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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 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第174节
  这年代,很多人都吃不上饭,别说养狗了。
  家里的母后生完小狗,小狗扔出去很正常。
  家里能喂一条狗都不得了了,别说喂好几条狗。
  有些狗崽子扔出去了,被人捡到养着,就能够活下去。
  可如果没人愿意领回去,就可能饿死~
  林薇看了眼三宝怀里的狗崽子。
  小小的,估计刚断奶呢。
  毛色棕黄的,一看就是正宗的中华田园犬。
  林薇个人来说,还是比较喜欢小动物的。
  猫狗她都很爱。
  不过前世她工作忙,虽然喜欢猫狗,自己却没有养的。
  主要是怕自己忙过头了,没时间照看它们!
  既然养了他们,那肯定得对他们负责才行,没能力尽心的照看好,就不会选择去养。
  第415章 养小狗
  现在有了时间,有了功夫,养一条狗也没什么。
  加上三宝那期待的眼神,林薇也没舍得拒绝,便点头应了一声,“行,想养的话就留着养吧!”
  三宝见林薇答应下来,顿时高兴坏了。
  “娘,你真好!”
  “不过说好了,你要是选择养了,就得好好的照顾它,娘可能没那么多的功夫管它的。”
  三宝重重的点了点头,“嗯,娘,我会的。”
  三宝稀罕的抱着狗崽子,对着怀里的狗崽子道,“你听到了吧,我娘答应让我养你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家的一份子啦~”
  听到三宝那软糯糯,奶声奶气的话,林薇嘴角上扬,噙着一抹笑容。
  果然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天真无邪呀!
  “先把狗崽子放一边吧,饭做好了,准备吃饭,你们都去洗把手。尤其是三宝,抱完狗崽子以后吃饭,洗手时一定要打点香皂,杀杀菌。”
  三个孩子听了林薇的话,然后乖巧的点头应下。
  此时他们已经闻到了厨房里传来的鱼汤香味儿,都被馋的咽了一把口水。
  林薇将做好的饭菜端上桌,连带着鱼汤,鱼肉也一起分配了去。
  三个孩子小,胃口小,所以鱼肉的话,林薇给他们分配的不多,大多数黑鱼肉都到了苏庆华的碗里。
  没办法,苏庆华看书辛苦,如今高考的时间又比较紧迫,可不得多吃点儿好的才有力气么?
  看书费脑子,同样需要力气。
  三个孩子对林薇的分配倒是没什么意见。
  有的吃就行,苏庆华多吃些也是应当的。
  吃过午饭,锅里还剩一点鱼汤。
  林薇拌了点米饭和鱼汤,装到一个小碗里,拿给了狗崽子吃。
  这样是外人看到了,肯定得骂她败家奢侈。
  在生产队,一般人家家里,估计人吃的都不如他们家狗吃的。
  林薇却觉得,既然养了这条狗,那肯定得负责,让它吃好喝好。
  其实他们家就算是吃剩下的也不差,足够让狗崽子吃饱了。
  小狗崽子估计是饿极了,一小碗米饭全都吃了干净。
  下午,三宝开始忙活着给小狗崽弄狗窝。
  狗窝就拿一个破木盆,上面铺点儿稻草,再加一件不要的破衣服。
  有了狗窝,三宝还想要一个狗棚,这样小狗崽子也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不过狗棚三宝不会搭,只好求助于苏庆华。
  苏庆华对三个孩子很宠溺,对于三宝的请求,自然毫不犹豫的满足了他。
  苏庆华找了点木棍和稻草过来,在苏庆华手中,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一个狗棚就搭好了。
  看着搭好的狗棚,三宝顺势拍起来了马屁,“爹,谢谢你,你好厉害,狗棚搭的真快,真好。”
  苏庆华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是搭个狗棚,又不是干啥,算什么厉害不厉害的?
  “三宝,你要不要给狗崽子取个名字?”林薇问了句。
  三宝拍了拍脑子,被林薇提醒到了,“当然要了!”
  看了狗崽子一眼,也不知道三宝脑子里想了什么,最后来了句,“以后就叫它小黄吧!”
  第416章 高考
  它一身黄色的毛,叫小黄倒也挺合适的。
  林薇却被逗得“噗嗤”一笑。
  “小黄?
  这名字也太简单了吧?
  三宝,它现在小,叫小黄,那等他长大了,还要叫小黄吗?”
  三宝思索了片刻后,道,“娘,但他长大了就叫大黄,小时候叫小黄!”
  瞧见三宝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林薇觉得这小子简直又萌又可爱。
  “行,那就依着三宝的意思来,小的时候叫小黄,长大了叫大黄!”
  “嗯!”三宝喜滋滋的应了一声。
  三宝将小黄抱到了搭好的狗棚里,随后语重心长的同小黄道,“小黄,你可快点长大,长得壮实一点,回头给我们看家。要是谁过来欺负我娘,你就咬他!等你长大了,要好好的保护我娘,知道吗?”
  听了三宝的念叨,林薇鼻子有些酸酸的。
  原来这小子养狗,还有保护她的意图在里面呢!
  谁说儿子不贴心的?她看她家三个儿子都贴心的很。
  与此同时,林薇心里也多了一抹欣慰。
  看来,三个孩子没白疼!她对他们的好,他们都惦记着。
  休假过后,林薇就得继续工作了。
  好在,她的工作内容也很轻松,没什么太多的活儿要忙的。
  没事回去就给苏庆华整点吃的,夜宵更是天天做,变着花样的做,就怕苏庆华晚上看书看的太晚了会饿着。
  苏庆华经过林薇的投喂,加上这段时间没干活,每天待在桌子前看书不动,整个人都胖了一点。
  当然苏庆华的底子比较好,即便胖了一些后,看上去也还是挺帅气的。
  夏收过后,日子过得快。眨眼之间,就到了苏庆华高考的日子。
  这段时间,苏庆华的精神是高度紧张的。
  因为他对自己寄予的期望也比较大,希望这一次能直接考上大学,这样才不辜负老师和大队长还有小媳妇儿对他的期望。
  看到苏庆华紧张的模样,林薇道,“别给自己太大压力,这样也会影响自己的发挥。咱们尽力就好,实在考不到的话也没有关系。反正咱家现在的日子过的还好,咱们夫妻两个人一起努力,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有了林薇的鼓励和安慰,苏庆华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下。
  苏庆华看向林薇,“媳妇儿,谢谢你……”
  “咱们是夫妻,谢什么。
  行了。你好好休息,明天咱们提前去县城,还得先看一下考场,后天就得考试了。”
  苏庆华应了一声,“好!”
  第二天,林薇拿着苏根生开了介绍信,和苏庆华一起去了县城。
  因为高考一共三天,六科七场,需要三天的时间。
  这年代的高考和二十一世纪的高考有些不一样。语文考试是常识和写作分开来考,所以多考一场。
  要不然的话,两天的时间倒也能考完。
  三天高考,苏庆华总不能来回奔波县城和家里,索性就直接住在县城的招待所,这样要方便一些。
  省去路上奔波的时间,能多休息还能看点书。
  不过去县城的招待所住宿,得需要大队开的介绍信。没有介绍信的话,是安排不了住宿的。
  第417章 去县城考试
  就像在21世纪,住宾馆酒店,没有身份证件的话,也不能够安排住宿一样。
  知道苏庆华要去县城考试,大队长自然爽快的开了介绍信。
  苏庆华参加高考这么大的事儿,林薇肯定要陪在身边。
  苏庆华一个人,只怕他心情调节不好。
  有个人陪着,总归能放松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