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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奇幻玄幻 > 三千光明甲 > 第41节
  “原来那孔雀是母的。”
  “哈哈,这个有趣。”
  “果然母的还是怕了公的,外面再凶,到了床上,那也是躺着的货。”
  众怪大呼小叫,兴致盎然,两只鸟交欢而已,本来没什么看头,刺激众怪的,是先前雕打不过孔雀,接下来突然又大发雕威,不但打赢了,而且还把雀儿给骑了,这就好比马贼头子打不过女神捕,突然施手段捉住了女神捕还把她给强奸了一样,有一种另类的味道,所以才刺激了众怪的邪心,而花鹊王也正是抓住了众怪的这个黑暗心理,包刮于异也一样,看得大呼小叫。
  “明光儿。”远远的一声娇叱传来,随见一朵红云,有如天火,直飞过来,飞到近前,红云散去,一个女子现身出来,这女子约莫有十八九岁年纪,穿一袭红色猎装,披着大红披风,瓜子脸,小腰紧缚,胸脯高高耸起,最打眼的是两条长腿,特别的修长,而小蛮腰扭动之际,可以看到圆鼓鼓的小屁股。
  红云是一种术法,但落在众怪眼里,这女子就是一团火烧云,火辣辣的撩着人心。
  红衣女子背上背着口剑,口中厉叱,背上剑飞射出去,一剑便斩下了金雕的头,金雕一声惨叫,翻身从孔雀背上跌落下去。
  金雕一死,孔雀似乎醒过神来了,叫了一声,冲红衣女子飞过去,红衣女子身子一晃,闪到孔雀背后,撩起它尾毛看了一下,猛地一声尖叫,一闪退开,剑一晃,复一剑斩下了孔雀的头。
  不用说,这孔雀必是她喂养的灵物,不过给金雕奸了,她觉得脏了,所以不要了,不要还不算,还要一剑斩下孔雀的头,可见她不止外貌如火,也有如火的内心。
  于异远远看着,可就咂嘴了:“这丫头,是个野辣椒。”他这会儿知道女人的好处了,心中情不自禁的就拿红衣女子与高萍萍去比,就相貌来说,两女不相上下,身材嘛,这女孩子似乎要好一点儿,尤其那一双长腿,高萍萍绝对比不上,不过高萍萍一身皮肉特别的白,又极为丰满,而且性子特别柔顺,上了床,于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仿如一池春水,尽着于异扑腾,让于异非常的迷恋,也非常的喜欢,所以两下一对比,虽然相貌差不多这女子身材似乎还要好一点,但在于异心里,还是觉得高萍萍更强着点儿。
  花鹊王就在于异边上,却从于异略带挑剔的眼光里看出了欣赏,心下便想:“那三毒寡妇眼一眨便成了大王的内宠,可见大王是极好色的,这红衣女子长相不在三毒寡妇之下,一双长腿尤其撩人,这要缠在腰上再把屁股一扭,还不爽死,大王一定喜欢,这到是个机会了,若拿了她献与大王,大王必定拿我当腹心。”
  这么一想,纵身飞起,厉声叱道:“那女子,叫什么名字,竟敢害了我家大王伺养的金雕,你好大的胆子?”
  红衣女子斩了孔雀,心中似乎犹有余恨,正往这边看,不过于异这边阵势实在有些吓人,上万精骑排开去,漫山遍野呢,谁看了不心惊?所以红衣女子不敢过来,但花鹊王主动挑衅,红衣女子却也不是个怕事的,斜眼看着他,道:“那金雕是你家大王养的宠物?”
  “没错。”花鹊王色眼迷迷:“你害了我家大王的宠物,陪你是陪不起的了,乖乖的束手就缚,自己来我大王胯下做个娇宠吧。”
  “找死。”红衣女子勃然大怒,粉面羞红,剑诀一指,长剑闪电般射向花鹊王。
  花鹊王早有准备,手一扬,一对雀爪儿飞将出去,半空中拦住长剑,铮铮锵锵,眨眼碰了十数下,红衣女子长剑灵力颇强,花鹊王虽是双爪,一时仍有些难以招架,心下转念:“我和她打什么,输了丢人,便赢了,她真成了大王胯下娇宠,随便一句枕头风,我便吃不了兜着走,且使手段,拿了她献与大王是正经。”
  暗中定计,运足了气,鼻腔中哼的一声,一股红雾喷出,凝成一根红绳,射向红衣女子。
  109章 谁要是娶了他家姑娘
  “什么邪法,敢在我面前张狂。”红衣女子一声娇叱,袖中取一块手帕,色作赤红,扬手丢了出来,手帕霍地化一团红云,有桌面大小,迎着花鹊王红雾一旋一吸,竟将花鹊王红雾吸得干干净净,随又一旋,竟向花鹊王罩了过来,云中发火,红云化成了火云,且来势峻急,极为惊人。
  花鹊王大惊,急分一只鸟爪拦截,不想鸟爪撞上火云,也给一口吞了进去,无影无踪,火云来势却无半点降低,反是越来越快,真要给火云罩上了,莫说花鹊王只是肉身,便是块顽石,怕也要给炼化。
  花鹊王惊得满身雀毛儿乱颤,急扭身就逃,口中鬼叫:“妖女厉害,大王救命。”
  于异在后看得清楚,心下暗叫:“手帕都能发火,还真是个野辣椒了。”把手去腰间葫芦上一拍,一股酒箭射将出去,酒箭化成一张桌面大小的酒盾,迎头拦住火云,但听滋的一声,刹时间酒香四溢,于异忍不住大大的耸了耸鼻子,暗叫:“好酒,不想给这丫头的野火一烧,这酒到是越发醇了,哼哼,不妨抓了这丫头来烤酒。”
  火云撞上酒盾,虽烧得酒香四溢,酒盾刹时也薄了一层,但于异功力远在红衣女子之上,火云烧不散酒盾,却给酒盾推着寸寸向后飘,下面尖角王等八怪顿时叫起好来。
  红衣女子没想到于异随手射一股酒箭就有如此法力,自己的宝贝竟是抵敌不过,情知不是对手,更况且于异势大,心下怕了,手一招,把剑与手帕都招了回来,娇叫一声:“辣鸟王,你等着。”她却是看到了于异打的旗号,所以知道了于异王号,说着扭身便跑,手帕一丢,化一团红云,她身子往红云上一跳,霍一下飞远了。
  “啊呀。”花鹊王叫:“大王怎么不拿下这女子,可惜了一个好玩物,那一双长腿要是缠在腰上,啧啧。”
  黄狼王笑:“怕是担心王妃吃醋,所以故意放走的吧。”
  打了一段时间交道,众怪都看出来了,于异性子狂野,却象个小孩子,只要伙着他玩儿,没有太多忌讳的,野话也说得,玩笑也开得,所以听了黄狼王这话,众怪都笑,于异也嘿嘿笑:“放屁,我怕她吃什么醋?”
  笑闹一阵,复又前行,先还等着红衣女子叫了帮手来,结果等了一天,影子不见,想来是句场面话,随后也就忘记了。
  又走了几天,离着独眼城已不过两三百里,却有独眼王派人迎了上来,原来于异一路横扫,尤其辣鸟的古怪手段早已传开,传进了独眼王耳中,独眼王一听又是好笑又是担心,好笑的是于异这手段过于古怪,用辣人家的鸟来迫人家投降,真是旦古未闻,担心的是,于异揪合八王,已自成一股势力,独眼王虽是一城之主,自养的亲卫也不过七八千人呢,当然,他要揪合属下大小族众酋长,凑个三五万人也不成问题,可手下众汗酋中,还真没有哪个能独力与于异相抗衡的,于异若继续一路扫过来,那可是个大麻烦,在于异最初的想象中,魔界嘛,大魔头小妖怪,个个都是好勇斗狠吃人不眨眼的,其实错了,独眼王就是个颇为平和的老好人,眼见于异来势汹汹,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派出兵马迎击打服纳为手下,而是派一个使臣先来打探于异的来意,是要挑战独眼王呢?还是另有想法,或许只是路过?
  独眼王这么个作派,到让于异觉得颇有几分趣味,他便使了个心眼,说是高家商队高老太爷生前与他有恩,现在高老太爷过世,女儿高萍萍以女子身押货,他看不过,担心有那不开眼的欺负了高萍萍,所以一路扫过来,只是为高萍萍坐镇的商队开路。
  使臣把于异的话带回给独眼王,独眼王一听,大赞于异是个有恩有义的好汉子,立邀于异进独眼城与他相会,同时派出马队迎接商队,并向于异保证,他所辖领地之内,绝没有任何人敢打商队的主意,同时他会飞马通知附近所有的大小领主城主酋长头人,齐来独眼城买货,一定给高家商队一个最好的价格。
  于异一听大喜,这个好啊,回头跟高萍萍一说,高萍萍也很高兴,于是马贼大队停在城外,于异带了八怪进城,本来他想要高萍萍跟他一起进城,但高萍萍可不是他,不太想跟独眼王这种魔王直接打交道,还是选择跟商队在一起,于异也不勉强。
  外人来独眼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城墙,一定是独眼城背后山上巨大的独眼塔,独眼塔高八十八丈,高耸入云,但高不是它最大的特色,它最大的特色,是塔尖上镶着的一只巨大的独眼,这只独眼是以海底寒晶雕刻而成,高三丈七,宽一丈五,日吸太阳之精,到夜里便大发光芒,百里之外都可以看到,它立在山尖上,就仿如一个独眼的巨人,俯视着整个大地,任何第一眼看到的人,都会产生巨大的压迫感和敬畏感。
  于异看到的时候,也哼了一声,却把螺尾生叫了出来,问道:“寒晶石是灵石吧,能不能煅造法器?”
  “寒晶石?”螺尾生夸张的叫了起来:“当然能,不过寒晶石只深海之底才有,陆地上根本找不到。”
  “能就好。”于异哼了一声,到也并没有指着独眼塔上的寒晶石给螺尾生看,更没有说让他率五百小妖去抢过来,当然,这要看与独眼王会面后的结果,如果看独眼王不顺眼,于异不介意把独眼塔拆了,取了寒晶石来煅造法器。
  真个看到独眼城,于异到也喝了一声采。
  独眼城规模极大,外城墙周长有八十余里,这样的长度,即便放在人界,也是少有的大城了,人界的城池,都是磊土或砖彻而成,独眼城却纯是石彻,整个外城墙,全是以重达万斤以上的整块条石彻成,周长八十里,城高十丈,用了多少石头,谁也说不清楚,死了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但这一座石头城给人视觉上的冲击是非常明显的,于异性中有股野气儿,自练了大撕裂手后,在人界,每每见了城墙屋宇,就有一股冲动,想要一家伙就给捣毁了,但看了独眼城那厚重无比的石城,他心中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样的巨城,即便他把大撕裂臂练到千丈以上,也休想一下子捣毁。
  独眼王派了丞相纳吉到城门口迎接于异,一说到丞相,于异就想起谢和声,没个好脸色,到是很奇怪北蛮的官制,巨鳞王是王,独眼王也是王,巨鳞王有丞相,然后独眼王下面也有丞相,这个官制到底是怎么弄的,他也不知道忌讳,顺口就问了起来。
  纳吉五六十岁年纪,矮矮胖胖,外表实在不怎么样,但为人多智,是独眼王最倚重的大臣,而独眼王之所以派他来迎接于异,也是有让他先打探一下于异心性为人的意思,听得于异问,他也不尴尬,笑眯眯的给于异解释。
  原来北蛮虽然建立了王庭,却根本没有形成人界那样繁锁细密等级森严的官僚体系,其实说白了还是远古相传的部族酋长制,巨鳞王是王,就是大酋长,下面九城大首领也是王,但这王不是巨鳞王封的,是九王自称的,等于是九个大部族或九股大些的势力,向巨鳞王臣服了,共奉巨鳞王为首领,这个臣服,象征意义远大过实际意义,其实还是独立的势力,所以独眼王也能有他的丞相官吏什么的,而且都是独眼王自己任命,只对独眼王负责,跟巨鳞王并没有半点干系。
  事实上不仅独眼王对巨鳞王是这样,在独眼王内部也是这样,独眼王管辖的部族有四五十个,加起来也有上百万人口,这些部族名义上是归独眼王管,内里其实也都是独立的,只是向独眼王臣服,然后有事出兵,无事纳贡,偶有作反的,独眼王一声令下,可让其它部族聚兵一起讨伐或替他讨伐。
  整个北蛮或者说整个魔界,都是这样一个状况,大部族辖着中部族,中部族里又有小部族,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酋长头人首领,当大首领有召的时候,大家有人的出人有马的出马,平时呢,则是各管个的一摊子,所谓的王庭,不过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而已。
  纳吉一通解说,于异明白了,可就撇嘴:“原来就是个野人头子,可叹那狗皇帝却还调斗神甲士护卫,没得给人笑死。”
  独眼城大,城门到王宫十好几里,不过淡淡说说间,也就到了。
  独眼王王宫的风格和独眼城如出一辙,都是整体大条石彻成,雕琢装饰略显细腻而已,整体给人的感觉,仍是极为粗旷大气。
  独眼王有心示好,并不是以上位者的姿态接见于异,而是当他是贵客,在偏殿设宴款待于异和八怪。
  独眼王相貌奇特,身材极为魁梧高大,于异这边,灵犀王身坯算个憨壮的,与独眼王一比,个头却还只到独眼王肩膀,身坯也差不多只有一边大,但个子高大不算奇,奇的是他的脑袋,竟然是个尖的,有点儿象个黄熟了的葫芦,额头正中,生着一只眼,而且是竖生着的,发着碧油油的光,如果没心里准备,乍眼看去,真要以为是见了鬼。
  妖魔也好,鬼怪也罢,于异基本上熟于生冷不忌的,但看了独眼王这长相,心下也寒渗了一把:“这谁要是娶了他家姑娘,洞房里揭开盖头,非吓出个好歹不可。”
  110章 有人做媒
  独眼王长相吓人,说话却极轻柔和气,他年纪已大,生着一把金色的长胡子,胡子梳理得极为整齐,而且还镶着珍珠,如果从他额头独眼以上拦住,只看鼻子下面那一截,那是个相当有气度的老人。
  但最叫于异欢喜的,是独眼王酒量极宏,上酒也是那种大琉璃杯,他敬于异,于异来者不拒,于异敬他,他也是酒到杯干,于异心里那个痛快啊,有五六分酒的时候,独眼王长什么样子已经完全不在乎了,面对的,就是一个酒友,一个非常爽快的酒友,这样的酒友,值得交啊。
  于异不知道,他高兴,独眼王更高兴,独眼王酒到杯干,杯盏间却一直在留意于异的说话举动,揣摸他的心性为人,只一轮酒下来,独眼王便看得非常明白了,于异是那种野而无忌的家伙,或许天不怕地不怕,但却没什么心机,也没多大野心,眼光不长远,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性之所起,任性而为,年纪不大,却好面子,爱充好汉,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关系好一切都好,至于善恶反而不重要,真对他好,哪怕你是地狱里的恶棍他也坚决占你一边,敢跟他呲牙,天王老子也踹你一脚。
  这就是一头野性未驯的毛驴儿,谁跟他打交道,都得顺着他的毛捋,否则就跟你摞蹄子,换了其他人,以王者之尊,独霸一方的,见不得这种,可独眼王不同,于异是这种性子,他反是非常的高兴,独眼王怕就怕于异是那种野心勃勃且心机深沉之辈,说实话他老了,真的无心也无力再去掌控一个莫测的对手,至于说要放下王者之尊去顺着毛捋,那无所谓,就顺着马捋好了——当他是匹野驴子。
  摸着了于异的性子,独眼王心怀大畅,越发的放下架子,酒酣耳热,竟然叫起于异王弟来。
  独眼王祖上是异类修成人形,但到他这一代,却是娶了几代人类女子后发下的种,只能算是人与妖的杂种了,不过寿命却比人类要长得多,独眼王今年已是两百多岁了,于异不过十七八岁,但于异本就是个没大小的,独眼王叫他王弟,他顺口也就叫上了王兄,杯来盏往,喝得大醉。
  独眼王送了于异一座大宅子,他本来到是想留于异住在王宫中的,以示亲热,后来一想,不行,这小子太野,完全没个尊卑上下,尤其喝醉了,天知道会怎么样,还是住外面的好。
  那宅子大,等闲塞个一两千人进去都不要打个牙绊儿,然后丫环仆人也一色儿整齐,于异自己不在乎,尖角王等八怪却是啧啧赞叹,他们以往也称王,还并称八大天王,但在独眼王眼里,也不过是几股山盗马贼而已,入不得独眼王法眼,也不敢来独眼城嘬牙花子,不想跟着于异,不但可与独眼王称兄道弟的一桌喝酒,喝醉了还有大宅子送,这待遇,啧啧,对于异也就越发服气。
  第二日酒醒,才起床,到外间醒酒茶还没喝上一杯呢,独眼王又叫了人来请,说王宫中摆了酒宴,请王弟喝酒呢。
  于异大乐,也不客气,大摇大摆就来王宫赴宴,这一回独眼王见了他,越发亲热了,一席酒喝得也越发畅快,到从王宫出来时,天都快黑了,这才想起高萍萍,遣一怪到外面打听,商队却才赶到独眼城下,准备明儿个摆开来卖货呢,高萍萍忙得很,因为没货东啊,那些管事的怕以后货东家里扯麻缠,大小事都请高萍萍给拿主意,忙得高大小姐四脚朝天,于异刚好也喝得二麻二麻的,也就不出去找她了,且自睡觉。
  第二日也一样,才自酒醒,脸都没洗呢,独眼王已经派人来请了,就这两日,独眼王不但摸着了于异的性子,也摸清了于异的根底,于异狂野,但真有狂野的本钱,这样没机心又有本事的人,正是所有上位者最喜欢拢络的对象,独眼王越发起心要把于异拢在手里,自然热情加倍,如此连喝了五七日,于异都有些不记日头了,这日独眼王相请,却说另有贵客作陪。
  这贵客叫火山王,祖上是人类,也是个商人,给权贵压迫,索性合族迁来魔界,有家底,有武士,长年经商又结识了不少人脉,竟也占住了一块地,建了一座城,叫火山城,几百年下来,也算是一股不大不小的势力,也就称了王——反正魔界是个人就敢称王的。
  火山王称了王,其实还是来来往往做生意,人界去不了,就在魔界中倒腾,因此满世界关系好,火山王的女儿,叫火凤凰的,还是独眼王的干女儿,独眼王为什么扯了火山王来喝酒呢,就是他想拢络于异,天天喝酒不行啊,这酒醉上头,酒醒了一泡尿没了,靠不住,所以想给于异做媒,把火山王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干女儿嫁给于异,成了干亲,于异就真个跑不掉了。
  火山王五六十岁年纪,矮矮胖胖的,和独眼王的丞相纳吉有得一比,然后脸上也总是笑嘻嘻的,不过他这笑不讨厌,不假,为什么于异就知道不假呢,因为他喝酒豪气啊,酒到杯干,酒品看人品,有这酒品的人,人品差不了,人品不差,生的女儿自然也错不了,所以独眼王说要给于异做媒的时候,于异喝得二麻二麻的,也就没拒绝,只是那个火凤凰没见着,不过火山王即然称了王,自然捞得着美女睡,生下的女儿自然也不会丑,而且独眼王也说了,他这干女儿生的,那是天上少有地下绝无的,还是酒品看人品,独眼王的话,于异信得过。
  回来喝了茶,酒有些醒了,想想不对:“这不行啊,师叔好象是叫我来魔界寻甲的,甲还没影,先娶了个蛮婆子,师叔知道了,怕有些敲爆粟啊。”不过酒桌上即然答应了,再要去回,却不是他的性格,搔了搔头,一时有些发晕,忽又想到高萍萍,猛拍额头:“对了,好几天没见着娘子了,虽然是她自己说怕牵累高家不能嫁我,但这事还得跟她打声招呼才行,免得娘们儿在后面哭哭嘀嘀的烦燥。”
  这么想着,便出城来,找着高萍萍,三不管拉进螺壳里,狠狠的做了一场,把高萍萍直揉.搓成了一团软泥,这才抱着泡进池子里,把独眼王给他做媒,要把火山王的女儿火凤凰嫁给他的事说了。
  高萍萍先没吱声,于异有些担心,便发燥火:“是你自己说怕我连累了你高家,不能明着嫁给我的,我没娶妻,王兄要给我做媒,我也推不掉啊。”
  高萍萍心里当然也是有些儿不舒服的,哪个女人肯把自己的男人跟别人分亨了,不过大户人家,三妻四妾也是平常,想不开也得想,眼见于异发燥火,她到是笑了,在于异鼻头上点了一指头:“我知道你们男人的,都一样,我也不是怪你,只要你心里还有我就行,实在要是厌了我,我也不烦你,自个儿找个庵堂了此残生就是了。”
  前面一指头带点笑嗔的味道,到最后却又点自怜自伤的口气了,于异却是吃软不吃硬的,他发燥火其实也是心虚,正儿八经的第一个女人,而且高萍萍无论床上床下都极讨他喜欢的,他自然上心,不愿真个伤了她,忙就哄道:“好萍姐,我怎么会厌了你呢,我就是厌了我自己也不会厌了你啊,不信你看。”却是下面的大鸟又唱起歌来。
  “讨厌。”高萍萍在上面打了一下,轻笑道:“到是说真的,你太野蛮了,真是怕了你,若多个姐妹,到也能分担着一些。”
  这话于异信,他练大撕裂手练出一头大鸟,心火重,劲儿也足,每次高萍萍都给他弄得瘫软作一团,有进气没出气的,不过还要问一句:“萍姐,你真这么想啊?”
  不想这一得意忘形,又换来高萍萍一声娇嗔,戳他一指头:“看吧,我就知道。”
  111章 诈约
  于异嘿嘿笑,无话可说,索性一鸟扎进桃花源,高萍萍却还没恢复过来,呀的一声娇叫,身子软作一团,撑着他道:“好郎君,慢着些儿。”
  喘了一会儿,道:“你不是说,是你师叔让你来魔界寻甲的吗?没见你寻甲,女人到是找了一个又一个,我见不得光就算了,但那什么火凤凰是正经要和你拜天地的,可她是魔界蛮王之女,到时你怎么带她回去?”
  “就是啊。”于异烦恼的就是这个:“可当时酒兴上头,又拿话给僵住了,推不掉,男子汉大丈夫,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再回也没意思。”
  “心里其实偷笑吧。”高萍萍笑嗔。
  她半泡在水里,胸前一双玉兔半浮半沉,这一笑,真个儿乳波荡漾,于异看得火动,一手抓一只,下面大动,搅动一池春水,到把烦恼冲散了。
  第二天一早进城,又有人来请,却不是独眼王派来的,而是火山王派来的,说是小姐请于异出城打猎,于异昨夜在高萍萍身上把这个麻烦忘了,这会儿一提又想了起来,一时害牙疼,但不去好象也不行,他是个好面子的,应下人家了,却又这么吞吞吐吐的,什么意思嘛,只好答应去。
  听说是去会火凤凰,尖角王几个自然不会跟去了,到是嘻嘻哈哈的哄笑一阵,于异跟了来人出城,到东山,那人一指:“小姐就在前面亭中,大王自去,小的就不过去了。”说着嘻嘻一笑,打马回去了。
  他笑得古怪,到让于异也有两分尴尬,心下想:“这魔界女子就是大胆,要在人界,哪有女孩子敢这么公开约男人的。”
  打马前行,绕过山脚,见前面半山坡上果有一个亭子,再上面隐隐约约的似乎还有个寺庙,他到是听过戏文,很有些小姐约情郎在寺庙中相会的戏,先前觉得不堪,这会儿到是隐隐有些儿心痒起来。
  到亭中,却并不见有人,于异心下奇怪:“哪里去了,敢莫是害羞躲起来了?”
  正自四下乱看,忽觉眼前一黑,那亭子上突地落下一物,仿似塌了顶,于异吃了一惊,躲避不及,急把双臂一架,想要把砖瓦撩开,不想落下之物不是砖瓦,而是一张丝网,竟紧紧缠在身上。
  于异先前只以为真是火凤凰相约,心情荡漾,全没留意亭子有何异状,这会儿异变突生,立知不对,本想要运起大撕裂手,不管什么丝,不信大撕裂手还扯不开它,但心下突地起念,想:“且瞧瞧是谁算计我。”
  神念一动,一闪进了螺壳,他往外挣,那丝网缠着他,他变小,丝网却缠不住他,于异把螺壳附在亭角柱子的脚上,运神光往外看。
  “网住了网住了。”是一个女孩子娇脆的声音,在亭子左侧不远处的林中响起,随即两人飞了出来,一女一男,那男子是个道士,高瘦,戴一顶古怪的铁道冠,脸如锅铲,约莫有四五十岁年纪,其实修道人的真实年龄一般是看不出来的,修行有成,百岁也许只看得十岁二十岁,只能就貌论貌说这人看上去四五十岁,具体多大,天知道,还有他娘晓得。
  那女子跟在道士后面,道士于异不认得,可看了后面这女子,却是一愣,因为这女子他见过,就是那次给奸了孔雀的红衣女孩。
  “咦?怎么是她?”于异隐隐觉出蹊跷:“难道她就是火凤凰?哈,漂到是漂亮了,不过是冤家。”
  “咦,人呢?”这时红衣女孩三个已到了亭子前,网中不见于异,脸上都现出惊讶之状,那铁冠道人运灵光一扫,哼了一声:“竟有隐身之术,也算了得,不过在我铁冠子面前,隐身是自找死路,小姐莫急,看我用五雷火烧他出来。”
  说着手一扬,平地起一个闷雷,雷声中,掌心起一个火团,往前一推,火团霍地变大,高有一丈,宽约五六尺,呼啸着从亭中穿过,上贴亭顶,下挨着地下的丝网,于异若真是隐身站在中间,必给火团撞上。
  只可惜于异根本不会什么隐身术,只是藏身螺壳中,而螺壳不过指顶大小,贴在柱子脚上,火团又哪里扫得着。
  “咦?”铁冠子先前信心满满,这一火雷没扫着,脸上也现出惊咦之色,道:“莫非是逃了,腿脚到快。”
  红衣女子也跟着四下乱看,终于忍不住叫了起来:“辣鸟王,你有种便站出来,躲躲藏藏的,算什么好汉。”
  于异最受不得激,神念一动,已站在亭中,却把那网踩在脚下,冷眼看着红衣女孩和铁冠子,喝道:“你们是什么鸟人,敢来暗算本大王?”
  于异突然现身,把红衣女子和铁冠子都吓了一跳,两人分头跳开,铁冠子左手捏诀,右手却把背上的剑拿在了手里,两眼如鹰般盯着于异,却没出手,扭头对红衣女子道:“小姐,这人便是那什么辣鸟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