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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女知青在七零,祖宗秒送千亿物资 > 女知青在七零,祖宗秒送千亿物资 第120节
  第143章 快说呸呸呸
  宁宛听见动静,放下手里的裤裙站起身。
  “妈,出什么事了?”
  张喜凤进了门,“快看快看,是钱,十块钱!”
  说完,张喜凤忽然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随后看了房门一眼,又将食指放在嘴边,“嘘,小声小声。”
  瞧着婆婆这样子,宁宛被逗乐。
  不过那钱是咋回事,宁宛还真是有些好奇。
  “妈,出啥事儿啦?”叶秀娟也冲进西屋。
  之前她在自己屋里试新凉鞋,结果就听见自家老妈大着嗓门儿喊三嫂。
  叶秀娟不淡定了,鞋都没换下来就往西屋里冲。
  张喜凤瞥了叶秀娟一眼,张了张嘴想赶闺女出去,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
  她这会儿心情好,多一个人分享更舒坦。
  “关门,快关门。”张喜凤道。
  叶秀娟乖乖跑去关上门。
  张喜凤把那张大团结正面反面又看了一遍,“这是神仙奖励咱家的,因为咱家做了大好事儿,捣了石头村那个匪窝。”
  “啊?”叶秀娟傻眼,“真的假的?妈,那神仙咋给你的?说啥了?”
  张喜凤脸上的笑僵住,微微蹙眉斜眼看向叶秀娟,“咋地?你不信?”
  她深吸一口气道:“咱家里有这么大钱的人除了我,就是你三嫂。”
  “婉儿,你说,这钱是你放厅堂八仙桌上边用茶壶压着的不?”
  宁宛眨眨眼,“妈,你说这是在厅堂找到的?”
  她想到一个极有可能的可能。
  脑海里还闪过了一个画面。
  靳明城回来之后,在厅堂那边待过,而且临走还喝了杯水。
  “厅堂找的也不一定是神仙给的呀,神仙要送怎么也得送一沓,哪里能这么小气,就一张。”
  叶秀娟小声嘀咕,心里想着,她脚上的这双老三道皮凉鞋还要五块多一双呢。
  神仙咋地那么小家子气,就送两双鞋钱,都不够全家买鞋穿的呢。
  “死丫头说什么呢!呸呸°+呸!”张喜凤拉长脸,揪住叶秀娟的胳膊,“快说呸呸呸!”
  叶秀娟:……
  “说呀!”
  叶秀娟:“呸呸呸。”
  张喜凤放开她,赶忙双手合十,“罪过罪过,神仙别生气,家里孩子不懂事,说错话了。”
  叶秀娟抬眼看天,没感情地说词儿:“罪过罪过,神仙别生气,我是孩子不懂事,说错话了。”
  宁宛等张喜凤的情绪稳定之后,她道:“妈,这钱应该是靳明城偷偷放的。他给咱买的东西,不是咱退回去一大半吗?然后他去桌子那边倒水喝,碰过茶壶。”
  张喜凤一讶,积极地情绪泄了,“这样啊。”
  “都说了不能是神……”叶秀娟没说完话,就见张喜凤的眼珠子瞪大盯着她的鞋子看。
  叶秀娟的心一咯噔,就莫名有些心虚。
  “这鞋?”张喜凤狐疑,弯腰要去摸。
  叶秀娟慌张跑开,到了宁宛身边,她求救地看着宁宛,“是、是嫂子给我买的,我一直没舍得穿,那一双带子断的没法结,我就想着穿上过过瘾。”
  张喜凤停下去抓叶秀娟的举动,又看向宁宛。
  宁宛在这一瞬间脑补了好多,看叶秀娟这慌里慌张的样儿,像极了电视剧里那些早恋被父母抓包的熊孩子们那。
  莫非,这鞋是靳明城买的?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老三道皮凉鞋不便宜。最低价格的凉鞋八毛一块或者一块五,而老三道皮凉鞋是皮子做的,穿上去比那些舒坦,价格要贵好几倍。
  十方院里跟叶秀娟差不多岁数的少年都穷,最近叶秀娟也就跟靳明城走的近。
  靳明城家里过的应该不错,这次出门找靳小娟好似是带了不少家当傍身。
  他有实力花钱买鞋。
  靳小娟照应靳母无微不至,靳明城买鞋子送叶秀娟的初衷也找到了。
  十四五岁的年纪,情窦初开,不管靳明城有没有那种心思。眼下来看,小姑子应该春心荡漾了。
  宁宛担心婆婆想不开,暂且帮忙瞒下。
  她道:“妈,我也是看着小娟的鞋坏的不像样了才买的。只是没想到这孩子一直舍不得穿,今儿才拿出来。”
  叶秀娟松了口气,感激地看着宁宛。
  张喜凤白了叶秀娟一眼,“死丫头,竟是占你三嫂便宜。长大了赚了钱,不孝敬你三嫂,老娘扒了你的皮!”
  “不会不会,我疼三嫂还来不及呢!”叶秀娟立即表态,她说的可是真心话。
  张喜凤满意了,“把你之前的鞋拿来,待会儿我找火钳给烫一烫,再将就着穿一个来月。这双脱下来留着。”
  “啊?可是……”
  “可是什么?这一看就不便宜,穿着浪费。”张喜凤不依不饶,叶秀娟再次准备求助,宁宛却先开了口:“妈,小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明年小了,穿不上就可惜了。”
  宁宛边说边走去缝纫机旁边的写字台前,拿起之前做好的一条蓝底白碎花的棉布裤裙。
  “妈,你试试这个大小,看看合适不。”
  张喜凤眼睛瞪大,惊喜又不可思议。
  “给、给我的?你做的?”
  她赶忙把那张大团结丢缝纫机上,又在身穿的衣服上擦了擦手,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去,嘴上说着:“我有衣裳的,这么好的料子给我穿,太浪费了。
  你这怀着孩子应该多休息,做衣裳辛苦,我这罪过呦!”
  宁宛拿过凳子让张喜凤坐下穿。
  她的坚持下,张喜凤才答应换上。
  穿的时候张喜凤才发现其中奥妙,这看上去像是裙子的竟然是短裤子。
  而且穿上之后站起来瞧,还是像裙子一样。
  “哎呀,真好看,手真巧!”张喜凤抓着宁宛的手,“婉儿啊,你真是太孝顺了。妈高兴,心里是真高兴!
  你说你怎么这么优秀?!长得好看,文化高,会做好吃的,还会做衣裳。
  我活大半辈子了,头一回见到你这么厉害的年轻姑娘。妈这辈子真是值了,有你这样厉害的儿媳妇,值了!”
  宁宛发现开心是会传染的,婆婆笑,她也跟着笑。
  “妈,我能成为叶家的儿媳妇才是我的福。”她说着,又拿起同款布料的圆领背心,“这是一套,妈你一块试了。万一哪里尺寸不对,我再修修。”
  之前都是约摸着做的,不过宁宛有信心,过眼就能大约知道一个人的衣服尺寸。
  张喜凤的心脏砰砰跳,得了一身新衣裳,那叫一个激动赛一个激动呦!
  “好好好,妈穿上,妈这就换上!”
  张喜凤开心的想起飞,她决定了,穿好了之后就出门围着十方院所有的大路小胡同的走上一圈儿。
  “小娟,你的马上就好,刚好配上你这双鞋。”宁宛重新走到缝纫机前坐好,准备继续没完成的工序。
  第144章 你跟靳明城是啥时候的事儿啊?
  叶秀娟一愣,看见宁宛手里的黄色碎花布料,她惊喜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三嫂,那是给我的?真给我的?!”
  宁宛停顿下踩机子的动作,抬头道:“是啊,很快就能好。”
  叶秀娟惊喜地凑过去,爱不释手地摸了下布料。
  “真好看!我的好嫂子,以后我赚了钱也给你买新料子,也给你做新衣裳!”叶秀娟激动地笑说着,那嘴角一直扬着就是落不下来。
  张喜凤已经换好了衣裳,她不算是很白,如果皮肤从白到黑分十个等级的话,她的皮肤应该属于4或者5之间。
  不过比起那些常日在外劳作的妇女,张喜凤算是“白人”。
  宁宛选的蓝色碎花颜色在她身上一衬托,倒是让张喜凤的皮肤提亮了一个等级,而且整个人看上去也少了八分土气。
  “咋样?”张喜凤低头左瞧右瞧,心中雀跃,恨不得马上就冲出去。
  “哎呀妈耶!好看,真是好看,洋气,比之前年轻,还白了!”叶秀娟直勾勾盯着张喜凤身上的新衣裳,忍不住夸赞。
  张喜凤合不拢嘴,抓着衣角看向宁宛:“婉儿你看,好看不?”
  “嗯,很合身,很好看。”宁宛起身,拿来梳子,“妈,你坐这儿,我给你梳梳头发。”
  儿媳妇这是要给她捯饬打扮呐!
  张喜凤欣喜若狂,嘴上说着“怪费事的,不用了吧。”,同时一屁股坐在宁宛指着的凳子上,合不拢嘴。
  宁宛在脑海里搜索了下适合四五十岁女人的发型,又结合时代,在后面梳了个矮辫,动作利落地卷起来形成一个髻子。
  比起张喜凤之前随意地扎个平平无奇的低马尾,此刻的她看上去不只是容光焕发,还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哎呀妈耶,我妈咋这洋气!”叶秀娟眼睛瞪的大大的,又将视线转移到了缝纫机上。
  她的也快好了。
  马上就能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