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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年代小福包[穿书] > 七零年代小福包[穿书] 第20节
  陈柱将手拢在他耳边,用只有两人听得到的气声道:“你这不行啊,昨儿晚上没少折腾吧?”
  米卫国:“??”
  陈柱:“我明白,男人嘛,打了两头这么厉害的野物骄傲自然是有的。只是你这把自己搞得背个闺女都背不动,也太弱了点,所以那啥,吃啥补啥,哈哈哈……”
  米卫国:“???!!!”哈你个大头鬼!
  气得一个锁喉技就把陈柱放倒在地,“滚蛋,不知道就不要瞎胡咧咧!啥也不是!!!”
  揍完人,米卫国突然想起前天闺女在炕洞里摸出来的钱来,于是连忙问他:“江樾家里挺有钱的吧?”
  陈柱脑子一突,一时没转过来弯。
  然后目光一转,落到旁边正窝在冯秀萍怀里好奇张望的福福身上,小丫头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越发显得可爱。
  他顿时又误会了,拖长声音:“哦——你这这么早就开始打听人家家世也太着急了点吧?”
  米卫国注意到他的目光,气得反手就是一个肘击,差点当场跟这满脑子无可救药废料的蠢货绝交!
  陈柱被揍得“嗷”地一声痛呼:“那你想咋?”
  米卫国懒得跟这蠢货多说,从苏芫那里把钱要回来往陈柱怀里一拍:“这钱你帮忙还给那孩子,我家虽然困难,但还不至于去拿一个孩子钱!”
  陈柱:“???”
  一头雾水的他还想再问,这时候老队长已经吆喝开始分肉了,他的注意力顿时被转走,便把钱往腋下的衣兜里一塞,然后紧着赶去排队分肉了。
  排队是按工分高低排的。
  记分员拿着大喇叭,叫一个,过去一个。
  米家人当之无愧全都排在了最前,接下来是耿翠翠。
  她虽然没有杀死任何一只野物,但是大家综合复盘了下,发现她确实功不可没,便将她排在了米家人之后。
  但奇怪的是记分员叫了半天,也没见耿翠翠出来。众人等不及,记分员便摇摇头,先将她的名字记下,准备等会给她留一块好点的肉算了。
  按照规则,米家三兄弟每人都可以分得二十斤肉,就连小福福也因为发现黑熊有功,被奖励一小块肉。
  熊肉做不好的话便又腥又柴,因此米大哥便要了二十斤全都是猪肉。米二哥对猪尾巴一直念念不忘,便要了一条猪尾,并一小块臀肉。
  轮到福福家时,苏芫要了一只熊掌跟一点五花肉,另外还剩下三斤份额,被她换成了猪板油。
  接下来就是耿翠翠,但是她还没到,便由老队长作主,给她留了一半猪肉,一半熊肉。
  然后就是陈柱等昨天出了大力帮忙的人等……
  很快,一头猪,一头熊就被剔分干净,就连骨架都不剩。
  全村人皆大欢喜,不过还是有不满意的,比方说只分到一点猪骨架并一小块熊肉的林碧莲,她就很不满意。但是不满意也没办法,只要她敢开口,冯秀萍就敢怼她怼到没脾气,最后只好气哼哼地回去了,不过临经过大队粮仓的时候,她到底还是没忍住,偷偷顺了一把干辣椒回去。
  直到人群差不多散完,耿翠翠这才匆匆赶过来。
  不过她的打扮很奇怪,这大热的天,她身上穿着短袖,但脑袋上却是包了一条大围巾,将脑瓜子围得严严实实。隔远看根本认不出她是谁。
  最先发现的还是她曾经的那个竹马——秦岳仑。
  这时老队长已经开始收拾准备回家,秦岳仑看一眼造型奇特的耿翠翠,赶紧喊老队长:“耿队长!翠翠来了!”
  老队长赶紧把已经装进背篓里的肉又提出来:“哪儿呢?肉给她留着呢!”
  秦岳仑一指远处头大身子小的人影:“那里。”
  看到丈夫对耿翠翠如此上心,一旁的林琳眼神一闪。正好这时耿翠翠走到近前,她脚下一崴,“唉呀!”一声,就往前摔倒。
  耿翠翠连忙闪躲,哪知身后的围巾却是被林琳一把拽住!
  耿翠翠一惊慌忙伸手去按,但是已经晚了——
  只听“呼!”地一下,阳光下,一个锃光瓦亮的地中海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光。
  耿翠翠:“!!!”
  所有人:“!!!!!!”
  老队长更是惊得口音出来了:“耿、耿知青,您这是遭、遭鬼剃脑壳了蛮?”
  *
  耿知青被米二哥一箭削去了头发顶——
  这个消息瞬间爆炸式传遍了整个大山村。
  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是心情复杂。至于米二哥本人,却是心惊胆战连煮好的猪尾巴都没吃就跑到大哥家里求助去了。
  “你说你确定回去的时候她的头发还好好的?”
  米二哥猛点头。
  用力之猛米大哥都担心弟弟的头要掉下来了,忍不住伸手捧了下:“慢点慢点。”
  米二哥挥手推开米大哥:“不是,你说这耿知青她,是不是真中邪了?”
  然后他就把自己在路上听到对方嘀咕的话重得了遍,当时他离得远,听得也不是很清楚,只依稀能分辨出几个关键词:“什么大气运……什么回城……什么坚持就是胜利之类的,感觉特别神叨!”
  米大哥不以为然:“这也没啥吧?耿知青本来就是城里的,想回去也正常,至于那个啥大气运,说不定就是说现在知青回城太难,要靠运气才能回去。”
  米二哥:“那她头发呢?头发咋回事?!我明明记得在狗剩家分开的时候她脑袋都还好好的!难道是她自己大半夜的不睡觉爬起来剃了诬蔑我?!”
  “而且呀……”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凑近大哥,捂着胳膊上层出不穷的鸡皮疙瘩:“……我还听住在知青点附近的陈铁匠说,他家婆娘昨儿晚上听见知青点有人惨叫,听那声儿十分像耿知青!”
  米大哥:“那也有可能开始头发一直扎着的,所以没发现掉了,回去准备睡了头发一拆,大把的掉!任是哪个姑娘家都要叫一场吧?是吧秋菊?”
  说完,米大哥就开始不耐烦赶客:“我家要吃饭了,你要不要在这里吃?不吃就赶紧走!”
  米二哥:“!”这是亲哥哥嘛?!
  陈秋菊端着菜走过来:“振德你也真是的,二弟有事你就好好听听帮他分析一下,哪还有把人往外赶的理?”
  米大哥:“他说耿知青中邪了。”
  陈秋菊一凛:“二弟这话可不敢乱说,叫别人听到是要拉去开大会,写思想报告的!”
  被“开大会,写思想报告”一句话镇压的米二哥蔫头耷脑地滚回了家,连心心念念的猪尾巴吃起来都没那么香了。
  这天下午,趁着全村人都在吃肉,米家三妯娌紧着把昨天打到的兔子野鸡等物处理好了,就准备等明天去镇上换点钱物。
  苏芫将家里的兔子野鸡一分两半,一半卤成卤味。
  另一半则被她卤到一半,肉刚熟就捞出来,控干水分。大锅放入柏木末并一些从公公那里讨来的陈年茶叶翻拌均匀。做到这里,她探头嗅了嗅锅里气味,又抓了些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进去。
  然后锅里架铁帘,将控干水分的那部分兔子野鸡一一摆上去。然后烧大火,盖上锅盖,旺火熏至浓烟。然后用提前调好的蜂蜜水均匀地给兔子野鸡抹上一层,待火小点,烟雾不那么浓的时候再熏,期间翻动数次,至野物肉质紧实,油光泛亮,色泽金黄,香气扑鼻时拿出切开即可食用,也可以等晾凉之后再吃。
  这样做出来的熏肉,趁热吃的时候肉质香嫩弹牙。凉吃肉质紧实有嚼劲,越嚼越香,回味无穷。
  福福被这香气馋得不行,早早就搬着小板凳坐在妈妈身边乖巧等投喂。
  苏芫不负所望,翻动的时候时不时顺手切下一小块塞进闺女嘴里,香得小家伙舌头都快吞下去了。
  最后等熏肉出锅,福福摸着滚圆的肚皮吐着舌头:“已经吃饱了呀!”
  苏芫将明天要去镇上带走的熏肉并卤味盛起用大筐盖好,便找了一只小篮子,各装了半只熏兔熏鸡以及卤味,叫来米卫国:“卫国,这些给妈那边送去。”
  米卫国应了一声,掀开篮子一看:嚯!好家伙。
  熏肉色泽金黄油亮,肉香里又带着丝丝蜜香味儿,勾得人口水直流。至于旁边的卤味儿,则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
  如果说熏肉走的是丝丝缕缕扣人心弦的温婉风,那么这些卤味儿走的则是霸道总裁风,顶风十里就能闻见它们那浓烈诱人的气味,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米卫国禁不住想伸手,被苏芫“啪”地一声打掉爪子:“回来有你吃的!不许动这些!”
  米卫国被打也不生气,只憨憨地笑:“芫芫,我总觉得你这厨艺又进步了,上次卤的就没有这么勾人,简直感觉我喉咙都快长出爪子来了。”
  苏芫笑:“那肯定,卤了这么多回要是还不进步,那岂不是白瞎当年师父一片心意了?”
  这话一出,两人都忍不住沉默了下。
  福福好奇地看看爸爸,再看看妈妈:“你们在说谁呀?”
  苏芫回神,笑着摸了下闺女的小脑袋:“一个对咱家有大恩的大恩人,往后福福若是碰到,可得要好好报答他哦。”
  福福正在跟熏兔肉奋斗,肉乎乎的小脸上全是油光,闻言顿时懵逼——大恩人是什么?能吃么?
  注意到闺女的神情,苏芫哑然失笑:“抱歉,妈妈说了你听不懂的话,这些事情妈妈来做就好,你赶紧吃东西吧,一会儿凉了你该咬不动了。”
  这话福福听懂了,于是低头专心吃肉,不再管爸爸妈妈在说什么。
  米卫国将东西送回老宅,很快也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手里还端了碗大嫂做的麻辣兔头。
  看到这道菜,苏芫神情微动——说起来,当初老先生教她第一道菜就是这个。当时也是米卫国上山打了兔子回来,偷偷送了一只给她,老先生爱吃兔头,便教她做了这道菜。
  本来今天她也想做点这个来的,但是福福太小不能吃辣,便换成了熏肉跟卤味。
  米卫国显然也想起了当初那件事情,神情感慨:“你说老先生也真是的,他咋就不肯收你为徒呢?而且后来走也是悄无声息的,悄眯眯就不见了。”
  苏芫盛饭的动作一顿,继而道:“他有他的难处,反正我心里认他作师父就行了。对了,明儿去镇上的时候得空再去找一下秦厂长,问问他有没有老先生的消息。”
  米卫国:“行。”
  当初老先生是通过秦厂长送来的,后来走的时候虽然谁也不知晓情况,但他们也只有这个渠道打听了。
  吃过饭简单洗漱一下,这时候的乡村夜里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米卫国将家里的农具简单修一修,跟苏芫说了会儿话,夫妻俩就上床休息去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米卫国就起床叫上妻女一起,准备去镇上。
  因为是要去黑市,一家人就走得非常早。米大哥跟米二哥一家在村口等着,他们都是要一起过去的。
  福福蹲在爸爸的背篓里,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苏芫贴心地给她塞了一个小垫子进去,小姑娘就拥着垫子,呼呼睡了过去。
  家里卤好熏好的野味全在苏芫背篓里,加上她昨儿加班加点熬好的樱桃酱,还颇有些压背,十分沉。
  兔子皮毛也已经硝好,不过现在不是卖兔子皮毛的好时候,她便没有带。
  昨儿分得的那只熊掌也被她带着,准备看看黑市里有没有人收,如果没有就等会儿供销社开门了卖到那里去。
  之所以选择把熊掌卖了,倒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因为做这东西太耗时费柴又费功夫,肉还没多少。如果只是单纯为了那口味儿,倒不如将之卖了换点东西,实惠。
  因为要去黑市,米家人选的路便比较偏僻,一路上还碰到了几家同路的,大家互相隔得远远的,也没打招呼,毕竟这种事也不好明目张胆地宣扬。
  等到了地儿,那里外表看起来是一处不起眼的普通民居,但是进到里面却是别有乾坤。领路的老太太跟众人对了暗号之后,便带着大家进到后院,又经过一处竹林,一通七拐八绕之后又来到一处空地,那里是一处河边,四周插了不少火把,很多人都在那里趁着天还未明紧着做生意。
  米卫国熟门熟路地来到一处摊前,说了句:“前儿进了趟山。”
  对方就直接起身:“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