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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大俗人 > 第671章 速度与激情
  两个小时之后,在魔都郊区县的青浦区。
  一辆哑光的普桑,正在新修的双向四车道上飞奔,在它后面的不远处,一辆虎头奔紧紧的跟着。
  “带劲,太带劲了,让我开一把呗。”
  普桑车上,开车是是高牧,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心痒难耐,一脸猴急的马一鸣。
  原本,他并没有和高牧在一起,是在高牧去改装厂的时候,马一鸣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询问他人在哪。
  结果一听说改装车的事情,立马打了一辆出租车,以最快的速度追了过来。
  在高牧还没有完全验收好非普通普桑的时候,就抵达了改装车,之后,更是坐上了车。
  下一刻,好好的体会了一把什么叫极速狂飙,以及推背快感。
  “别急,等我这一圈跑下来。”
  高牧对车子很满意,同时又多少有些遗憾,虽然新修的路是双向四车道的,路况很好,路上的车辆也适中,但为了安全考虑还是没能发挥出车子的全部性能,没有感受到它的巅峰状态。
  “对了,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专业的赛车场?”
  魔都有fi赛道高牧是知道的,但具体是那一年修建的,现在是不是已经有了他并不清楚。
  当然,就算是fi赛道已经有了,人家也不可能放它这么一辆社会车进去瞎跑。
  他问马一鸣的意思,自然是指其他类型的跑场,其实只要有封闭的赛道就行。
  “我不知道啊?你问这个……”马一鸣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嗨,你这又不是专业赛车,去赛场跑有意思吗?你要是觉得不过瘾,我建议你上高速公路去。哝,前面右转在左转之后一路到底就到高速了。只要上了高速,速度绝对拉的起来,老适意了。去不去,去不去……”
  看着很快就要被超过的匝道,马一鸣焦急的屁股都抬了起来,恨不得替高牧打方向盘。
  “高速就算了,今天没时间,以后有的是机会。”
  车身笔直,呼啸而过,没有采用马一鸣的建议。
  “可惜哦,真是可惜哦。”
  高速惯性之下,重重的坐回位置上,马一鸣只能是搁着二郎腿颤抖的摇着头。
  就是不知道这可惜是给谁的,给他还是高牧?
  “来,换你开吧。”
  打着方向灯,减速靠右。
  “嗯,好,终于轮到我了。”
  摩拳擦掌,可惜个鬼,只要高牧把方向盘交给他,马一鸣连毛都不会可惜。
  一左一右,两扇门一快一慢的打开,从右往左的马一鸣比高牧要快上好几倍的节奏。
  高牧还没有下车,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拉住车门,恨不得直接拉下来。
  “你快点啊,磨磨蹭蹭的,一点男子汉的速度都没有。”
  屁股一扭一塞再一挤,重重的撞开高牧之后,哧溜的滑进了驾驶室,动作麻利无敌。
  “你倒是真快男。”
  高牧无奈的拍了拍被马一鸣撞击的胯部,调侃还击。
  “怎么不服啊,快男也不是什么男人都能当的,快点上车。”对高牧的不慌不忙,马一鸣是十分的不爽,“再不上我可就开走了。”
  丁厉开着虎头奔,也慢慢的停在后面,要不是怕高牧以后不带他玩好玩的,马一鸣真的是很想一脚油门,轰鸣飞驰。
  “是,我是当不了快男,不像你快的无敌,开始即结束。”
  这一趟就是来体验哑光普桑的改装效果的,再说虎头奔他也已经坐腻了,高牧自然不会让马一鸣丢下他一个人单飞。
  “道不同不相为谋。”
  还没等高牧绑上安全带,马一鸣就一脚油门轰到了三千五,车子冒着烟飞了出去。
  搞的刚靠近停车,真开门下人打算上去询问的丁厉一脸的懵逼,只得重新上车,继续追车。
  “悠着点,太快了,就不拍闪着腰啊?”
  要不是早有准备,肯定被这个猪队友给耍飞出去。
  “我这是金刚铁杆腰,最擅长的就是速度,最喜欢的就是以量取胜,不是你这样的慢男能理解的。呦呵……”
  快的飞起,还特意把窗户打开,探出半个头,感受迎面刺骨风。
  左手方向盘,右手掌心紧紧的包裹着挡杆,脚下油门离合配合,肾上腺飙升,极速狂飙。
  “悠着点。”
  高牧能理解马一鸣此时的疯狂心情,动力如此十足,不管是快男还是慢男,都会尝试油门到底,体验那种轮胎离地的刺激。
  疯狂刺激,刺激疯狂!
  这还只是车上两人的感受,在他们后面同样猛踩油门的丁厉,此时却正在绝望。
  他开的可是6升12缸的顶级大奔啊,竟然还被一辆桑塔纳给甩的不见了车尾灯,说出去“老奔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搁。
  没办法,只能是咬着牙齿,同样猛踩油门,油不当油了。
  “好了可以了,注意安全吧。”
  也就是千年之初,再过个几年,马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敢这么开,一会儿就有警车在前面拦截。
  “哎,车是好车,不上高速飚一飚可惜了。”
  刺激归刺激,安全还是要注意的,毕竟车上两人加在一起年纪没有半百,但身价几十亿了。
  俗话说的好,光脚的不拍穿鞋的,岭位于水不为瓦全,越有钱越怕死呼!
  “以后回老家就开他了,有的是机会拉高速。”
  从上海到杭州的高速开通已经n多年,而从杭州到高牧老家排岭的高速也已经在上个月试运行。
  以后回家可以全程高速,一路畅通不停歇。
  “这个可以有,我跟你说,去的路上一定要我来开啊!”
  想要刺激,必须提前预约。
  “你不是喜欢骑摩托车吗?为什么要开我的车?”
  高牧喜欢四个轮子加一组沙发,外面再套个铁皮罩子的铁包肉,而马一鸣则更喜欢肉包铁的两个轮子。
  他喜欢被风吹在身上的“撞击”感,更喜欢高速转弯,飞速超车的油门轰鸣。
  “我可以跟你换呀。对了,我刚入手了一辆新哈雷。奶奶的,还是老美会玩,我的新哈雷不要太拉风哦。”
  说起摩托车,虽然手里还攥着轿车的方向盘,但马一鸣双眼的精光却是一闪一闪的放着光明。
  “又换车了,川崎不要了?雅马哈呢?”
  马一鸣喜欢两个轮子高牧是知道的,在老家小镇上的时候,他就经常偷骑他老子的钱江。
  跟着他到上海后,给他买车的钱他也是先入手了一辆摩托车,也是被他吐槽了小半年。
  一开始换新摩托新牌子,马一鸣还会第一时间到他面前显摆,所以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后来随着经济实力的愈发庞大,随着换车频率的增加,随着见识和阅历的提高,这种显摆对于马一鸣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他失去了兴趣,也就等于高牧失去了对他换新摩托的信息掌控,才有了现在这样的惊讶。
  “当然是收藏着啦,我可以换着开的呀。周一哈雷,周二雅马哈……一周不带重样的。”
  赤裸裸的显摆。
  “呵,都说女人的鞋柜里永远少一双喜欢的,我看你就和她们差不多,车库里也是永远少一辆最拉风的摩托车。”
  高牧感慨不已,估计以马一鸣这个速度买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就可以搞一个摩托车博物馆了。
  “彼此彼此,你就不要说我了。你还不是一样,走到哪里哪里都有你的车。”
  马一鸣不甘示弱的反击,他买摩托车还都一辆一辆的骑过,这方面比高牧可好多了。
  他纯粹就是只买不开,真不知道他买那么多车干嘛,全部停在车位上吃灰尘,一年到头的都是后面那辆虎头奔。
  浪费中包含着一丝腻歪,也不知道高大老板是怎么想的,难道只是为了上官敏涛的公司冲业绩吗?
  “车嘛,就是大男人的大玩具,以前只能看,现在有能力了当然要又看又摸又入库的了。”
  “停车,这不是去幼儿园的车,我要下车。”
  “刹车在你脚底下,要下车自己踩刹车。”
  “哈哈哈……你个老色胚,字字珠玑,说不过你。”
  论颜色文学的造诣,十个马一鸣都不是一个高牧的对手。
  “来啊,拜我为师,我可以免费教你。”
  “算了,教了也学不会,学的都是你用烂的梗,没意思。”马一鸣很清楚,在高牧那里学而时习之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对了,上官姐姐那边最近是不是有什么麻烦了?”
  “什么意思,什么麻烦?”高牧诧异的转头,“没听说呀。”
  “我这辆哈雷前后花了两个月才搞定,这效率完全没法和以前比啊。你真不知道?”
  不论是高牧的车,还是马一鸣的摩托,只要是进口的,他们都是找上官敏涛帮忙,她的进口车行做的就是这门子生意。
  这几年高牧这边放过去的轿车、摩托车,还有蜂马速递的进口货车头,前前后后有几千万之巨了。
  即便上官敏涛不怎么赚高牧的钱,没有多少差价,但基数庞大之下对她的车行经营也是帮助极大的。
  “嗯,我也好久没和她联系了,找机会问问她。”
  上官敏涛在高牧心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真要是遇到了什么难题,他肯定是要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