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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257节
  第956章 小资情调上有点遗憾
  唐鹏正是传统老干部,眼里揉不得沙子,口气没有一丝商量余地,他是绝对不会容许眼皮子底下,出现耍流氓的恶劣行为的。
  在他老人家眼里,凡是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搞对象,统统都是耍流氓。
  “四哥你急啥急,先问清楚了再下决定,万一是来金受骗上当了呢。”唐绍正却有不一样的看法。
  他见多识广,尤其是男女关系这方面,绝对是专家级别,看事情也不像唐鹏正那样绝对,在他看来,唐来金现在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性。
  其一,唐来金耍流氓,睡了人家寡妇不认帐。
  其二,唐来金年少不知事,被小寡妇诱惑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把持不住很正常。
  如果是后者,唐绍正觉得结婚一事要再商量商量,不能马虎对待,毕竟能够干出这种事的小寡妇,肯定不是省油的灯,娶进门后怕会家宅不宁。
  “那个寡妇呢?我问她几句话。”唐绍正说道。
  他对自己的眼光很自信,尤其是看女人方面,是人是妖,他一看便知。
  那小寡妇是真心想和唐来金过日子,还是只贪图唐来金的钞票,只要看一看,再问一问,唐绍正便大致有数了。
  万花丛中过,虽然片叶不沾身,可老爷子也练就了识花鉴花的火眼金睛,牛皮决不是吹出来的。
  “在老大家住着呢,小囡,去把那小寡妇叫来。”张满月叫来了在院子玩耍的唐小囡,让她去叫人。
  唐来金没好气道,“妈,人家有名有姓,叫杨丽娟,别总寡妇寡妇地叫。”
  张满月狠狠瞪了眼,后槽牙咬得咯咯响,唐来金却没意识到,还给他老娘打比方,“妈你想想,要是别人叫我姐是离了婚的那个,你听了心里能得劲儿?”
  纳鞋底的唐来凤愣了下,气得在他脑袋上使劲抽了一鞋底,“你说你的,带上我干啥?”
  “拿小寡妇和你姐比?你个色蒙了心的王八羔子,再里外不分,老娘打断你狗脚!”
  张满月抽的更狠,唐来金差点闭过气,悻悻地闭了嘴。
  两只母老虎他惹不起。
  但他也越发觉得杨丽娟挺好的了,温柔体贴还善解人意,虽然是个寡妇,可人无完人,圣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杨丽娟除了寡妇那层身份外,其他真没啥毛病了。
  更别说肚子里还有了他的孩子,他也是要当爹的人了,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结婚了。
  但他心里还是有点小遗憾,以前他的目标是大城市的姑娘,一起去西餐厅喝咖啡,切牛排,听听钢琴,他也带杨丽娟去过西餐厅。
  可是,杨丽娟说咖啡有鸡屎味,牛排是生的,没她做的好吃,钢琴还没弹棉花的好听,就连穿西装的服务生,她也说人家是矫情,一个店小二穿得比老板还阔气,不像话。
  除了一些小资情调上,让唐来金有些遗憾外,其他真没啥大毛病了。
  罢了,不是谁说的来着,残缺才是美嘛,那个洋女人的雕像,断了两只手都被洋人说是大美女呢,至少杨丽娟手脚健全,干活也挺利索的,比那个叫‘喂乃丝’的洋女人强多了。
  第957章 手段不一般
  唐小囡去叫人了,吃了定心丸,杨丽娟安心在唐家住下,她是勤快人,闲不下来,正在帮许金凤包饺子。
  和面擀皮剁馅包饺子一气呵成,又快又好,手上身上盆子都光溜溜的,没剩下一点儿。
  许金凤赞道:“你这才是干活的好手呢,都三光了。”
  按照村里的说法,‘三光’是检验家庭主妇干活的标准,尤其是做饭这一项。
  有些女人干活一点都不爽利,手忙脚乱地做一顿饭,灶台锅里,还有案板上搞得一塌糊涂,做出来的菜味道也不咋地。
  杨丽娟干活就不一样,她和面擀皮剁馅一连串活干完,盆子里光溜溜的,灶台和案板也同样光洁,簸箕里则摆满了整整齐齐的饺子,像列阵的士兵一样。
  整个过程清清爽爽,不拖泥带水,费的时间也短,这才叫干活的好手。
  “我这是干得多了,饭店每天都要包几百上千只饺子,时间一长就熟练了,嫂子你要是也这样练,肯定干得比我好。”
  杨丽娟谦虚了几句,还不忘捧许金凤。
  论口才和察言观色,许金凤和石兰加起来都及不上杨丽娟。
  许金凤听了心里十分受用,她对自己的手脚还是蛮有自信的,从姑娘时起,干活一直都是受夸奖的,虽然毛糙了些,可集体出工,讲究的就是个快。
  她不管干啥都快,有些男人都不及她,做饭自然也快,就是味道有时候差强人意,现在被杨丽娟春风细雨一样吹捧,许金凤心里熨帖极了,对杨丽娟印象更好了些。
  与其让不认识的陌生女人当妯娌,许金凤还是喜欢杨丽娟些。
  至少这两日相处,她感觉蛮好,相处十分愉快。
  “杨阿姨,爷爷让你过去一趟。”唐小囡进来就看见自家娘亲和杨丽娟谈笑风生,气氛如春日暖阳一般。
  虽然她很喜欢许金凤,但凭良心说,她娘真不是个好相处的人,脾气不仅臭还拧,说话也毒,还喜欢八卦,一般人还真和她娘和不来。
  杨丽娟的手段真不一般,把她娘哄得眉开眼笑的,想来张满月的攻克之日,也不会太久了。
  “为啥叫你杨姨?”许金凤问。
  “四爷爷和六爷爷来了,有话问杨姨。”唐小囡回答。
  杨丽娟有点慌,她怕又有变化,许金凤安慰她,“没事,就是和你唠嗑,我陪你一块过去。”
  “谢谢嫂子。”
  杨丽娟十分感激,她已经大致摸清许金凤的性格了。
  绝对不是温柔善良的好人,更不是胸怀若谷的大度人,但却是直性子,有啥就说啥,甚至还可能当面干仗,这样的人其实只要哄好了,非常好相处。
  杨丽娟愿意哄许金凤,她开店做生意,遇到很多难缠的客人,她都能哄好了,许金凤这样的只是小意思,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稍微花点精力非常划算。
  “谢啥啊。”
  许金凤大大咧咧地回了句,带着杨丽娟去老宅了,唐小囡跟在了后面。
  杨丽娟忐忑不安地坐着,不敢和唐绍正对视,这个老头和唐家其他人不一样,看起来不像是一般人,眼神特别锐利,像是能直击她的心灵深处,看得她心好虚。
  第958章 敞开天窗说亮话
  “杨姑娘和我家来金是怎么认识的?”唐绍正和善地问。
  杨丽娟勇敢抬起头,和他直视,她没做啥亏心事,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用了点小心机,那也是为了和唐来金在一起,她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甚至还赌上了自己的一生,她用不着心虚。
  “我开饭店的,来金常来我店里吃饭,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听说你也是越城老乡?”
  “嗯,我老家是岭南镇的,不过我十四岁就去淞城了,之后没再回老家,有十来年了。”杨丽娟如实回答。
  “家里没人了,还是?”唐绍正有些奇怪。
  杨丽娟摇头,“爹娘都在,还有两个哥哥,十年前我是逃出去的,我爹娘想让我给大哥换亲,对方是个傻子,我不愿意就逃出来了。”
  这些事她连前一任丈夫都没说过,因为她觉得这是耻辱,说出去会让人瞧不起,但今天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那个傻子有个妹妹,年纪比她大两岁,她家里穷得叮当响,没钱给大哥娶媳妇,父母就打上她的主意,两家换亲,给她换个嫂子。
  对方是愿意的,但她不愿意。
  她才十四岁,学习成绩也很好,就因为大哥要娶媳妇就上不成学了,她恨父母,也恨大哥。
  她要反抗不公平的命运。
  所以她表面屈服了,背地里却计划好了出逃,在表姐的帮助下,她逃到了淞城,之后就再没回去过了,她怕被父母抓回去再卖了。
  后来她从表姐那儿打听到,大哥的亲没换成,又打了三年光棍,这才借钱娶了个媳妇,二哥也是好大年纪才娶的媳妇,爹娘和两个哥哥都怨她,对外甚至说她已经死了。
  结婚的时候,她本还想通知娘家的,听表姐说了后就死心了。
  以后她就一个人过吧,只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杨丽娟语气很平淡,可唐小囡还是能听出她心里的伤痛,这样的伤害会伴随一生的吧?
  突然她有些释怀了。
  前世一直埋怨父母不爱自己,但比起杨丽娟来,她已经很幸福了。
  至少父母没把她卖掉呢,还供她上了大学,吃喝穿上也没亏待她,只是在感情上投入的少了些,比起杨丽娟的父母,她亲生爹娘真的是天使了。
  不等唐绍正问,杨丽娟自己说道:“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怕我勾引来金,贪图他的钱,我也说真心话,唐来金如果挣不来钱,我肯定瞧不上他,我已经嫁了一次了,再嫁自然想的多一些,我不能找个一事无成的窝囊废,那还不如不嫁呢。”
  她顿了顿,又说道:“我肯定是喜欢来金的,不喜欢我也不能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开饭店,挣的钱不算少,我在淞城也买了房子,又有淞城户口,想娶我的男人不少,还有吃国家粮的,但那些男人我都不喜欢,我就只喜欢来金。”
  一旁的唐来金忙撇过头,脸上有点红,可眉梢上却都是得意。
  没办法,他的魅力太大了。
  张满月偷偷地翻了个白眼,小狐狸精脸皮就是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喜欢男人,丢死人了。
  第959章 就是来踏实过日子的
  唐绍正又问道:“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是回越城,还是继续待淞城?”
  “肯定是在淞城的,那边我人头熟,做生意讲究就是人脉,来金的生意人脉也大都在淞城,在淞城定居发展前途肯定比越城好一些。”
  杨丽娟实话实说,她没想过回越城。
  别人都是家乡美,可她对家乡并无多少情结,家乡带给她的伤痛,远大过喜悦。
  而且——
  “淞城的教育远强于越城,全国一流,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也更适合在淞城。”
  杨丽娟又补了句,说的都是真心话,不过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她没说。
  住在淞城的话,她就能避开婆媳相处这个大问题了。
  张满月不喜欢她,她倒是能费心思去讨好,可就算她哄开心了婆婆,长久住在一起肯定会发生矛盾,还有妯娌之间。
  舌头和牙齿时间长了都会打架呢,更何况是原来并不熟悉的陌生人,远香近臭,还是分开住更好。
  物质上她肯定不会小家子气,平常三五时地回家一趟,就像客人一样,大家客客气气的,处起来肯定比住在一起好。
  杨丽娟是左思右想过的,住在淞城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