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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极品财俊 > 第146节
  “唔。”林敬之低下头,就堵住了婉姨娘的解释。
  湿吻了好一会,林敬之才舍了婉姨娘的红唇,小声道:“我们是夫妻,不必说什么道歉的话语,郁香不太好相处,所以柔儿和霜儿,就交给你看着了,若是她们有什么需要,或者身体不舒服,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老太君和郁香,知道么?”
  霜姨娘曾因为他不够热情,得了病症,而这回,柔姨娘又哭的眼眶红肿,所以林敬之不找人看着些,还真是不放心。
  婉姨娘此刻俏脸通红,诱人无比,咬着嘴唇,慎重的点了点头。
  他这边还想要再交代几句,突听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就见一个下人冲进了大厅,跪在地上说道:“二爷,全公公派人来传话,请您立即去洛城北门,上京面圣。”
  “二爷!”林敬之还未应答,就见柔姨娘突然立了起来,扑到了他的怀中,呜呜的哭了起来,轻轻摆了摆手,示意那个下人退下去,他轻抚其背,轻柔的说道:“柔儿,为夫起程以后,你可不能把刺绣的事情给忘到脑后,那可是能狠赚银钱的大买卖,知道么。”
  “嗯,呜,柔儿知道了。”佳人在怀,双肩耸动,林敬之也是心生不舍。
  唐郁香心中复杂,带头站了起来,林周氏与知秋再次扶在了她的身侧,“恭送二爷,二爷,您可要早点回来。”
  婉姨娘这时走了上来,将柔姨娘搂进了自己的怀中,林敬之狠狠的咬了咬牙,开口道:“郁香,自老太君中了毒以后,身子骨就大不如前了,府中的事情你可要多多费心!”
  说罢,拨开柔姨娘拉着自己衣袖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二爷!”柔姨娘哭出声来。
  第二卷 京城风云
  第三百零六章 起程
  林敬之前脚走,众女后脚追了出来,来到门口处,才发现林老太君一直等在这里,此时见他走了出来,轻轻招了招手。
  来到近前,林敬之才发现林老太君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奶奶。”
  轻轻摇了摇头,林老太君只是无声的帮他抚了抚稍显散发的长发,静静的望了一会,示意他起程。
  对着林老太君重重点了点头,林敬之不敢回头看众女流泪惜别的伤心模样,大步走出林家大门,翻身跃上了马背,
  “驾!”
  “驾!”
  玉姨娘与林敬之挥扬马鞭,疾速向洛城北门的方向冲去,众女此刻也全部紧走几步踏过了门槛,哽咽着,看着他俩的背影渐行渐远。
  待二人的背影转过街角,众女才恋恋不舍的收回了目光,林老太君轻叹一声,第一个转身向府内走去,唐郁香此刻仍然在为昨晚被下药的事情耿耿于怀,可是看到衣表光鲜的林老太君身形萎顿,好似又苍老了十几岁,张了张嘴,终是没有说出话来,这时,林老太君突然停下了身形,开口道:“郁香,最近老身总提不起精神,后院的事情,你就代为打理吧,记得一定要用心,千万别出什么岔子。”
  “是。”唐郁香咬着嘴唇,应了下来。
  “娇娇,你身体不好,早点与老身回屋歇着。”林老太君说罢,就任由留香扶着,与胡娇娇一起向后院行去。
  林敬之与玉姨娘驾马飞奔,穿过了两条大街,看到了骑在马背上的洪峰,杨威,还有五十余名暗卫,他此次上京前途未卜,并非就会一帆风顺,所以必须得带上足够的人手,来到众人近前,他一提马缰,对着洪峰笑道:“此次有劳洪兄,护送小弟去京师一趟了。”
  “贤弟不必如此客气,洪某人本就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去哪里不是去?再则多年前小师妹的爷爷就是死在京城六扇门捕头的手下,此次去京城,正好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替小师妹的爷爷报仇!”
  此语一出,玉姨娘神情激动,感激的看了一眼洪峰,林敬之的心中却是‘咯噔’一下,暗叫不好,住扎在京师的六扇门捕头,可不比阴雷等人,个个武艺高强,若是这二人没杀了仇人,反而被对方抓住,那可如何是好?
  瞥了玉姨娘一眼,林敬之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了点头。现在玉姨娘情绪激动,现在就给她说行动要注意,一定要小心之类的话,定会惹她不高兴。
  “杨威,洛城这边留了多少暗卫?”林敬之把话题岔了开来。
  杨威端坐在马背上,一抱拳头,答道:“回二爷,洛城这边一共留下了八十余名暗卫,分批昼夜保护林府,请您放心,除非有绝顶高手,或者是大批的军队去找林家的麻烦,不然林家绝不会有失。”
  “好,你办事,我还是很放心的。”林敬之赞许的回了一句,随即轻声一叹,“只可惜昨晚天色太黑,跑了张少杰!”
  玉姨娘与洪峰闻言对视了一眼,皆是神色复杂,虽然他们嘴上说与张少杰决裂,不再有任何牵连,但他们师兄妹三人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而且张爷爷还对他们二人有养育授艺之恩。
  别说昨晚夜很深,就算是看到了张少杰的身影,他们二人也绝对不会出手阻拦的。
  说罢,林敬之似有所觉,看了二人一眼,挥了挥马鞭,当先跑了出去,“走,我们去北门与全公公会合。”
  他这边才起步不久,就见洪峰策马追了上来,开口问道:“贤弟,昨夜帮林家打开城门的那个女子,是何人?”
  闻听此言,林敬之微露讶异,难道洪峰看上了武艺高绝,妩媚妖艳的胡娇奴?
  “贤弟不要多心,为兄只是问一问此人的来路。”洪峰从林敬之的眼中看出了异常,又解释了一句。
  “她是小弟一房妾室的妹妹,洪兄怎么突然问起她来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洪身说了一句,不再言语,只是一双剑眉深深的皱着,玉姨娘此时偏过头来,也瞧出大师兄似是有心事,“大师兄,你为何要问她?”
  玉姨娘曾见过相貌妖冶的胡娇奴,知道此人脾气不大好,如果洪峰真的看上了此女,她会劝他放手。
  “这个……小师妹,日后再见到她,你可要多加防备,千万别让她近身!”洪峰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狠狠一抽马臀,向前方疾奔而去。
  林敬之与玉姨娘闻言都是莫名其妙,又跑了一会,就赶到了洛城北门,林家的暗卫们与洪峰都负责在暗中保护林敬之,所以并没有一起迎上去。
  “在下见过全公公,让全公公久等,在下真是过意不去。”来到近前,林敬之利落的翻身下马,恭敬的施了一礼。
  全公公坐在马背上客气的抱了抱拳头,尖着嗓音回道:“林公子不必如此客气,皇上还在京城等着咱们,咱们这就起程吧。”
  “好。”林敬之应了一声,又翻身跃上了马背。玉姨娘换了身男装,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学的有模有样。
  “全公公,在下还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几百名骑兵驾马让开了道路,让全公公与林敬之三人当先而行,驾马小跑了没几步,林敬之突然说道。
  拉了拉缰绳,示意跨下了马儿跑慢些,全公公疑惑的问道:“什么事,你且说来听听。”
  今次来洛城,全公公抄了王蒙等一大批官员的府邸,光是银票,就足足搜出来一百八十余万两,贪入自己囊中一些,还可以拿其余的在皇上面前立上一大功,所以全公公对这个出主意让他抄家的林敬之,颇有好感。
  驾着马,来到了全公公的跟前,林敬之俯身过去,想要耳语几句,一股股浓浓的胭脂味儿就传入了鼻腔,还好行进中有轻风拂过,吹淡了气味,不然他非得打个喷嚏不可,“全公公,您是知道流洲形势的,您觉着那个田机闻听在下要去京城面圣,会不会派人来行刺我们?”
  第三百零七章 日夜兼程
  如今林敬之与田机已是不死不休,现在他却要进京面圣,所以猜测田机会派人埋伏在半路行刺,并不是没有道理,不然等他到了京城,只需在皇上面前说几句坏话,对田机来讲也是大大的不利。
  不过全公公闻言却是仰天一声长笑,尖细的声音犹如石头划割玻璃,刺耳之极,“林公子,你多虑了,他田机一个小小的正四品知洲,焉敢派人来行刺本公公?你放心,他绝对没有这个胆量!”
  全公公自幼在皇宫长大,上到皇帝,皇后,嫔妃娘娘,公主,下到位极人臣的宰相,尚书等朝中大元,什么人没见过,现在又成了皇上身边的红人,自然不会把地方官员放在眼中,田机正四品的知洲官衔在流洲的确是最大的,但如果到了京城,就屁也不是了。
  眼见全公公对自己的提醒不以为意,林敬之皱着眉头,心中升起了隐忧,在他看来,田机派人来行刺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那人已经在暗中积聚势力,欲谋造反,还有什么好怕的?如果自己这边不早做防范,怕是会吃大亏。
  不过身边这些羽林军并不归他调遣,他也只能骑着马,紧紧跟在全公公的后边。
  全公公虽然是个太监,但因为修习过武艺的原因,身子骨并不差,挥扬马鞭,一马当先,如风驰电掣一般,羽林军这边足足有五百余人,一人一匹马,行进间,数千只马蹄践踏在官道上,声音鼓人耳膜,扬起了阵阵烟尘。
  一连三天,众人日夜兼程,除了吃过午饭以后可以停下来小睡一会,其他时间都是爬在马背上赶路,林敬之以前何曾吃过这等苦头,直累的他腰酸腿疼,全身的骨头都似颠散了架子。
  玉姨娘早年一直浪迹江湖,并不觉得累,这些天反而因为吃了些许苦头,人更显得精神了,虽然她有些心疼书生相公,但也只能投几眼关怀的目光,毫无他法。全公公对当今皇上无比忠心,见圣喻中有‘火速’二字,巴不得插上翅膀,第二天就能飞到京城。
  历时三天三夜,众人终于离开了流洲,踏上了京洲的地界。
  这一日中午,一行人来到了京洲边界一座名为柳县的小城,全公公勒马在城外停下,招手叫来了一名面相刚硬的羽林军头领,开口道:“咱家急着要带林公子上京面圣,就不去钦差大人那里报道了,你挑选出三十名好手护送我等上京,其余的就回到钦差大人身边办差吧。”
  “是!”那名头领抱拳应了一声,不一会,就挑出来三十名身强体壮的羽林军士,自己则带着四百多人向钦差大人的驻地,肃清城赶去了。
  全公公见这几日林敬之总是皱着眉头,知道他一直在担心田机会派人前来行刺的事情,此刻尖声一笑,开口道:“林公子,现在咱们已经离开了流洲的地界,你总该放心了吧,那田机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派人来行刺传旨的公公呀!”
  听罢,林敬之只是强行挤了个笑脸,没有答话,再次拧紧了眉头,这三日来,他一直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生怕田机会派人埋伏在半途中伏击,原本有五百名军士跟着,遇到伏击也能有一拼之力,可现在,却是情形越来糟糕。
  如果田机原就没打算在流洲伏击,而将地点放在京洲呢?
  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打自己等人个措手不及,而且还能摆脱嫌疑。全公公与自己在京洲遇刺,可就不关田机什么事情了。
  眼见林敬之不答话,全公公也不再多言,这些天一直骑在马背上赶路,他也是累坏了,哪有精神与人聊天。
  进城后不久,寻了家酒楼,众人下马走了进去,叫了几桌酒菜,分开食用。
  全公公地位最高,独自坐了一桌,林敬之与玉姨娘一桌,其余的三十名军士则挤在了另外三张饭桌之前。
  洛城位置偏向南方,那里的气候还算暖和,现在往北边行进了数百里,天气转冷,林敬之与玉姨娘都添加了几件厚实的衣物。
  “二爷,已经快到冬天了,北方的天气很冷,甚至有可能下雪,要不婢妾再出去帮你买几件衣服?”
  林敬之摇了摇头,拿起酒壶,帮二人一人倒了一杯水酒,“算了吧,等下次进城的时候再买,来,喝杯酒暖暖身子。”
  玉姨娘点了点头,与林敬之碰了一杯。
  不一会,全公公吃喝完毕,伸手招来一名军士,问道:“咱们现在起程,到了晚上,可有落脚打尖的地方?”
  人可以连天连夜的骑马赶路,但不吃东西却是不行的,所以得提前问明白下一站落脚的地点,不然错了过去,那可是了不得!
  大乾王朝幅员辽阔,有很多地方方圆百里不见一个人家,就算错过打尖的地点饿不死,那也绝不好受,甚至离下一个城池太远的话,他们还得杀马,烤着吃。
  羽林军的马,个个神俊无比,品种优良,哪一匹也值一百多两银子,如果真的杀了吃肉,那就太败家了。
  “回公公,现在起程,到了晚间我们可以赶到德阳城地界的一处驿站歇息打尖。”那名军士弯腰回道。
  “好,那咱们立刻起程!”全公公说罢结了饭钱,当先走出了大门,林敬之与玉姨娘连忙站起来跟了出去。
  上了马,众人再次向北方驰去,越往前跑,天气越冷,现在骑着马匹飞奔,对面冷风呼啸,直冻的人脸皮发麻,鼻头通红。
  ‘还是住在南方好呀!’林敬之骑在马背上,伏低了身形,尽量躲在马的脑袋,脖子后边,不让冷风吹到自己,在天黑之前,终于看到了一座驿站。
  看到了歇脚的地点,众人皆是面露喜色,奋马扬鞭,加快了行进的速度,不过等跑到近前后,林敬之却是大吃了一惊,因为驿站的内院,已经被马匹塞满了,那些马匹个个高大威猛,肌肉健壮,一看就是军队里的战马,还有,这座驿站占地面积不小,没有一二百匹骏马,是绝对填不满的。
  “全公公,暂且停下!”他赶紧急呼。
  第三百零八章 小王爷
  全公公闻听林敬之的叫喊,心神一震,连忙猛拉缰绳,让跨下骏马停了下来,这时林敬之骑马赶上,二人对视了一眼。
  “难道这些人是田机派来的?”全公公白净的脸上微露惊慌。
  经过起初的惊讶,林敬之已是回过神来,摇了摇头,答道:“依在下看来,应该不是,如果是田机派来的,肯定会让这些人埋伏在路边,或者树林当中,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绝不会让他们停留在驿站当中,而且还堂而皇之的把马匹拴在内院,任由我们看到。”
  听到林敬之的解释,全公公重又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嗯,林公子说的甚是,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咱家还是先派个人进去打问一番。”说罢,全公公招来一个军士,吩咐了几句,那个军士领命后,骑着马小心翼翼的向驿站行去。
  军士到了驿站门口,没有急着进去,先在大门四周仔细查看了一番,见没有打斗的痕迹,这才从马背上一跃而下,牵着马走了进去。
  众人在外边等了不大功夫,就见那名军士跑了过来,单膝跪在全公公的面前,开口道:“全公公,小的打问清楚了,今天有一位从海洲来的小王爷住在驿站当中,那位小王爷闻听您来了,马上让手下腾出了六间厢房。”
  “哦?从海洲来的小王爷,那就是福寿王的三公子喽?”全公公说道。
  海洲在最南边,面积比流洲稍大,临海处还有很多的小岛屿,全公公之所以能一言就道出此子是福寿王的三公子,是因为大乾王朝的王子王孙要继承爵位,每隔一代,就会降一级,而这个二公子的王位,则是因为其常年在海边操练军士,为王朝保卫海域不受外族侵犯,立下过无数战功,被先皇亲封的。
  虽然先皇会封此子为王爷,与他是皇族子孙有莫大的关联,但皇族内皇子皇孙众多,能领到王爷封号的,也只有他一人,这说明此子的确是有过人的本领。
  闻听对方是位王爷,全公公终于放下心来,骑着骏马,径直走进了驿站之中,他们刚刚进来,就见一位身穿深紫色锦袍的青年迎了出来,抱拳道:“早就闻听过全公公的大名,今日才有幸得见,外边天冷,我们还是进去聊吧。”
  就算全公公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在王爷面前也不敢摆架子,赶紧跳下马来,哈着腰道:“小王爷太客气了,咱家一个太监,岂敢劳您大驾迎出门外。”
  说完这句话,其白净的脸上不无得意,毕竟人家是一位王爷,而且还在外地,都听说过了他的大名。
  “哪里,哪里。”小王爷上前扶了一把,看向了林敬之,疑惑的问道:“全公公,这位是?”
  “在下林敬之,给王爷请安。”林敬之虽然是个举人,可以见官不跪,但遇到有王爷爵位的皇亲贵族,还是得下跪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