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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捡漏 > 2512 毕竟你是要做道尊的人
  三十平米的小房间里两盏碘钨灯将碘钨灯照得亮如白昼。房间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房间深入地下六米,高度两米五,呈现拱形。
  虽然整个房间里早已空无一物,但却是能看到曾经的豪华和夸张。
  拱形的吊顶竟然还配着实木的装修,竟然还挂着一盏价值不菲的水晶烛台灯。
  墙壁的两边还有壁灯,在他们的旁边放置了几包白色的蜡烛。
  地面上还有一层实木地板,在灯光下依然能看到那闪着桐油的油光。
  张思龙和金戈看了四周都露出一抹惊叹。
  这种级别的装修装潢就算是放在现在国内几千万的别墅里也丝毫不逊色。
  光是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孔家曾经的富有。
  不过那富有都是建立在曾经搜刮的民脂民膏之上。
  四下里空空荡荡,只剩下一些来不及搬走的座椅板凳和一张柔软的席梦思软床。
  不用金锋说话,张思龙和金戈即刻在房间里寻摸扒拉起来。
  “金总你坐着啊。这里就交给我了。”
  房间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不但有家具、厨房卫生间,就连通风也是相当流畅。
  柜子里的罐头早已发霉,曾经分发的战备食品码放得整整齐齐。还有铁盒子里装着的大米,加固了好几层的面粉。
  狭窄的厨房中堆满了各种当时来说紧俏的高档的奶粉罐头,密密麻麻码了大半个厨房。
  木箱子里更是搁满了各种年份的红白葡萄酒、香槟、白兰地、威士忌、清酒各种酒类。
  这些名酒都来自世界各地著名的产酒区,年份也相当久远。现在每一瓶都价值不菲。
  其中还有不少来自神州故土的花雕女儿红和汾酒。
  民国时期,以花雕和女儿红为重要宴席招待用酒。
  而在正规的高档宴会上,汾酒则是白酒中的第一选择。
  那时候,真没有茅台什么事。
  曾经最贵的女儿红状元红被炒到120两银子一两酒,现在,黄酒基本已经算是没落。
  翻箱倒柜仔细寻摸一番,除了这些值不少钱的名酒外,其他的珍宝珠宝一件没见着。
  张思龙倒也不气馁,挨着挨着将桌子板凳椅子沙发壁灯柜子拆开。
  这些招数都是这些年跟着金锋学的。看那二逼货娴熟老练的样子,倒是学得有模有样。
  半响之后,累出一身臭汗的张思龙看了看小小房间里一大堆拆掉的破烂,迷糊的眨眨眼,有些怀疑这是自己的手笔。
  连续几次的失败让新晋金家军的血骷髅有些质疑张思龙的实力。小声嘀咕的询问着。
  “能不能行?”
  “废话。没见过猪跑还没见过猪照片吗?”
  “可是怎么就找不出来?”
  “废话。没见着我正在找吗?”
  “我觉得你应该用财正吉位算算。”
  “废话。我他妈还用你教吗?”
  “别误会啊张真人,我只是善意的提醒你下。毕竟你是要做道尊的人。”
  “道尊算个财位正位吉位不是随手就来么?”
  捏着自己的下巴的张思龙狠狠的揪了下自己的肉,瞪着眼恨恨瞥了金戈一眼,没好气说道:“大粪还用你牛屎来教!?“
  “南极宝藏都被我算出来。这里……洒洒水。”
  并不甘心的张思龙挥手让金戈将这些垃圾全搬出地库,自己拿着铁锹电锯往地上一阵乱刨乱搞。
  半响过后,张思龙上气不接下气挥汗如雨看着被剥了皮的地面,一脸的茫然。
  自己明明就算过这里的方位啊。
  今日属狗,犯红杀,冲马煞北,财神西北,喜神正南……
  北方为水,西方为金,时之奇门大吉上上。
  西北为乾,乾为天,又属金。
  这个位置撬开实木地板后能看到地面部分比起其他位置要潮湿。水就是财。
  地下面,肯定有东西。
  累得精疲力尽的张思龙冲着金锋叫了声:“老板你骚等,马上就起出来了。”
  咬着牙挣扎起身抄起十字镐朝着自己算过的方位狠狠的挖了下去。
  这一挖,就挖了足足一个钟头。
  装修落在现在也是高档次的小房间一片狼藉,全都被张思龙拆了个精光。
  没多久气喘如牛的张思龙用尽最后一口力气从地坑里爬了上来瘫倒在地,无奈扭头望向被自己逼到角落里喝着汾酒的金锋,苦笑说道:“金总。没有捏。”
  “二逼!”
  金锋拿着褐色的土陶罐子,脸色微微泛红。手里那不低于六十年年份的汾酒醇香让金锋眼睛带着丝丝的飘忽。
  嘴里骂了一句二逼,金锋甩了一把锤子过去。
  张思龙傻愣半天,直到金锋恨铁不成钢指了指了墙壁恨声叫道:“当年孔家一大家四口人。这里能住四个人吗?”
  “有他妈把卫生间建在乾位上的吗?”
  “这里你见到一件衣服吗?”
  一声棒喝,张思龙浑身一个哆嗦,这才恍然大悟过来。
  狠狠一拍自己的脑袋,爬将起来,左手五指飞速掐算,嘴里念念有词,脚下再踩着七星步伐。
  跟着,张思龙大步到了西北角的卫生间。抡起锤子敲了几下,立马变了颜色。
  “隔层!!”
  “有隔层!”
  “哈哈哈……”
  随着张思龙振奋的叫喊,金戈冲着金锋摇摇头露出深深的惊叹,抄起电镐冲进卫生间。
  在两个人配合下,卫生间的夹层很快被暴力打穿。
  金锋说得没错,以当年孔家的财力,是绝不能只建这么小的一个地堡。
  就算是躲避核灾难,那该享受的还是享受。
  夹层破开,两间连同的小小房间在灯光下无所遁形。
  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散落满地各种款式的衣服和鞋子。
  这时候,金锋也开始动了。
  拎着盛满黄酒的土罐进入内层房间。在打下来的夹层混泥土里摸了摸,又看了看旁边的墙壁。
  夹层的混凝土跟旁边墙壁的颜色完全不同。
  金锋知道,这里面有东西了。
  因为,这道夹层门的混凝土是后面才浇筑封堵,跟旁边原有墙壁浇筑的混凝土颜色明显要深。
  同样的是在西北角,最后一间房间紧紧关闭着,似乎在金锋发出最诚挚的邀请,又像是在默默无声的抗议着金锋的到来。
  金锋捂住自己的鼻子,低头看了脚下这件散乱的房间,忍住强烈的霉臭,快步走到最后一间房间。
  轻吸一口气,右手摁在房门,用力一推。
  漆黑昏暗的房间里,仅有一张精致的窄窄的床,旁边有一个衣柜。左边有一张小小的梳妆台。
  门口还有一个纯实木的衣架。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强烈的led光源照射下,房间内的一切无所遁形。
  戴着手套的手在实木衣架上挂着一件紫貂大衣上细细一捏一摸,目光凝沉的金锋缓缓拿开口罩。
  黑暗中,两只黑曜石般闪亮的眼瞳透出两道精芒,嘴角在下一秒的时候扯起老高。
  窄窄的床上整洁而干净,地面一尘不染,梳妆台上的各种物品摆放得规规矩矩。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还停留在原主人离开时候的模样。
  眼皮微微一抬,金锋望向头上的早已停止转动的挂钟上。
  “宋夫人。对不住了。”
  轻轻说完这句话,金锋大步上前到了床前,轻轻掀开依旧软软的枕头,却是在下一秒从枕头里找到了一把小小的钥匙。
  跟着,金锋侧步往右到了衣柜跟前一把拉开衣柜。
  在衣柜的暗格里,金锋如愿找到了一个米白色的保险柜。
  这一幕出来,金戈跟张思龙都看愣住了。
  老板怎么知道枕头里有钥匙?
  他怎么知道书柜里有保险柜?
  老板,难道来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