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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十一年夏至 > 十一年夏至 第95节
  戴树芳笑眯眯说:“年后小夏你就要去滨城是吧?”
  夏漓点头:“辞职以后工作交接完毕就会过去。”
  “滨城好,靠海,气候温暖,空气也清新。”
  夏漓说:“您到时候可以去玩。”
  “等小晏也过去了,我一定去。”戴树芳笑说。
  晚饭结束,戴树芳让保姆拿上蛋糕。
  夏漓知道吃不完,是以订的蛋糕尺寸不大,但戴树芳准备的这个可就毫不客气,好似生怕小一寸就亏待了晏斯时一样。
  一模一样的流程,又要来一遍,夏漓感觉晏斯时已经有些生无所恋了。
  但他依然十分配合,没有半点的不耐烦。
  吃完蛋糕,陪着二老闲聊,到了晚上九点半,保姆过来说,外头开始下雪粒了。
  戴树芳赶忙拉开客厅的窗帘瞧了瞧,叫晏斯时送夏漓回去,不然一会儿雪下大了,路不好开。
  两人便告辞。
  一推开门,风夹着雪粒扑面而来,晏斯时叫二老别送,外面冷。
  戴树芳和霍济衷就站在门口,叫夏漓有时间再来。
  上了车,晏斯时将暖气调高,开雨刮器扫了扫车前玻璃,随即问道:“现在回家?”
  “你想让我回去吗?”夏漓看着他,眼睛里像盛着两弯小小的月亮。
  晏斯时不说话,打转向灯,将车启动。
  拐出小区以后,夏漓识得车子不是在往她家的方向开。
  到达晏斯时住的地方时,那雪粒已经变成了小片的雪花,落在地上即刻化去。
  拿上礼物,晏斯时牵着夏漓的手进了屋。
  灯打开了,融融灯光叫人一点也想象不到外头的寒气。
  夏漓走到窗边去看雪,晏斯时说楼上书房有大落地窗,视野更好。
  进了书房,夏漓根据格局,明白过来晏斯时的卧室,另外那扇门就是通向这里。
  书房面积几与楼下客厅相差无几,拉开丝绒的帘子,是一整面玻璃窗。
  夏漓在窗边立了一会儿,雪还太小,没什么看头,她转而去看书桌后的整排书架。
  书都有些年头了,最上面两排,是成套的名著精装版,那应当不是晏斯时的品味,大抵是装修的时候采买过来做装饰的。
  在方便拿取的那一排,夏漓发现许多本心理卫生健康方面的书,此外,是计算机编程相关的专业书籍。
  连期的《大众软件》、整套《虫师》漫画、以及不连期的《看电影》。
  夏漓一下便发现了2009年5月号的《看电影?午夜场》,抬手,将其抽了出来。
  一翻开,有张便笺飞出来,落在了地上。
  晏斯时先一步俯身将其捡了起来。
  他捏着那便笺,低头看得仔细。
  夏漓只觉像有热气扑向面颊,忍不住伸手去夺,“……别看了啦。”
  晏斯时手拿远了,没让她够着,轻笑一声问道:“字是左手写的?”
  夏漓不说话。
  “为什么要匿名?”
  “……那当然要匿名。你那天看起来心情不好,我怕直接给你,你会拒绝。”夏漓小声说。
  好像,此刻与晏斯时对话的,又变成了少女时期的她。
  满腹心事,委婉曲折到极点。
  “不会。”晏斯时低头看她,“如果是你给的。”
  夏漓睫毛蝉翼似的颤了一下,“……真的吗?”
  “真的。”
  似乎这句话给了她勇气,她顿了顿:“你要看一下生日礼物吗?”
  晏斯时点头,走到书桌旁,抬手搭上了那铁盒。
  夏漓呼吸一轻,意识到,自己可能还是没法当他的面跟他一起看,就拿着手里这本杂志,朝落地窗对面的单人沙发走去,若无其事道:“……你自己看吧。”
  晏斯时揭开铁盒。
  入目的第一样东西,已让他一怔。
  包着书纸的一册漫画,封面一行行将褪色的字,仔细辨认,是“fro y”。
  翻开看,是《噬魂师》的单行本。
  漫画中间夹了两张纸,一张是列了中文释义的英文单词,一张是电脑配置清单表。
  再往下翻,一只mp3,不知是什么牌子,外观有些磨损,但看来整体状况还算良好,让人怀疑或许充了电还能开机。
  除此之外,还有两张照片,都塑封过,一张是《西安事变》演出结束后的合影;一张是画质超糊的单人照,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但更具体是什么时候拍的,他毫无印象。
  铁盒最以及一本“百日冲刺计划书”,里面夹了一只信封。
  纸张已然泛黄,最普通的那种白底红格的信封,上面写着:晏斯时亲启。
  晏斯时顿了一会儿,才去拆那封信。
  前面那些零碎的,被精心保管的物件,带着时光的厚重分量,已然让他心潮起伏。
  /
  晏斯时:
  你好呀。
  我是夏漓。
  我们已经认识快两年了,希望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不会太惊讶。
  这信纸好严肃,还印着明中的校徽,不知道在这样简陋的信纸上写情书的人,是不是只有我一个。
  是的,这是一封情书。
  原谅我开宗明义,不然我一定会不停地绕弯子,然后跑题,最后失去一鼓作气告诉你的勇气。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如果我说第一面,是不是显得我很肤浅?
  那时候,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可第一眼见你,我就有种奇异的感觉,好像有天我在窗边写作业,窗外的树梢上忽然飞过了一只白羽的鸟,那么轻盈而迅速,我连它的影子都捕捉不及。
  第二次见你,是你刚转过来的那天,你没注意到我——还好你没有注意到我,我那时候超级狼狈。
  但那天我知道了你的名字。
  海晏河清,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是这个意思吗?
  你的名字真好听。
  我喜欢你的名字。
  喜欢在大课间的人潮汹涌中,找到你身影那一刻的惊喜。
  喜欢你的背影,你走路的样子,你低头时风会跟着沉默,你被风吹起的白色衣角。
  你总是显得有些孤独的影子,你喜欢独来独往,你听的歌有跟你一样的气质。
  你谜一样的眼睛,你似乎只向界限内的朋友展露的温柔。
  你坐在窗边看书,偶尔走神露出的百无聊赖,那天的树绿得好漂亮,阳光都更眷顾你。
  ……
  我还可以列出一百件,我喜欢你的事。
  我羡慕所有接近你的事物,你的朋友,你的耳机,你银色的打火机,你的外套,在你指间的铅笔,被你拿着的冻柠七,你翻开的每本书,你听的歌,甚至你说出的单词,和落入你眼睛里的风景……
  我这样自私又狭隘地喜欢你。
  我是你的朋友吗?或许是吧。
  因为这样,我必须连看向你的目光都要小心翼翼地隐藏,怕你发现,从此我连靠近你的机会都失去。
  但我还是决定告诉你,为了不辜负我向你奔赴的每个瞬间。
  所有故事,只在落下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才算完成。
  可不可以,在读完这封信之后,告诉我我的故事,最后的句号应该怎样谱写?
  夏漓
  2010年2月23日
  /
  这封信迟了八年,送达他的手中。
  晏斯时看得仓促,甚至不及看第二遍,就这样拿着信纸,朝夏漓走去。
  夏漓手臂撑在沙发旁的小桌上,托着腮,看着窗外。
  等得忐忑,那种心情,好像是回到了10年。
  她想象的场景,她会在起风的走廊拦住晏斯时,递上那封信。
  他看完会说什么,她不知道。
  只知道所有沉宛的心事,最终都将有下落。
  身后响起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