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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难逃 > 难逃 第1节
    本书名称: 难逃
  本书作者: 慕吱
  文案
  霍南笙早就知道,招惹霍以南的下场,但她还是招惹的彻底,换来的结局是插翅难逃。
  1.
  霍南笙原本叫南笙,南家一朝分崩离析,南笙随母姓“霍”后,被带入霍家暂住。
  一住就是十五年。
  初到霍家,霍南笙仰头,看到楼梯上站着个少年。少年眉目俊朗,气质清俊,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他是霍以南,大你七岁,你叫他一声哥哥好了。”霍太太说。
  霍南笙乖巧叫人:“哥哥。”
  换来的却是他漠然一眼,睥睨眼眸毫无波澜,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他们擦肩而过。
  2.
  霍南笙和霍以南中间隔着泾渭分明的界限,霍以南位于名利场的最顶端,是无数人仰望的存在。霍南笙明面上叫他一声哥哥,实则二人没有任何关系,离开霍家后,她跟旁人一样,称他一声“霍总”。
  直到某个雨夜——
  睡意惺忪之际,霍南笙感觉到脸上一阵温热触感。
  霍以南弯腰抱她:“怎么睡在沙发上?”
  她累的眼皮紧贴,问他:“不是说后天回来的吗?”
  霍以南把她放在床上,深眸睇向窗外雨夜,缓缓道:“三周年快乐,笙笙。”
  他笑了一下,三年前的那天,也是如此,潮热的夜,雨哗啦啦下。
  淅淅沥沥的雨,落在室外,也落在壁垒堆砌的屋内,室内热潮氤氲,你我意乱情迷。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近水楼台 天作之合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南笙,霍以南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也没想逃”
  立意:爱情令人变好
  第1章
  难逃
  文/慕吱
  霍南笙一度非常讨厌自己名字里的“霍”。
  后来她万分庆幸,如果不是因为她姓霍,恐怕这辈子都无法靠近霍以南。
  -
  港城。
  维多利亚港。
  游客们站在岸边欣赏着夜色沦陷下的港湾,周遭摩天大楼里的霓虹灯光糅杂成片,鎏金掀起海面翻涌,交织出维多利亚港的繁华夜景。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
  游客们的视线莫名集中,人群中,惊啧声连连。
  只见一辆巨型游轮拨开层层涟漪,游轮巍峨壮丽,透着一股纸醉金迷的奢靡气息。
  不明所以的游客们见状,俱表示羡慕。
  然而港城本地人,对此见怪不怪,他们都知晓这艘游轮的主人是谁——当今港城四大豪门家族之一,李文城李家的小女儿,李夕雾。
  李夕雾是港城出了名的骄矜大小姐,喜爱社交,常年混迹于party与宴会之间。
  今晚游轮偌大的宴会厅里,举办着规模庞大,极尽奢华的一场慈善晚宴。
  李夕雾作为主办方,举着高脚杯游刃有余地与各方人士聊天。
  晚宴开场前有场谈话会,众人扎堆聚在一起,李夕雾被簇拥在人堆中。半晌,经理给她示意了一个眼神,李夕雾找了个借口,怡怡然走出人堆。
  “谁来了?”她一时难以置信。
  经理清了清嗓,用不甚标准的粤式普通话,说:“霍大小姐。”
  又补充说明:“载她的直升机还有五分钟到。”
  游轮顶部配置了直升机停机坪。
  蚀尽月光的夜,风啸风鸣,直升机旋翼破空声贯穿天际,掀起狂风。
  李夕雾站在观察室里,观察室三面玻璃墙,能够看清不远处停机坪里的一切。
  待直升机挺稳后,旋翼转速渐慢,起的风渐小。
  李夕雾才走出观察室。
  甫一走到直升机旁,舱门打开,里面出来个人。穿着尤为简单的浅灰色运动套装,低马尾,鼻梁上架着副墨镜,身材高挑清瘦。暗夜下,冷调的肤色瓷白。
  墨镜摘下,是一张美艳到近乎妖娆的脸。
  含情目,潋滟唇。
  视线交错,对视几秒。
  “表姐。”她出声问好,尾音卷着慵懒的笑,涤荡在空中,摇曳生姿。
  “南笙,你怎么会在这儿?”李夕雾问,“我记得,利兹的毕业季在七月。”
  霍大小姐名叫霍南笙。
  霍南笙就读于利兹大学的公共关系专业,利兹大学的毕业仪式在每年的七月,现在才是六月底,按理说,霍南笙应该在英国利兹市的高档公寓里,而不是出现在落地游轮的直升机里。
  霍南笙不答反问:“今晚的慈善晚宴之后,是不是有场慈善拍卖会?”
  “对,怎么了?”
  “拍卖会最后一样拍品,你知道是什么吗?”
  “一条钻石项链。”
  李夕雾看过拍品资料,自然知道最后一样拍品,她疑惑:“你家里的钻石项链都有数百条了吧,怎么还会为了条钻石项链,大老远从英国过来?”
  “不是钻石项链,”霍南笙转头,沉在长睫下的眸,清冷,平静,“是一副失传多年的山水字画。”
  -
  由顶楼去往宴会厅的路上。
  霍南笙已经换下身上穿着的休闲套装,此刻的她,衣着来自今年巴黎时装周刚亮相的高定礼服,全球首穿。各名媛都有价值高昂的高定礼服,但是像她这般衣柜里全是价值成百上千万的高定礼服的,放眼全国,大概只有她一个了。
  李夕雾习以为常地撇撇嘴,视线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瞥向霍南笙。
  时间有限,霍南笙只来得及化淡妆。简单几笔勾勒的脸,因由一个眼神而风情潋滟,浓稠似色彩浓郁的中世纪油画。
  好在她的注意力很快由霍南笙说的一句话拐回来。
  “你讲咩?沈老生嘅山水画?”
  李夕雾一着急就说粤语。
  今晚最后一件拍品,不出现在拍品资料里。它是出自我国近现代书画家沈老先生的一副山水字画,沈老先生以往的山水字画,成交价在三个亿到九个亿不等。
  李夕雾急切又急躁:“你系边度知?”
  ——你怎么知道?
  “一个朋友讲嘅。”霍南笙也用粤语回她。
  “真的假的?”
  “不确定,我就来看看,毕竟,眼见为实。”
  “你要是空跑一趟呢?”
  “那也没事儿啊,当做和你见面了。”霍南笙语速放缓,唇边溢出抹淡笑。
  李夕雾纤眉一挑,慢悠悠地调侃:“我好大的面子,能让堂堂霍大小姐大老远从英国跑过来,只为见我一面,你说,要是被那谁知道……”后面的话,不言而喻。
  “不能让他知道,”霍南笙说,“我是偷跑过来的,而且还撒了个谎,他要是知道,会生气的。”
  “也是,他要是知道你撒谎,你的下场……只能说,希望你四肢健全吧。”
  二人避而不谈那人的名字。
  隔墙有耳,那人的名字,不方便被提及。
  并非那人见不得光,而是他地位高不可攀。但凡与他攀上一丁点儿关系的,都能成为豪门圈内数一数二的人物。所以他近些年行事作风越发低调,身边亲近之人更是配合着他。在外面时,连他的名字都成为禁忌词。
  因为关系太亲密,所以旁人眼里遥不可及的人,在二人眼里不过是——
  “不过,笙笙,”李夕雾脑海里闪过吉光片羽,她略显艰难地开口,“哥哥好像会来这个晚宴。”
  “……”
  “什么?”
  霍南笙停下步子,听到这话,如同条件反射般,脊背瞬间僵直。
  李夕雾依稀记起:“我上个月去南城出差的时候,遇到了表哥,提到过这个晚宴。当然,这种问话是走个过场,他鲜少出现在这种人多的场合。”话语一顿,她接着说,“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当时没有拒绝,并且还说……那个时间他正好在港城,要是有时间的话,他会过来,让我给他留个角落位置。”
  “那你给他留了吗?”
  “没有。”
  “……”
  已经走至宴会厅的迎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