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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六零年代好生活 > 第106节
  除了王丹虹之外的其他几个都跟着去拿热水瓶,不多会儿一群人就下楼往开水房去了。
  开水房外,早已排起了长龙,喜宝走在最前头,所以也就排在了前面,紧跟着她的是刘晓露,再往后才是同宿舍的其他同学。
  闲着也是闲着,大家伙儿就都闲聊起来。刘晓露本来就是个话唠,都不用喜宝开口问,她就叨叨的说了起来:“你白天没回来真是太可惜啊,好多师兄师姐都在宿舍楼前的林荫道上摆摊子卖旧货,我也淘回来不少呢。”
  这下,喜宝明白大家的热水瓶是从哪儿来的了,唯一奇怪的是,为啥王丹虹没买。要知道,学校里可不能生火烧水,所以热水器是必需品,夏天也就算了,等到了冬天,没热水咋过日子呢?
  就听刘晓露又说:“那个王丹虹啊,抠门到了极点,连个旧热水瓶也舍不得买。你说她不买也就算了,尽问我借算是咋回事儿呢?我买两个热水瓶也不是专门为了借给她的,哪怕真的想借,她倒是帮我打一次水呢,丁点儿力气都不想出,尽想美事儿!”
  说着,刘晓露悄悄的凑过来,压低声音对喜宝说:“她还说呢,你人走了咋还把热水瓶给锁起来了,不用也好借给她用呢。”
  “我奶让我锁起来的。”喜宝随口接了一句,不欲继续这个话题。
  刘晓露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丝坏笑。
  当天晚上,王丹虹又故技重施,想跟刘晓露借热水。不料,刘晓露反问她:“撸羊毛也不能逮着一个可劲儿的撸,你咋就盯准了我一个呢?”
  王丹虹没想到她会说的那么直接,一下子涨红了脸,气得手都在哆嗦。
  “借热水也就算了,你咋不帮着打一回呢?”刘晓露又问,毕竟她只是想怼王丹虹,可不是想给自己树敌。
  “那是你的热水瓶又不是我的,我凭啥帮你打热水?”气恼之下,王丹虹想也不想就回了一句,随后恼火的爬到上铺自己的床上,干脆不要热水了。
  刘晓露直勾勾的看着她,半响才语带稀罕的问:“这是我买的热水瓶,我打的热水,凭啥要借你?你知道借是啥意思不?啧啧。”
  眼瞅着俩人又要吵起来了,旁边的同学赶紧出声打圆场,等好不容易把闹架平息了,回头一瞧,喜宝已经洗涮完毕,躺平了。
  对于敏感的人来说,人生处处都是战场,哪怕是对方一句无心之言,都能诠释出无数种含义。而在从小到大没经历过半点儿阴霾的人看来,哪里都是阳光灿烂,整个世界光明而充满了希望。
  新的一周到来了,属于喜宝的大学生活,也终于真正的开启了。
  如果说大学生活是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那么英语系对于喜宝来说,就好似一条全新的、以往从未想象过的、充满了奇迹与冒险的人生道路。
  ……
  此时,赵红英和张秀禾也已坐上了回城的火车,跟来时六人同行不同,回去时只有她们婆媳两个。
  强子留守京市,继续寻觅商机;大伟早几天就已经带着初步定下的进货单赶往了南方海市;喜宝和毛头就不用说了,他俩都在上学。
  于是,回家的可不是只剩下了赵红英婆媳俩了。
  虽然人少了,可带的行李却没少,喜宝的东西都留在新买的小院里的,可强子和大伟又联手给家里人带了不少东西。从土特产到日常生活用品,带了个遍儿,还特地叮嘱这俩人,说车站那头有力工,到时候直接出钱叫力工扛回家就成了。
  然而,赵红英终究还是没舍得,大概算了下时间,就打电话给村里,让她那三个蠢儿子到点去车站蹲着。
  又是几麻袋的东西,宋卫国三兄弟累了个够呛,总算把东西都弄回了家。早就在大喇叭里听说赵红英来电话的村民们,眼巴巴的盼着三天,这才看到宋家哥仨出了门,索性成群结队的等在村口,直到赵红英婆媳俩回来。
  “来了!宋老太回来了!”
  “京市有意思吗?宋老太赶紧给咱们说说啊!”
  “来来,这边坐,我家煮了红糖水,喝一碗解解渴。”
  赵红英刚到村子地界,就被村民们堵了个正着,甚至堵她的还不单只是村民,也有不少的知青夹在其中。说来也是无奈,虽然这两年回城政策宽松了很多,可还是有很多知青留在了队上没能回去,其中就有一心想回城想得都快疯了的姚燕红。不过,有心情看热闹的,多半都是已经想开了的人,这会儿也跟着村民们一起起哄,想让赵红英给大家说一说京市的事儿。
  民众的意见应该得到尊重,赵红英手一挥,让仨蠢儿子连同张秀禾一起把东西先扛回家,她自个儿则干脆在村口大树下寻了个空座,接过别人递过来的糖水,先灌了半缸子,这才捧着缸子美滋滋的开始吹了。
  没错,就是吹!
  想当年,宋卫国能将大红薯吹上了天,甚至还惊动了上头的首长,可他的能耐却连赵红英十分之一都没有。
  “京市啊,那叫一个大,从城东到城西,走上两个小时都走不到,要是想把整个京市逛一遍,那是几天几夜都办不到的。不过,大倒也不算啥,关键是漂亮啊,那个马路全都是水泥地,平整又宽敞,马路还分什么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稀罕不?更稀罕的还在后头,马路旁边居然还种了树,一排排的,笔直笔直的,高得你们都想象不出来。”
  “别不当一回事儿,那个树啊,简直高得吓人,喜宝她住的宿舍楼,一共有五层楼,那树差不多就跟五层楼的楼顶齐平了。高不算啥,它直啊!就跟一根筷子戳在地上一样,瞅着比筷子都直!”
  “那道儿呀,不叫道儿,叫啥林荫道。多好听的名儿,两边有好多房子。京市有平房,可楼房也多,我还在大街上瞧见了十几层高的楼房。对了,我们还去了故宫,古代的皇宫,我特地去那啥妃子跳井的地方瞅了眼,结果那井口也太小了,那妃子怕不是筷子精投的胎吧?”
  “不提这个,咱们来说说皇宫,再讲讲长城,不到长城非好汉!还有那个京市第一百货大楼、旧货市场、古玩市场……”
  赵红英吹牛还特别有计划性,先大致的吹一遍,然后详细的开始分说。从喜宝的大学开始吹起,又吹了京市的各大风景名胜古迹,然后吹京市的饭店商场,说一说自己买了多少东西,光扛回家就累掉了她半条命。再然后,当然也不能忘了提臭蛋所在的国家队体育基地,以及喜宝在京市买房的事儿。
  一桩桩一件件,能吹的地方太多太多了,就连原本在她口中破烂的不成样子的京市大学,也眨眼间变成了百年名校,处处洋溢着历史的气息。
  赵红英在市里一下火车就先找了个地儿吃饭,所以这会儿一点儿都不饿。
  既然没饿,乡亲们的期待值又那么高,她索性开始大谈特谈那美好到完美的京市,直叫闻讯赶来的曾校长忍不住一脸诧异。
  他就是京市本地人,以前咋就没觉得京市有那么好呢?
  有着类似想法的不单只是曾校长,其他的知青也都差不多,哪怕他们不是从京市过来的,可但凡大城市其实都差不多,咋到了赵红英嘴里,京市就那么完美了呢?连丁点儿缺点都寻不出来?
  尽管当初知青们从城里来到乡下时,也都夸了城里好,可现在听赵红英这么一吹,村民们倒是没啥特别的感觉,知青们却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了。
  ——总觉得那里不对,想想又好像没啥不对的。
  对外,赵红英把能吹的都吹了,等家里人过来叫她回家吃饭了,她才停了下来,表示明个儿再约。
  回了家,吃了饭,洗洗涮涮进了屋,赵红英关上门就开始叹气:“还说啥皇城根下,喜宝那学校都没法看。得亏强子前头出去瞎搞了几年,好赖赚了点儿钱,不然就京市的房子,哪个买得起?”
  难得赵红英夸了强子一回,强子还没听到,真是没福气。
  叹完了气,赵红英又忍不住担心起来,念叨着:“喜宝那性子愁死个人,她宿舍里那些个女同学,有几个我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
  老宋头瞅了她一眼,奇道:“那你咋放心回来?”
  “这不是还有天老爷吗?”赵红英回答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我哪里是放心宝儿?我是放心天老爷!!”
  ……
  小红楼的另一头,袁弟来看也不看丢在床铺上的东西,就坐在床沿上,捂着心口难受得不得了。
  赵红英是没想着她,可架不住张秀禾心好,不单给带了好些京市土特产,还买了一身新衣裳。然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法抹平袁弟来心底里的伤口,包括这新盖不久十里八乡独一份的二层半小红楼。
  “你咋不试试新衣服?多好看啊!”宋卫民一进屋就看到她又心口疼了,惊讶极了。
  袁弟来连个眼神都没给他,只是弓着身子颓废的坐着:“试啥试……我的臭蛋啊!!”
  咋又提起臭蛋了?宋卫民更惊讶了:“不然我给你兑杯麦乳精,你不是爱喝那个吗?我都没喝呢。现在咱家的条件好了,你也不用那么省,看妈这回从京市带回来多少东西。”
  “我的臭蛋啊!!!!!”
  “听妈说,喜宝考上京市大学后,就是北京户口了,还在那边买了房子,真好啊!臭蛋……对,臭蛋也是北京户口,咱们家有仨北京人了。”
  “我的……”
  “现在好多人都想农转非,别说去北京,就说去咱们县城都能挤破头打起来,难!要关系!还得花不少钱!再看看臭蛋毛头喜宝多出息,一下就成了北京人!”
  宋卫民还在絮絮叨叨,袁弟来终于不叫唤了,两眼直勾勾的看着他。
  “要是咱扁头也能那么出息该多好,大嫂可真会教孩子。”宋卫民真心诚意的感概着。
  袁弟来:……
  第079章
  老家发生的事儿, 喜宝是丁点儿都不知道。
  她很忙,非常非常得忙。
  读书学习对于喜宝来说, 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 同时也是她最大的兴趣爱好。从本质上来说,喜宝跟毛头是不同的, 她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读书, 可毛头最大的爱好却是演戏,之所以用功念书, 也是为了能够考上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从而实现他登台演戏的梦想。
  好在如今, 两人都如了愿。
  作为百年名校, 京市大学除了大环境显得有些破旧外, 内涵底蕴却不是那些最近两年刚造好的新学校能够比的。旁的不说,光是学校里那个几乎集合了现今全国所有藏书的大图书馆,就足以叫人心生敬意了。
  在正式开学后, 喜宝除了每天上课之外,几乎一有时间就往图书馆跑。作为京市大学的学生, 她可以借阅图书馆里绝大部分藏书,很多都是她闻所未闻的,她也的确如同海绵一般, 如饥似渴的吸引着新知识。
  当然,跟喜宝这样的学生,京市大学里有着太多太多。在这个年代里,能够读书本身就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儿, 而能够考上大学,几乎是无数莘莘学子的梦想。
  有句话叫做,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说的就是这个年代的高考。至于考上大学中的顶级学府京市大学,那是很多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其难度就可想而知。
  没人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就说王丹虹好了,哪怕她的个性和习惯确实有些遭人诟病,却无法否认她的用功程度。
  每天一大清早,就有无数个学生快速的收拾好自己,拿着饭盒走出宿舍,在食堂里简单的吃过一顿早饭后,就开始了早自习。尽管学校本身并没有规定早晚自习,可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没人舍得糟蹋。
  可大学终究跟初高中不同,从小就被老师们领着学习的同学们,第一次被老师放生了。功课就摆在眼前,机会当然也一直都存在,可要如何学好、学透功课,抓住每一次转瞬即逝的机会,却完全得看同学们自己了。
  很快,喜宝她们就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外语系,顾名思义就是学习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母语的语言。而既然是一种语言,那肯定会涉及到发音、口语的问题。可这却是她们这些新生从未涉猎过的领域。
  喜宝还算是运气好的,她小学的语文数学老师都是下乡的知青,尤其是刚上小学的时候,启蒙老师就是那位出身京市的曾校长。曾校长本身就是高知家庭出生的,基础知识特别扎实,在教导学生们的时候,他也从未藏私。所以喜宝不单学了课本上的内容,也在曾校长的督促下,学习了基础音标。
  尽管曾校长的英语水平也不怎么样,可基础却打得很坚实,相较于其他两眼一抹黑的同学,喜宝上手自然就快了很多。
  从最基础的音标开始学,然后就是最枯燥无味的背单词。相较于这些而言,大一的那些公共课就显得太简单了,尤其是在被那些英文字母搞得头晕脑胀之时,就连时政都变得可爱起来了。
  “下节课是啥啊!”刘晓露嗷嗷叫着低头狂翻书包,她们刚上完一节专业口语课,只觉得一个脑袋有两个大,真得很希望能稍微喘口气。
  喜宝看了一眼贴在铅笔盒内侧盖子里的课程表,虽然大学生都不喜欢跟小孩子那样带铅笔盒,可习惯这种事儿,一时半会儿还真改不了,起码喜宝是这样的。
  瞧了眼后,喜宝说:“马哲课。”
  “太好了!我爱马哲!”刘晓露不再折磨她的书包了,而是两手合十,一脸欢呼雀跃的说,“马哲课在北校区,咱们要跟其他系的同学一起上,快点儿走啊!跑起来!”
  跑起来真的不夸张,实在是大一很多课都是公共的大课,搁在以前,喜宝都不敢相信几百人一起上课是什么样子的,可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毕竟每周都有至少两三节大课。
  抱着书包跑出教室,顺着人群冲下楼梯,然后找准了方向一鼓作气往北校区冲去……
  这就是大学日常,每天都处于忙碌和更忙碌之间。
  跑着跑着,还有面熟的人混进来:“我认得你们,是不是要去上马哲课?太好了,学校那么大,我总是迷路。”
  尽管是不同系的,不过相聚就是有缘,别说像刘晓露这种本就热情的人了,连喜宝也不会拒绝这种顺手的事儿。于是,三人的小队很快就扩大了,等冲到马哲课楼下时,队伍已经扩充到了三十几人,而且明显有急剧扩张的迹象。
  喜宝看了眼手腕上的表:“还有五分钟,来得及。”
  周围的同学明显长出了一口气,还有人用羡慕的口吻对喜宝说:“有手表就是方便,我那天去旧货市场看了看,最便宜的也要三十五块,买不起啊。”
  “开学第一周的淘货你没去?我花了五块钱买了个电子表。”有人得意洋洋的显摆起来,“那个师兄说电子表太幼稚了,上班以后戴不出去,这才便宜了我。”
  “那你运气可真好,我那天也去了,就淘到了几本旧书,还有一个大木桶。”
  人群边闲聊边往教学楼里头走,喜宝没吭声,只是走在一边,顺着人潮走着。这时,又有人从后头冲上来,似乎跟刘晓露是熟人,很熟稔的打了个招呼:“还是你们外语系好,第一周就把整个学校给摸透了,我每天都跑错地儿,幸亏没迟到。”
  喜宝诧异的看了过去,见那是个面善的女孩,下意识的问道:“你们第一周没有跟着师兄师姐熟悉校园环境吗?”
  “哪会那么好?我们系都是没人要的小孩,谁那么空带我们?全是自个儿摸索的,要是走错了地儿上课迟到了,老师直接记下名字,扣期末的平时分!”
  一提起这事儿,那姑娘就气得很,边顺着人潮走上楼梯,边气恼的道:“整个京市大学,也就你们外语系是最特殊的,因为每年招生都不够人数,学校把你们当亲闺女疼呢,生怕一个不好,坏名声传出去了,明年就更没人报名了。哪像我们,跟后娘养的一样。”
  喜宝笑了笑,正好到了教室门口,一看已经有小半人到了,忙急急的走进教室,往最前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