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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捡漏 > 1025佛莲
  左手手掌应在产妇隆起的小腹上,平着摸了一圈。
  “开水!”
  “烈酒!”
  “我的包。”
  嘴里冷冷叫着,手里速度却是奇快无比,左手不停的在产妇腹部不住抚摸,右手不住的平压产妇胸口。
  从包里取出参末兑上家里的烧刀子,搅匀之后立刻卡主产妇咽喉将参酒倒了下去。
  三秒之后,产妇腹部有了动静。从鼓起的大肚子上能清楚的看得见胎儿的扭动痕迹。
  也就是在这一刻,金锋准备许久的陨针终于出手。闪电般的刺入产妇腹部。
  明显的,那腹中的胎儿又动了一下。
  金锋的手伸进铺盖里面,一阵捣鼓,慢慢的,慢慢的,拖出一个血迹斑斑的婴儿来。
  这一幕出来,现场的人全都惊悚动容,尖声大叫。
  特木伦一下子就要给金锋下跪,却是被金锋给无视了。
  “我老婆……我老婆……”
  “救救她,求你救救她……“
  金锋反手将婴儿递给地上跪着的老妈妈,丝毫不在乎满手的鲜血,双手在烧刀子酒里唰了几下。
  回头冲着特木伦一笑:“放心。我要救人,阎王老子都得放人。”
  说完这话,金锋出手如电,飞速的在产妇身上下起针来。
  这一套针法出来,外人看不懂,但旁边的张思龙却是吓得疲软筋麻,差一点就给金锋跪了。
  “鬼针!”
  “果然是他!”
  “果然是他!”
  “他怎么可能做盗墓贼?”
  “这不科学!”
  张思龙瞪大眼睛,狠狠的咬着自己的手臂,大脑一片空白。
  金锋出手迅捷,速度超快,旁人只看见金锋的手在飞速移动,却是看不见任何下针的痕迹。
  但有一点,却是大家都能看得见的。
  那就是气息全无的产妇已经张开了嘴,发出低低的低喘,最终缓缓睁开眼来。
  这一幕绝不可能的奇迹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当即特木伦和他的母亲抱着婴儿就给金锋跪了下去。
  草原四月的早晨,天空湛蓝,白云悠悠,绿草青青,如诗如画。
  不远处的牛羊咩咩叫着,蒙古包渺渺炊烟轻轻冉冉,如此的安静而祥和。
  特木伦的老婆和新生的孩子已经脱离了危险,母子平安让特木伦一家子兴奋激动难以言表。
  第二天一大早,特木伦两口子的亲戚朋友就从四面八方赶来,庆祝新生命的降临。
  新生的婴儿是个儿子,从此以后,草原又有了继承人,蒙古包将会继续的逐水草而居,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
  平坦的草地上,几十辆进口的越野豪车杂乱的停放在各个地方,这些豪车也从侧面反映了特木伦一家的超级富有。
  烤全羊的羊头恭恭敬敬的端了上来,戴满了十几根哈达的金锋举起手蘸了酒随意弹了三下,一口饮尽。
  巨大的银色的盘子端着全羊上来,金锋拧着小刀轻轻一旋,挑起羊额头上的一块胸椎嫩肉献给当座辈分最高的长辈。
  全羊有带骨肉,连同直肠、大肠、心、肝,这在蒙古同胞待客的规矩里面,那是最隆重的规格。
  最美丽的少女穿着最隆重的衣衫在旁边高声唱着祝酒的歌谣。
  “宰一只花脸的羯绵羊,装在水晶盘里招待贵宾。”
  “是成吉思可汗定下的礼制,是蒙古人待客的传统。是忠厚和贞洁的标志,是至诚心意的象征。”
  金锋满饮下少女递来的河套王烈酒,微微一笑,面不改色的坐下。
  这,已经是第十七杯烈酒,金锋海量让特木伦一家动容而欢喜。
  越喝得多,证明客人越是高兴,主人越是欢喜。
  吴佰铭酒醉熏熏的爬到金锋跟前,低低细语:“锋哥,那个全羊银盘好像是清中期的。”
  金锋拎着吴佰铭的衣服灌了这小子一碗酒,当即就让吴佰铭醉死过去。
  没一会,特木伦的丈母娘抱着新出生的外孙进来,交在金锋的怀里,要让金锋给小男婴取个名字。
  “就叫拔力八达。”
  “元仁宗的名字。”
  说着,金锋从怀里摸出来一件金光闪闪的小金虎,在众多人艳羡惊愕的眼神中,将小金虎挂上了小男婴的脖子上。
  金锋的豪放和慷慨再次赢得众多亲友的崇拜。
  这时候,特木伦的母亲弯腰过来,双手捧着一串极为罕见的极品柿子红玛瑙手链,恭恭敬敬的敬献给金锋。
  金锋微微一笑,勾勾手指。
  从大包里翻捡一阵,拿出了一个东西来。
  这个东西一出来,立刻就让全场几十号的男子变了颜色。
  挨得近的身份最高的几个老人纷纷站了起来,露出深深的羡慕。
  这是错银嵌宝石的鼻烟壶,对于这些个上了年纪又有钱的老人们来说,这种鼻烟壶,可遇不可求。
  特木伦的母亲非常吃惊,深深对金锋鞠躬致谢。
  一帮子的亲友觉得相当的没有面子。
  本应是该重谢金锋的救命之恩,哪知道两件珍品献给了金锋,却是得到了金锋更贵重的回礼。
  这让现场的亲友团们个个都觉得脸上无光。
  什么时候,黄金家族的后代分支被人打过脸。
  这时候,特木伦的父亲出场了,给金锋献上了另外一件东西。
  这是一枝金色的莲花。专门用来供奉佛前的法器器物。
  造型是典型佛教金莲花,不过这一朵金莲花却是闭合着的。
  金莲花的莲柄不过十一二公分,莲花直径也不过五公分,在合拢的金莲上,还镶嵌了玛瑙、松石和珊瑚。
  莲花莲柄上刻着特有的宗教纹饰和六字真言,做工刻工非常的精致。
  在莲柄的根部还用一整块的老绿松石包裹,上面雕刻的是支巴扎神兽图案。
  在莲柄的流苏上还吊着两枚金光闪闪的铜钱。
  金锋初始还不以为意,笑着双手接过来的那一刻,手中不由得一沉,心头顿时咯噔了一下。
  “纯金!?”
  下一秒的时候,当金锋的目光投射到两枚铜钱上,目光陡然收紧。
  这是两枚制式铜钱,铜钱上面的包浆很厚。
  每天频繁的使用让这两枚铜钱油污泥垢满满,几乎就将铜钱的阴刻阳刻全部堆满,完全看不到原来的本色。
  不经意的伸手在铜钱上面一掂,金锋心头猛然一跳。
  “运气这么好?”
  “运气这么好!”
  “佛莲!?”
  “是他的东西?”
  手里拿着这株佛教金莲,金锋陷入短暂的沉思。旁边的特木伦一家上下见到金锋这个样子,终于鼓掌歌唱起来。
  这个金莲礼物总算是把贵宾唬住了。
  这回,总算是让贵宾满意了。
  金锋一只手在一枚铜钱上轻轻的搓着,嘴里曼声叫道:“你们……是黄金家族天可汗的后代?”
  特木伦一家子呵呵笑了起来,长者站起来给金锋唱起了歌谣。
  金锋呵呵一笑,一口气干了这碗酒,当即就把那辈分最高的长者给喝趴了下去。
  一擦嘴角的酒渍,一只手从弓凌峰手里接过一个包包慢慢打开。
  “轰!!!”
  现场所有人全都惊悚动容,有的人连酒碗都吓得掉在地上。
  “鲨鱼皮!”
  在金锋的手里,是一块长一米五宽近六十公分的鲨鱼皮。
  见到这块鲨鱼皮的瞬间,现场的人全都被震住了。
  在草原,鲨鱼皮所做的马鞍已经被富豪们炒到了天价,一块鲨鱼皮蒙的马鞍可以炒到八十万到一百万。
  而且还是一鞍难求。
  除了马鞍之外,有钱人还最喜欢玩鼻烟壶。
  金锋的两个大礼出来,瞬间就叫现场所有人全都闭了嘴。
  一帮子黄金家族的后裔们面面相觑,思忖着怎么还金锋这个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