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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英勇赴死系统 > 英勇赴死系统 第205节
  龙族旺盛的精力和强烈的欲念,似乎和这个男人的力量一起觉醒了。仅仅只是靠近,便无法抑制内心的渴望, 隔着衣物也能感受他的硬度。伊维没有迟疑太久,托起尚可身体,将他压在树干上, 解开自己的束缚, 强力推挤而入,以极其熟练的技巧开始激烈运动。
  “别在这里……”尚可低喘道,“小精灵……”
  伊维瞳孔微缩,龙气外放,瞬间建立起一个单独的领域,将正准备跑来和尚可汇合的小精灵们全部挡在外面。
  尚可瞪着他,眉眼间春意盎然,毫无威慑力,只是让某人更加亢奋,“你现在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打扰。”他要占有他,贯穿他,让他的身体再次充满他的味道,直到精疲力竭,昼夜颠倒……
  偷袭行动失败的消息,在器鬼族内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虽然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行动,但他们派遣的都是精锐,即便失败,也不至于全军覆没,然而结果却是所有参与行动的人都被掳获,无一幸免。
  这无疑给器鬼族敲响了警钟,让他们第一次清晰地感受到了来自精灵圣地的威胁。
  因为这场变故,器鬼族彻底放弃了分兵计划,转而集中兵力,趁精灵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成形前,将其覆灭。
  前世那场逼得小精灵献祭的战争,比伊维预料中的提前了一年多。
  大战在即,伊维将所有时间都用在炼制氧灵珠和武器附魔。尚可则每天带着小精灵在魔法阵覆盖区域东奔西跑,熟悉地形,模拟作战,设置陷阱等等。
  不过两个月时间,核心魔法阵的地形已经被小精灵摸了个通透,连哪棵树上有几个鸟窝都知道。
  于是,尚可又带着他们转战外围魔法阵,这里是属于混血精灵的活动区域。尚可和小精灵的出现,很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在外人面前,尚可始终保持半实体化,如幻影一般在林中穿梭。小精灵追随着他的脚步,在奔跑中融入自然,在嬉戏中玩弄魔法,在配合中熟悉彼此。
  作为他们曾经的老师,马蒂对他们的训练十分关注。最初几天,他觉得小精灵们只是在玩耍,训练毫无规律可言。今天催生一朵花,明天画上一道符,后天或许又变成与动物赛跑了。
  马蒂对这种放任自流式的训练有些不以为然,只是出于对母树的尊敬,他不敢提出质疑。
  但渐渐地,他发现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四周的树木变得比以前更加茂盛,灵气更加充足,原本残毁枯黄的花木,重新焕发新的生机。空气仿佛被洗涤过一般,清新干净,沁人心脾。树叶在风中低语,山石在雾中轻叹,花儿摇曳,河水欢腾,整个世界焕然一新。
  无数声音在耳边萦绕,这是来自生命的呼唤,自然的呢喃。混血精灵体内的精灵血统,仿佛在此刻复苏,灵魂在雀跃,血液在沸腾,蒙蔽双目的污浊,被一一洗去,只留下一片澄澈。
  这就是精灵的能力,一草一木都是他们的伙伴,一花一叶都是他们的耳目。
  马蒂心中坚信不移的理念逐渐开始动摇,她看见资质平庸的灰瞳,仅凭一只独眼,将弓弩运用自如,百发百中;失聪的无音,可以聆听大地的声音;身中火毒的莱蕾,可以娴熟地操控火焰魔法;身体半树化的阿拉姆,可以让枯木复苏,记忆短暂的卡妮欧么可以与动物交流……曾经被她视为无用的残疾精灵,在母树的引导下,发挥出了各自的天赋和特长。
  并非小精灵无用,而是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成为他们的老师。纵然身体孱弱,他们依然拥有世间最纯净的心灵和最纯粹的力量。
  纯血精灵与混血精灵的差距,不在血统,而在灵魂。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去做一个真正的精灵。
  马蒂跪伏在地,双手交叉在胸,虔诚地对母树的方向躬身行礼。
  母树,渺小无知的我,在茫茫尘世中迷失自我,背离了精灵的信仰,我请求您的原谅,希望能够重新回到您的怀抱,成为您的子民。
  与她一样受到感染的混血精灵还有不少,觉醒的种子,已经悄无声息地在混血精灵的灵魂中生根发芽……
  七个月后,器鬼族的大军如期而至。
  伊维带领的一群锻造师,为联盟军制造了大量氧灵武器,配合地形和阵法,首次交锋就让器鬼族狼狈败退。
  虽然这场战争比前世准备充足,但实力差距依然存在,尚可和他的小精灵们也只能在后方协助作战。不过,得到尚可指导的混血精灵,从各族势力中分离出来,组成独立的队伍,却是发挥了前所未有的战斗力。
  精灵是器鬼族的克星,他们与生俱来的自然气息就是最好的武器。虽然混血精灵身上的自然气息已经稀薄,但在特殊器物加成和优势环境下,也足以让器鬼族投鼠忌器。
  魔法阵全面启动,不让器鬼族越雷池一步。伊维游走在阵法边缘,专挑器鬼族的下黑手。至于器鬼族麾下的傀儡军队,则交给联盟军负责。
  小精灵们在阵法的护持下,远程协助作战。翡瑟森林中的所有动物和植物,都是他们的伙伴。灰瞳站在制高点,一箭一放倒一个;莱蕾坐在树杈上,欢快地抛射火球,无音在溪边弹奏竖琴,用音乐提高士气;米迦列可随时预知敌人的动向;萨拉力大无穷,开山凿石,改变地形;沙狄可掌控天地间所有气味,给予敌人最酸爽的嗅觉“享受”;卡妮欧带着动物们横冲直撞,专业制造混乱;希尔操作着悬浮轮椅,空中策应;阿拉姆催生植物,辅助攻击;弥夜隐藏在阴影中,如鬼魅般来去无形;艾利卡坚硬的头发扎根地底,快速构建阵法;作为老大的泡泡,没有特殊技能,但他拥有最强大的自然之气,并且能够将其他人的自然之气调动起来。
  五花八门的攻击方式,让器鬼族和他的傀儡兵们吃尽了苦头。他们从来没有打过如此憋屈的仗,好像整片森林都在和他们做对,越靠近魔法阵,情况越诡异。前一刻还气势汹汹,后一刻就被树枝绊了个狗吃屎。面前明明空无一物,冲过去却撞得头破血流。杀气腾腾地朝敌人挥砍,结果发现手上的武器不见了。诸如此类,说多了都是泪。
  伊维蹲在一棵大树上,沉默地望着下面被整得昏头转向的敌军。前世这场战争,是靠小精灵的牺牲才勉强将器鬼族赶出森林的。对比如今,才知道当时的选择何其悲哀和不值。小精灵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天赋,却没有得到任何发挥,最后只能以生命为代价悲壮地死去。
  “小精灵们表现得怎么样?”尚可轻快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打断了伊维的思绪。
  一阵清风拂过,尚可的身影出现在伊维身边。
  “可可。”
  “嗯?”
  “你真好。”能够回来,再次见到你,拥有如今的一切,真的,很好。
  怎么突然煽情起来了?尚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伊维一把抱住他,狠狠在他嘴上亲了一下:“亲爱的,我去杀人了,等我带着满满的人头回来送你。”说完,纵身一跃,瞬间消失在视线中。
  尚可无语,别人给情侣都是送花送戒指送豪车,你送人头?
  果然无论经过多少世,这家伙的情趣值和浪漫值都没有提升过,始终维持在及格线以下。
  这场战争一直到黄昏才结束,器鬼族第一次遭受了真正意义上的惨败,损失三分之二的主力兵,器鬼族全程被压着打,特别是冲入腹地的器鬼族,基本都被封印俘虏,伊维一个人就放倒了至少三十个器鬼。
  联盟军倒是伤亡不小,他们承受了最猛烈的第一波攻击,在混血精灵辅助下,战果斐然。
  魔法阵丝毫无损,淡淡的光幕,在夕阳的余晖下,如同守护神一般伫立在天地间。
  胜利了?
  联盟胜利了?
  直到敌人丢盔弃甲,仓皇逃遁,众人依然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一直以来,他们与器鬼族的战斗,总是伴随着惨烈的牺牲和失败。他们甚至已经忘记胜利的滋味,它如此美妙,如此不真实,如此让人想要……落泪。
  “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漫山遍野的欢呼如海啸般席卷天地,整座翡瑟森林都沸腾了。
  尚可听着阵外的欢呼,微微一笑,将累得睡倒的小精灵们,一一送进树屋。
  然后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轻声问:“接下来想干什么?”
  “当然是……”伊维一般抱起他,“干你!”
  这场战争,彻底打破了双方的平衡,器鬼族失去了最后一次覆灭精灵的机会。从此之后,精灵族开始迅速发展壮大,分散在大陆各地的混血精灵陆续归附,重新成为母树的子民,圣地的守护者。以十二个精灵为首,一起建立属于他们的家园。
  十年后,母树上结出了一颗精灵卵果,这是母树复活以来所凝结的第一个新生命,精灵族数量稀少,血脉稀薄,真正的血脉传承只剩下十二个小精灵。而这棵卵果的出现,无疑是整个精灵族的希望。
  只是这棵卵果有些特殊,外壳上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既蕴含着自然之气的纯粹,又带着一种让人敬畏的威压。
  谁也不知道,这棵卵果孕育的生命,拥有纯正的精灵血脉和雄浑的龙族气息。
  他,就是精灵族未来的精灵王。
  精灵史上,最强大也是最特殊的一位精灵王。
  第254章 re:我是一支煞笔
  可可在他的手心化成了粉末, 就这样消失在他的世界中。闻景戎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多月,葛俊轩伤愈出院, 主动承担了调查事故原因的责任,并且对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柏霖展开了疯狂的报复, 甚至不惜抛弃一半资产,与他死磕到底。
  他的命是尚可和闻景戎救的, 最后却害得闻景戎失去了心爱的人。
  闻景戎表面看起来毫无异常,每天按时上下班, 有条不紊地处理各种事务。但葛俊轩经常看到他习惯性地摸向自己空无一物的袖口,在签字的时候对着魔数笔出神,偶尔还会把他误叫成“可可”,食欲不振,日渐消瘦, 晚上吃安眠药也无法入睡。
  “兄弟,振作点,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心里难受就和我痛快喝一场, 然后好好生活!”葛俊轩有一天终于忍不住扯着他的衣领大喊。
  “我很好。”闻景戎拨开他的手,声音清冷,表情淡漠。
  “你这副鬼样子叫‘很好’?没错,你的公司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但你有多久没睡过一个好觉了?一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你以为自己是铁人吗?”
  “俊轩,你不用担心,我最近在配合心理治疗,相信很快就会没事了。”闻景戎表现得很理智,丝毫看不出任何悲伤情绪。
  葛俊轩盯着他看了半晌,最后咬咬牙:“好,希望你说到做到。”
  闻景戎确实接受了心理治疗,每周一次,独自躺在舒适的椅子上,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诉说他与可可的点点滴滴。没有心理医生,没有专业辅导,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治疗”之后,闻景戎便会去商场,在魔数笔专柜,买一支魔数笔,摆放着家里的收藏室中。几年下来,他已经收藏了数百只魔数笔。
  他知道这种行为毫无意义,但他无法控制自己,甚至想将全世界所有魔数笔都买回来,也许他的可可,就在其中,等着他把他找回来。
  不仅如此,他还派人到处寻找知名的神学人士,企图招唤尚可的魂魄。
  “招魂需要往生者的遗物,施主可有带来?”一名得道高僧对前来寻求帮助的闻景戎如此说道。
  闻景戎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精巧的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装的是可可最后给他留下的东西——笔灰。
  高僧为他做了一场招魂法师,然后告诉他,这位往生者的灵魂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闻景戎不悲不怒,带着笔灰继续寻访其他高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结果不是遇到骗子,就是得到相同的答案:可可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闻景戎,放弃吧!”葛俊轩看着他重复做着这些无用功,痛心道,“他走了,不在了。无论你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了。闻景戎,忘记他吧,重新找一个恋人,快快乐乐地生活。”
  “俊轩。”闻景戎平静道,“我觉得我似乎已经把全部的爱都给了这个人,这一生恐怕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从我有记忆开始,便一直在寻找他。曾经以为只是梦中的幻影,没想到他有一天真的出现了。你可知道,我当时有多喜悦。那种喜悦和满足,值得我为此付出一切。所以,我不会放弃寻找他,直到,生命尽头。”
  闻景戎如此说服葛俊轩,也如此说服自己。
  是的,他不会放弃,他相信总有一天,可可还会回来的。
  带着这份希望,闻景戎走过了一个个寂寞而漫长的日日夜夜。
  闻氏集团的产业稳步扩张,财富和声望以极快的速度冲上世界前列,成就了一段白手起家的传奇,然而,他依旧在寻找那个可以与他分享荣誉的人。
  直到有一天,闻景戎遇到了一位真正的高人。他问闻景戎:“你要找的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恋人,他是我的恋人。”
  “你们很相爱?”
  “是的。”
  “那么,你可知道他并非凡人?”
  闻景戎眼中闪烁出一抹光彩,极力压抑心中的激动,回道:“是的,我知道。”
  “他乃煞气之物,而你是福光之体。我很好奇,你们竟然会成为恋人。”
  “什么意思?”
  “你身上的福光来自于先人积善,保你一生富贵,百邪不侵。而你的恋人,身带煞气,按理来说,根本不可能靠近你。”
  “若是靠近又如何?”
  “靠近就会被你身上的福光净化,承受焚身之苦。”
  闻景戎脸色骤变:“你的意思是,他待在我身边时,一直承受着被福光净化的痛苦?”
  “是的。所以我想,他一定很爱你,否则也不会不顾魂飞魄散的危险,日日忍受福光的净化,也要和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