,这种诈骗犯也是门徒的打击对象。
  门徒致力于将j市打造成一个零犯罪的完美城市,所以对这种招摇撞骗的人很是厌恶。
  于公于私,大飞都会帮孙志的忙。
  “呀,我的孙老弟,你可算来了,再不来我都打算去接你了,还没吃吧,来,边吃边说。”
  孙志本想说已经吃过了,但看着这满满的一桌子,哎,盛情难却,买都买了,不吃岂不是不给面子。
  “行。”
  他捡了个肉夹馍吃起来。
  大飞也往嘴里塞了个包子。
  “那什么,昨晚没听的很明白,你再详细跟我说说这个女的是怎么个情况。”
  孙志大致说了一编,大飞听罢哈哈笑了。
  “我去,骗人骗到你头上,算她倒了八辈子血霉,张二狗也够可以的,这么大年纪了精力还这么旺盛,不去当鸭真是可惜了这个人才...那一会儿需要我做什么?安排几个人在门外等着,只要你一声令下就冲进来把这臭娘们儿给摁住?”
  “这个倒不用,我自己就能搞定她,但我怀疑她不是一个人,肯定有同伙,她今天来见我,这同伙一定会跟在附近接应的,所以麻烦大飞哥帮我找到这人,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大飞毫不犹豫的拍了拍胸脯子。
  “这个好说,只要他敢进门氏大厦的门,绝对跑不出去,对了孙老弟,咱们可说好了哈,这个好市民奖是我的,你可不能抢,更不能拿去让你老婆立功。”
  原来钟国正还是市公安局长的时候,为了奖励见义勇为的公民,设了一个好市民奖,只要有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者帮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奖,奖金虽然不多,只有区区一千块,但是能上j市法制频道接受专访做一期节目。
  对大飞这种爱出风头的人来说,这可是很大的诱惑。
  “你放心,绝对是你的,到时候你就好好讲一讲是如何看穿了这个骗子,然后将他们扭送到了派出所,顺便宣传一下你们集团,一举多得。”
  “行,哎我能不能再多加点情节?比如他们持刀劫持了我,我宁死不屈,坚决不向犯罪分子低头,经过血战之后终于制服了他们之类的?”
  孙志白了他一眼。
  “随你的便,只要别编的太夸张了就行。”
  “嘿嘿,好极了,哦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套衣服,你试试。”
  “衣服?”
  “不懂了吧,能在这里开公司的哪一个不是西装革履一身名牌,就你穿着这一身运动装,人家还以为你是个学生呢。”
  “那你平时怎么不穿西装?”
  “因为我有与生俱来的的大老板气质,不用靠西装衬托。”
  孙志瞟了一眼大飞哥的打扮。
  钻石链子钻石表,t恤短裤加皮鞋。
  再加上那一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五颜六色的头发。
  嗯,真是有气质。
  杀马特鼻祖的气质。
  “别废话了,赶紧穿上吧,这衣服可贵呢,十几万,我都不怎么舍得穿。”
  一试,太小。
  毕竟孙志的身材比大飞高大许多。
  “我去,可惜了,你穿不上,那怎么办?身上总得有几样值钱的东西呀,哎,我有主意了,你等等啊。”
  说着他就窜出去了。
  孙志还以为他去买新衣服了。
  很快,也就5分钟吧,回来了。
  拿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盒子。
  “来来,戴上这个,有这玩意儿就足够了。”
  “这什么东西?”
  “手表啊。”
  “去哪弄的?”
  “去门哥办公室拿的。”
  “门哥来了?”
  “没来,他去外地了,我去他保险柜里拿的。”
  孙志无语一笑。
  门哥真是信任你。
  “戴上我瞧瞧,嗯 ,不错,很好,这臭娘们儿要是识货的话,看到这手表就得晕了。”
  “这表很贵么?”
  “废话。”
  “多少钱?”
  “你猜?”
  “呃...几十万?”
  “几十万?你是瞧不起自己还是瞧不起门哥?他会戴几十万的垃圾表?是七百万好不好,你个土包子,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