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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 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第3节
  陆乘被老妈教训了也不反驳,扫了眼在厨房里忙前忙后的娇小身影,眼中划过一抹笑意,然后就拎着东西回了他和叶娇的房间。
  现在是午休时间,上午的农活已经做完了,下午的要等太阳不这么毒辣了再过去田里。难得的休息时间,陆家人都在院子里阴凉处坐着。
  陆家的一家之主陆建国靠墙坐着,闭着眼抽旱烟。
  为了不打扰他休息,其他人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的。
  陆家的老二陆健人高马大,直接坐在了冰凉的石板路上,正和小弟陆除小声说话。
  不一会儿,众人闻到菜香,肚子开始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这闻着还挺香的。”二哥陆健咽了口口水率先开口。
  “闻着是香,就不知道吃着怎么样。”
  刚从房里出来的二嫂袁晓娟撇撇嘴,对这个昨晚让自己失眠的弟媳妇没什么好感。甚至觉得她上午抢着去买盐是想在婆婆面前表现自己,衬托出她这个二嫂的懒惰。
  “可以开饭了!”
  叶娇笑眯眯地朝大家喊了一声,她手里端了两个菜,利落地经过院子,把盘子送到专门辟出了吃饭的“餐厅”。
  就先叫它餐厅吧,反正就是院子里一个小角落,唯一的不同是上面有遮雨的东西,让陆家人不至于边淋雨边吃饭。
  大家早就饿了,很快就集合在了桌边。
  只见桌上已经摆了三道菜。
  一个辣白菜,一个醋溜土豆丝,还有一盘看上去很奇怪的黄瓜。
  这些菜光看摆盘就很赏心悦目。
  “这黄瓜是不是没切啊。”袁晓娟找到了缺点,大声问。
  “这是蓑衣黄瓜,看似没切,实则已经切了上百刀。”说着,叶娇用筷子夹起黄瓜的一端。
  众人看黄瓜在叶娇手中,果然如同蓑衣一般连在一起,都惊呼出声。
  袁晓娟不想轻易认输,撇撇嘴:“这别是光顾着好看,不好吃吧。”
  叶娇看她一眼,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笑着道:“大家可以先尝尝。”
  张翠翠看了众人一眼,推了推自家老伴。
  陆建国身体歪了一下,很快就拿起筷子,夹了一条黄瓜放入嘴里。
  然后在大家的期待中,他津津有味地咀嚼了好久。
  “你倒是说呀!好不好吃?!”
  急性子的张翠翠等不住了,伸手拍在陆建国的背上。
  “好吃!好吃!”陆建国赶忙回答,“味道很不错,比拍黄瓜好吃多了!”
  一旁的张翠翠翻了个白眼,心想:这老头子,夸人都夸不到点上。
  她一定要好好品尝,再狠狠地夸奖一番。
  这么想着,张翠翠夹了一筷子白菜,入口就觉得爽脆,本来想强夸的,这下也不需要勉强自己了,只需要说出自己的感觉就成!
  她朝着叶娇竖起了大拇指:“娇娇,你这白菜也炒得太好了!酸辣可口,入味的很!”
  得了,他们两不愧是老夫老妻,夸人都一模一样。
  叶娇被他们逗笑了:“爸妈,你们喜欢就行。再尝尝这土豆丝……”
  看大家反应如此热烈,一旁的袁晓娟不是滋味了。
  第4章涂药
  “有这么好吃吗?”
  她当初刚嫁过来的时候,公公婆婆哪里对她这样好过。
  一旁的陆健一点都没感觉出来自家媳妇的不开心,一边疯狂夹菜,一边催袁晓娟快尝尝叶娇的手艺。
  “媳妇,你快尝尝,弟妹这手艺真的绝了!”
  袁晓娟:“……”老公也不向着自己,这日子没法过了。
  袁晓娟生无可恋地尝了一口辣白菜,然后就被口中酸辣适中、甜咸恰到好处的美味所吸引。
  “也……也就普通嘛!”
  她嘴里嫌弃,手下动作却一点都不慢,还瞪了老公陆健一眼。
  “这块黄瓜是我先夹到的!”
  陆家七口人,吃三盘素菜,纵然每一盘的量都很大,也全部都吃光光了。
  到最后,甚至都筷子打架。
  “都慢点吃,赶着投胎呢。”
  吃饭较慢的张翠翠突然怒吼了一嗓子,但美食当前,此刻已经起不到丝毫威慑作用。
  叶娇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觉得很幸福,这是身为厨师的骄傲。
  这样的场景她已许久未曾见过了,她穿书之前已经是好几家米其林三星餐厅的老板兼主厨,店里的客人们都很矜持,再好吃也很冷静。
  那时候叶娇很怀念自己在小店做厨师的日子,现在,她终于又感受到了最纯粹的烟火气。
  “你也多吃点。”陆乘看她很少夹菜,把自己好不容易抢到的黄瓜放进她碗里。“这黄瓜最好吃!”
  “好。”叶娇眉眼带笑。
  陆乘俊美的脸微微泛红,觉得这样的叶娇漂亮的过分,让他心跳加快。
  吃到最后,连盘中的汤汤水水都被小弟陆除和着糙米饭吃了下去。
  酒足饭饱之后,陆家人对于叶娇的厨艺有了全新的认知。
  “这天天都吃的大白菜居然也能这么好吃?三弟妹,你是怎么做的?”
  原本还有些嫉妒的叶娇的袁晓娟,一顿饭过后也一改之前的态度,别扭地想和叶娇亲近。
  叶娇也不藏私,把做法一五一十地说了。
  “晚上,我教你做一次。”
  袁晓娟耳根有点红,是羞臊的:“好!那就麻烦娇娇了。”
  从弟媳妇到娇娇,这是她的隐晦示好。
  叶娇欣然接受。
  饭后就是午休,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养精蓄锐之后还有无数农活。
  现在是1973年9月15日,马上就是秋收了,地里的活儿比较多。
  昨天14号宜嫁娶,是个好日子,所以陆乘和叶娇选了昨天结婚。
  婚礼当天,陆家人忙前忙后,也没上工,今天要更努力地把工分给补上,大家伙都挺累的。
  进屋后,陆乘把之前藏床头柜的布包拿了出来。
  叶娇疑惑地接过:“这是给我的?”
  “嗯……”
  陆乘停顿了一下,说:
  “你没怎么干过农活。我昨天晚上看见你身上被玉米叶子剌得红一道紫一道的。”
  叶娇听到他说自己的身体,就想到昨天晚上的那场亲密,脸悄悄红了。掩饰般地打开布包,拿起一个贝壳形状的东西。
  陆乘看了过来,说道:“这个是药膏,你可以擦在伤口上。”
  “哦。”
  “你试试看,我听人说效果很好。”
  他说完这句话,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叶娇,叶娇没办法只好用指甲去掰贝壳。
  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这个贝壳就是紧闭着。
  叶娇:“……”
  是用胶水粘的吗?!给点面子好不好?!
  眼看着叶娇用劲儿到脸都憋红了,后知后觉的陆乘这才突然反应,从她手里拿过那个贝壳。
  然后,轻而易举地就打开了。
  叶娇:“……”
  世界的参差,又一次感受到了。
  “谢谢。”
  “客气了。”陆乘嘴巴动了动,还是不知道如何跟她交流,只能紧张地抓了抓自己的裤腿,倏地起身。“我先出去,你自己在房间擦药……”
  眼看着他走开了,叶娇感觉自己松了口气,又有点不高兴。
  说实话,她和陆乘今天才第二次见面,昨天晚上的不算!她当时以为自己在做梦呢!第一次见面就是早上了。
  对一个只见过两面,却上了床、什么都做过了的男人,叶娇真的没有任何应对经验。
  不可避免的,两人共处时会有点尴尬。
  叶娇跑过去把门锁上了,这才脱下自己的衣服,把药膏一点点涂抹在自己身上。
  “这男人可真不懂得怜香惜玉。”
  叶娇低头看着自己胸口的吻痕,没忍住呢喃出声。
  “过了十几个小时了,淤青竟然还没有消下去……”
  她身上除了之前玉米喇出来的小口子,更多的其实是吻痕。
  昨天晚上两人很激烈,都在彼此身上留下了不少痕迹。
  陆家正安静呢,外面的声响传过来就特别明显,叶娇和陆乘的房间在院子最后面,她也把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乘哥!乘哥在不在?山上野猪跑出来了,搞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