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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越之歌坛传奇 > 穿越之歌坛传奇 第109节
  这个风向不对啊,正值红白歌会时期,监控网络言论的解竹虽然还没敏感到能嗅出针对慕君的味道,但她看这洗白的姿势,心中拉响了警报,和慕君多成分的粉丝层——听摇滚的抒情的,各种年龄段的不同性别的都有——不同,古风歌曲的受众一般是青少年,对华区传统文化着迷甚至达到中二程度的青少年,这类团体特别容易被误导,也特别容易冲动,在慕君参加红白歌会的节骨眼上突然闹出这么一场闹剧,让解竹心下有些担忧。
  不由得她不担忧,慕君不在华区大本营,有些需要请示她的事情就会耽误回应的最佳时机,比如现在,解竹判定古风歌手在花式洗白自己,几乎把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劝服,这事、本来不关慕君的事,但发生在红白歌会这个节骨眼上,让解竹不得不留几个心眼。
  要是慕君赶紧回来就好了,解竹第一百遍祈祷着,从前她是家族中最称职的经纪人,可是她从没带过像慕君那么难搞的歌手,没错,慕君从不缺话题,但是这也意味着工作量的急剧增长和良好有效的沟通。
  她有没有注意到华区天网呢?解竹按捺住自己通风报信的心思,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考虑到现在不是打扰慕君的时候,日区特色歌曲组还没结束,她很有可能会拿到第二首歌的演唱资格,如果这件小破事影响了慕君的状态,那解竹就真的要辞职以谢天下了。
  尽管她知道,这点小破事应该不会影响到慕君,但想归想,她还是不能冒哪怕万分之一的风险。
  而正在被她念叨的慕君,此刻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第二首歌的造型。
  没错,她已经提前知晓‘日区特色歌曲组’的结果,这一场是她赢了,红队赢了。毫无悬念,当然毫无悬念,凡是看过现场的人都不会对这个结果有异议,所以慕君一下场就被安东尼拉去整理造型。
  她把头上的大树杈取下来,将头发梳成顺滑的黑长直,安东尼从她的首饰盒里挑出一条宽大的刺绣腰带,将她的长发挽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发髻,插上像筷子一样的簪子,戴上流苏耳坠,又闭着眼睛任由安东尼修改妆容,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容貌,弯起了唇角。
  “谢谢你安东尼,”慕君捞了一把坠子,满意地斜着脸朝对方一点头,她瞄了一眼时间,见还不到时候,便又懒洋洋地将自己塞进沙发里,因为差点被她弄乱的发型被安东尼一顿咆哮。
  “你还有心思闭目养神啊?”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king——哦不,修正在门前上下抛着自己的天网玉符,见慕君一副快睡着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你也不看看,华区天网上你惹了多大风浪。”
  慕君困倦地把手往外一伸,接过修手上硬邦邦但被他体温捂暖的玉符,往投影上扫了一眼,不禁怔了一会儿:
  “我这真是……
  躺着也中枪啊!”
  第150章 小河淌水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歌词出自龚琳娜《小河淌水》,强烈推荐和歌曲一起听~
  你们哭没哭作者君不知道,反正多愁善感的作者君是真.眼泪花花了。
  华区天网上俨然一副混乱的情形。
  不知哪位愤怒的粉丝先把战火烧到慕君头上,其他粉丝们加上路人黑们便开始跟风黑起了慕君,以“唱古风光荣唱和风可耻”煽动了一批不明所以的爱区主义者,这些情绪激昂的爱区主义者当年便因考古学家发掘的文献证明日区和华区之间有深仇大恨而打砸了一批日式坐骑而闻名,当然不是什么好名头就是了,奇怪的是,一般学者们都认为做出这种行径的应该是底层的、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但经过调查研究后发现其中不乏衣冠楚楚的社会精英,所以在攻击慕君唱日区风格歌曲的阵线上,古风爱好者反而因爱区主义者退居二线,这还挺出乎慕君意料的。
  “简直好笑,”面对这场闹剧,慕君粉们也不甘示弱,占领了绝大多数战地,居高临下地对他们的观点批判道,“人家在日区做客,唱好日区主人家的歌曲,应该是主人对此感到羞愧,你们怎么会认为自己家人表现太好而攻击她呢?我实在理不清你们的逻辑。”
  “华区不欢迎日区,慕君唱日区歌曲滚滚滚!”
  “我也懵比了,如果说慕君要对自己唱日区风格而道歉,那直接拿日区曲子作词的古风歌手算什么?你们双重标准不要太严重!”
  “堂堂华区歌手唱低等的日区歌曲,滚滚滚!”
  “你们是不是只会说滚?都说了慕君也有唱华区风格的歌曲啊,你们一个字都没看?”
  “日区歌曲比华区歌曲唱得还好,滚滚滚!”
  “不要跟他们讲道理,”慕君的粉丝们终于发现这群黑子脑子貌似有问题,他们在自己的内部群里又好气又好笑,“怎么搞的,跟他们讲道理他们又不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只认死理?”
  “我也是醉了,哪里来的一群逗比?”
  “猴子请来的吧。”
  “不能继续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群主小竹消失了几分钟后,回来立刻给出对策,“不要被他们绕进去,我们只要秉持一个观点,慕君唱华区歌曲比唱日区歌曲好,这样他们的论点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群里的人都有点蒙,“啥?”
  “你在说什么?”
  “把我们的智商拖到他们的水平然后他们用丰富的经验打败我们?”
  “我们不能再说一大堆话,”穿上小竹马甲的解竹修习过冷门的心理学,对怎么引导人群走向颇有些理念,“毕竟我们是在天网上讨论,慕君的粉丝和聪明的路人肯定知道其中内情,所以我们面对的是不明所以的围观群众,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启发性说服理论?”
  那是什么鬼……
  “短而肯定的句子更容易引导人们,”解竹匆匆解释了一番,“总之直接照我说的去做就好。”
  一头雾水的慕君粉们带着任务去和黑子们激战,反而是解竹抹了一把汗,她想起刚才和慕君在通讯说的话语,戳开了慕君的底气所在——第二首歌的歌谱链接,直通藏谱阁。
  虽然她只是一个经纪人,但作为一名歌修的经纪人,自然有判定歌曲好坏的实力,此时她看着这个歌名,却不知道慕君的信心从何而来。
  《小河淌水》。
  在歌谱上,这首歌属于“民歌”类型。
  见鬼了,什么是民歌?
  以解竹还算丰富的人生经历——跟在慕君身边她的经历可是比大多数歌手还要丰富——都从未听说过的民歌。
  “有这首歌,无论网上如何争吵,她都立于不败之地,”解竹不知道,在离她不远的帝都学院,音乐学院院长给予这首歌多高的评论,“有时候我真佩服她,到底是如何从浩如烟海的歌谱里寻找她要的那首歌。”
  “没错,”副院长也非常肯定地说,“唱功好、唱商高就算了,难得的是她好像对藏谱阁的所有歌曲都了如指掌,仿佛一看歌谱就知道她该怎么唱似的。”
  院长摩挲着天网玉符,陷入沉思之中。
  民歌,从公元前5世纪就已经出现的民歌,院长回想着文献上记录的内容,往回推到华国还存在的时候,第一部诗歌总集《风雅颂》中的《风》,就是当时各地的民歌,如果连民歌都代表不了古风,代表不了华区传统,那还有什么可以?
  只是,让他隐隐担忧的是民歌毕竟离他们太过遥远,在慕君以前,还没有歌手胆敢接触这一风格类型,民歌所用的歌唱方式与现在所流行的好像十分不一样,想到这里,他点开了一个视频。
  这个视频是三十年前,慕家一位惊才绝艳的歌手慕婕所留下的,她原本有可能突破五十级的桎梏,却在游历中失去踪迹,消失在茫茫大海上,有传言说海妖将她带走,也有人说她进入了魔鬼三角区,虽然她已经离去很久,但她的所有视频都成为珍贵的资料保存在音乐学院之中。
  “嗨,”投影里,慕婕的音容笑貌栩栩如生,她在一个录音室里,朝镜头挥了挥手,“我是慕婕,现在正在尝试唱一首民歌,没错,民歌,我知道还没有人唱过,所以特别特别好奇,查了很多资料,现在你看到的是我的最终版本,可是我不太满意,民歌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我不打算将它公布开来,如果几年几十年后有后起之秀想要还原民歌,可以看看我的这个视频,当作参考。”
  院长看到慕君递交上来第二首歌的歌名时,就打算把这个珍贵的视频交给她参考借鉴,但是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不需要,”她说,“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知道民歌应该怎么唱,那只有我。”
  真想看看慕君是怎么唱民歌的啊,他瞥了一眼另一边正在播放蓝队倒数第二名歌手的投影,又将目光投放到慕婕的视频上。
  而她所唱的,正好也是《小河淌水》,尽管她用的伴奏是管风琴、小提琴这类和华区传统不沾边的乐器。
  这也是慕婕自己觉得不对的原因,毕竟华区的传统歌曲,怎么能用西洋乐器来演奏呢?可是当她改用传统乐器演奏的时候,总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感觉,几经改版,最后还是用回了西洋乐器。
  “啊~”
  不管院长是第几次听这首歌,他都感到一股由衷的钦佩之情。慕婕的发声方式已经和现在的流行唱法完全不同,质感华丽,情绪澎湃。院长几乎要认为这就是传说中民歌的唱法,除了伴奏乐器,他实在想不通为何慕婕还不满意。
  如果这首歌放出去,整个乐坛都会随之震动吧,但慕婕她就是固执得丝毫不退让,因为不是她想要的风格,院长还记得她当初在自己面前梗着脖子说,“我心里清楚,这首歌放出去,会毁了歌坛的。”
  如果慕君听到慕婕的版本,她大概会有些惊讶,因为慕婕所摸索的,正是和流行唱法与民族唱法迥异的美声唱法。
  用美声唱法来唱民族歌曲的话,不说不好听,只是不适合,就好像用唱民歌的方法去唱歌剧一样,或许会有另外一种意境,但就像两双鞋子,穿着高跟鞋跑步一样不适合。
  慕婕的感觉是对的,这首歌要是放在现在,或许真的会毁了歌坛也不一定。
  “慕君唱华区歌曲好多了好吗?!”天网上,慕君的粉丝们一致对外,一排又一排的留言将路人黑们的声音刷得看不见,只有零星的几条暂时留在话题里的留言还昭示着他们的不死心。
  不管慕君唱日区歌曲好不好,只要她唱华区歌曲更好不就行了?不明真相的纯路人渐渐被这个完全没有逻辑的话说服了,加上慕君的几首华区风格歌曲的确足够有说服力,话题下渐渐安静下来,古风歌手们见祸水东引成功,也不再蹦跶,他们在自己的群里庆祝自己逃过一劫。
  a:太棒了!大家都把我们给忘了!
  b:这次真是太悬了,感谢慕君!感谢爱区主义者!
  c:还好还好,我们反应挺及时,我的粉丝们都说尽管知道我是翻唱日区歌曲但还是会继续支持我的。
  d:哎,慕君的粉丝真够给力的,要是我也能有战斗力那么强的粉丝就好了。
  e:别想太多了,慕君是谁,我们是谁啊。
  c:你们听说了没,帝都音乐学院这一期招生好像有些变化,你们看,多了几个系,作曲系,作词系,你们说,学院是不是要走原创风,来对抗歌修协会的四大家族?
  d:我去,不是吧?
  e:其实有挺多征兆的,虽然帝都音乐学院和歌修协会都挺希望歌坛能繁荣起来,但是他们有理念上的不和,最本质的一个就是歌修啦,音乐学院希望能有更多的歌修,歌修协会则希望歌修都是出自四大家族,音乐学院的院长又好像快要不行了,里面分化成激进派和保守派,估计这次多出的系就是激进派的成果。
  a:小e你还挺行的啊。
  e:其实我想报考作曲系才打听了那么多,这件事后,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但我觉得很尴尬,很难堪,以前不觉得自己是抄袭别人,只想着我们的歌火了对他们也有好处,可是用别人的曲子来打响自己的名头还不经过别人的允许也不告诉大家曲子的来源,跟小偷又有什么差别呢,所以我下定决心报考作曲系,作我自己的曲子。
  群里一片沉默后,半晌,仿佛没看到小e的话,大家又若无其事般重新开始另一个话题。
  “慕君唱华区歌曲比日区歌曲好?这么说太满了吧,虽然说的是事实,”华区,正在荒郊野岭露宿的杨放钻进自己的帐篷,打开投影,看到话题下的言论时,眉头一皱又松开,“管他呢,她应该有自己的对策。”
  这么整整齐齐的留言,说没有人组织杨放第一个不信。
  “应该到她的第二首歌了吧?”他这么想着,戳开了红白歌会的直播视频。
  没错,红白歌会的舞台上,主持人正在宣布“日区特色歌曲组”的最终赢家,尽管蓝队的男歌手们也各有千秋,奈何慕君的《赌局》珠玉在前,第二首歌的演唱权,毫无疑问落到了慕君头上。
  坐在预留观众席位的花田幸惠安静地看着大舞台。
  没错,毫无疑问,如果红白歌会不把第二首歌交给慕君,才会让她有点惊讶。
  毕竟慕君在这首歌的成功,已经碾压了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如果红白歌会执意忽视这个事实,有损的绝对不会是慕君的形象,而是红白歌会的公信力。
  所以她唱完歌后就没再抱什么侥幸,直接穿着外套戴着帽子偷偷潜入观众席,静静地等候慕君的第二首歌。
  “花田桑,”坐在她身边的是个熟人,排在最后的二宫桑,“你早就到了吗?”
  花田幸惠在黑暗中抿出一个讥讽的笑容,却柔和着声音回复道,“是的呢,一下台就到了呢。”
  “这样啊,”二宫没有掩盖自己的微小侥幸,“花田桑一定在笑话我吧,二宫桑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真是好好笑哦,但是信不信由你,这个舞台真的是我最后一次踏上了,尽管没有得到好的结局,我也心满意足,只是还抱着渺小的期望,现在也死心了呢。”
  “啊,二宫桑。”花田不知道该说什么,跌落超一线歌手行列,和退出歌坛完全不同,二宫没有必要做出这样的决定。
  在昏暗的灯光中,二宫带着柔和的笑容摇了摇头,“本来一直在考虑这个决定,但是听到慕君桑的歌曲后就下定了决心,这个舞台已经不属于我了,你知道吗?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偶像呢,上一代人滑落是无可避免的事实,这就是事实,我的观众已经走了,现在的观众不属于我,属于你们。”
  一直信奉唱好歌曲就能保持地位的花田幸惠一时有些懵比。
  “所以,”二宫望着舞台上的主持人,“这么想一想,尽管很难受,但还是能说服自己,与其一点一点滑落,不如在自己最光辉灿烂的时候离开,将大家的记忆保持在最美好的时候,可惜我知道的太迟了,如果早一点知道的话,我或许会在当我还是一名超一线歌手的时候离开舞台,而不是看着自己朝深渊滑去,不过现在也不晚,不是吗?花田桑?”她扭过头来,望着花田幸惠微笑。
  看着她温柔的笑容,花田幸惠仿佛看到了最恐怖的图像一般,后背僵直,全身鸡皮疙瘩,她没有说话,好像在舒适的区域呆太久了,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身处的危机。
  现在也不晚,不是吗?花田桑?
  她的心中回荡着这句话,脑袋迟疑地转动。
  二宫桑她是,在劝我离开舞台吗?
  “大家都不太惊讶的样子,想必已经预料到了呢,”宣读完结果后,主持人们在舞台上说着串场的话,“没错,《赌局》虽然不是岛歌,也不是演歌,更不是其它什么歌曲类型,但是评委们一致认为,这首歌体现了日区的特色风格,不管是歌词,旋律还是演绎和舞台效果,都非常完美!非常切合主题!”
  “恭喜她,现在,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慕君桑第二次登台,这次她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歌曲呢?”
  好期待呢,美奈子已经从刚才的震动回转过来,慕君桑会唱一首什么样的歌呢?
  不可能是日区风格的歌曲了,小林倒是很了解慕君的性格,既然刚才那首歌是日区风格,这首肯定不会是,她从来不会在一个舞台上唱一种风格,这是大家都熟知的共识。
  算算她在舞台上唱过的风格,格瑞斯在心里计算着,欧区的灵魂和爵士,米区的露骨和复古,韩区的少女音,以及华区的各种抒情摇滚,不算不知道,原来慕君几乎已经把所有的歌曲类型都唱了个遍。
  “我是不知道她会唱什么歌了,”king小声在黑暗里嘟囔,“还有什么被我漏掉的风格吗?”
  或许是比较小众的风格?或者,是大类风格下细分的小类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