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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文学 > 综合其它 > 汉天子 > 第89章偷儿被擒
  刘秀欠了欠身,含笑说道:“烦劳阴公挂念,两位家兄一切安好。”
  阴陆闻言,扬了扬眉毛,脸上的笑意也加深了几分。
  邓晨回头向带来的仆人招了招手。
  一名年轻的仆人快步上前,将一只锦盒递到邓晨面前,后者接过来,向阴陆面前一递,含笑说道:“阴公,这是晚辈给丽华小姐带来的一份小礼物,还请阴公笑纳。”
  阴陆迎面而笑,说道:“人来就好,又何必带什么礼物。”
  邓晨淡然一笑,随手将锦盒打开。
  在场的众人纷纷好奇地伸长脖子,向锦盒里一看,里面放的是一颗紫色的小珠子。有识货之人看罢,禁不住惊呼出声道:“驻颜珠!”
  驻颜珠其实就是珍珠,只不过颜色特殊,十分罕见,据说佩戴在活人身上,可以起到驻颜的功效,含在死人口中又能起到防腐的作用。
  能拥有驻颜珠的,基本都是大富大贵之家。
  看到邓晨带来的这份礼物,阴陆也是一惊,站于一旁的阴识跨前一步,正色说道:“伟卿兄的这份礼物,未免也太贵重了,还是请……”
  未能阴识把话说完,邓晨含笑打断道:“只区区一颗珠子,又何来的贵重一说?阴公就代丽华小姐收下吧!”
  邓晨都把礼物带来了,也的确不好再退回去,阴陆最终还是向阴识点点头,示意他把驻颜珠收下来。
  阴陆对于邓晨的看重,以及邓晨带来的厚礼,都可看出阴邓两家的关系非旁人能比。
  坐在一旁的王瑾眯了眯眼睛,突然开口问道:“伟卿兄果然家大业大,出手大方,只是不知刘公子又给丽华小姐带来了什么礼物?”
  随着他的话,在场众人的目光又都齐刷刷地落在刘秀身上。
  阴陆以及阴识、阴兴暗暗皱眉,王瑾不是不知道,刘秀只是乡下的村夫,他又哪里有钱去买贵重的礼物?王瑾这么问,诚心想让刘秀当场出丑。
  阴识和阴兴都不喜欢王瑾这个人,看出王瑾的心思,他俩正要帮刘秀解围,后者抬手摸入怀中,从中掏出一只由绢布包裹的东西,看上去又扁又宽。
  他慢慢把绢布打开,在场的众人定睛一看,不由得大失所望,原来刘秀掏出的只是一块砚台,而且就是一块普普通通,平凡无奇的砚台。
  看罢,王瑾忍不住仰面大笑起来,抚掌说道:“刘公子真是‘好大的手笔’啊!哈哈!我看这块砚台在市面上怎么的也值一百钱了吧?”
  此话一出,大厅里的宾客们不由得哄堂大笑。他们带来的礼物,未必能比得过邓晨的驻颜珠,但比刘秀带来的这块砚台可强过千百倍。
  刘秀对王瑾的冷嘲热讽以及其余宾客们的哄笑,置若罔闻,神态也一直平静如常。
  他慢条斯理地说道:“这块砚台,是我上太学期间买下的,一直没舍得用,离开长安,回家之后,每次看到这块砚台,都会想起当年上太学的时光。听说丽华小姐的文采不让须眉,故我专程带来这块砚台,送于丽华小姐。”
  他这番话,明确的表达出两个信息。
  其一,他不是单纯的乡下村夫,而是上过太学的‘高材生’,就以学历来说,在场的这些宾客,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他的,他们也没有资格来嘲笑他的出身。
  其二,无论这块砚台本身的价值是大是小,但对他的意义非同一般,他肯把这块砚台拿出来作为礼物送给阴丽华,也足见他对阴丽华的重视程度。
  阴陆双目晶亮地看着刘秀,他还真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只三言两语就化解了尴尬和难堪,而且让人感觉他送的这块砚台,其价值和意义都要胜过邓晨的那颗驻颜珠。
  礼轻情意重,这话用在刘秀的这块砚台身上,再恰当不过。
  大厅里寂静了片刻,阴陆率先哈哈大笑起来,赞道:“贤侄真是有心了!兴儿,代为父收下阿秀的重礼。”
  阴兴一脸兴奋地走到刘秀近前,接下他手中的砚台,而后向刘秀躬身施了一礼,刘秀立刻拱手回礼。
  坐在下面的王瑾,脸色阴沉得都快滴出水来,看着刘秀的目光,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似的。
  坐于他旁边的王璟,突然伸出手来,拍了拍他放于大腿上的拳头,乐呵呵地低声说道:“沉住气,今日有你‘表现’的时候。”
  听闻父亲的话,王瑾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原本握得紧紧的拳头也随之慢慢松开,当他再看向刘秀时,嘴角勾起,露出邪佞的冷笑。
  刚好这个时候,刘秀转过头来,与王瑾的目光对了个正着。见刘秀看向自己,王瑾脸上的笑容又加深几分。
  刘秀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虽然他不知道王瑾在笑什么,不过直觉告诉他,王瑾一定没按好心。
  他不以为意地淡然一笑,还向王瑾点了下头。
  没等王瑾做出反应,一名家丁打扮的汉子躬着身子,迈着小碎步,一溜小跑的来到王瑾近前,在他侧后方跪坐下来,于他耳边低声细语了几句。
  听完他的话,王瑾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硬住,他不再理会刘秀,扭转回头,恶狠狠地怒视着身后的那名壮汉。
  那人被他的眼神吓得一哆嗦,急忙低垂下头,又低声细语了几句,似在解释什么。
  王瑾根本没心思听他说话,他摆下手,打断壮汉的话,对他小声说了两句。那名壮汉连连点头,然后站起身形,依旧是躬着身子,迈着小碎步,退出大厅。
  刘秀的目光随着那名大汉投向外面的庭院,那名大汉出了大厅后,立刻加快步伐,如同火烧屁股似的,大步流星地向阴府外走去,好像是去办什么紧急的事情。
  这时,阴陆和邓晨的寒暄已告一段落,邓晨拉着刘秀,于阴陆的左手边落座,邓禹、严光等人纷纷坐于他二人的身后。
  他们刚坐下不久,邓硃一家也到了。
  看到刘秀在这里,跟着父亲一同前来的邓奉眼睛顿是一亮,趁着父亲和阴陆寒暄的时候,他凑到刘秀身旁,蹲跪下来,小声说道:“文叔,你让我找的人,我找到了。”
  刘秀一怔,在他印象中,他也没拜托邓奉帮忙找过谁啊?
  看他一脸的茫然,邓奉笑道:“你刚来新野的那天,不是遇到了个偷儿吗?今天来阴府的路上,刚好被我碰到了。”
  听闻这话,刘秀方恍然大悟,他和邓奉闲聊的时候,的确有提过那么一嘴,说自己来新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偷儿,把自己身上的钱都摸走了。
  不过他并没有让邓奉帮自己去找那个偷儿,没想到,邓奉对此事还真上心了。
  他笑问道:“元之,他现在在哪?”
  “被我捆在马车上了。”
  “确认是摸走我钱袋的那个偷儿?”
  “错不了,和你描述的样貌一模一样!走,我带你去看看他!”邓奉兴致勃勃地拉着刘秀的衣袖。后者跟着他站起身,向邓晨招呼了一声,又向邓禹、严光等人使个颜色,示意他们留在这里,自己去去就回。
  刘秀跟着邓奉,悄然无息地离开大厅,刚走到外面的庭院,就听背后有人问道:“大哥,你们去哪?”
  他二人回头一瞧,只见邓紫君从大厅里也跑了出来。邓奉无奈地抚了抚额头,不满地说道:“紫君,你跟出来做什么?快回去!”
  邓紫君狐疑地看了看他二人,问道:“你们到底要去哪?不会去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邓奉差点气笑了,白了小妹一眼,说道:“来阴府的路上我不是抓了一个偷儿吗?那个偷儿以前也偷过文叔的钱财,我带文叔过去认认人!”
  邓紫君一听顿时来的兴趣,笑道:“我也跟你们一起去看看。”
  邓奉也拿自家的小妹没什么办法,只能无奈地甩头说道:“走吧!”
  三人出了阴府,转到阴府一侧的小巷子里。这里停满了马车,在路边排了好长一排。
  邓奉找到自己的马车,向站于马车旁的两名仆人点下头,然后带着刘秀和邓紫君跳上马车。
  进入车厢里,刘秀低头一看,果然,在马车里正躺着一位,不仅双手双脚都牢牢被捆绑住,就连身上都捆了好多的绳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人形的粽子,另外,他的嘴巴里也被塞了好多的布条,腮帮子都是鼓鼓的。
  邓奉对刘秀说道:“这偷儿的本事可厉害着呢,如果只是捆绑住他的双手,他几下就能挣脱开,不得已,我只能把他捆成这样了!”
  对于邓奉的说词,刘秀是深有体会。自从他服用了金液之后,六识异常敏锐,远远胜过常人,可对方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身上莫走那么大的一个钱袋,其手上功夫之了得,堪称出神入化,炉火纯青。
  刘秀走到那人近前,蹲了下来,仔细打量,看了半天他也无法确认这人到底是不是摸走自己钱袋的那个偷儿。
  他伸出手来,拉住对方口中的布条,费了好一番劲,才算把布条全部从对方口中扯出来。
  对方恢复了原本的样貌,刘秀定睛再看,这回他可以百分百的确认了,此人就是当初被他好心救下,却恩将仇报,趁乱摸走他钱袋的偷儿。
  看着对方瞪大眼睛,又惊又骇地看着自己,他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小兄弟,山水有相逢,你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吧?”