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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国宝级工匠[快穿] > 国宝级工匠[快穿] 第108节
  也不对。
  也有女人唱戏。
  女人的戏班子,那些演员那叫坤旦。
  但坤旦们生意不好,生意凋零冷清,是一个极难养家糊口的行当。只有男旦们才备受追捧,能成角儿。
  总之,金从善从来只和男旦打交道,没和坤旦打过交道。
  “侄女啊,唱戏可是要吃苦的,不好唱。你去唱戏,还不如去当女明星。”金从善说。
  “我学得一身本事,当然要上戏台唱了。”
  一老一小,一问一答。
  金从善又道:“可是……可是坤旦不好唱呀,我没见过哪个坤旦大火过的。唱念做打,都是硬功夫,只有男人才能做。”
  沈声默正视他,问道:“男人唱戏,也是男人唱旦角,男人扮女人。以前是女人不能抛头露面,所以让男人来扮。可现在妇女也能顶半边天,为什么还让男人来扮女人?女人不可以扮女人?女人不可以当女人?”
  金从善被说得哑口无言。
  此时他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乖巧的小女孩,生就一张伶牙利嘴!根本说不过她!
  金从善含糊道:“只不过是你现在年纪还小,不知道其中辛苦,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等你以后大了就知道伯伯说的是对了。”
  “……”
  这招沈声默熟。
  每当和长辈理论什么,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的时候,就总是这一套说词。
  不管是古,还是今,都是一模一样,说不过你,就糊弄你。
  还说什么,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呸呸呸,等长大了,谁还记得这点破事?
  不过就是糊弄罢了。
  沈声默也笑了笑:“好,我明白伯伯的苦心了。不过既然是一门行当的话,这口饭还得让有本事的人来吃。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能吃得了这口饭。我身怀美玉,不怕别人不识货。伯伯的戏班子若不收我,我也有去处的。”
  金从善挑眉,“哦”了一声,心底本来平息下去的好奇重新被勾起来。他又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父女两人刚刚来到香江,别说有一技之长谋生了,就是找个能沟通的人都成问题吧光是语言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沈声默口气如此之大,金从善只能摇摇头,觉得小孩子心气不小,却忘了考虑实际。
  “伯伯不收我,我就去电视台,去剧组,跑跑龙套。时日久了,总能混得一两个镜头,镜头混得多了,我就红了。我红了,自然多的是人来看我,到时候我就可以给他们唱戏,既能当女明星,还可以登台,不耽误。”
  沈声默摸摸自己的头发:“我反正还年轻,还有大把年华,耗得起的。”
  这一番话,不仅是金从善,就连沈槐都怔住了。
  ……她怎么就这么敢想哦!
  这心也太大了!
  金从善倒是哈哈大笑,拍手道:“不错,不错。”
  随后,他没有再问沈声默任何问题,但是心底早就对她刮目相看。
  金从善当初也是独自一人来到香江的。
  如果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就绝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攒下这么多的家底,也不可能在香江有一席之地。
  温和友善的表象下,是一颗不断进取博取的心。
  光是这份敢打敢拼的性格,就已经比许多人强出太多。
  在沈声默身上,让金从善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这个女孩,哪怕是不去当女明星,不去唱戏,也是大有可为!
  金从善暂时没想好怎么安置她,便先让帮佣带她去客房休息。
  自己则是和沈槐离开,商量着后续的事情。
  -
  “你这个女儿,主意大得很!”金从善说道。
  沈槐也无奈的笑起来,笑容中一半骄傲,一半苦笑:“可不是?大得我都制不住她。”
  现在还算好的,这一路走来真正叫人跌破眼镜。
  现在不管沈声默有什么表现,沈槐都不会觉得惊讶了。
  两人在沈声默身上的话题戛然而止,而是说起了戏班子的事情。
  金从善让司机把他们载到了一条街上。
  在这里,有一家正在修缮的店铺。
  店铺和周围林立的钢筋水泥建筑不同,是中式木质的建筑,样式古朴,同时透着一股沧桑感来。在各种灯牌广告牌中,有种别样的魅力。
  沈槐一看到这店铺,便“呀”了一声。
  “这……这不是以前那家戏堂子?”沈槐问。
  这门面,和以前他以前在京都里唱戏的戏堂子,简直一模一样。
  “是,但也不是。”金从善卖了个关子,然后带着沈槐走进去了。
  两人往里走去,金从善娓娓道来:“这是我之前赢下来的一块地皮,重新建了一家看戏的堂子,打算重新开张,在里面建个……建个乌托邦,我要做,就做香江独一份。里面还有一些小崽子,都是这几年我让人领养回来的,但是都不成气候,一个两个全是吃白饭的。登不了台,唱不了戏,全都是废物。”
  金从善不仅是个商人,自己还是个戏痴。
  他爱看戏,爱听戏。甚至自己也能唱上两段,就是自娱自乐,远远达不到上台的要求。
  人活了这么一辈子,能有个爱好不容易。
  眼看着他如今名声地位,什么都有了,唯独听不了戏,心里难受得痒痒的,简直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别提多难受。
  如今好了,沈槐来了,金从善的耳朵就有救了。
  先看看这群小崽子们,有没有一个能培养的好苗子。若是有,那边好好的栽培。他金从善能捧一个沈槐出来,就能捧第二个!
  走到大堂中,沈槐果然就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台上还有几个穿着西服的少年们正在练功,排练。
  现在排的,正是白蛇传里水漫金山的戏。
  白蛇正和许仙互诉衷情,气氛正是哀怨婉转时,却总是让人入不了戏。
  演许仙的生还好,演白蛇的旦就有点不行了。
  身段过于粗壮,唱腔不够婉转,气息也不够稳。
  真要挑毛病,能挑出一堆来。
  两人站在台下看了一会儿,就连沈槐也忍不住皱眉摇摇头:“不好,不行。”
  说起唱戏,沈槐可是个中行家。哪儿好,哪儿不好,是能说出几分门道来的。
  沈槐一说话,金从善就忍不住重重泄气道:“这帮王八羔子,饭都白吃,人也白长了!”
  离开了孩子面前,金从善暴露了一点本性,有点痞气,会爆粗口了。
  沈槐见怪不怪,只笑笑:“这是一门老天爷赏饭吃才能吃的活,金老板急不得,先让我看看再说。”
  老板来,本来正在排练的一群人齐齐停下来,排队站好。
  就连打梆子的老师傅,拉二胡的乐师们,也全停下来。
  等沈槐看过之后,说道:“唱生的这小子不错,旦的,不行。”
  这不需要沈槐说,金从善也知道的。
  旦角难找,好的旦角是能撑起一台戏的,旦就是戏的关键。
  只是有天赋的人,就如同美玉,可遇不可求。
  “你先将就着教,我在这里搜罗这么久,还没碰见一个好苗子呢。”金从善垂头丧气。
  沈槐想说什么,忍住了。
  好苗子不是没有,那就是自己的女儿。
  沈声默是一个天赋极高的孩子,这一点沈槐深有所感。这些年在小村庄里,她天天练功,天天捣鼓,已经是小有成就。
  可刚刚金从善刚和沈声默一番理论,让沈槐有些犹豫要不要毛遂自荐。
  正此时,门外忽然走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
  他身边依偎着一个娇俏的女郎,烫着一头大波浪,穿着旗袍,看上去特别美艳,特别性感。
  沈槐特意多看了几眼,因为觉得眼熟。
  他记得,这个女人他见过,就是刚来香江时,贴在广告牌上的女明星。
  沈槐不说话,只安静站在金从善身后。
  “哟,这不是老金么?”对方说的是粤语,故意的,“这位是谁?这就是你天天放在嘴巴上夸的花旦?我看也不怎么样嘛,都老掉牙了。”
  幸好是沈槐听不懂,不然可真够难堪的。
  只是金从善的面色依旧不好看:“你来这儿做什么?我可不欢迎你。”
  “听说你捣鼓什么戏班子,下班了就过来看看咯。”西装男说:“老掉牙的玩意儿,你这么好的地皮,还不如给我开电影工厂,怎么样?转让给我。”
  金从善本来就心中烦躁,一听这话,知道对方死性不改,直接把人给骂走了。
  两人用粤语对着喷,那场面颇为壮观,沈槐虽然听不懂,但也一愣一愣的。
  等人走了之后,沈槐才问道:“他是谁?”
  “他呀?对街拍电影的老板 ,和我不对付,惦记上我个店面,天天过来冷嘲热讽我戏班子开不下去,气死我了。”
  金从善喝了口水,继续道:“我倒是要让他瞧瞧我的能奈不可!我这就让人去印票,下个月十五,咱们开场第一场戏,怎么样?”
  虽是问句,但金从善可没打算和沈槐商量。
  他等的就是这一天呢!真是受够了鸟气,金从善是真一点也不想看到对方趾高气扬的样子了。
  只要沈槐来了,有人指导,就是一头猪都能教导出来。
  不过就是区区一场戏,还办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