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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风云入画卷 > 第129节
  第141章 落柯
  那年轻男仆继续说:“我家主人和波斯王子有过一面之缘, 前几日他给高昌写了封信,说他有个侍卫叫桑迟,不肯随他入唐, 说是要在西域传教。二十六日前, 王子的一名美姬连夜脱逃,留书说与那桑迟暗通情意, 要来西域找桑迟。王子很担心她,让主人留心一下, 问她愿不愿意去长安?王子如今住在长安, 过得还算安定。”
  秦嫣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波斯帝国好几年前就被大食所灭,末代波斯王伊嗣俟三世被杀之后,听说, 王子卑路斯四处流亡。她当然不是那什么波斯姬娘。她再度摇摇头,轻启唇齿:“驸马,您一定是认错人了。”
  青帘后面,方才与鹿荻打招呼的张驸马莞尔一笑:“我也只是猜测一下而已。”青色的帘幕一动, 伸出一只手来。手上握着一支流云脂玉头簪,听那说话的方向,竟然是驸马亲自将这簪子递到了她的面前。他的袖子里染满了浓香, 秦嫣被薰得一阵恍惚。
  夕照城头,郎君跟她第一次确定关系,就是用他自己的发簪,给她挽了发髻……后来, 丢在万石樽下……
  驸马继续道:“姑娘,如今波斯国灭,你这样的女子无人庇护难免吃亏,这根簪子你带着,如果想通了,拿着它入唐找波斯王子。”
  秦嫣垂眸看着那只手,菱格缠云纹的宽大织锦衣袖下,露出的手掌修长、有力、肤色白皙,五指的指甲都修剪地光滑挺翘。她记得,郎君也有这么一双修长白皙的手,当然没有这般瘦削。而且他当时年少,还残存着啃手指的那点恶习,所以指尖会有点毛躁。到了十九岁,他都没有改掉……
  秦嫣担心起来,那日山崖下分手,他也是受了重伤的,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安全脱身?是否治好了伤势?
  眼前张驸马的这只手,与她记忆中郎君年少时的手,悄然相叠。只觉胸口蓦然一酸,泪水就失去了控制,滚落了下来。滴在张驸马的衣袖滚纹上,浅白色的织物间,立即出现了几个较深的水渍。
  那手便迅速收了回去,连玉簪也不递给她了。秦嫣透过青纱帷幔的缝隙,想看看里面的驸马。
  她还没能够仔细清楚对方,只觉得眼前一条黑影闪现,向她手臂上抽过来。力量不大,速度也不算快,是驱逐为主的意思。不过对方手腕控力不错,将鞭稍响得噼啪有声,很是吓人。她正要抬手将那从马车里挥出来的鞭子拿住,半空里倏然伸出一只手,毒蛇一般的鞭梢,被一把掐死,挽在那人手上。
  秦嫣侧脸看到,是鹿荻!鹿荻将驸马马车里那个年轻仆人挥出来的长鞭,潇洒帅气地拽住了。
  鹿荻傲然对着马车内,道:“张驸马,这是我的女人。如果冒犯了你,还请看在图桑族的份上,手下留情!”
  秦嫣:……
  鹿荻看得很清楚,波斯女人将泪水落在了那张驸马袖子上,驸马车驾里的年轻仆人便出手要抽那胡女,若不及时阻拦,这姑娘就会吃亏了。同时,她觉得张驸马对这胡女特别关照,不知是不是对其有所企图,便出口替她顶一下。
  黑头和胖鱼兴奋地就差为自己汗王鼓掌叫好了,四只手搓得跟苍蝇腿似的:自己汗王太男人了!
  鹿荻狠狠将黑鞭掷回马车。秦嫣随之有了台阶下,便也就退后一步,站到了鹿荻身后。
  方才还装出彬彬有礼的张驸马,这回什么话也没说。隐约看到他愠怒甩袖,命人将马车开动。
  马车很快启动了,金驳银镂的车轴在秦嫣面前转动起来。高昌的张氏掌政驸马终于离开,小插曲结束,黑头和胖鱼迫不及待地挤过人群来,说:“仙女。你可要小心,那张驸马刚才给你什么了?会不会看上你要捉你去高昌?”
  “他方才是想给我一个信物,让我能够平安到达长安,去投奔波斯王子。”秦嫣因那一颗泪,被张驸马嫌弃,连玉簪都没能来得及接住。
  胖鱼猥琐着:“我看就不是什么给你一个信物,此处人多眼杂他不好办事,我看他是要过会儿再派人手,将你掳掠了去。”胖鱼恳求鹿荻:“汗王,你看仙女这么可怜,要被强抢民女了,你刚才也说了仙女是你的女人。不如顺势英雄救美,把仙女带回部落吧?”
  鹿荻“嗤”了一声:“还真会绕弯子啊?”对秦嫣道,“我只是替你解围哈,别多想。老子对女人没兴趣。”
  秦嫣也摇头,道:“方才我碰了他的袖子,他下人就拿鞭子来抽我,应该也对我没什么兴趣吧?”
  “啊?被仙女碰了袖子还打人?”黑头夸张地道,“我要是被仙女碰到了手,我肯定一辈子不洗手了啊!”
  “黑头你怎么恶心,以后不要做我亲随了!”鹿荻受不了了,两名亲随里,黑头比较能干,如果黑头是个如此腌臜之人,她得考虑换人了。
  胖鱼忙道:“黑头说着玩的,不信你让仙女摸他的手,他今天敢不洗手,看我不打死他!”
  黑头道:“对,仙女你来摸我的手,我保证洗手。”将手臂伸向秦嫣,还一脸企盼,打算乘机揩个油。秦嫣侧头睨视着,鹿荻一拳打开把他打开,太丢脸了。鹿荻道:“有病不要在姑娘面前犯!”
  “哎哟哟!”黑头郁闷死了。汗王不肯娶仙女回部落,这么漂亮的姑娘再也见不到了,连摸个手都做不到?黑头揉着被自家汗王打疼的手,愤怒道:“我说,这驸马是有病吧?被仙女姑娘摸过了还嫌弃?我看他是有龙阳之癖!”
  胖鱼被提醒了,肥脸一挤,燃烧起了八卦之魂:“哪有,张驸马不但没有龙阳之好,还是出了名的精于房中术。据说,不少西域有权的女人都跟他有过床笫之欢。焉耆国作乱高昌那次,就是他‘睡服’了焉耆女王才挽回高昌败局的。”
  鹿荻皱眉:“这种事情不要乱说。”此处为何那么多人向高昌驸马行礼,实在是他稳固了大西域道,保住了这些商人的“金饭碗”。所以才会在这个木那塔镇上受到如此夹道恭迎。被这里的商旅听到他们在贬斥张驸马,引起众怒就难免惹麻烦。话说回来,权衡利弊,治一处难免损一处。若这位张驸马换个地方,说不定拿着刀想剁碎他的人也有这么多。
  几个人正在议论纷纷,一匹白马奔驰过来,马上白衣翩翩,高冠束发是一名高昌国的随行文士,他很容易地就在人群中找到了秦嫣,立到她面前:“这位波斯姬娘,这是驸马大人让我送过来的,还请你早日入唐。”一段细长精致的檀木盒子,打开来,里面就是方才张驸马要递给秦嫣的脂玉发簪。秦嫣接下:“多谢驸马挂心。”
  那文士一夹马腹,就轻巧地夺尘而去。
  “这……”众人都捉摸不透了,看着秦嫣手中的簪子,秦嫣摇着问道:“这到底什么意思?”
  一群人干笑起来,谁知道什么意思?不过那簪子做工虽然精湛,玉边缘都没什么包浆,看起来是那张驸马随手撒的,不是贴身佩戴之物。鹿荻可不想被黑头、胖鱼他们又提起,高昌驸马“强抢民女”的这个话题,难道她真的带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回部落吗?她会疯的。
  “哇,这马可真是神骏啊。”鹿荻远远跟着那个高昌官员的后面看着,做出由衷赞叹的神态来,又说,“我们的马也不错,哈?”四人一起看她身后的黑白两匹马,除了马辔、鞍鞯简陋破烂,马匹的神骏之色倒的确不差多少。于是,显得马身上的装饰、辔头越发潦倒难看,提醒着他们如今过得如何不堪。旁边挤着的一些商旅也是识货之人,纷纷摇头着,这两匹马落这群穷酸手中也太可惜了。
  对于自己汗王的洋洋得意之色,胖鱼和黑头都露出尴尬的表情。
  高昌的马队走过之后,马队、驼队需要重新整理道路,互相让开通道,颇为需要花费一点时间。鹿荻他们牵了几匹马也有点走不出去,索性站着继续闲聊等待。
  鹿荻问秦嫣:“你不是那什么王子的波斯娘子吧?”
  “不是。”
  “那既然如此,这簪子你可要换钱使用?我可以帮你找门路,多换几个钱。”鹿荻对这种东西特别识货,一看便知道是上佳美玉。她认识有实力的商人,完全可以卖个大价钱,让这个波斯姑娘路上过得富富裕裕的。
  “啊,不用。”秦嫣急着赶路,还卖什么玉簪?顺手塞给鹿荻,“你要不要?”
  鹿荻悚然退后一步:“姑娘,我对女人没兴趣的啊,你别看上我啊!”难道方才给她挡鞭子太有神采了,姑娘看上她了?那就太讨厌了。
  秦嫣哭笑不得,收回来放在怀里:“不要就算了。”
  鹿荻耸耸眉毛,这事儿看来她不需要帮忙了。又提醒她:“张驸马说的也没有错,你大概先前住在小地方,所以不知道轻重,这西域道如今虽然大致没什么战事发生,但是沙匪抢掠这种事情不会少,你还是尽早入敦煌不可耽搁。唐国的治安要好许多。”
  “多谢汗王。”
  黑头听着她们的交谈,问道:“汗王,那张驸马真是有龙阳之癖吗?那红豆公主岂不是太过可怜了?”
  胖鱼也问:“听说他们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怎么张定和忽然有了这怪癖,这让红豆公主怎么办?”
  “你们懂个屁!”鹿荻粗鲁啐了他们一口,“人家那是政治策略。如今麴文泰过世,高昌小王子麴智胜年龄尚幼不能亲政。若是红豆公主和驸马诞出小世子,他兵权、政权、商权,三权在握。你说说看,这高昌王位会传给谁?张氏还是麴氏?”
  黑头他们哪里懂得这些个政治弯绕曲折的利益勾连,听得一愣一愣的。
  “驸马本不得掌权。高昌麴氏让张定和暂理朝政,只是权宜之计。”鹿荻说,“听说,高昌的宫闱里,有麴氏王族的势力监视着他们不得行房,还要记录在《起居注》中。红豆公主大婚之后,很有可能独守空闺多年。”鹿荻道,“驸马的暂时掌政,是多方妥协的结果。”
  “那等到麴智胜能掌握国事,驸马被清权,他自己岂不是自身难保?”秦嫣问,尽管这几个图桑人一直不停地在讽刺挖苦那“明华公子”,秦嫣倒是听得出,这位张驸马为了稳定高昌和西域,斡旋调和,应该做了许多的努力。方才,他为波斯王子的嘱托而关心她的安危,可见也是个重情谊之人。她倒是对那位张驸马有了几分关心。
  鹿荻说:“我觉得他将事情做得如此绝,应该是留好后步的吧?至少公主绝对会保他。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麴伯雅国变流亡之时,他们也是在一起互相扶持。我听说,这些年公主独居却不养面首,相反,凡是驸马需要她相助之处,从无半点退缩。我觉得,红豆公主对驸马还是一心一意的。”
  秦嫣道:“我想,等他们还政小王子之后,一定还是会共享天伦之乐,成为令人艳羡的佳偶。”
  鹿荻道:“王族之人,多身不由己。”莫说是红豆公主麴鸿都了,她步陆孤鹿荻不也是,不得不承担着自己无力承受的重担?
  “驼队要出发了,姑娘,你快上那匹骆驼吧。”鹿荻看到驼队即将出发了,提醒秦嫣道。秦嫣点点头,抓住骆驼的辔头,坐上了骆驼背。说实话,还是胡人的衣服骑用坐骑要方便省事得多,她觉得穿着波斯姬娘的衣服,还是挺实用的。回头向鹿荻他们挥手道别。
  双方也都没有细问对方的姓名,想来不过是茫茫大漠中的一次萍水相逢,没有必要互相认识了解得太深。
  负责驼队的领队一声长号,悠悠然飘荡在夏日的午后。西域的午后已经开始有凉风袭来,秦嫣脸上的紫色面巾飘荡飞舞。远远听着有人在骆驼上弹起了琵琶,又有人吹起了觱篥。驼铃叮咚,她的身子随着那高低起伏,如陆地行舟的骆驼,摇晃着向前而去。
  随风传来粟特歌女的歌声:
  “冰雪消融,回归孤雁,
  一路向西天空蔚蓝。
  苍茫高山上最怕,手中的风筝断了线……”
  秦嫣觉得,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甚至七年前的光景。时光只是一瞬,她真希望什么也不曾改变。骆驼一匹接一匹,连缀成长长的一条线,向着东方而去。敦煌大城正在等待着她的归来。
  ——郎君我回来了,你在哪里?
  在木那塔镇的另一面,高昌国的白马马队也形成一道长线,一路向西,天空蔚蓝。直到酉时之后,这支马队来到了蒲昌海边。鄯善之地夏日绵长,此刻还远未到日落之时。这支白马蹁跹的华美车队,却停了下来,甚至有人开始搭起金顶白幕的帷帐,似乎准备在这里过夜。
  高昌驸马的马车也停在了一带胡杨林下,一名年轻的仆人掀开青帘,走下马车。利落地解下四匹白马,让其他随从牵着去湖边饮水。这一路上紧赶慢赶,连正午日头旺盛的时候,驸马都让尽快赶路。如今黄昏凉爽,不冷不热之时,他反而命令在蒲昌海边驻扎停营。
  待那仆人走开不久,马车的车帘一掀,露出一双仙凫云如意丝履。华袿飞髾,褒衣博带,张驸马走出马车。
  高昌国麴氏,起于隋朝的扶持,整个政权倾向于已经消失的杨氏天下。在李唐建国之后,他们以汉室遗统自居,有魏晋遗风。不过这些年,随着与李唐国的关系改善,臣下之民已经逐渐开始与唐国一样喜欢穿胡服。只有在本国的重大场合,才会穿着这样的南朝衣衫。
  这是个看起来年约三十许的男人,略显瘦削,越发显得身段飘逸。脸上轮廓挺拔完美,眉毛微耷,眼睛有神,敷着一层白色脂粉,使得他的真实年龄,甚至真实相貌,都有些模糊。不过,张定和自少年起,就爱以魏晋遗风来打扮自己,涂朱抹粉,穿宽松大襦,这是整个高昌上下都很熟悉的事情了。
  暖阳微红,张驸马的眼睛看向蒲昌海的清澈湖水。
  “落柯,”他道,“更衣。”刚才被那波斯女子弄脏的袖子,得换一身了。
  已经将四匹白马交代给了奴子的年轻男仆落柯走回张驸马的身边。数年前,他曾是一名驼奴,在一次去敦煌的路上,遇到一个很可怜的女孩子,她带着自己残疾的兄长,想要混入他们的驼队。他很喜欢她,就偷偷用自己也很弱小的胳膊保护了她。
  那一年风雪很大,路上也很孤寂,因为这个女孩的陪伴,让他觉得很有趣。后来她夫君就来找她了。还给他赎了身。落柯勤快刻苦,到了敦煌运货、认货,做店小伙,成了“看山楼”里很不错的一名店伙计。
  一日,高昌驸马微服来敦煌,被他的勤勉所打动,问他跟不跟他去高昌。他可以教他武功,教他认字,有了本事,他就能够更体面地活着。
  落柯当然求之不得这样的机会,在同伴们艳羡的目光中,他成为了张驸马的贴身男仆。虽然他是自由平民,可是他喜欢像其他奴仆一样,称呼张驸马为主人。主人果然教他认字,还教他武功,跟他说,再过两年,他就能出师了,到时候,在高昌也好,在沙洲也罢,盘一个店面下来,就能过上安稳富裕的日子。
  落柯说,他愿意服侍主人一辈子。
  张驸马说,你我没有那么长的缘分。
  落柯看着驸马走到蒲昌海边,立到一棵胡杨树下。这棵胡杨树的树根已经□□暴出了。
  刚才还在说衣服弄脏了,让他重新换过了一身大衣服的驸马,现在却不嫌脏,就这样坐在了那枝遒结的树根上,他与那树根一起,在夕阳的斜照下,散发着淡金色。
  他挺拔的侧颜微微抬起,仿佛蒲昌海里有什么东西会出现,让他如此等待。
  从唐国回高昌的路,实际上这里是绕道的。
  只不过,很多年前他在这里等到过一个人。就算若若并不可能从这里出现,他还是让马队绕过来,想要故地重游一下。
  第142章 远月
  落柯摸着一匹白马的头, 随着驸马的眼神向前望去,那里隐约可以看到,有一片金黄色的废墟, 在湖岸的另一头, 反射着斜阳的光彩。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夕阳一点点被湖光山色蚕食下去, 下人们已经做好了饭菜。护卫这支马队的军卒,随行出使的文官, 都在远处的帐房里用餐已毕。每个人各司其职, 蒲昌海的岸边, 除了马匹偶然的嘶鸣声,诺大一支七八十人的队伍,一点多余的声息都没有。
  婢女几次送来热过的饭菜, 想让落柯递过去。驸马的起居饮食都只让落柯经手,落柯也是最熟悉驸马脾性的。落柯将手一摆,轻声道:“你们轮班,随时热着, 实在味道变了就重新做一份,现在驸马还不能打扰。其他人等,都去休息吧。”
  婢女屈身行礼, 回到行军灶前,把落柯大人的意思说了一遍。庖厨留了一把火,没有事情的奴人们纷纷散去。
  蒲昌海上日光已经完全消退,深蓝的天空如幕, 一颗、两颗的夜星,从天幕上显现出来。
  蒲昌海。
  他第一次弄丢若若的地方,就是这里。所以这一次出使唐国,要经过蒲昌海,他就在这个傍晚前赶到了蒲昌海。
  他仿佛以为,自己也在这里枯坐一天一夜,若若会像上一次一般,光着一双脚,站在他的面前。他仿佛以为,只要他在这里等上一天一夜,若若会和许多年前一样,跌跌撞撞爬上来,对着他哭,让他不要丢下她。
  ——他不曾丢下过她,真的一次也没有。
  每一次,都是若若丢下他。
  头一回失散是在夕照城,她丢下他走失在了楼兰圣道里;第二回也是她,丢下他,为了救长清哥哥,回星芒教两年;更是她,在秋格明塔什的山崖下将他丢下的!
  早知道她会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丢下他,第一次在蒲昌海重逢的时候,他一定不会为了自己那一点点少年人的骄傲之心,拼命忍住眼泪,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他要掐着她的脖子,逼她答应:从今往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将他一个人丢下……这样之后,若若每次做决定的时候,是否都会将他的分量多多掂量一下?
  世间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平静的蒲昌海上,迎来了皓月升空。湖边年年月照人,却不知湖边年年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